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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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收支
分类号: F812.4
页数: 4
页码: 396-39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在清朝、民国时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
关键词: 青田县 财政 财政收支

内容

民国时期,县财政入不敷出,收入的70%以上用于地方政权机关的开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财政收入虽不断增长,但经济建设、文教卫生、社会福利投资亦相应增加。1987年与1953年相比:财政收入增加18倍;财政支出增加40倍。每年由省财政定额补助。
  收入
  同治年间(1862~1874),县财政收入有额征地丁银12633两6钱1分9厘,学租银84两6钱1分3厘,契税、牙税、牛税、碓税等外赋银41两3钱,合计12759两5钱3分2厘。
  民国时期,县财政赖田赋附加及各项杂捐收入维持。县级附捐有23项。民国25~29年9月,共征收法币144231元。由于经费支绌,26年,向浙江地方银行借款3000元解急;34年,筹措人民捐献款200余万元;35年3月,政府机关员工欠薪数月,县长向地方殷富筹措400万元,允当年8月底以前在屠宰税收入中陆续归还。37年前后,在田赋、营业税、屠宰税项下带征“绥靖”经费等。每年上级拨补部分,占财政支出半数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工商税收、企业收入、农业税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1950198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6352.8万元。各项收入所占比重:工商税收,1957年为55.34%,1987年上升到81.27%;企业收入1957年为8.76%,1987年上升为9.56%;农业税收1957年为35.14%,1987年下降为6.64%。
  1960~1987年,预算外收入共计900.6万元,其中:工商税附加61.9万元,农业税附加比例分成126.7万元,县办工业留成403.6万元,预算外企业上交111.3万元,企业折旧基金23.7万元,生猪生产稳定基金13.9万元,其他88.1万元,省补助71.4万元。
  支出
  同治年间(1862~1874),县额定存留银1560两8钱8分6厘,主要开支有:知县、县丞、典史、儒学俸额银98两2钱4分9厘;门子、皂隶、马夫、民壮、禁卒、灯夫、轿扇夫、库子、斗级、斋夫等118人,工食额银548两7钱2分4厘;生员廪粮、岁贡旗匾路费、起送科举生员路费等132两5钱3分9厘;谈洋巡检司弓兵28人,工食额银66两8钱9分7厘;府、县盐捕9名,工食额银43两零5厘;冲要十五铺铺司兵及看司门子77人,工食银445两9钱8分5厘;重囚口粮银24两7钱8分5厘;渡口渡夫工食银19两9钱1分;孤贫32名,口粮柴布额银89两1钱9分8厘;祭礼等额银91两5钱9分2厘。
  民国时期,县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地方政权机关的开支。党务费、行政费、财务费、自治费、公安费、军训费等占总支出的70%以上。
  自1953年建立县级财政起,至198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4501.3万元,收支差额8326.1万元。总支出中,用于经济建设事业8228.8万元,占33.6%;文教卫生事业8887.5万元,占36.3%;优抚救济904.5万元,占3.7%;行政费用4815.6万元,占19.6%;其他支出1664.9万元,占6.7%。
  1960-1987年,预算外支出共计829.7万元,其中:经济建设675.3万元,城市维护费48.8万元,科技1万元,文教卫生48.1万元,弥补行政事业费7.9万元,上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3万元,其他支出35.6万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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