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量检测 标准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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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量检测 标准化
分类号: TH71
页数: 2
页码: 392-39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的计量器具管理和检测工作逐渐得到重视和加强,计量器具的精密度也逐渐提高。同时,工业标准化生产也开始逐渐发展。
关键词: 青田县 计量器 演变

内容

民国20年,青田成立度量衡检定分所,设备仅标准砝码一副,曾对衡器制作业进行登记和检定。23年,检定分所撤销,由县政府财政科管理计量。
  1949年后由市场管理部门巡回检测。1965年成立青田县计量管理所。1983年改为青田县标准计量管理所,执行国家计量法,管理工业产品标准制订与计量器具检定。1987年,检测设备有:5公斤、3公斤标准天平各1台,相应配套3等、4等标准砝码各1套,525公斤标准砝码3吨,0.5~2公斤及允差砝码各2盒,标准玻璃量器1套,压力校验泵1台,各种规格标准压力表4只,标准血压表1只。
  早期的计量器具大多由非专业的木匠,铜匠制作。管理工作限于对商业衡器的检定。1963年以来,有17个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实验室或化验室,其仪器准确度由县计量管理所配合省、地标准计量部门进行不定期检定。县计量管理所对市场交易所使用的计量器进行抽查检测。1983年,共检查计量器具1306件,合格率65%,修准不合格的度量衡器具,以保护消费者利益。1983年6月,县副食品公司向广东省潮州市庵埠副食品厂订购25箱(2500袋)五香粉、花椒粉、虾辣味素,计金额5640元,经检查包装份量不足,平均每袋少33克。经双方洽谈,降价790元,供方承担检测费。
  1985年9月15日,县人民法院受理县土特产公司诉山东省莘县古城供销社综合开发公司鸭毛掺杂案,委托县标准计量管理所检测。经抽样测定,鸭毛掺杂量占50%以上。法院根据检测结果,作出由被告承担经济责任的裁定。
  1986年,对鹤城镇个体秤工进行考试,理论考试合格11人;台秤修理考试合格3人。1987年3月13日,县标准计量管理所给真空仪器厂、传感器厂发放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给自来水厂和供电所发放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青田县工业标准化生产薄弱。1984年,青田县真空仪器厂制订的《ZBY153~83电火花真空检测器技术条件专业标准》,青田县鹤城消防带厂制订的《消防带质量检验测试标准》,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实施。1984年对24个工厂的66个产品进行检查:按国标生产仅3个,部标生产32个,企标生产13个,厂标生产3个,无标生产15个。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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