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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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委机构
分类号: D630.1
页数: 8
页码: 428-4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青田县工作委员会、组织沿革的情况。
关键词: 委员会 青田县 机构

内容

1938年7月,建立中共青田县工作委员会,11月,改为中共青田县委员会,书记由中共处属特委委任。1940年5月至1949年3月,青田县未单独建立县委组织。1949年4月重建县委后,至1956年4月,历任县委书记均由中共浙南特委和温州地委委派。1959年2月,县委建立书记处,设第一书记1人、书记若干人,由中共温州地委任命。1963年1月,书记处撤销。5月,中共丽水地委成立,青田县委划归丽水地委领导。1966年下半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县委被迫中止工作。1970年6月,建立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1971年12月,恢复县委组织,至1987年4月,共历7届县委。
  1938年7月,中共青田县工委仅设组织、宣传2部;11月改称中共青田县委后,增设职工部;1939年秋,增设青年、妇女、武装、农民4部。1949年后,县委工作机构日趋健全,但各时期亦有变动。
  县委办公室 1949年4月设县委秘书处,1954年8月改称县委办公室,1968年4月由军管会办事组负责,同年11月称革命委员会办事组,1977年9月复称今名。
  组织部 设于1949年4月,1970年7月称县革命委员会组织办公室,1977年9月复称今名。
  宣传部 1949年4月称宣传股,1951年9月改称宣传部,1970年7月称县革命委员会宣传办公室,1977年9月复称今名。
  续表
  注:1.任期未满者,系因故离开;中期任职者,由上级任命。
  2.1968年4月~1970年6月实施军事管制,由军队、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职能。
  民运部 设于1949年9月,1950年4月撤销。
  统一战线工作部 设于1952年11月,1968年中止工作,1978年9月恢复。
  县委党校 1952年10月称干部学校,1961年11月改称县委党校。
  城镇工作部 设于1953年4月,1954年6月改称供销手工业合作部,1956年12月称工业交通工作部,1960年9月称工业交通部,1962年6月恢复原名,“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止工作,后未再建。
  财政贸易部 设于1954年4月,1962年撤销。
  农村工作部 1954年4月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部。1957年3月称农业生产合作部,同年4月改称农村工作部。1977年9月称县革命委员会农业办公室。1980年6月复称农村工作部,仍属县委组织。1981年2月改称县农业委员会,为政府机构。1984年1月,复称农村工作部,属县委组织。1987年4月改称农业经济委员会,属政府组织。
  文教部 设于1956年3月,1957年7月并入宣传部。
  五人小组 设于1956年2月,1959年撤销。
  审干委员会 设于1956年6月,1959年撤销。
  青田报社 设于1956年1月,1957年4月撤销,1958年5月恢复,1961年2月撤销。
  来信来访办公室 1957年9月称党政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领导小组,1959年称县委、县人委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81年3月改称县委、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
  政治研究室 设于1959年6月,1961年5月称调查研究室,1962年6月并入县委办公室。
  县机关党委 设于1960年2月。
  农业办公室 设于1962年11月,1963年7月改称农村工作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止工作,后未再设。
  政法委员会 设于1981年7月,1988年4月撤销,改设政法协调领导小组。
  县委老干部局 1984年1月称青田县老干部局,1986年4月改称今名。
  1987年,中共青田县委工作人员115人,其中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和相当部级职务人员32人。
  宣传教育
  1950年,开始建立宣传网。1952年10月,全县有宣传员983人。1961年12月,发展报告员和支部教育辅导员234人、宣传员1236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的报告员和宣传员制度遭到破坏。1982年,恢复和健全宣传网,建立一支760人的宣传队伍。
  1949年下半年开始,县委围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等重大政治运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1952年下半年,举办婚姻法、中苏友好、工农业生产、爱国储蓄、人民邮电和爱国卫生等展览会。1953年11月至1954年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活动。1956年5月,县委创办《青田报》(1960年底停刊)。1958~1961年间,以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与总路线的宣传,全县办夜党校103所。1963年上半年,掀起学雷锋热潮。1975年,大张旗鼓地宣传“农业学大寨”。1977年上半年,广泛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活动。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三中全会精神,冲破长期“左”倾错误的束缚,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1981年3月,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道德、讲卫生”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的“五讲四美”活动。1982年,全县普遍进行“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的三热爱教育。1984年2月,开展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9月,举办建国三十五周年青田建设成就展览会。
