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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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49
颗粒名称: 第四编 农业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31
页码: 177-205
摘要: 本编记述了旧青田“九山半水半分田”、“梯山为田,窖薯为粮”。由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农业处于落后状态,粮食年均亩产不到200公斤。加上地租剥削,农民大多过着“火篾当灯草,火笼当棉袄,番薯丝吃到老”的贫困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变革生产关系,改革耕作制度,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发展较快。
关键词: 青田县 地方经济 农业经济

内容

旧青田“九山半水半分田”、“梯山为田,窖薯为粮”。由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农业处于落后状态,粮食年均亩产不到200公斤。加上地租剥削,农民大多过着“火篾当灯草,火笼当棉袄,番薯丝吃到老”的贫困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变革生产关系,改革耕作制度,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发展较快。粮食平均亩产:1965年345公斤,1979年465公斤,1981年提高到548.4公斤。其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经济。1987年,全县粮食总产量9259.1万公斤,平均亩产508.5公斤,农民人均粮食204公斤。农村社会总产值27935万元,人均收入265元,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节 土地改革
  50年代前,土地归私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出卖土地者多为生活所迫的贫苦农民,买主多为地主、富农、或商人。土地买卖分断卖、活卖两种。断卖契约末尾载有“断卖”和“业主永远管业”;活卖,契约中写明“活卖”和“不论年深月久,原价取赎”。
  土地买卖的结果,使大量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越来越多的贫苦农民逐渐失去土地,成为佃农和雇农。民国32年(1943),全县农户58945户,其中佃农22983户,占39%;雇农3872户,占6.5%;半自耕农19254户,占32.7%;自耕农12836户,占21.8%。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土地改革法》。中共青田县委于10月17日抽调干部44人,11月11日又抽调干部38人,组成两支土地改革试点工作队,分别进驻方山乡和温溪镇进行土地改革(简称土改)。
  在土改工作中,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两队分别于同年底和次年1月中旬先后完成试点工作。接着,土改工作队分赴各区基点乡开展土改,至年底,全县有37个乡完成土改工作。
  1952年1月6日县委又调集干部384人,中小学教师24人,和中,共浙江省委工作团93人,共501人,组成土改检查工作队和土改工作土地证队前往37个土改检查乡(镇)和35个新土改乡(镇)工作。4月21日,全县土改、土改检查工作结束。
  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全县72个乡(镇)436个行政村,划出地主2660户,半地主式富农239户,富农588户。共没收、征收土地54467.4亩,房屋6321.5间,耕牛1226头,农具78978件,家具10323件,粮食58.9万斤。使全县16万农民分得土地、房屋,13万农民分到其他生产资料。
  第二节 互助合作
  农业互助组
  土改后,中共青田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1950年底,方山乡裘山村裘连朝创办第一个农业生产伴工组。1951年4月,阜山乡叶处村归国华侨张苏创办第一个常年互助组,7户33人,22亩耕地。次年10月27日,全县有互助组1961个,其中常年互助组392个,2078户,8355人,临时、季节性互助组1569个,8315户,30865人。1953年8月,常年互助组发展到1349个,参加农户12144户,占总农户18.6%,临时互助组91个,516户,占总农户0.8%。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10月,县委决定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以张苏互助组为基础创办阜山初级社;以詹通巢互助组为基础,创办石溪红星初级社。接着,油竹乡雅岙村金成光、万山乡万山村潘光波、乌泥塘村罗恒明等互助组转办初级社。
  初级社,每户土地评定等级,入社统一经管,确定土地报酬占总产量35~45%,其余收益按劳动质量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分红;耕牛、农具向社员租用,以后分期折价归社;生产资金由社员垫付,年终收益归还。社内设社长、会计(记分员)、现金保管员、粮食保管员,掌管生产、分配工作。经过一年试办,生产全面丰收。石溪红星初级社被评为省农业丰产模范社。
  1954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试办24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计488户,1841人,最大的社37户,最小的社10户。1955年春,初级社发展到268个,入社农户6329户,占总农户10.2%。
  1955年4月,根据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对初级社进行整顿,缩减23个社1547户,存初级社245个,4782户,占总农户7.7%。
