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金属 机电 化工 燃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1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金属 机电 化工 燃料
分类号: F426.32
页数: 2
页码: 370-371
摘要: 这段文字描述了1958年后国家对钢材、水泥、车辆、机电、燃料、炸药等物资进行计划分配和供应的情况,以及在后续的时期内设立了农机公司和物资综合公司经营计划物资,并为青田县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物资。
关键词: 计划分配 物资供应 青田县

内容

1958年9月,国家对钢材、水泥、车辆、机电、燃料、炸药等物资实行计划分配。各生产需求单位提出计划,经审批后由县计划委员会物资局供应。
  按产品出厂价格销售给用户,仅收管理费用。1963年3月,设农机公司和物资综合公司经营计划物资。国家不征税,企业保本微利。1979年以后,除指令性计划物资外,增加非指令性计划物资经营。至1987年,为青田县经济建设提供钢材1.85万吨,水泥12.46万吨,炸药2609吨,汽车169辆,拖拉机2891台。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阅读

相关地名

青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