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护林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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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9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护林组织
分类号: S718.5
页数: 1
页码: 224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青田县森林管理制度建设的历程和成果。从民国33年起,该县设立森林警察并建立护林委员会和护林公约,逐步完善了森林管理制度。1973年,国营石门洞林场及有关区、社、队建立护林联防委员会。
关键词: 护林委员会 护林公约 林业生产

内容

民国33年(1944)6月,各乡镇设森林警察2名,以保护当地森林。
  1952年,各行政村建立护林委员会,自然村建立护林小组。1966年,600个大队建立护林委员会,580个大队制订护林公约,234个大队配有专管山林的看山员366人。
  1973年9月,国营石门洞林场及有关区、社、队分别建立护林联防委员会。1978年8月,建立青田县护林防火委员会。1981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森林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建立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检察院林业检察科和人民法院林业法庭,调解山林纠纷,查处破坏山林的不法分子。1983年10月,成立青田县护林绿化委员会。同年,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保护森林和木材管理的若干规定》。1984年5月,成立青田县落实山林政策领导小组,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建立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年11月,成立青田县瓯江两岸封山育林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林业管理。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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