  1955年10月,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指示,停止收缩,加强领导。至12月30日,初级社发展到1322个,36404户,占总农户的58.6%。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冬,县委批准石溪、温溪两个初级社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12月上旬,石溪乡红星、下坦、和平3个初级社合并,计518户,组成石溪高级社;温溪镇7个初级社385户,合并组建火花高级社。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是年底,相继由初级社转为高级社的还有黄垟乡底项社、浮弋乡大坑李进兴社、阜西乡叶处张苏社、万山乡万山潘光波社,共6个高级社,计1122户。
  1956年春,开展整社工作。至6月,高级社发展到311个,49268户,占总农户79.25%。8月,高级社达到337个,51254户,占总农户82.5%;初级社161个,5596户,占总农户9%。入社土地22.2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89%。
  由于发展过快,处理政策过粗,耕牛、农具折价偏低,且款不兑现,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致使大部分社减产。全县减产较多的高级社有306个,占90%。社员思想波动,先后散掉109个社,4411户;在266个社中(含初级社)退出10097户;共散、退14508户,占原有社员户数的25.5%。
  1957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制止退社、分社,已退社的重新入社。9月底,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社,至12月底,全县有高级社617个,入社农户63462户,占总农户98%。
  1958年上半年,继续整社,高级社扩并为582个,全部农户都参加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三节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兴起大办人民公社运动。首先以石溪乡为基点联合湖边乡和陈山乡部分地方,于8月29日成立第一个人民公社。9月26日,由原来7个区56个乡镇582个合作社合并成立青田县人民公社联合社,取消区乡建置,实行“政社合一”。下设章村、船寮、万山、北山、城区、水南、温溪、城镇8个分社(即原来7个区1个镇)、55个大队(即原来的乡)、582个生产队(即原高级社)。10月1日,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建立后,实行“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生产资料和社员自留地、山林、果园一律归公社所有。强调“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集中生产,“大兵团作战”)“生活食堂化”(大办食堂1684处,用膳24.04万人,占总人口97%),分配上采,取基本工资加奖励,出现“一平二调”(把公社生产队穷富拉平;劳力、财物统一无偿调拨)的“共产风”,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1958年11月9日,取消县人民公社联合社,全县设8个人民公社(即原分社),64个管理区,494个大队,2468个生产队。当年掀起治水运动,在半年内,抽调劳力投工552万工,兴修水利工程2181处,受益农田10859亩。
  1960年8月,县委贯彻中央指示,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1961年1月,进行分级算帐、退赔,全县共退赔226.2万元。10月全县8个公社改为7个区和1个直属镇,原64个管理区改划为54个公社,608个生产大队,4399个生产队。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正式确定三级所有制(公社、大队、生产队),以队为基础,把人民公社的核算单位下放给生产队。生产队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四固定”(定劳力、定土地、定耕牛、定农具),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鼓励扩种,提倡“见缝插针”,大种“十边地”(田边、地边、塘边、路边、村边、屋边、溪边、坑边、灰寮边、茅坑边)。是年粮食总产量11900万斤,比1959年增加950万斤。
  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个别地方又搞“政治评分”,以大队作核算单位,取消自留地和集市贸易,重犯“一平二调”的错误。由于农民抵制,没有推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制度一直延续到1980年。
  1983年4~10月,完成政社分设工作,改人民公社为乡,改生产大队为行政村。
  第四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农村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在保障生产队自主权的基础上,稳定所有制,有控制地试行联产到组的生产责任制。
  1980年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主要有:一、边远山田、旱地包产到户,就近田地坚持集中,这种形式最为普遍。二、“三包”到田,责任到劳,分散管理,集体收割,包产内统一分配,超产全奖,减产全赔。三、山区后进队和散居的单家独户,实行包产到户或大包干。四、划分常年作业组联产计酬。
