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5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力
分类号: F323.211
页数: 2
页码: 182-18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从清顺治年间至1953年后的农业劳动力情况。
关键词: 青田县 劳动力 农业生产

内容

旧时成年男子称“丁”,要纳税,为农业劳动力。妇女一般不从事田间劳动。明崇祯十六年(1643),有男劳力20705人。
  清顺治三年(1646),方国安兵乱,县民逃亡甚多。康熙五年(1666),男劳力逃亡9987人,实存10718人。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叛军窜境,男劳力逃亡1209人,实存9509人。康熙二十年,男劳力11237人。雍正九年(1731),男劳力21166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男劳力37750人。宣统年间(1909~1912),约有男劳力37880人。
  民国时期,山区少数妇女参加田间劳动。民国21年(1932)青壮年男劳力46107人。27年,青壮年男劳力58424人,占全县总人口24%。抗日战争时期,青壮年男子应征入伍多,再加上行政区域变动,到37年,青壮年男劳力下降到3710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妇女劳力得到解放,农村青壮年妇女大多参加田间劳动。1953年,从事农业的青壮年男女劳力6.20万人,占农业人口28%,其中女性劳力约占总劳力的30%。1963年,男女劳力6.86万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壮年男女劳力7.8~12.6万人。
  1981年,农业总人口增加到42.04万人,青壮年农业劳动力14.26万人,其中男性10.02万人,女性4.24万人。由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除从事农业生产外,参加社办企业3027人,外出做临时工2475人;从事其他行业的5349人。1983年以后,逐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农、林、牧、渔、副全面发展,农、工、商、建、运综合经营方针。1984年,有5.5万余农民进入工商、建筑、运输领域,其中工商企业2.8万人,建筑行业0.6万人,运输业0.4万人,家庭务工1.7万人。1985年,男女劳力18.09万人。1987年,男女劳力增加到19.49万人,其中男性11.77万人;女性7.72万人。
  民国31年,全县小学程度14186人。文盲155748人,占总人口的57.46%。从事农业劳动的绝大部分是文盲。
  1949~1953年,具有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8000多人。1953年,农业互助组、合作社发展到1500个左右,约需会计、出纳、记分员、保管员4500人。山区许多社、组甚至找不到记分员。1987年,从事农业劳动的,具有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增加到8万多人。有农民技术人员887人,其中农业科技人员55人,经济特产员35人,农经员419人,农机员50人,兽医员60人,林业员58人,水利员210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阅读

相关地名

青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