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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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在50年代前,土地归私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1950年,青田县进行土地改革,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
关键词: 青田县 生产变革 土地改革

内容

50年代前,土地归私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出卖土地者多为生活所迫的贫苦农民,买主多为地主、富农、或商人。土地买卖分断卖、活卖两种。断卖契约末尾载有“断卖”和“业主永远管业”;活卖,契约中写明“活卖”和“不论年深月久,原价取赎”。
  土地买卖的结果,使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越来越多的贫苦农民逐渐失去土地,成为佃农和雇农。民国32年(1943),全县农户58945户,其中佃农22983户,占39%;雇农3872户,占6.5%;半自耕农19254户,占32.7%;自耕农12836户,占21.8%。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中共青田县委于10月17日抽调干部44人,11月11日又抽调干部38人,组成两支土地改革试点工作队,分别进驻方山乡和温溪镇进行土地改革(简称土改)。
  在土改工作中,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两队分别于同年底和次年1月中旬先后完成试点工作。接着,土改工作队分赴各区基点乡开展土改,至年底,全县有37个乡完成土改工作。
  1952年1月6日县委又调集干部384人,中小学教师24人,和中,共浙江省委工作团93人,共501人,组成土改检查工作队和土改工作土地证队前往37个土改检查乡(镇)和35个新土改乡(镇)工作。4月21日,全县土改、土改检查工作结束。
  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全县72个乡(镇)436个行政村,划出地主2660户,半地主式富农239户,富农588户。共没收、征收土地54467.4亩,房屋6321.5间,耕牛1226头,农具78978件,家具10323件,粮食58.9万斤。使全县16万农民分得土地、房屋,13万农民分到其他生产资料。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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