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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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036
颗粒名称: 第三编 人口
分类号: C924.2
页数: 23
页码: 154-176
摘要: 本编记述了青田县人口变动、人口结构及生育方面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青田县 人口 概况

内容

第一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历代人口
  唐天宝元年(742),缙云郡辖丽水、龙泉、松阳、云、青田、遂昌六县,共有42936户,258248人(《唐书·地理志》)。青田为中县,近6000户,约36000人。
  宋崇宁年间(1102~1106),处州六县,160536人(《宋史·地理志》),平均每县26756人。
  元至元十三年(1276),处州路总管府辖丽水、龙泉、松阳、遂昌、青田、缙云、庆元七县,全属中县,132754户,493692人(《元史·地理志》),平均每县8964户,70527人。
  明景泰三年(1452),鸣鹤乡等地划归景宁县,全县为40236人。嘉靖三十年1551),17123户,41567人,崇祯十六年(1643)20705丁。
  清顺治三年(1646),方国安兵乱,逃亡5931丁;康熙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军犯境,青田两陷两复,逃亡1209丁。康熙二十年后,人口开始回升。五十一年,颁布“嗣后滋生户口,勿庸更出丁钱”的赋税政策。乾隆四十一年(1776),全县14893户,89667人,其中男54052人,女35615人。宣统年间(1909~1911),有44841户,219206人,其中男113419人,女105787人。自明景泰三年至清宣统三年的459年间,平均每年增加390人。
  民国元年(1912)遭特大洪灾,人口降到43598户、217989人。29年61737户、254862人。31年上升为62211户、271073人。是年,日军侵犯县境,人口开始下降。35年,仅56835户、257657人。37年7月,岙里、西坑等6乡8812户、50237人划归文成县。8月,从永嘉县划入温溪(今温溪镇、贵岙乡)、黄坦(今小舟山乡、吴坑乡)等地6158户、27147人。
  1949年,全县有6.02万户、22.78万人。至1956年,平均每年增长14.3‰1961年达7.25万户、27.28万人,其中男14.33万人,女12.95万人。1965年~1969年5年间,增加5.2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万余人,1965年自然增长率34.4‰0,为历史最高年份。是年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但收效甚微。至1977年,平均每年仍增加 1万多人。
  1979年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增长速度逐渐得到控制。1982年,全县45.58万人,自然增长率为16.64‰;1985年46.88万人,自然增长率下降到7.1‰;
  1987年47.9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7.25‰。
  第二节 迁徙
  迁入
  清光绪《青田县志》载:“青田日日土旷人稀,外民多聚于此,种麻者多江西人,栽菁者多福建人,砍柴者多广东人,烧炭者多仙居人,永嘉、平阳、龙泉、金华、东阳亦间有寄居者。”“又有畲民,众皆谓顺治间来青”。
  据现存宗谱记载,唐至清代迁入93个姓氏:唐咸通至龙纪年间(860889)5姓;五代十国6姓;北宋9姓;南宋18姓;元、明23姓;清32姓。外省从福建迁入居多,江西、陕西、河南次之;本省从处州、永嘉迁入居多,缙云、松阳、东阳等地次之。现有5000以上人口的汉族姓氏22个和畲族各姓,其祖先均从外地迁入。
  陈姓:陈师纳一支于唐末五代间由湖南长沙迁入石林,南宋绍兴间(1131~1162),七世孙汝锡移居县城;陈彪一支于南宋初由河南开封迁居温溪;陈宗善一支于南宋绍定间(1228~1233)从福建莆田迁居城内司下街;嗣后又有数支分别从江西广昌、本省衢州、丽水、龙泉、云和、温州、瑞安等地迁入,分居县城、温溪、雄溪、巨浦、腊口、雷公岙、茅垟、雅陈、郎回、白岩头、黄垟、西山等地。
