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日用工业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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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1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日用工业品
分类号: F724.725
页数: 2
页码: 369-37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鹤城镇的棉布、百货、五金、交电等商品的供应情况。
关键词: 鹤城镇 棉布 百货

内容

棉布 民国时期,鹤城镇有张诚记、颜新发、杨永兴等13家布店。1953年,私营棉布业组织联营。1956年7月,部分从业人员转为国营商业职工。1954年9月起实行棉布统购统销,凭布票供应。1955年以后,其他棉纺织品亦凭布票供应。布票定量标准:最高额是1956年,职工每人29市尺,农民、居民每人24市尺;最低额是1961年,每人2.6市尺;多数年份每人15.5市尺。1983年12月1日起免收布票。1984年停止发放布票。1951年销售棉布1万米,1959年销售208万米,为历史最高年份。1980年以后,棉布需求量下降。
  百货 1949年,鹤城镇百货店5家,经营鞋帽、针织、毛巾、肥皂、化妆品等,规模小。文化用品商店3家,公记印刷所兼营纸张、簿册及文具。乡村杂货店也兼营日用小百货。1959年,在新大街建成占地面积3897平方米的百货大楼,开设第一百货商店。1970年,上店街开设第二百货商店,经营商品1万余种。
  五金、交电 民国时期,鹤城镇王久华、广顺泰2家铜店经营铜、锡用具和小五金商品;金洪兴、金春和、张合发、元兴、陈大兴等铁铺兼营菜刀、农具;郭文元等4家银店,以加工首饰为主,兼营银制礼品。1956年,百货公司开始经营自行车、收音机。1983年,增加洗衣机、电冰箱、收录机、电视机供应,经营五金、交电商品2000余种。1987年,销售电视机1821台、收录机1128台、洗衣机280台、电冰箱295台、电风扇7577台。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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