  1981年,全县普遍推行以包干到户,联产到劳为主的生产责任制。至8月31日,4964个生产队中,专业承包、联产计酬65个队,占1.2%;统一分配,联产到劳的341个队,占6.9%;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235个队,占4.8%;包产到组、联产计酬的139个队,占2.8%;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共4184个生产队,占84.3%。基本上农业生产承包合同书确定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2年有95%以上的生产队建立了以“双包”(包干到户,包产到户)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2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82)1号文件精神,在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的原则下,推广农业经济合同制,并增加更广泛的承包内容。山场、果园实行开发性承包;社队工、副业实行利润性承包。种植业、养殖业、社队企业也推行家庭或小组承包制。农村出现了各种专业户、重点户,促进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84)1号文件精神,延长土地承包期为15年。承包期内,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以队为基础,调整人口变动的土地,实行“多收补足,少收少补,无收待补”的办法。
  第二章 劳动力 生产资料
  第一节 劳动力
  旧时成年男子称“丁”,要纳税,为农业劳动力。妇女一般不从事田间劳动。明崇祯十六年(1643),有男劳力20705人。
  清顺治三年(1646),方国安兵乱,县民逃亡甚多。康熙五年(1666),男劳力逃亡9987人,实存10718人。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叛军窜境,男劳力逃亡1209人,实存9509人。康熙二十年,男劳力11237人。雍正九年(1731),男劳力21166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男劳力37750人。宣统年间(1909~1912),约有男劳力37880人。
  民国时期,山区少数妇女参加田间劳动。民国21年(1932)青壮年男劳力46107人。27年,青壮年男劳力58424人,占全县总人口24%。抗日战争时期,青壮年男子应征入伍多,再加上行政区域变动,到37年,青壮年男劳力下降到3710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妇女劳力得到解放,农村青壮年妇女大多参加田间劳动。1953年,从事农业的青壮年男女劳力6.20万人,占农业人口28%,其中女性劳力约占总劳力的30%。1963年,男女劳力6.86万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壮年男女劳力7.8~12.6万人。
  1981年,农业总人口增加到42.04万人,青壮年农业劳动力14.26万人,其中男性10.02万人,女性4.24万人。由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除从事农业生产外,参加社办企业3027人,外出做临时工2475人;从事其他行业的5349人。1983年以后,逐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农、林、牧、渔、副全面发展,农、工、商、建、运综合经营方针。1984年,有5.5万余农民进入工商、建筑、运输领域,其中工商企业2.8万人,建筑行业0.6万人,运输业0.4万人,家庭务工1.7万人。1985年,男女劳力18.09万人。1987年,男女劳力增加到19.49万人,其中男性11.77万人;女性7.72万人。
  民国31年,全县小学程度14186人。文盲155748人,占总人口的57.46%。从事农业劳动的绝大部分是文盲。
  1949~1953年,具有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8000多人。1953年,农业互助组、合作社发展到1500个左右,约需会计、出纳、记分员、保管员4500人。山区许多社、组甚至找不到记分员。1987年,从事农业劳动的,具有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增加到8万多人。有农民技术人员887人,其中农业科技人员55人,经济特产员35人,农经员419人,农机员50人,兽医员60人,林业员58人,水利员210人。
  第二节 耕地
  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全县有官民田地塘荡2374顷93亩4分4厘。其中田2018顷8亩7分9厘,地96顷71亩3分6厘。
  明末清初,许多田地荒芜。康熙十年(1671),实存田1281顷90亩1分3厘,地97顷34亩7分4厘。三十三年,田地增至1502顷22亩6分。其中田1409顷11亩8分7厘,地93顷10亩7分3厘。康熙四十一年造田册时,凡有人种的地、塘、荡均为田。同治六年(1867),计田1497顷95亩5分6厘。光绪初,又有田地之分,计田1269顷76亩8分,地96顷71亩3分,共1366顷48亩1分。
  民国元年(1912)至11年,两次大水,江溪两岸无数田地被冲毁。20年,田地17.10万亩。其中田14.44万亩,地2.66万亩。21~27年,三次大水,毁田数万亩。全县人民致力开垦,至33年,耕地扩大到24.73万亩,其中田12.6万亩,地12.13万亩。37年由于县境变动,耕地减少。1949年,全县田地21.79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积极投入农田建设。1957年,耕地扩大到24.95万亩,其中田18.82万亩,地6.13亩。1961年10月,西岙、上横2个公社划给永嘉县后,存耕地21.74万亩,其中田16.49万亩,地5.25万亩。1966~1970年,两次台风暴雨,冲毁耕地6000多亩。加上公路建设、违章建房,耕地减少。1971年,下降到19.63万亩。
  1972~1978年,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共开垦田地1.74万亩。但由于基本建设占用耕地逐年增多,至1978年底,耕地仍为19.61万亩。1985年,开垦20亩,而总面积却减少5479亩。其中兴修水利95亩,建造公路243亩,国家基建251亩,乡村(含民房)基建1084亩,退耕还林376亩,改桑、茶、果园占地3001亩(包括柑桔2670亩),挖鱼塘142亩,水损248亩,其他占地39亩。至年底,耕地为18.80万亩。1987年,开荒增加84亩,基建占地1116亩,实有耕地18.59万亩。其中田15.7万亩,地2.89万亩。农业人口平均耕地0.42亩。
  1985年,县农牧特产局成立土地管理股。1987年12月,土地管理股撤销,成立县土地管理局,加强土地管理。
  第三节 农机具
  农民历来使用传统农具。50年代后,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
