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妇女联合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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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30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442.8
页数: 2
页码: 473-4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在成立后,成立了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会。1951至1987年,妇女联合会在各项经济建设活动中,妇女积极参与并取得一定成绩。同时,县妇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妇幼保健工作,并成立法律顾问小组,建立信访网,调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关键词: 青田县 妇女组织 妇女联合会

内容

1949年12月,成立青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会。1951年11月21日,召开青田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成立青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内设组织、宣传、生产、妇幼福利4部。是年底,全县成立乡民主妇女联合会33个。1952年初,全县各区、乡(镇)普遍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各级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61年,有公社妇联38个、大队妇代会429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组织工作被迫停止。1978年2月,恢复县妇联。1987年,全县共有区镇妇联9个、乡(镇)妇联52个、居民区妇代会22个、村妇代会626个、乡镇企业妇代会2个。1951~1987年,共召开7次县妇女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妇女摆脱封建束缚,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与经济建设。土地改革期间,全县有4500名妇女参加民兵。抗美援朝运动中,妇女制作军鞋2000多双,捐献金银首饰购买枪炮,送子、送夫参军。历次党员代表大会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相当比例的妇女代表。
  1952年,妇女参加农民协会3658人。同年,农业合作化开始,全县有常年互助组392个,成员8355人中有妇女2000多人,占总数24%;季节 性伴工组1569个,成员38658入中有妇女10000多人,占总数26%;副业生产互助组4个,全是妇女。1979年,家庭妇女投售兔毛7250公斤。1980年,6个妇女养蚕场,向国家投售蚕茧209担。1981年,落实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妇女发挥更大作用,全县出现许多以妇女为主的专业户和重点户。
  1979、1982年,颜美英(农民)、留爱娥(县饮食服务公司经理)、王宝英(农民)、金横英(养猪专业户)、许婉婷(县环卫所清洁工)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79年,8名妇女被评为省级“三八”红旗手。1962、1982年有6人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1981~1984年有3个家庭被全国、省妇联表彰为“五好”家庭。至1987年,全县获县“五好”家庭荣誉证21276户。
  县各级妇联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妇幼保健工作。1980年,普查妇女5533人,治疗妇女病3164人;学前儿童健康检查19491人,7~12岁儿童免费驱虫99018人。
  1985年11月,县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小组,区、乡(镇)建立信访网,密切配合司法部门开展法制宣传。至1987年,受理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来信536件,来访184人次,共调处370件,占总数51%。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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