  叶姓:叶仲宣、叶清臣一支于北宋淳化间(990~994)从松阳迁入县城与水南;叶邦彦一支于北宋宣和间(11191125)由龙泉迁居水南;叶伯谦一支于南宋由处州迁居吴岸、汤洋、仁庄;叶文魁一支于清康熙间(1662~1722)从乐清迁入县城与水南。
  王姓:王龙一支祖籍山西太原,唐龙纪元年(889)从处州迁居石帆阳山。宋、元、明、清从江西南丰和本省云和、龙游、永嘉、乐清、平阳等地迁入的王姓祖先近10支。
  徐姓:徐绘一支原籍江苏镇江,于北宋庆历间(1041~1048)因避乱迁居县城;徐一学一支原籍温州墨池坊,于明万历间(1573~1620)迁居贵岙双坑;徐希富一支原籍江西南昌,于南宋端平间(12341236)迁居小令;徐玉陈一支原籍永嘉枫林,于清康熙间迁居大路前处。
  张姓:张仲隐一支原籍福建建瓯,于南宋嘉定十七年(1224)从处州迁入良川;张景一支祖籍闽南,于元至元间(1271~1294)迁入县城,分居仁塘湾、郑坑下等地;张承嗣一支祖籍福建浦城,于明万历初从龙泉迁入腊溪。
  吴姓:吴余德一支于北宋咸平间(998~1003)从瑞安库村迁居白岩西岸;吴叔远一支于宋末从瑞安库村迁入方山龙现;吴百一一支于明末从仙居迁居高湖西圩。
  周姓:周法一支于南宋绍定间(1228~1233)从处州迁入县城;周元德一支于元朝从福建赤岸迁居湖口;周元顺、周元兴兄弟一支于清雍正间(1723~1735)从福建汀州迁居舒桥沙坑。
  林姓:林小九一支原籍福建,于北宋崇宁间(11021106)由平阳迁居岭根林坑;林润一支于明成化间(1465~1487)由永嘉迁居贵岙塘后;林礼元等一支于清雍正、乾隆间(1723~1795)从福建武平迁居东江卓山、东源、海口麻埠坑、大路章庆。
  季姓:季辉一支于北宋初从龙泉迁居季宅;季文德一支于北宋景祐三年(1036)从龙泉迁居高湖;季嘉谟一支原籍福建赤岸,任职处州。子陈玉爱青田山水,于北宋皇祐元年(1049)迁居孙坑黄山。
  朱姓:陕西省万年县(今长安县)人朱匡,于唐禧宗光启元年(885)任青田县令,后死于官,其子孙留居青田,成为朱姓支系;朱晴川一支于唐中和、光启间(881~888)从安徽宿县迁入县城;朱迟一支于北宋端拱、淳化间(988~994)从缙云迁入海溪;朱千五后裔一支于明永乐(1403~1424)初从平阳迁居万阜新庄。朱二细等一支于清乾隆初从江西迁居陈山埠。
  刘姓:刘瑞一支于唐咸通、乾符间(860~879)从处州迁入县城;刘廿六一支于北宋太平兴国间(976~984)从江苏铜山县迁入高湖;刘有明一支于清乾隆八年(1743)从福建宁化迁居章 村上平塔。
  李姓:一支于南宋嘉熙二年(1238)从福州迁入县城;李钟灵一支于明成化间由缙云稠门迁居温溪上寮;李文启一支于明万历间(15731620)从平阳迁居石溪林村;李士颖一支于明崇祯间(1628~1644)从缙云迁入舒桥;一支于明末从福建上杭迁入坑口、小海、金山头、双坑岭;一支于清雍正初从处州迁居浮弋雷公岙;一支于清嘉庆间17961820)迁居鹿山、大坑、外斜、下岙、白岸;一支迁居祯埠五里亭。
  杨姓:杨简一支于北宋皇祐间(1049~1054)从处州迁入县城;杨寿一支原籍陕西,于南宋淳祐间从永嘉迁入县城;杨继守一支于明嘉靖间(15221566)从福建浦城迁居舒桥罗西;杨伯焕一支于同时期迁入北岸;一支原籍福建连城,于清初从景宁陈村迁居陈村垟、岩下、岭根、水湾、洞背;杨仁杰一支于清康熙间从处州杨梅降迁居舒桥;杨克文一支于清乾隆初从永嘉菰溪迁居状头,后迁杨山;杨兆开一支于清雍正间从永嘉菰溪迁居苦竹坳。
  金姓:金亨启一支于北宋天圣元年(1023)迁居黄言;金迪一支于南宋淳熙间(1174~1189)从福建迁居金坑;金焘一支于南宋嘉泰间(1201~1204)从平阳金家坑迁居雅岙;金驮一支原籍江西南昌,宋末任职处州,后迁居章旦;金熊一支于明正德1506~1521)初从平阳迁居方山后金;金唯孝一支于明万历间,从处州迁居鹤溪;金领一支于清顺治年间(1644~1661)从温州迁居吴坑。
  夏姓:夏涛一支于唐乾符六年(879)由松江迁居仁宫;夏俊一支于南宋绍兴间从处州迁入绿草(今属景宁县),后分居张岙、上坑、上寮、岭根;夏际飞一支于南宋绍定间迁入洋心;夏汝楷一支于明初由福建迁居外旦塘头;夏和集一支于明初从泰顺莒岗迁居万阜;夏国成一支于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景宁叶处迁居巨浦徐山。
