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282002023000032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 |
分类号: | D922.1 |
页数: | 2 |
页码: | 487-48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中国青田县司法机构的历史沿革和组织结构。民国以前,由县令(知县)执掌审判权。1911年设初级审判厅。1950年后成立县人民政府司法科,1955年成立青田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法庭。1958年后与公安局、检察院合并办公实行“一长代三长、一员代三员”制度,1973年恢复县人民法院。1987年,县人民法院及所属区、镇人民法庭共有干警68人。这些沿革和机构调整的历史记录,反映了青田县司法机构的发展历程,并为今后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历史经验。 |
关键词: | 司法机构 司法改革 青田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