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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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35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2
页码: 514-5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青田县就业安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自谋职业的情况。
关键词: 劳动就业 青田县 安置

内容

第一节 就业安置
  民国时期,无劳动就业机构,个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鹤城镇进行失业工人登记,兴办锯板厂、碾米厂、电力厂,安置一批失业工人。帮助有手工技艺人员和石雕艺人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从事生产自救。对1949年前后流入城镇的农民,发给部分救济金和路费,动员回乡生产;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者发给一次性救济金50万元(旧人民币)。1956年3月,因木排业衰落,发给大部分木排业工人转业证,让其回乡参加农业生产。50年代中期,基本上解决以前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
  1958年“大跃进”期间,除少数企业的用工由内部调整外,大部企业大量招收农民工,职工人数激增到16969人。次年,开始精减,到1962年全县共精减职工737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就业安置工作不正常。1971年,根据国务院(71)91号文件精神,将850名长期临时工转为固定工,并招收新职工520人。1972年以后,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陆续回城,城镇部分高、初中毕业生成长为待业人员1978年安置1283人就业。
  1978年,6月2日,传达国务院(78)104号文件,开始办理退休顶替。是年顶替108人,次年顶替569人,19801986年9月,共办理顶替1475人。1986年10月1日,国务院(86)77号文件下达,退休顶替停止。
  1980年,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简称“三结合”)的就业方针。1981年,全民单位招工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原则,先后进行7次报名考核。1981~1987年共安置5160人就业。
  第二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9年,动员城镇知识青年(17~25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后扩大范围,包括高小毕业生)上山下乡。1973年8月,成立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分集体安置、分散插队落户、回家乡落户3种形式安插知识青年。1973年10月,在油竹公社赤岩大队建立第一个知青点(村),10月以后共建9个知青队。给予下乡知识青年经费补助:每人建房费250元,生产补助费145元,农、家具补助费55元,木材0.5立方米。1974年每名下乡知识青年补助钢材20公斤。此外,还赠送拖拉机、电动机等农用机械和医疗、文娱、体育器材以及各种书籍。
  1969~1978年10月,有1698名知识青年下乡落户,其中女性776名(包括到外省、县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44人);外省到青田插队96人,其中女性56人。
  1972年起,通过招工、补员等途径逐步安排下乡两年以上的知识青年到企事业单位工作。1978年10月,国务院规定县以下城镇知识青年不再列入上山下乡范围。对尚在农村的1068名知识青年,进行统筹安排。至1980年底先后得到妥善安置。
  第三节 自谋职业
  1980年8月,中央制定“三结合”就业方针,鼓励和支持待业青年自谋职业,从事商业零售、饮食服务、修理、运输等行业。是年自谋职业36人,1981年89人,1983年增至241人,至1988年底,达到1373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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