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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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20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经营体制
分类号: F721.7
页数: 5
页码: 357-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青田县私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国营商业等情况。
关键词: 商业 体制 经营

内容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早期,商业全属私营。竹、木、柴、炭、油茶、茶叶、青田石雕等为主要输出商品;大米、盐、布、水产、南北货等为主要输入商品。民国22年(1933),全县有464家商店,年营业额97万元。26年,全县34种行业,商店803家,其中木行67家、布店67家、南货店191家、百货店20家、杂货店14家、国药店148家、西药店1家、文具店4家、旅店38家、饮食店15家、卷烟店7家、肉店28家、水产店7家、竹器店2家、陶器店3家、水果店16家、食油店1家、酒店4家、水作店7家、米店63家、盐店7家、煤油店4家、首饰店3家、五金店5家、铁店11家、石雕店8家、染坊14家、镶牙3家、镬炉1家、照相馆1家、成衣店30家、理发店8家、鞋店4家、撑店1家。大商店对老顾客采用凭折支付、年终结算的赊销货物办法。农村有的商店以商品交换土产的方式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私营商业在国家保护政策下得到发展。1951年进行商业重估财产登记时,全县私营商业689户,其中木行108户。1952年,私营商业营业额259.8万元(折新人民币),1954年上升为1355万元。1953年以后,木材作为国家控制物资由森工部门统一经营,木行停业,部分从业人员转为国营企业职工。
  1953~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鹤城镇棉布、中西药、南北货、文具、五金、百货等6个行业24户实行公私合营;粮油、棉布、糖烟酒、盐、肉86家私营商店改为国营商业经销商店;屠宰、卷烟等28户61人转为国营商业从业人员。农村372家私营商店成为供销社代销店。此外,全县还组织集体性质的合作商店7家,合作小组44个。至1956年底,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文化大革命”期间,取缔一些分散经营、无法组织的个体商业,甚至把提篮小卖也作为“资本主义尾巴”来割除。1982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得到确认,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1987年,全县有证个体商业人员从1981年的152人发展到4888人;营业额从1981年的19.2万元增加到4181万元。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民国27年4月起,五下乡等20余个合作社成立。是年7月1日,青田县政府设合作事业室。12月,划海口区为战时经济建设实验区,推行合作事业。各乡镇相继组织生产、消费、信用合作社。至28年11月,全县共有合作社113个,其中商业性质的合作社44个。29年,石门、海口两区合作社运销办事处收购茶叶17.4万市斤,占全县茶叶收购量40.9%。30年11月10日,青田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民国时期的合作商业曾一度接受政府委托,办理计口授盐、平价供应生活用品、收购土特产品等业务,后因资金薄弱,缺乏竞争能力而停办。
  1950年1月7日,县人民政府拨给大米5000市斤作为资本,成立县供销商店。3月,改为青田县供销合作总社。12月5日,成立本县第一家基层供销合作社——忠义乡供销合作社。1951年4月,成立鹤城镇机关消费合作社。1952年底,全县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9个,社员17238人。1954年10月20日,县供销合作总社改称青田县供销合作社,设立供应批发站。1956年,农村私营商业划归供销社管理。1958年,基层供销社改称人民公社供销部,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转为全民所有制。1961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分出。1963年再次合并。1978年6月25日恢复供销商业为集体所有制。1983年7月,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成立青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有农业生产资料、土特产、副食品、工业品、供销贸易等5个公司。参加县联社的有北山、万山、山口、城区、船寮、温溪、章村等区供销合作社。1987年,共有职工942人,注册资金1063万元。
  50年代初期,供销合作社的股金每股0.2元(折新人民币)。以后陆续扩股,股金0.5~1.0元不等。年终分红,每股可得0.2~0.3元代价的商品。1958年以后,扩股、分红均停止。1983年起重新扩股,全县统一每股2元。至1987年,共征集102516股,股金20.6万元,全县入股人数占总农户数的88%。供销合作社每年抽1015%利润年终给社员分红。
  青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955年10月1日设立青田县农村生产资料采购批发站,经营化肥、农药、农机具,推广禽畜、农作物良种等业务。1961年改称农业生产资料经理部。1966年1月,全省农资系统统一经济核算。1967年7月改称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青田县公司。1978年6月28日,改称青田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恢复独立经济核算。1987年,职工34人,营业额589.8万元。