  耕作机具 有使用犁耙的传统。1956年,曾推广双轮双铧犁272台。由于犁体笨重,转弯困难,购而未用。1961年,购进24马力四轮拖拉机2台,1967年,购入第一台手扶拖拉机,1969年,购进江西产“丰收一一27型”拖拉机1台。1979年,有耕作机械354套、4561马力,拖拉机农忙耕田,农闲运输。80年代,由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机耕面积减少,以牛犁为主。1987年,有大、中型拖拉机11台,352马力;手扶拖拉机1323台、15774马力(以运输为主),机引配套农具244台,机耕面积全年仅8400多亩。
  排灌机械
  旧时使用木制戽水车水戽斗和水车,60年代后基本淘汰。1961年开始机电排灌,有水泵5台。1969年,农用水泵25台,灌溉6700亩。1979年,农用水泵192台,并开始试用喷灌机。1987年,有排灌机械315台,其中柴油机274台、2998马力;电动机41台、402千瓦;农用水泵300台;喷灌机械125套。
  植保机具 1953年开始使用单管筒式人力喷雾(粉)器治虫。1960年推广背包式人力喷雾器。1970年,使用机动喷雾器,1979年发展到126台。并引进北京东方红18型机动弥雾喷粉机,到1983年已有50台。抽水机抽水灌田1987年,有值保机械80台,240马力,其中柴油机69台,207马力;汽油机11台,33马力;背包式喷雾器17683架。
  收获机具 收割稻麦用稻、草刀。1958年,曾推广大镰刀,因使用不习惯,不受欢迎。稻麦脱粒用稻桶;大豆、油菜籽脱粒用连枷、炼锤。
  1956年,始用脚踏打稻机。全县有打稻机30台,人力玉米脱粒机62台。1972年,始用机动打稻机。1979年,脚踏打稻机4860台,机动打稻机612台,1750马力,谷物烘干机2台,种子精选机1台,收割机1台。1985年后,脱粒机具减少。是年,机动打稻机407台,1169马力,人力打稻机3105台。1987年,仅有机动打稻机342台、925马力,人力打稻机2669台。许多农户又使用稻桶脱粒。
  粮食加工机具 旧时,用手臼、踏碓、水碓、手磨、水碓磨加工粮食。60年代后,逐渐使用机械加工。1969年,有碾米机687台、磨粉机606台、饲料加工机131台。1987年碾米机1709台、磨粉机1763台、饲料加工机71台、淀粉加工机577台。粮食几乎都用机械加工。
  运输机具 50年代前全靠肩挑背扛。60年代初,开始使用手拉车,1961年,全县有299辆,1969年增加到818辆。1987年,有农用载重汽车46辆,农用运输车27辆,农用拖拉机拖车1323辆,农用机动船958只。另有农用木船609只,手拉车4104辆。
  第四节 肥料
  农家肥料
  农家肥料主要有人粪尿、栏肥(厩肥)、草木灰、焦泥灰、绿肥等。
  绿肥 有野生绿肥和种养绿肥两种。农谚云:“柴头梗,三年猛(肥力)”、“种田人靠草刀”。每年春季农民上山割白栎、化香树、青刚栎、牡荆、百落道、葛藤、蕨类、杂草的嫩顶,撒在田里,翻耕入土作基肥。1963年,割草头10亿多斤。
  种养绿肥有草子(紫云英)、田菁、绿萍、大荚箭叶豌豆。1956年试种草子。60~70年代,每年播种草子4~5万亩,最高年份播种7万多亩,一般亩产鲜草4~5吨。60年代中期曾推广稻田放养绿萍,1964年稻田养萍4万多亩,倒萍后作肥料。章旦公社5000亩耕地有2000多亩放养绿萍。养萍田无杂草,土黑松软。绿萍也可作番薯基肥。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推广细绿萍(国外引进),每年放养2~3万亩。1978~1980年,瓯江两岸早稻田推广种植田菁,割后作连作晚稻基肥。1984年引进旱地绿肥——大荚箭叶豌豆。
  饼肥 有桐籽饼、茶籽饼、菜籽饼、桕籽饼。
  秸秆还田 即稻草、油菜秆、麦秆还田。每亩用量约为全田秸秆的1/3或一半,有的采取高刈留一部分秸秆,或切段撒施田间,翻耕入土作基肥。
  化学肥料
  民国36年,县政府免费发放铵磷18吨,给农民试用。
  1952年,供应氮素化肥(硫酸铵)82.2吨。60~70年代,化学肥料供应量增加,平均每年使用氮素化肥2875吨左右,其中氨水约占3/4,其次为硫酸铵、尿素等,平均每亩耕地使用量15公斤。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石灰氮等作基肥使用,每年平均用量约730吨。1977年后,开始使用钾素化肥和复合肥料,化肥使用量约占总施肥量的70%。1985年,化学肥料用量达17120吨,比1977年增长1.75倍,平均每亩耕地从31公斤提高到91公斤。但农家肥料减少,氮磷钾比例失调,致使成本增加,土壤板结,不增收。1986年,推广“控氮增磷配钾”配方施肥技术。
  第三章 粮食生产
  第一节 耕作制度
  种植业历来以粮食为主。粮食生产由春粮(小麦、大麦、元麦、蚕豆、豌豆、马铃薯)、夏粮(早稻)、秋粮(单季中晚稻、连作晚稻、番薯、秋玉米、秋大豆)三熟作物构成。
  50年代前,种植制度以一年一熟或两熟为主,三熟面积不大,每年都有许多秋、冬闲田。1949年,耕地复种指数为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耕作制度经过三个阶段的改革:
  1950~1964年,推广连作稻,扩大麦、稻、秋旱粮(大豆、玉米、秋番薯)种植面积。1956年,种植连作稻8200亩,1964年,扩大到2.61万亩。秋大豆产量低,种植面积由2.62万亩减少到8800亩;秋玉米由5000亩增加到1.44万亩。形成“麦—稻—秋旱粮”老三熟和“麦—稻—稻”新三熟并存的种植制度。
  1965~1976年,发展绿肥,扩大连作稻种植面积。这个时期,由于春粮种植面积大,发展连作稻,地力用多养少,用养失调,开始减少春粮面积,发展绿肥生产。春粮种植面积从7.45万亩,减少到3.04万亩;草子播种面积从1600亩,扩大到1972年的9.90万亩,尔后,稳定在7~8万亩。连作晚稻栽培面积增加到4~5万亩。形成以“绿肥~稻~稻”为主的种值制度。
  1977~1987年,发展杂交稻,扩大“新三熟”。1976年,试种杂交水稻,1977年开始在全县推广,1979年,实现晚稻种植杂交化。耕作制度从以“绿肥—稻—稻”为主,逐步转化为“麦—稻—稻”配上“肥(油菜)—稻—稻”轮作制。这个时期,全县春粮种植面积从3.04万亩,扩大到11.68万亩;连作晚稻(杂交稻)种植面积为4.80万亩,其产量超过早稻产量。同时,旱地种植制度向立体农业发展,改番薯一熟为麦—番薯间套玉米、大豆或绿豆等;麦—夏大豆—旱地杂交稻;麦—西瓜—秋大豆等。部分溪滩圩地、旱坡山地发展柑桔、茶叶、桑等经济林,实行果、茶、桑“三园”套种春粮、豆类等作物。水田也推行稻、鱼、萍共生的立体制,提高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节 作物品种
  民国初期,农作物均系传统的农家品种。27年(1938)县中心农场繁殖推广早、中籼稻1.5万亩,小麦纯系9号、17号1万亩。