  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干校、党校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1952~1953年,培训乡村干部及积极分子。1954年,培训互助组长和合作化骨干。1956年,举办3期农村基层党员和建党对象训练班。1957~1959年,对区、乡及大队干部进行培训。1960~1964年间,着重培训农村基层干部、支部书记,学习党中央《关于农村开展“三反”运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等文件。1977~1984年,举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51期,其中县、区、乡领导及脱产干部占47%,基层党支部成员及党员占53%。1985年3月,党校开办中专班,学制2年,开设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干部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课程。1986年,举办乡镇领导干部轮训班,学习政治、经济理论、法律知识等。1987年,举办干部理论班,学习《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程》、《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举办县机关党支部成员训练班和中层领导干部读书班,其中心内容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统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继续开展统一战线工作。1952年11月,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团结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非党知识分子、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侨胞、港澳台同胞以及个体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1987年,全县各区、镇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各乡(镇)配备兼职统战委员。
  1979~1987年,通过大会报告、党校学习、印发学习资料、举办学习班和广播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理论与政策。
  19801987年,对错划的“右派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及受错误处理的非党知识分子予以纠正;129名原工商业者中有112人被重新认定为劳动者;认定投诚单位1个,认定起义投诚人员165人,并发给《起义投诚证书》;解决了归侨、侨眷78人和台属173人的政策问题;对5名宗教界人士落实了政策。全部清退89户统战对象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金银、字画、图书和其他财物。全部清退国民党副总裁陈诚私房4处,2663平方米,并按原状进行修缮。此外,1975年,国家特赦在押民国时期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特人员,青田籍4人回乡安居,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1979年,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发动各级组织、干部、群众和台属共同做好对台工作,以促进和平统一祖国大业早日实现。多次召开去台人员亲属座谈会、茶话会,撰写对台稿件,供国家宣传单位采用和播出。1985年10月,成立县台属联谊会;相继成立北山、高市、湖边、东源、大路、山口、船寮等7个基层台属联谊会,经常开展联谊活动。19801987年,接待回乡探亲的台胞82人,帮助67位台属赴港、澳或国外与在台亲人相会。
  整风整党
  1953年3月,全县分两批开展整党工作,至1954年9月基本结束。有138个党支部,1790名党员参加整党。按照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处理,将67名混进党内的地主阶级分子、反革命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清除出党,纯洁了党组织。
  1957年5月,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从县、区两级机关干部开始,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开展整风运动。6月,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派斗争,至1958年夏基本结束。
  1985年5月起,从县区机关、乡镇机关(包括县、区属企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到农村基层,分三批开展整党工作,于1986年11月底基本结束。参加整党的党委72个,党组26个,总支2个,支部962个,党员12516人。查处少数党员的严重以权谋私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对违反党纪的78名党员按政策分别作了处理,其中开除党籍7名,留党察看20名,撤销党内职务2名,严重警告14名,警告35名;对183名不合格党员进行适当处理,其中除名32名,劝退31名,缓期登记98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2名;同时,对县区机关和部门一些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来信来访
  1949年,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主管。1957年,中共青田县委成立党政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逐步配齐区、乡镇(公社)信访干部。1987年,全县有专职信访干部25人、兼职信访干部84人。
  1957年8月,县委发布《关于重视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紧急通知》;9月,县委、县人委发布《关于颁发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法(初稿)的联合通知》,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的精神处理来信来访。是年,人民来信235件,处理结案172件,占总数73.14%;人民来访48人次。1979年,复查和解决历史上冤假错案,人民来信增加,全年计3204件,处理结案2165件,占总数76.5%;人民来访2100人次。1987年,人民来信1562件,处理结案1266件,占总数81%;人民来访238人次。
  1980年8月起,建立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定时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按照政策予以解决。是年,领导千部接待群众来访5次、1221人,处理案件245起;1987年,接待来访10次、67人,处理案件58起。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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