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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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3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事审判
分类号: D925.1
页数: 2
页码: 488-489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青田县民事审判工作的历史发展和数量情况。1932年,青田县政府受理民事案件559件;36年,县地方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096件。1950年后,平均每年审结民事案件数均在500件以上。1952~1953年是离婚案件达到高峰的时期,离婚案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51.6%。1954~1959年,民事案件数量又逐渐减少。文化大革命前期,民事审判处于瘫痪状态,1972~1976年仅受理230件。这些数据反映了青田县民事审判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数量和特点,以及社会发展和法律规定对审判工作的影响。
关键词: 民事案件 审判 青田县

内容

民国21年(1932),青田县政府受理民事案件559件。36年,县地方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096件,终结834件。
  1950~1951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969件,审结644件。
  1952~1953年,共受理民事案件2544件,其中离婚案件1313件,占受理案件总数51.6%。审结民事案件2433件。其中判决结案1605件,占总结案数66.59%;调解结案368件,占总结案数15.12%。
  1954~1959年,民事案件明显减少。6年内共受理1910件,平均每年316件。1954~1955年审结的1232件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占43.66%;1957~1959年受理民事案件382件,平均每年127件。其中离婚案件287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75.13%。
  “文化大革命”前期,民事审判处于瘫痪状态。1972~1976年仅受理230件。
  1979年,受理民事案件122件,1980年受理273件。19811985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469件,平均每年493.8件,结案2070件,结案率为83.43%。1987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64件。
  1982年2月,建立信访室,配备专职干部处理来信来访,受理简易民事纠纷。至1987年,共接待来访26156人次,处理来信22070件。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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