  50年代后,农业部门积极引进各种作物的优良品种,县农科所、赤岩良种场首先做好试验示范,然后推广。建立种子基地,组织农户串换种子,更新品种。60年代以来,贯彻“自选、自留、自繁、自用,辅以国家调剂”的方针,建立农作物良种繁育体系,每个时期突出一、二个当家品种,不断更新种子。1978年,对杂交水稻实行县繁县(社)制,7月成立县种子公司,统一收购、供应种子。全县杂交水稻制种2924亩,繁种205亩,收购杂交种子8万多斤,供1979年4万亩田种植。1979年杂交水稻制种3027.3亩,收购杂交种子20万斤,供全县10万亩田种植。
  水稻 50年代,早、中稻有大秆青、细叶青、溪白、银秋、齐大稻;晚稻有白芒、红芒、红壳糯、细骨京、野猪粳等,多达数百个品种。50年代中后期,大面积推广中秆高产良种,早稻有五〇三、南特号、陆财号、江南1224;晚稻有西瓜红、三株京、茶山京、硬头颈。60年代,早稻推广矮脚南特号、珍汕97、先锋1号、圭陆矮8号;晚稻为珍珠矮、农垦58、科情3号、广场矮等。70年代,早稻推广珍龙13、广陆矮4号、温革、军协、青秆黄;晚稻为早金凤、珍珠矮、科字6号、爱武、丽水糯。1978年后,晚稻基本上被汕优6号所取代,搭配种植桂朝2号、丽晚1号(6202)。80年代初,全县水稻种子基本实现良种化。早稻以广陆矮4号、竹科2号为主,搭配青秆黄、浙辐802等;晚稻以汕优6号为主,搭配丽晚1号、桂朝2号、双糯4号、祥湖24等。1985年后,早稻以二九丰为主,搭配种植威优35,连作晚稻以汕优64、85为主;单季中、晚稻以汕优63为主。
  小麦 50年代,普遍推广立夏黄、蓑衣黄、白麦、南大2419、丽水三月黄、矮粒多。60年代,以矮粒多为主,搭配种植立夏黄、方山麦、阿勃、苏克斯、万年2号、62-7,70年代以浙麦1号(908)为主,搭配种植杨麦1号、苏克斯、宁麦3号。80年代,以浙麦2号为主,搭配种植浙麦1号。
  大元麦 种植面积不多曾推广的良种大麦有六棱锤、355、二棱大麦、早熟3号;元麦有六棱元麦、二棱,元麦、玉环裸麦、平阳铁麦、丽水裸麦等。
  番薯 民国时期以农家品种六十日红、铁丁番为主。50年代,推广胜利百号、五爪龙。60年代,以港头白、胜利百号、五爪龙为主。70年代后,仍以上述品种为主,搭配红红1号、红头8号、新种花、超胜4号、5号、梅尖红、392、荆选4号、湘薯6号、蓬尾等。由于港头白抗病性减弱,已很少种植。
  马铃薯 本地土种以大号白种植面积最大,其次为大头金、白洋芋、红腰子。外地引进的有黑龙江20——292、四川深眼窝、克山1号、山西种。
  玉米 农家品种有黄籽包、白籽包、六十日黄、八十日、苞萝粟。60年代,引进金皇后、浙杂1号、满蒲金。70年代,引进旅曲、丹玉6号、虎单5号。1986年后,以苏玉1号为主。
  豌豆(俗称蚕豆) 主要有5个农家品种,没有系统命名,人们多以种子或花的颜色,称之为红花蚕、白花蚕和花蚕;也按吃法分为吃荚蚕和吃豆蚕。
  蚕豆(俗称豌豆)种植面积较少,主要品种有慈溪大白蚕。
  大豆 本地农家品种有乌皮种、九月黄、五月拔、六月拔。70年代后,引进大青豆、贼勿要、牛吃桩、矮脚早。
  第三节 粮食产量
  民国21年(1932),粮食(含大豆,下同)播种面积33.41万亩,总产量4682.4万公斤。其中大、小麦7.4万亩,产量320万公斤,亩产43.2公斤;蚕豆豌豆0.23万亩,产量6.4万公斤;中、晚稻12.78万亩,产量2556万公斤,平均亩产200公斤;大豆5万亩,产量200万公斤;番薯8万亩,产量1600万公斤,平均亩产200公斤。民国27年产米及杂粮1977.5万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粮食生产有较大发展,粮食产值一直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占种植产值的80%左右。19501957年,粮食产量稳步上升,1957年粮食总产量6275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64.78%,平均亩产从1949年198公斤提高到270.5公斤。
  1958~1976年,粮食总产量徘徊在5940~5563万公斤之间,平均亩产在270~312公斤之间。
  1977~1979年,年均增长9.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1979年粮食总产量8273.5万公斤,平均亩产465公斤,1981年粮食总产量9877万公斤,平均亩产548.4公斤。1984年粮食总产量11751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1.89倍。
  粮食生产的发展,带来了粮食品种结构的变化,细粮比重增大,杂粮比重下降。稻麦细粮50年代初占粮食的61%,1980年上升到74%,1987年又上升到83%;番薯50年代初占粮食的34%,1980年下降到21%,1987年又降到14%。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民国时期,一般年份病虫害损失粮食10~30%,重灾年损失粮食半数。民国27年(1938)《青田县建设工作报告》记载:“本县稻的虫害有二、三化螟、稻苞虫、稻椿象、白翅浮尘子、黑尾浮尘子、稻飞虱等十余种,其中以二、三化螟、白翅浮尘子及稻苞虫分布较为普遍,白翅浮尘子为最;病害有稻瘟病,麦类黑穗病、黄锈病等,每年平均损失在10%以上。”
  50年代初,主要病虫害有大小麦黑穗病、稻瘟病、胡麻叶斑病。螟虫、稻苞虫、稻飞虱、稻椿象、稻叶蝉、稻蓟马。
  1956~1965年,三化螟为害明显加重,白叶枯病普遍发生。原属次要的纹枯病、褐稻虱、白背稻虱呈上升趋势。番薯黑斑病、小象甲出现。麦类赤霉病,小麦黄锈病较严重。
  1966~1976年,稻飞虱、稻叶蝉为主的多种刺吸式口器害虫增多,出现“小虫成大灾”。自1968年起连年发生褐飞虱。水稻纹枯病、稻瘟病,小麦赤霉病等病毒广泛流行。1976年,传入番薯瘟病,蔓延快,危害重。
  1977~1987,纹枯病流行成灾,每年损失稻谷近百万公斤。稻瘟病盛发,尤其是汕优6号,抗病害性能丧失,1985年,全县发病11.87万亩,损失稻谷约600万公斤。稻曲病成为晚稻主要病害之一。螟虫、白背稻飞虱、稻纵卷螟为害也不轻。麦类白粉病盛发。番薯小象甲蔓延到21个乡,受害面积近万亩。此外老鼠为害猖獗,1985年,据病虫观测站估算,全县约有187万只老鼠。
  30年代,农民就利用“冷水温汤浸种”,预防麦类黑穗病;掘毁稻茬以除螟虫蛹;用植物油滴杀稻飞虱。民国35年,曾使用“谷仁禾生”药粉预防麦类黑穗病。
