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退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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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3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退职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523
摘要: 本文介绍了青田县在1955年开始办理职工退职的情况。
关键词: 退职 青田县 办理

内容

1955年,开始办理职工退职。1956年退职7人,1957年26人,1958年46人,1960~1963年分别为1人、1人、106人、2人。1978年以后,对冤假错案落实政策人员中不到退休年龄的改办退职,按其原工资的40%发给生活费。1980、1981、1982、1985、1986年分别办理7人,6人,16人,33人、11人。
  干部因私事出国定居,发给一次性离职费。离职费标准:工龄不满1年,发给一个月工资;1~10年,每年加发一个月的工资;10年以上,从第11年起,每年加发一个半月工资,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出国人员,1975年2人,1979年2人,1980年10人,1981年12人,1982年10人,1983年4人,1985年15人,1987年45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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