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282002023000024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工商税收 |
分类号: | F812.42 |
页数: | 4 |
页码: | 401-404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和成立后工商税收的历史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工商税收包括货物税、直接税、盐税、营业税、印花税、房捐、警捐、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筵席捐和娱乐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工商税收于1950年开征,主要包括货物税、工商业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屠宰税、房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使用牌照税等9种。1953年起,根据“保证税收,简化纳税手续”的原则修正税制,将部分税种合并或撤销。 |
关键词: | 青田县 财收 工商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