  50年代初,以点灯诱蛾、田间采虫卵、摘虫苞、拔除枯心苗,冬季开展“三光”(铲光田岸草、拔光田后墈、烧光稻茬)等方法防治水稻螟虫。用黄泥水、盐水选种,减轻病虫害。1953年,推广西力生、赛力散浸种消毒;始用六六六粉治虫。60年代,应用稻瘟净抗菌,六六六粉、二二三乳剂治虫。70年代,使用井岗霉素防治病害;增加甲六粉、乙六粉、乐果、马拉松、敌百虫、敌敌畏等有机磷农药除虫。80年代,以异稻瘟净、克瘟散、托布津、多菌灵等杀菌;甲胺磷、杀虫双、乐果、水胺硫磷、叶蝉散等杀虫。1984年,停止使用六六六粉。
  老鼠主要有褐家鼠、黄鼠、黑线妞鼠。1985年,县拨款1万元,发动群众开展全县性灭鼠、毒鼠活动。
  第五节 丰产典型
  石溪小麦高产栽培技术
  1980年,石溪大队117亩小麦,平均亩产250.3公斤,其中第六生产队21.5亩,平均亩产313公斤,二丘高产田由省劳动模范詹通巢领头搞试验,亩产352公斤。其主要栽培经验是:
  1.改善生产条件,培养地力。多年来坚持从瓯江边挑涂泥,加厚耕作层,增施有机肥料,实行麦草轮作,培养土壤肥力。
  2.选用良种,合理搭配。以中迟熟品种为主,适当搭配早熟品种,早熟的浙麦1号占20%,中熟的浙麦2号占40%,迟熟的苏克斯占40%。
  3.采用科学栽培技术。主要包括适时播种,合理密植,科学施肥,田间管理。浙麦1号11月15~20日播种,5月10~15口收割;浙麦2号11月10~15日播种,5月5~10日收割;苏克斯11月5~10日播种,5月10~15日收割。1973年后曾推广开好三沟,大播量撒播的江苏塘桥经验。1979年后又改为密点播。每亩施六七十担标准肥作基肥,以有机肥为主。技术上采取前期促、中期控、后期保的原则,做到基肥足、苗肥早、蘖肥重、穗肥巧和抽穗期进行根外迫肥的方法,加强赤霉病、蚜虫等病虫害的防治。
  海溪番薯高产经验
  1978年,海溪公社686亩番薯,薯干总产835626公斤,亩产1218公斤。1979年705亩番薯,产薯干1085626公斤,亩产1539.9公斤。主要经验如下:
  1.深耕增肥,养好地力。深翻或深耕一尺,高垄栽插。亩施基肥75担栏肥、30担灰肥,又施氨水75公斤作追肥。
  2.推广适应性强良种。1972年开始推广“红红1号”,当地群众称“红51”,占85%。
  3.育足壮苗,适时早插。在清明前10天选择晴暖天气,采取塑料薄膜覆盖保温育苗,一般立夏开插,小满旺插,芒种扫尾。
  4.合理密植,科学管理。平地每亩插3750~6600株,垄作亩插2000~3300株,插后及时查苗补苗,早中耕早追肥,除净杂草,适时理蔓提藤。
  桐川旱地多熟高产经验
  1982年,高湖公社桐川大队105亩旱地,试种小麦—玉米—番薯带种绿豆,平均亩产1030公斤。主要经验:
  1选用良种,合理搭配。小麦选用中熟矮秆的浙麦2号,玉米选用株矮适应性强的虎单5号,番薯选用耐旱高产的六十日,绿豆选用秆矮荚多的品种。
  2适时套种,合理密植。小麦11月1518日播种,每畦宽5.8尺,两边各留0.8尺套种玉米,玉米于3月26日(以塑料薄膜)育苗,每亩栽2400~2600株。番薯、绿豆在小麦收后整地作垄抢插,每亩番薯2500株;绿豆在玉米畦间种三行,丛距1尺。
  3.根据套种共生特点,加强管理。小麦突出早管早发促早熟。加强玉米苗期管理,施肥掌握前促、中控、后攻的原则。番薯与玉米共生期长,要加强前中期管理。在玉米大荫蔽之前,长好藤蔓,结出小薯。
  第四章 果蔬生产
  第一节 果瓜
  柑桔 光绪《青田县志》记载:“柑,实圆而大,味类瓯产;桔,味甘微酸,又有小而极酸者。”
  60年代初期,部分乡村曾成片种植,由于缺乏管理,成活不多。70年代后,发展较快。1978年有998亩,产量52吨。1982年,省、地区补助发展柑桔资金426万元,种植柑桔20685亩。主要品种有温州蜜桔、早桔、朱红、乳桔、金柑、橙等。温州蜜桔占总栽培面积83%。种植较多的乡:海溪3067亩,石帆2590亩,海口1587亩,船寮镇1508亩,季宅1410亩,巨浦1122亩,祯埠1050亩。海溪乡西坑边有一株桔树,已有24年树龄,树高5.7米,树冠直径6.74米,1983年产桔360公斤,被称为“桔王”。1987年,柑桔发展到4.85万亩,总产5151吨。是年,首次外销加拿大20吨。
  梨 南朝宋《永嘉郡记》载:“青田村,民家多种梨树。”宋《太平御览》载:“青田村,民家有一梨树,名曰官梨子,大一围五寸,常以贡献,名曰御梨,落地即融释。”清光绪《青田县志》载:“梨,其品甚多:产连云者为上,大、小峙次之,白山者硬而粗;又有棠梨,味涩而酸。”
  50年代初,曾从乐清、瑞安引进一大批良种梨树,在章 村区腊口,山口区油竹、山口、大安,温溪区塘坑、沙埠、小峙,北山区坑口等地栽培。1979年产梨2200吨,为历史最高年份。1983年产梨1025吨。1987年,全县梨树1780亩,产梨1010吨。
  杨梅 果实成熟于初夏,色泽紫红,甜酸适口。清光绪《青田县志》载:“杨梅有“红、紫、白三种,红胜于白,紫胜于红,产季窟(季窟寮)者佳。”杨梅有下坑梅、魁市梅、茶山梅、白炭梅等,其中魁市梅成熟早,下坑梅品质最佳,享有盛名。杨梅主要产地有贵岙、东岸、港头、前仓、舒桥等乡。80年代,黄寮、油竹、湖边、仁官、阜山、平桥、万阜等乡先后发展一批杨梅林。1987年,有杨梅5130亩,年产杨梅262吨。
  柿 清光绪《青田县志》载:“柿有长奶、牛心、朱红等名。以盐水淋之,谓之水浸柿;藏庋令红,谓之黄柿;析而熏,谓之柿饼。”牛心柿产量最高,朱红柿与长奶柿品质最佳。野生山柿也不少。柿主要分布在船寮区石盖、高市,北山区郎回、牛头、巨浦、范村,城郊区仁宫、小奕、大奕等村。1987年,有柿树572亩,年产柿102吨,大部分销往温州地区。
  枇杷 青田枇杷比杭州、金华、黄岩枇杷提早上市,以早取胜。1966年在溪口、山口、塔山湾等地种植成片枇杷。1978年,盲目毁树开“大寨田”,枇杷树大量减少。1984年,枇杷总面积300亩,年产95吨。
  板栗 鹤城镇水南板栗闻名全县,常年产板栗6吨左右。小奕村亦有成片种植。1964~1965年,全县栽培板栗40多万株,但成活甚少。
  桃、李、梅 大多零星栽培。温溪镇“芒种桃”曾一度闻名全县。1987年,桃林985亩,产桃50吨。祯埠乡陈篆村产李,居全县首位,温州、庆元、松阳等地每年都有人前来采购。石盖乡上山垄有户农民种李400多株,年产5000公斤,其中一株收400公斤。梅的年产量14吨左右。黄桃系1987年引进水果,栽培300亩左右。
  葡萄 历来仅有少数农户在庭园种植,1983年开始发展葡萄园,至1984年,栽培8350亩,年产量约30吨。
  苹果 80年代引进栽培,1987年约有200亩。
  猕猴桃 野生猕猴桃俗称藤梨,资源丰富,海拔1200米以下,气温较低的山区均有生长。1986~1987年,引进海沃特品种,种植约300亩。
  西瓜 80年代前,很少种植,1980年,县农业局在沙埠大面积试种成功。此后,种植面积逐年增加。1985年全县种植1500亩,产瓜3447吨。1987年,种植2259亩,产瓜3622吨。
  第二节 蔬菜
