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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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9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3
页码: 223-2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青田县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病虫防治、护林组织等管理情况。
关键词: 青田县 森林 保护

内容

第一节 封山育林
  1951年5月,根据国家林垦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封山育林的指示,各区、乡、村建立护林组织,订立护林公约,推行赏罚制度,在注目地点设立禁牌,共同遵守。
  1953年3月,召开全县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提倡社山、组山、私人山统一封禁,定时定期开禁。樵采时,凡松、杉、柳杉、木荷、樟、黄檀、枫等大小树苗一律留养成材。至1958年,共封山育林60余万亩。
  1960年2月,县人民委员会规定:新造林造一山封一山,种一株护一株。公路沿线、城乡居民点的防护林、风景林、行道树等,由所在地公社、生产队、居民、企业、学校等划片包干,分段管理,严禁人畜破坏。1962年4月,县人委办公室颁发《关于护林育林的布告》,规定水库周围及江河两岸的水源涵养林,公路两旁的护路林,水土保持林,村镇周围的风景林,木本油料,粮食等树木及供科学研究或观赏的珍稀树种,一律不准砍伐。到1966年,全县共封山育林240万亩,占林业用地80%。是年,县组织15个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处理破坏山林积案275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封山育林机构垮散,制度废弛,山林再次遭受破坏。1969年一年里,乱砍滥伐木材约5万立方米。
  1979年后,恢复各级护林组织,重新实行全面封山,对飞播区加强封护,使森林资源得到养息。至1982年底,封山育林面积约200万亩,占林业用地64%。
  1983年12月23日,省林业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封山育林合同,规定1984~1987年封山育林35万亩,每亩补助人民币5角。1986年,在合同内增加封山育林面积18.7万亩。1987年,全县共封育山林53.7万亩,其中飞播林地2.85万亩,涉及37个乡(镇)、180多个行政村,经检查验收,合格面积52万亩,合格率97%。
  第二节 森林防火
  历来,农民烧山开荒、烧灰积肥、焚山驱兽、烧炭等生产活动,常引起山林火灾。
  1953年,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要求各区、乡、村加强护林组织,制订防火公约,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1954年,县人民政府发布护林布告:凡为积肥、垦种烧山,须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引起山林火灾者,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惩处。19581959年,县公安局、县林业局两次发出《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联合通知》。1960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布告,建立和健全基层护林组织,落实山林分片包干、划片到队,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林场开辟防火带,增加防火设备。1971~1976年,全县发生山林火灾45起,受害面积3.26万亩,年均受害5433亩。1978年~1983年,全县发生山林火灾29起,受害面积4400亩,年均受害733亩。19841987年,山林火灾23起,受害面积2300亩,年均受害575亩。
  第三节 病虫防治
  民国时期,森林无病虫防治机构。
  50年代,油茶煤污病较严重。1957年,黄寮乡小坑岗村采用5%“六六六”可湿性粉剂1斤,加水100斤,进行防治,取得较好效果。1963年,县油茶科学研究所对引起油茶煤污病的刺绵蚧,用黑缘红瓢虫、刺绵蚧多毛菌防治。在油茶刺绵蚧排蜜高峰期前,每株释放黑缘红瓢虫2~5只,或喷洒浓度(每毫升含孢子量200万)多毛菌液,效果良好,使千亩发病油茶获得新生。
  70年代以后,由于林分林相简单,抗病虫性弱,原始林破坏严重,益鸟、益兽减少,导致多种病虫危害。
  1974年,全县有3000多亩竹林发生枯梢病。同年,松毛虫为害10万亩松林。1978年,少数地方出现杉木叶枯病。1980年,松毛虫为害面积增到20万亩,成灾面积达5万亩。为防治病虫害侵袭,采用化学、生物、物理等法防治与人工捕杀。用溴氰菌脂和白僵菌防治松毛虫,有效率达85%以上。1981年5月,县人民政府发动在城机关干部、工人、师生到东门滩、仰天湖、平演等地,捕捉松毛虫幼虫。1987年,松毛虫为害面积仍蔓延到90余万亩,成灾面积近20万亩。
  1984年6月,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森林病虫防治站。1971~1985年,全县防治病虫28万亩次。
  第四节 护林组织
  民国33年(1944)6月,各乡镇设森林警察2名,以保护当地森林。
  1952年,各行政村建立护林委员会,自然村建立护林小组。1966年,600个大队建立护林委员会,580个大队制订护林公约,234个大队配有专管山林的看山员366人。
  1973年9月,国营石门洞林场及有关区、社、队分别建立护林联防委员会。1978年8月,建立青田县护林防火委员会。1981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森林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建立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检察院林业检察科和人民法院林业法庭,调解山林纠纷,查处破坏山林的不法分子。1983年10月,成立青田县护林绿化委员会。同年,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保护森林和木材管理的若干规定》。1984年5月,成立青田县落实山林政策领导小组,进一步稳定山林权属,建立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年11月,成立青田县瓯江两岸封山育林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林业管理。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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