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互助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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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5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互助合作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2
页码: 179-18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在中共青田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引导下,1950年代初,青田县开始开展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创建,试图解决土地问题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在不断试验和整顿中,初级社逐渐演变为高级社,到1958年上半年,全县共有58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农户。然而,发展过快和政策处理不当,导致了减产和社员退社的情况。
关键词: 青田县 生产变革 土地改革

内容

农业互助组
  土改后,中共青田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1950年底,方山乡裘山村裘连朝创办第一个农业生产伴工组。1951年4月,阜山乡叶处村归国华侨张苏创办第一个常年互助组,7户33人,22亩耕地。次年10月27日,全县有互助组1961个,其中常年互助组392个,2078户,8355人,临时、季节性互助组1569个,8315户,30865人。1953年8月,常年互助组发展到1349个,参加农户12144户,占总农户18.6%,临时互助组91个,516户,占总农户0.8%。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10月,县委决定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以张苏互助组为基础创办阜山初级社;以詹通巢互助组为基础,创办石溪红星初级社。接着,油竹乡雅岙村金成光、万山乡万山村潘光波、乌泥塘村罗恒明等互助组转办初级社。
  初级社,每户土地评定等级,入社统一经管,确定土地报酬占总产量35~45%,其余收益按劳动质量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分红;耕牛、农具向社员租用,以后分期折价归社;生产资金由社员垫付,年终收益归还。社内设社长、会计(记分员)、现金保管员、粮食保管员,掌管生产、分配工作。经过一年试办,生产全面丰收。石溪红星初级社被评为省农业丰产模范社。
  1954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试办2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计488户,1841人,最大的社37户,最小的社10户。1955年春,初级社发展到268个,入社农户6329户,占总农户10.2%。
  1955年4月,根据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对初级社进行整顿,缩减23个社1547户,存初级社245个,4782户,占总农户7.7%。
  1955年10月,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指示,停止收缩,加强领导。至12月30日,初级社发展到1322个,36404户,占总农户的58.6%。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冬,县委批准石溪、温溪两个初级社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12月上旬,石溪乡红星、下坦、和平3个初级社合并,计518户,组成石溪高级社;温溪镇7个初级社385户,合并组建火花高级社。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是年底,相继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的还有黄垟乡底项社、浮弋乡大坑李进兴社、阜西乡叶处张苏社、万山乡万山潘光波社,共6个高级社,计1122户。
  1956年春,开展整社工作。至6月,高级社发展到311个,49268户,占总农户79.25%。8月,高级社达到337个,51254户,占总农户82.5%;初级社161个,5596户,占总农户9%。入社土地22.2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89%。
  由于发展过快,处理政策过粗,耕牛、农具折价偏低,且款不兑现,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致使大部分社减产。全县减产较多的高级社有306个,占90%。社员思想波动,先后散掉109个社,4411户;在266个社中(含初级社)退出10097户;共散、退14508户,占原有社员户数的25.5%。
  1957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制止退社、分社,已退社的重新入社。9月底,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至12月底,全县有高级社617个,入社农户63462户,占总农户98%。
  1958年上半年,继续整社,高级社扩并为582个,全部农户都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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