  1949年前,农民栽种蔬菜,自给外销售,不能满足县城需要。1957年,鹤城镇建立蔬菜生产大队,有菜地20.34亩。1978年,菜地154亩,产菜1096吨。1981年,有菜农495户,菜地增加到296亩,产菜1160吨。1982年,东岸、阜山、黄甲山等地建立二线蔬菜基地共307亩。1987年,种植蔬菜12527亩,产菜26226吨。主要品种:
  白菜类:大白菜、小白菜、黄芽菜、油冬菜、油菜苔。
  芥菜类:芥菜、鸡碎芥(细叶芥)、雪里蕻、榨菜。
  甘蓝类:球菜(结球甘蓝)、花菜(花椰菜)、牛心菜(牛心甘蓝)。
  绿叶菜类:苋菜、芹菜、菠菜、空心菜(蕹菜)、莴苣笋(莴苣)苦马、香菜(芫荽)、莙送菜、蒿菜(茼蒿)。
  根菜类:菜头(萝卜)、年年红(胡萝卜)、盘菜、大头菜。
  豆类:大豆、蚕豆、豌豆、扁豆、豇豆、刀豆、四季豆、花生。
  薯芋类:洋芋(马铃薯)、毛芋、薯蓣(山药)、姜、番芋(菊芋)。
  瓜类:南瓜、冬瓜、天罗瓜和八棱瓜(丝瓜)、黄瓜、蒲瓜、苦瓜、美丽瓜。茄果类:茄子、番茄、辣椒、甜椒。
  葱蒜类:葱、香葱(洋葱)、蒜、老荞(荞头)、韭菜。
  水生类:藕、茭白(茭笋)、荸荠。
  食用菌类:蘑菇、凤尾菇、木耳、香菇。
  其他:竹笋、金针、芦笋(石刁柏)、指甲花梗(凤仙花)。
  野菜:田荠(荠菜)、马兰头、酸苋(马齿苋)、地蚕(螺丝菜)、苦菜、臭柴豆腐。
  第五章 经济作物生产
  第一节 茶叶蚕桑甘蔗
  茶叶 青田1000年前就已产茶。宋崇宁元年(1102),处州在青田设“场”,统一管理所产茶叶。民国25年,有茶园600亩,年出口茶叶23吨。
  1949年,全县有茶1600亩,多为墈边茶,年产120吨。60年代开始,大面积发展新茶园。1979年有茶2.54万亩,年产292吨。1983年,增至3.52万亩,年产茶450吨。万山区有茶园6663亩,居各区首位。
  植茶千亩以上的有吴坑、小舟山、黄洋、季宅、大路、洋心、黄寮7个乡。大路乡箬鸟村有茶园367亩,户均5亩,是产茶最多的村。1983年,茶叶滞销,茶园面积减少。1987年,植茶面积2.8万亩,产茶叶465吨,产值13.8万元。
  茶叶品种以本地土种和外地引进的鸠坑种为主,其次为福鼎白毫,此外还有藤茶、黄叶早、毛蟹、乌牛早、铁观音、龙井43、迎霜、紫笋等11个品种。鸠坑种在青田栽培多年,抗逆性强,适应性广,产量较高。又宜制烘、炒青绿茶,成为当家品种,种植面积占60%以上。
  峰山茶叶品质最佳,1984年经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审评:“峰山茶细嫩露毫,色泽绿润,嫩香持久,滋味浓醇。”
  1953年以前,生产烘青绿茶,1958年后,改为炒青绿茶,80年代,大部分又转制烘青毛茶,炒青较少。
  50年代以前,茶叶加工全靠手工炒制。1956年,开始推广杀青机,逐步形成机制与手工制并存,但手制茶叶仍占大半。1983年,全县有初制茶叶加工厂36家,杀青、揉捻、烘干、炒干等主要茶机169台。精制茶厂一家,以茉莉花作配料,加工茉莉花茶,年产15吨左右。
  蚕桑 民国时期,蚕桑生产规模很小。桑,多为散植乔木草桑,年产茧不到2.5吨,主要产地在万山、船寮、温溪、城郊等区。1956年,从桐乡引进少量湖桑。1958~1959年,温溪区沙埠、西岸和山口区彭括等地发展210亩成片桑园。1978年后,温溪蚕桑专业队,陆续发展桑园179.5亩;鹤城镇农业第九生产队,于1979年开始在瓯江滩地发展桑园75亩。1984年,共有桑3741亩。品种以低秆荷叶白为主,兼有少量桐乡青、团头荷叶白。主要分布在船寮、芝溪、海口、外旦和鹤城镇、温溪镇等地。1985年后,蚕桑生产低落。1987年桑园减少到2000亩。
  1959年,全县产茧3.45吨。1962年降为1.2吨。1972年始升为6.1吨。1983年增至35.65吨。1984年又增加到48.75吨。是年蚕茧滞销,影响生产,1985年起产量逐年减少。1987年,仅产茧23吨。
  1959年在温溪区沙埠建起第一座专用蚕室,温溪镇建立蚕茧收购站。1970年万山区红光建立蚕茧收购站。1974年,建立县专用催青室,年催青蚕种1.3万张。1983年,全县有专用蚕室2480平方米,兼用蚕室6780平方米,简易蚕■12460只,芦帘577片,蚕网15169张。
  甘蔗 石帆、温溪等地每年种植300~500亩,除制糖外,大都鲜吃。
  第二节 棉麻烟草油菜籽
  民国21年,植棉200亩,产量1000公斤;种麻600亩,产量6000公斤;种烟草500亩,产量5000公斤,自用为主。80年代初,棉花、烟草、络麻、苎麻仅有少数农户零星种植。
  油莱(籽) 民国时期农民均有少量种植,榨油食用和除水稻虫害。50年代开始,每年种植1000~2000亩。1987年,种植1370亩,产油菜籽37吨。
  第五章 农田基本建设
  第一节 开田造地
  清康熙六年至十年(1667~1671),派投诚官兵、召募民工开垦田地34顷58亩5分4厘。
  民国11~20年(1922~1931),开垦田地3.41万亩,其中田1.75万亩,地1.66万亩。28年,县政府专设垦荒指导员1人,督导开荒。富川乡万山、平溪、平山、练坑,六上乡屿头,高市乡东源,芝溪乡石盖,南田乡旺山以及山口乡等地农民组织9个垦殖合作社。玉岩乡湖云,岭下乡鳌头,章村乡黄山、章村、石砻,浮翼乡外洋、鹿溪,叶店乡章巷、蔡坑、罗西,石帆乡石浦等地农民与出征军属组成乡、保、军属共营垦殖合作社17个。29年,省颁发战时垦殖暂行办法,鼓励私人垦荒,至32年,共开垦田地8.87万亩。其中垦殖合作社开垦3.15万亩;个人开垦5.72万亩。山地占总垦殖面积90%。34年,部分乡村成立农田水利合作社,围堤造田。至37年,全县造田约2000亩。面积较大的有:玉溪乡北山和郎回,开田370亩,奕仁乡小奕、大奕,开田200亩,祯埠乡李村,开田300亩。
  1951~1957年,全县农民积极投入农田建设,开田造地2.05万亩。1972年,石帆、浮弋、祯埠、海口、船寮、芝溪、东源、高湖、北山、坑底、山口、油竹、石溪、温溪、东岸等乡,搬土墩填池塘、调整插花田、小丘并大丘,统一开渠排灌。全县平整土地1.2万亩,扩大耕地面积多亩。
  沿江两岸有冲积圩地74片,面积2.7万亩,分布在沙埠、前仓、水南、大奕、寺岙、石溪、白岸、岭下、高沙等地。1975年筑堤垦田1013亩,其中水田880亩,旱地133亩。
  1977年冬~1978年春,全县每天出动劳力3~9万人,累计投工791万工,开山造地8127亩,其中水田3095亩。多数乡村边开田、边耕种。.1979年后,农业着重向高产、稳产发展,每年开田仅几十亩。
  1951~1986年,全县开田造地3万多亩。
  第二节 兴修水利
