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工业 手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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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1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工业 手工业
分类号: F427.55
页数: 2
页码: 241-2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手工业在清末、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发展情况。清末有40多家作坊、工场,民国时期开始出现工业生产,抗战期间遭受重创,战后有所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鼓励发展私营工业和手工业,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体工业得到发展。到1987年,个体工业数量达到1099家,产值达到3401万元。
关键词: 青田县 工业 手工业

内容

清末,有铁铺、方圆木、寿器、制烛、服装、制鞋等作坊、工场40多家。民国17年(1928),创办继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倡林火柴梗片公司,为工业生产的开端。嗣后,服装、印刷、纺织、锯板、弹棉等相继采用机器生产。手工业自然行业不断增多。26年,手工业有30多个行业,有石雕、铁器、木器、竹器、服装、鞋革、刻字、钟表修理、首饰、锡箔、棉棕等作坊、工场130家,从业人员5500多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许多工场、作坊纷纷倒闭。抗战胜利后,工厂、作坊恢复并发展到152家。其中铁器13家、木器18家、石雕12家、成衣13家、鞋革12家、制纸伞5家、打小铁3.5家、制草席27家、粮油加工17家,从业人员约5000多人。民国36年,由于通货膨胀,税捐苛重,手工业从业人员收入低微,歇业改行甚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鼓励发展私营工业,实行委托加工。组织手工业者实行联产联销、生产自救。1952年,私营工业有公记印刷厂、同力碾米厂、新兴布厂、友联锯板厂、金属加工厂5家,从业人员70多人。农村手工业者在土地改革时大都分得田地,农忙务农,农闲务工。
  1953年私营工业、手工业总产值420万元。
  1953~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业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组织合作社(组),成为集体企业。
  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体工业得到发展。1981年,有18家、21人,产值8.9万元。1984年为443家、607人,产值40.6万元。1985年,发展到990家、3643人,产值1264万元。1987年,个体工业1099家、7257人,产值3401万元。其中农村917家、5523人,产值2303万元;农村联营88家,1464人,产值1040万元;鹤城镇85家、162人,产值20万元;城镇居民联营9家、108人,产值38万元。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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