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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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11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营工业
分类号: F427.55
页数: 2
页码: 244-2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青田县1951年之后中国对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的创办和改造,以及在此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关键词: 青田县 工业 国营工业

内容

1951年5月,第一家地方国营新青碾米厂创办。6月,公私合营青田县电力厂建成。1956年1月,对私营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新兴布厂、公记印刷厂、三星电木厂、同力碾米厂实行公私合营。31名私方人员,量才录用,适当安排。并清产核资定股定息,按年利率5%分季度付息(期限10年)。是年,山口叶蜡石矿由生产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至年底,有地方国营2家、公私合营5家,共有职工335人。
  1958年,多数生产合作社及新办厂矿转为地方国营,至年底,国营工矿企业发展到46家,职工增至6668人,工业产值405万元。主要产品有叶蜡石、生铁、印制品、棉布、农机具、黄白酒、化肥等。由于发展过速,管理、技术跟不上,效果差。1959年定点整顿,国营厂矿缩减到26家,职工2800人。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缩短工业战线,对工矿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至年底,仅存15家,职工809人,完成产值259万元。
  “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受到影响,年产值200万元左右。1976年,工矿企业发展到19家,职工增加到1859人,产值670万元。
  1979~1984年,创办乳品、铸造、链条等工厂;建成金坑、江南水电站。1985年以后,工业企业试行工资与实现税利挂钩、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抵押承包责任制。1987年,国营工业企业31家,职工3756人(含非独立核算企业9家,职工347人),工业产值3204万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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