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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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5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耕地
分类号: F323.211
页数: 2
页码: 183-1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从明嘉靖年间至1985年农业耕地的情况。
关键词: 青田县 农业生产 耕地

内容

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全县有官民田地塘荡2374顷93亩4分4厘。其中田2018顷8亩7分9厘,地96顷71亩3分6厘。
  明末清初,许多田地荒芜。康熙十年(1671),实存田1281顷90亩1分3厘,地97顷34亩7分4厘。三十三年,田地增至1502顷22亩6分。其中田1409顷11亩8分7厘,地93顷10亩7分3厘。康熙四十一年造田册时,凡有人种的地、塘、荡均为田。同治六年(1867),计田1497顷95亩5分6厘。光绪初,又有田地之分,计田1269顷76亩8分,地96顷71亩3分,共1366顷48亩1分。
  民国元年(1912)至11年,两次大水,江溪两岸无数田地被冲毁。20年,田地17.10万亩。其中田14.44万亩,地2.66万亩。21~27年,三次大水,毁田数万亩。全县人民致力开垦,至33年,耕地扩大到24.73万亩,其中田12.6万亩,地12.13万亩。37年由于县境变动,耕地减少。1949年,全县田地21.79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积极投入农田建设。1957年,耕地扩大到24.95万亩,其中田18.82万亩,地6.13亩。1961年10月,西岙、上横2个公社划给永嘉县后,存耕地21.74万亩,其中田16.49万亩,地5.25万亩。1966~1970年,两次台风暴雨,冲毁耕地6000多亩。加上公路建设、违章建房,耕地减少。1971年,下降到19.63万亩。
  1972~1978年,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共开垦田地1.74万亩。但由于基本建设占用耕地逐年增多,至1978年底,耕地仍为19.61万亩。1985年,开垦20亩,而总面积却减少5479亩。其中兴修水利95亩,建造公路243亩,国家基建251亩,乡村(含民房)基建1084亩,退耕还林376亩,改桑、茶、果园占地3001亩(包括柑桔2670亩),挖鱼塘142亩,水损248亩,其他占地39亩。至年底,耕地为18.80万亩。1987年,开荒增加84亩,基建占地1116亩,实有耕地18.59万亩。其中田15.7万亩,地2.89万亩。农业人口平均耕地0.42亩。
  1985年,县农牧特产局成立土地管理股。1987年12月,土地管理股撤销,成立县土地管理局,加强土地管理。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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