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币 金圆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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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币 金圆券
分类号: F822
页数: 1
页码: 41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在民国初期流通多种银行发行的纸币,以中国银行纸币流通量最大。民国24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禁止银圆、铜圆流通。民国31年7月起,法币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
关键词: 青田县 货币流通 纸币

内容

民国初期,市场上流通的纸币有中国、中央、交通、通商、兴业、实业、四明、中南等银行发行的1元、5元、10元券,与银圆等值使用,以中国银行纸币流通量最大。
  民国24年(1935)11月,国民政府颁布法币政策,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禁止银圆、铜圆流通。25年,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31年4月,又将原缴纳关税用的海关金本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投放市场,以关金券1元抵法币20元的比值与法币同时流通。
  民国31年7月起,法币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随着货币贬值,至37年法币最高面额达500万元。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规定以金圆券1元兑换法币300万元,停止使用法币与关金券。
  金圆券初发行时最高面额为10元,每100元可兑换银元50元,或美金25元,或黄金0.5市两。至38年4月,最高面额达100万元,贬值为24万元兑换银圆1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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