第二节 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40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待遇
分类号: G525.1
页数: 2
页码: 564-565
摘要: 青田县教师工资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变化。民国时期,教师工资高低不一,存在实物支付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小学教师实行实物工资,后改为工资分制。中学教师工资也实行过折实单位工资和实物工资制。1956年下半年实行工资改革,教师工资有所提高。1985年工资改革,教师待遇有较大幅度提高。1987年中学教师月人均工资84.45元,小学教师月人均89.87元。
关键词: 青田县 教育事业 教师待遇

内容

科举时代,书院、私塾教师束高低不一。清乾隆间(1736~1795),养正书院主讲者“岁情谷四十石”。
  民国初期,乡村小学教师工资以谷物支付居多。最高每月1石,一般7斗,最低管吃饭(由学生轮派)。民国20年(1931)以后,改为货币工资。24年,370名教师中,月工资5元以下156人,5~10元155人,10~15元42人,15~20元16人,20元以上1人。短期小学教师一律10元。阜山中学教师人均工资:26年45元,29年64元。29年,小学教师最高工资22元,最低5元,平均10元。
  民国30年,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县政府向学生征收学米,每学期高年级6斤,中年级5斤,低年级4斤,“聊助教师膏火”。32年起,因教师生活拮据,学生轮流向教师供应蔬菜,“不拘生熟,亦不计丰菲”。35年,实行加成支薪,逐月浮动。37年,简易师范教师工资与公务员相当。
  民国时期,教师任教期间免服兵役;子女在公私立中学求学,可申请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小学教师实行实物(大米)工资。1950年,小学教师月均大米:县人民小学教师175市斤,区中心小学教师150市斤,乡中心小学教师95市斤。1952年下半年起,改为工资分(1个工资分相当于旧人民币1261.29元),由国家财政拨款。月人均工资170个工资分。
  中学教师工资,1949年下半年,青田县立中学实行折实单位工资(每个单位值旧人民币3820元),人均月工资93个折实单位;石门中学实行时薪制,按上课节数计算工资,初中每节8000元(旧人民币,下同),高中10000元;阜山中学实行实物工资制,月人均工资约为大米200市斤。1952年,公办中学实行工资分制,月人均工资210个工资分。
  1953年4月,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4年起,教师福利费按工资2%提取,1972年提高到2.5%。
  1956年下半年实行工资改革,月人均工资:幼儿教师36.5元,小学教师35.86元,中学教师49.5元。此后,时有调整,以1963、1977、1980年调整面最广,分别为50%、40%和46%。1979年11月起,实行班主任津贴,中学班主任每月4~6元,小学班主任每月3~5元,民办中小学教师稍低。1982年,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提高工二资一级。1985年工资改革,教师待遇有较大幅度提高。1987年中学教师月人均工资(基础、职务工资加工龄津贴)84.45元,农职业中学教师人均79.7元,小学教师人均89.87元。
  民办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办学单位支付,国家补助。1956年民办小学教师每月平均补助18元。1959年,民办中学教师月人均工资26.42元,民办小学教师月人均13.45元。1978年后,有所提高,有的接近于同级公办教师。
  1982年,县召开“辛勤育苗三十春”大会,表彰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老教师169人,颁发荣誉证书、纪念章。城东小学教师高秀珍被评为全国少年儿童先进工作者。1983年,向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的教师351人颁发教育部“园丁”纪念章。1984年,章村区中心小学教师邱云翠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
  1985年第4季度起,1607名民办教师,在任教期间,由国家供应口粮每人每月27市斤。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阅读

相关地名

青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