  青田县土特产公司 1955年10月设立青田县土产副食品采购批发站,经营土特产品和副食品。1956年2月,分为土产、副食品两个采购批发站。1961年10月1日,土产采购批发站增加日用品经营,改称土产日用品经理部。1966年,全省土产系统统一经济核算。1967年7月,改称浙江省土产公司青田县公司。1978年6月25日,改称青田县土产公司,恢复独立经济核算。1979年1月,县土产公司分为土产果菜、日用畜产废品两个公司。1984年5月,土产果菜公司改名青田县土特产公司。1987年全公司有职工55人,年营业额333万元。
  青田县副食品公司 1956年2月设副食品采购批发站。1957年4月,日用品采购批发站撤销,其部分业务并入。同年6月改称生活资料采购批发站。1958年5月与商业局食品公司合并后仍称副食品采购批发站,1961年划归商业局管辖。1984年5月,日用畜产废品公司撤销,原有人员经调整重建副食品公司。同年12月,成立日用品公司,与副食品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87年,职工43人,营业额446万元。
  青田县供销社工业品公司 1980年5月设立青田县贸易货栈,经营国家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1981年4月,贸易货栈改名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扩大到计划外的工业品和议价商晶。1985年5月,成立青田县供销社工业品公司。同年11月,贸易公司并入。1987年,共有职工46人,年营业额371.4万元。
  青田县供销贸易公司 1987年1月,县联社抽调人员在温溪镇设立青田县供销贸易公司,年营业额17.9万元。
  第三节 国营商业
  1950年,温州专区国营商业在青田设立分支机构:瓯海烟草公司青田发行所,温州纺织品公司青田经营组,温州粮食公司青田办事处,温州盐业公司青田分销处。1952年7月,温州煤建器材经营处在青田设转运站,并接管原木行经营的木材购销业务。
  1956年7月,成立县百货、纺织品、食品、专卖、贸易等5、个国营公司。10月20日,成立青田县商业局,管理国营商业。1957年3月,专卖公司并入食品公司。同年4月,贸易公司撤销。
  1983年2月,成立青田县商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营商业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利润基数包干,超基数分成。县商业局与县财政局签订国营商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合同。4月,与百货、食品、五金、燃料、烟糖酒5公司及食品厂的经理签订承包合同,建立经济独立核算。
  1987年,商业局下属有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石油、食品、水产供销、糖酒菜、烟草、华侨友谊、饮食服务等9个公司及食品厂,共有职工565人;物资局下属有金属机电、化工建材、生产资料服务、燃料、金属回收,农业机械等6个公司,有职工70人;粮食局下属有粮油贸易公司、饲料公司,职工50人。
  青田县百货公司 1956年7月5日设立。1958年5月改称工业品采购供应批发站。10月,纺织品公司并入。1959年改称百货采购供应站。1961年恢复原名。设棉布、针织、大百货、小百货、文化用品等5个批发部和船寮百货批发零售商店,下属有第一、第二百货商店。1987年,职工174人,销售额1095万元。
  青田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 1978年1月从百货公司分设,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80年单独核算,改称燃料五金公司。1981年4月又将燃料划出,恢复原名。1987年,职工54人,销售额461万元。
  青田县燃料公司 1981年4月设立青田县燃料公司。1982年在鹤城东路杨府殿前建700平方米露天煤场一所。1983年建立煤制品厂。1984年建立200立方米竖式贮油罐2只。1985年12月30日,分设石油公司归商业局,燃料公司专营煤炭,划归物资局。1987年,石油公司有职工40人,销售额553万元;燃料公司有职工20人,销售额286万元。
  青田县食品公司 1956年7月10日成立,设温溪、船寮、北山、海口经营组,城镇门市部。1958年5月改为副食品采购供应站,各经营组并入当地供销合作社。1962年10月恢复食品公司原名。下属7个食品购销站,1家罐头厂。1987年,职工90人,销售额209万元。
  青田县糖酒菜公司 1985年3月13日原糖业烟酒公司将卷烟业务划出,并将食品公司经营的蔬菜业务并入,建立糖酒菜公司。下属3个门市部,1个批发部。1987年,职工77人,销售额640万元。
  青田县烟草公司 1985年恢复烟草专卖,设立青田县烟草公司。1987年有职工23人,销售额1012万元。
  青田县华侨友谊公司 1961年10月,县百货公司设侨汇商品供应专柜,为侨眷供应紧俏物资。1966年后停止侨汇物资供应。1978年1月,百货公司恢复供应侨汇物资。1982年专设青田县侨汇商店。1983年成立青田县侨汇物资供应公司。供应商品包括针织、百货、交电、金银首饰、高级烟酒等512种。1987年改名青田县华侨友谊公司,职工21人,销售额33.16万元。
  青田县饮食服务公司 1958年,鹤城镇旅馆、饭菜、浴室、照相、理发诸业统归商业局管理,成立青田县饮食服务总店。1970年3月,改称青田县饮食服务公司。1987年,下属有人民旅馆、人民饭店、青峰旅馆、青田浴室、青田酒家等10个营业单位,共有职工70人,营业额33.5万元。
  青田县农业机械公司 1963年3月成立,经营拖拉机及其他农用机械。1987年,职工18人,营业额189万元。青田县金属机电公司1986年成立,经营有色金属、硬质合金、机电设备等商品。1987年,职工11人,营业额384.3万元。青田县化工建材公司1986年成立,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1987年,职工11人,营业额376万元。青田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0年3月成立,经营物资代购、代销、代加工、代办运输和调剂串换业务。1987年,职工8人,营业额102.6万元。青田县粮油贸易公司1983年5月成立,经营粮油议购议销,参与市场调节 。1987年,职工22人,营业额570万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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