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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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8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34.5
页数: 9
页码: 454-46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浙江省青田县从1949年至1987年不同时期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变化。包括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乡/镇人民委员会以及下属的各种委员会和办公室等。文章还提到了1950年代初期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的历史背景和过程,以及斗转星移的政治风云对政府机构和职能的影响。
关键词: 政府机构 职能 青田县

内容

1949年5月13日,青田解放。19日,成立县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驻地在县政府原址。11月4日,正式建立青田县人民政府。1955年10月10日,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60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迁入鹤城中路23号。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无法正常工作。1967年3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青田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代行部分政府职权。1968年4月16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青田县军事管制委员会,行使职权。同年11月26日,成立青,田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26日召开青田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重组县人民政府。1987年,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部门正副职及相当职务干部113人、一般干部509人。
  青田县人民政府下属机构,根据各时期的工作需要而设置:
  县人民政府筹备委员会:设秘书、公安、民政、财政、建设、粮食、文教等7
  科。
  县人民政府:增设工商科和税务局,公安科改称公安局。
  县人民委员会:增设计划委员会、计划统计科、人事科、手工业管理科和卫生科,建设科改称交通建设科。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田县人武部生产办公室:设宣传、财务、工业、农业、林业、副业、防疫、下乡工作等8个组,代行部分县政职权。
  县军事管制委员会:设秘书、文革、生产指挥、人民保卫4组,行使县政职权。县革命委员会:设办事、生产指挥、政治工作、人民保卫4组。办事组初设秘书、接待、行政管理3个办公室,1977年9月办事组撤销,3室合并称办公室。生产指挥组初设综合、工交、农林水、财贸4个办公室,1970年1月设秘书政工、内务、计划、工交、农林水、财贸、卫生7个办公室,1972年各办公室改设、增设内务、物资、手工业、工业、交邮、农业、水利电力、林业、商业、财政金融、粮食、卫生12个局和手工业联合社,1977年9月生产指挥组撤销,分为计划委员会和工业交通、农业、财贸3个办公室,下设12个局、委。政治工作组初设政宣、组织、群运、清理阶级队伍、教育革命、大批判6个办公室,1970年1月增设秘书办公室、广播事业管理局,1972年5月增设侨务办公室,教育革命办公室改为文教局。同年9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75年3月增设卫生局。1977年9月政治工作组撤销,改设4局1室。人民保卫组于1973年4月恢复审判机关外,11月改组为公安局。
  重组县人民政府时,设机构27个。至1988年增加到39个。(见下页表,表中机构名称前年月,系成立时间,未标明者均系重组前原设机构的延续。)
  县属的区、乡组织:1949年6月,废除旧区乡机构和保甲制度。先后建立区人民政府,设正、副区长。7月2日,鹤城镇人民政府建立;12月6日,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正、副镇长,同时成立13个居民委员会,设正、副主任。
  1950年7月,各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区公所,设民政、财粮、文教、公安、生产、统计等助理员、干事和文书各1人。同年,各乡(镇)先后成立人民政府,设正、副乡(镇)长、农会主任和文书等人员,并推选行政委员9~11人。村设村主任、村行政委员7~9人。
  1951年秋,各乡(镇)进行民主建政,选出人民代表,成立人民政府,选举正、副乡(镇)长。至1954年4月,全县共选出乡(镇)人民政府委员1111人,正、副乡(镇)长405人。
  1955年10月,乡(镇)人民政府称为乡(镇)人民委员会。
  1958年11月,区、镇称人民公社,乡称管理区,管理区下属大队和生产队。1961年10月,恢复区公所、镇人民委员会,管理区改称乡人民公社,设正、副社长、文书和会计辅导员。
  1968年11月起,各区先后建立区革命领导小组,设正、副组长、组员、办事员若干人。1977年4月,改为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9月复称区公所),设正、副主任、常委、委员和办事员若干人。乡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同样设立正、副主任、委员及办事员若干人。1980年8月,乡人民公社革委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除正、副主任外,设文书、民政助理、公安员、会计辅导员各1人。
  1983年10月,政社分设。区公所设正、副区长、文书、民政助理、多种经营、工业、来信来访等人员。乡(镇)人民公社复称乡(镇)人民政府,设正、副乡(镇)长、文书、公安员、民政助理、会计辅导员、计划生育员、工业办公室主任,此外还有农机员、农科员、水利员、林技员等。并建立经济联合社,管理经济工作,设社长1人。1986年,各乡(镇)增设财经总会计1人。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建立经济合作社。村民委员会为群众自治单位,设民政福利、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和山林保护等6个委员会。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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