  古代水利建设以塘、堰为主要工程。民国时期,以筑堤御水、开渠引水为主,挖池提水为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贯彻“以小型为主、蓄水为主、民办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治水方针。采取“蓄水、引水、提水”相结合的办法,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总投工4373万工,完成土石方3290万立方米,总投资6722万元(含水电款),其中国家补助5060万元,集体(社、队)投资1662万元。共兴建山塘水库、堰坝渠5440处,增加灌溉水量4214万立方米,有效灌田面积13.7万亩;修筑防洪堤162.64公里,保田2.7万亩。全县旱涝保收田从1.82万亩扩大到3.34万亩;易洪田从3万亩减少到1.06万亩;靠天灌溉田从10万亩下降到1.99万亩。
  蓄水工程
  水塘 明代,县署调集军民服役,挖水塘4口:流绿塘(在县西120里与景宁接界),锦石塘(在县西60里十二都),可灌田5顷65亩4分1厘,官塘(在县东15里二都),徐岙塘(在县东10里一都),可灌田8顷。每年定期征集和尚、道士维修。明嘉靖十二年(1533)专设塘工150人,每年储存役银300两作修建费,以后渐废。清代又兴建了旧官塘(在县北五都)、蔡塘(在县南)均已废。民国时期,平川地区的石帆、浮翼、祯埠、船寮、东源、石溪、温溪、东岸、油竹等地,在田畈中挖田头塘1400余口。每口蓄水100~300立方米,可灌田3000多亩。山区以挖泉水池为主,全县共挖779处,解决37024人的生活用水问题,常年灌田1814亩。
  1957年,挖水塘633口,1958年196口,1959年160口,至1987年共有1951口,蓄水197.48万立方米,可灌田2.7万亩。
  水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兴修水库。1954年春,温州专区水利局工程师带领县水利技术员到石帆乡陈岙底村,进行水库勘测、设计。同年冬,发动石帆、虞宅、高坟岗、太保庙等村群众,于1956年5月建成第一座水库。当年遇上63天大旱,水库发挥抗旱功效,使石帆垟1000多亩早、晚稻获得丰收。
  1957年冬,组织水利人员30多人,分赴各地,进行水利勘测、规划,并动工兴建。至1960年,建成小型水库128座,其中蓄水10万立方米以上8座,总蓄水量641万立方米,灌溉农田3.63万亩。1987年,全县有水库191处,总蓄水量1294.01万立方米,灌田4.2万亩。
  引水工程
  堰坝 清代建有两堰。四都下林堰,灌田360余亩;周渎堰,灌田200余亩。民国时期,建成奕城乡大奕堰坝,祯埠乡李村堰坝,灌田都在300亩以上。1949年后,在修复原有水利工程的基础上,陆续兴建自流灌溉堰坝。至1987年,全县兴建较大堰坝671处,总长度16.39公里,一般年蓄水1468万立方米。
  渠圳 清代以千工峡较为著名。千工峡在方山东南隅,源出奇云山,西注方山,灌田千顷,大旱不涸。相传此水曾经永、瑞、青三县长官会勘定议,春耕时西决方山灌田,晚禾既登,放入永嘉(今瓯海县)冲碓造纸。1985年12月,瓯海县张某某等为争此水,将千工峡破坏,鉴于历史原因,乃于1986年3月19日由支部书记张仕锡、群众张某某等11人主动修复。民国时期,大奕堰渠长1700米,李村渠长2600米。小型水圳遍及各条溪流。
  1958年4月,外旦乡4个村联合动工,从兰头水库至外旦,沿山开劈水渠,长7000米,灌田500亩。1965年,塘坑村在悬崖陡壁的乌岩,开凿4510米的引水渠道,受益面积700亩。1966年4月,东岸乡以沙埠村为主,从呈岙经西岸、西湖、下庄、山根至沙埠,建成水渠,长4800米,灌田2000亩。1971年,石帆乡管庄渠道建成,长7500米,灌田2000亩。1975年北山乡从后垟水库挖渠6500米,灌田2500亩。至1987年,全县共有自流灌溉大小渠圳2954条,灌溉农田5.45万亩。
  提水工程
  柴油抽水机站 1952年,温溪建成以木炭机作动力的抽水机站,灌田200亩。1967年,改装18马力柴油机作动力,灌田面积增加到300亩。
  1963年8月,建成石帆公社外垟抽水机站,装60马力柴油机1台、配套水泵1台,扬程23米,灌田500亩。1964年5月,建成海口公社南岸抽水机站,装40马力柴油机和水泵各1台,灌田300亩。1987年,全县总装机52台、787马力,灌田5500亩。
  水轮泵站 1969年9月,在浮弋乡武洋头建成第一座瓯江大型水轮泵站,以5台60型水轮泵串联,扬程28米,流量6立方米/秒,灌田1200亩。1987年全县有农用水轮泵34台、699马力,灌田2500亩。
  电灌、喷灌 1965年5月,北山公社北山村建成第一座电灌站,装机11.5千瓦,灌田400亩。1987年,有电灌机31台,装机404千瓦,灌田1700亩。喷灌95套,704千瓦,灌田2300亩。
  防洪工程
  旧时,以村或房族为单位,按照田亩、房产筹募资金,有钱出钱,无钱出工,兴建防洪堤。明、清时期较大防水工程有7处,至今仍在使用,详见下表:
  民国初期,兴修小型围堤,资金按田亩分摊。27年(1938),许多乡村组织水利生产合作社,筹集资金,围堤垦荒。是年北山乡建成八字堤,长1150米。32年,大奕村筑堤600米;小奕村筑堤200米。33年,良川村前筑堤350米;东山筑堤250米;高湖筑堤640米;仁庄仁湖洋筑堤400米。36年,祯埠乡李村筑堤1000米。
  1953年以后,防洪工程以民办为主,县人民政府拨款支持。至1986年,全县共有较大防洪堤402处,总长度162.6公里。保护农田2.65万亩,保护村民6.35万人。
  第三节 水土保持
  清末以来,由于砍伐林木,植被破损,引起水土流失,水患频繁。50年代以后,山林体制多变,权属不稳,林木砍伐率超出生长量,又连续刮起3次破坏森林“风”,致使水土流失更加严重。1956~1979年,全县水土总流失面积达3万多亩。王岙、舒桥两乡表土流失,土母质外露,处于下游库容百万立方米的管庄水库,1971年建成,到1985年,库容淤积3/5。1987年春,打通排沙孔放沙,减少积沙。
  1979年以后,贯彻国务院《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加强封山护林、绿化造林、停垦还林、工程治理等措施。1980~1987年,全县四旁造林15.24万株,停垦还林4000亩,修筑水平梯田、梯地9511亩,营造防护林3933亩,初步控制水土流
  失面积1.7万多亩。
  第四节 土壤改良
  1950年以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挑涂泥加生土,种草子、割草头肥田,秸秆还田,多施厩肥,改良土壤。1959年,组织科技干部和各系统有关人员进行第一次土壤普查,查清土壤类型,性态特征及其环境条件,初步确定因土利用、因土施肥、因土改良的实施方案。至1978年,改良贫瘠田2.4万亩,改造冷水田8000亩。1982年3月,开展第二次土壤普查,至1985年5月结束。通过常规土壤化验分析,提出土壤改良利用意见,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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