  黄姓:黄仕良、黄安远一支于南宋宝祐间(1253~1258)从福建迁居马岙;黄荣纲一支于明永乐间迁居东江;黄明先一支于明万历间从江西广丰县黄家山迁居浮弋坑口;黄我周一支于明崇祯十年(1637)从福建永定县锦锋里迁居麦田(今属文成县),后分居郑段、三源、牛头;黄日升一支原籍福建,于清康熙间从松阳迁居舒桥下洋庄;黄宝一支于清康熙间从福建迁居东江。
  潘姓:潘信一支于明初从景宁迁入方山新庄;潘王锋一支于明嘉靖间从温州永强迁入封仁山;潘松溪一支于明万历间从景宁迁居桐源;潘一崇一支于清初从永嘉楠溪迁居吴坑;荆溪上湖潘姓分迁下章 、万路、万岙、陈吴坑、平山、西岸、下湖、塘坑、柿树坑、大皮岙、龙须、周济、舒庄、高岗、万山。
  郑姓:郑昌珉一支于北宋绍圣间(1094~1098)从处州玉溪迁居县城花园降;郑廷玦一支于南宋淳祐元年(1241)从南溪表山迁居郑山;郑世侨、郑世跪一支于明正德间从乐清凤屿迁入仁庄罗溪、湖边九华山;郑必志一支于清康熙间从平阳山堂迁居浮弋枝岙。
  章 姓:唐末,福建浦城人章 仔钧,官太傅,有子15人,仕徐迁徙,分布于本省永康、龙泉、永嘉、乐清、黄岩、新昌等县,历宋、元、明各代辗转迁居青田,散居于县城、锦水、东山、横路、白浦桥头、东溪、下洋、平头山、蔡坑、潘山、黄员平、章 家降、岙底、石帆、封仁山、东源;章 秉义一支原籍江西,经商青田,于清雍正初年定居练岙。
  邱姓:一支于南宋淳熙间从崇源迁居高市下七步;邱佩瑄一支于清雍正七年(1729)从福建上杭迁居舒桥陈东坑;邱于天、邱于祥一支于清嘉庆间(1796~1820)从处州迁居高市东源口;一支于清乾隆间从福建迁居汤垟小佐。
  孙姓:孙伯全一支于南宋庆元四年(1198)从永嘉迁居万山孙岸;孙衍瑞一支于元元统间(1333~1335)从绍兴迁入县城;福建莆田人孙承宗于明建文间(1399~1402)任处州通判,后迁居汤垟洋寮;孙善广一支于明成化间从永嘉迁居孙坑。
  洪姓:洪元大一支于南宋建炎间(1127~1130)从江西饶州迁居季宅;洪再兴一支于宋末从处州迁入石盖,其弟洪三府一支迁入黄言;洪克明一支于元至元间(13351340)从安徽贵池迁入青田,后分居石盖、乌巷、滩头、上〓。
  钟姓:畲族。钟奇行一支于明崇祯三年(1630)从景宁县油田锦岱垟迁居八都(今属文成县),清康熙间分居张口箬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工作调动、婚嫁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原因,从外省迁入人口较多。1962年迁入379人,1963年495人,1980年135人,1981年298人,1982年280人,1983年147人,1984年201人,1985年234人。据1986年调查,因婚嫁从外省迁入妇女674人,其中湖南、四川两省各125人,广西壮族自治区55人,贵州省49人,江西省47人,河南省42人。
  迁出
  清顺治三年(1646),有5931名成年人因战乱逃亡外县。
  清咸丰至民国初年,方山阮大岙、倪岸、章 旦兰头、港头小峙等地有阮、马、金、叶、吴、陈等30余姓,分别迁往兰溪县十里亭、皂洞口,桐庐县下六、陆家山、包家山、杉树湾,富阳县大塔地等地,至1985年,已有1000余人。北山、白岩、海口、高市、温溪、神道门等地55户,分别迁往今安吉县丰城镇东门、庙安县昌化镇河桥村及于潜镇扶西村,大多从事农业生产或水上运输。
  民国37年(1948),方山、垟心、吴岸等地归国华侨20人前往余杭县沈家店建立归侨农场,后全家迁往定居,成为青田人的居民点。
  明清以来已有县人迁居温州。1987年温州市青田归侨侨属联谊会有会员1228人。定居温州市西门镇宁居委会140户、568人;打索居委会104户、450人;大南门山前20户、129人。
  截至1987年,定居丽水市的青田人有2万余,以丽东、灯塔、城南等地居多,城南村上水南除1户外都是青田人;定居松阳县的有2000余人,西屏镇的“青田码道”和离城15华里的桃花地,大多是青田人;定居遂昌的约有6000人,大多聚居在渡船头、金岸、范村、钟山等地;定居龙泉县约1000人,大多迁自浮弋、海溪、白岩、芝溪等地;景宁县外舍村有一半是青田人;定居瓯海县白象霞坊36户、160人。
  1959年1月,中共青田县委执行省委指示,从北山、万山、船寮、章 村、城郊5个区动员青壮年1200人(男641人,女559人),家属333人,于1959年5月和1960年5月迁居宁夏平罗县红星农场和前进农场,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由于气候不适应,生活不习惯等原因,除个别外,于1961年至1963年间先后返回原籍。
  60年代后因工作、婚姻、升学等原因迁往外省的人口:1961年269人,1962年1748人,1963年327人,1980年190人,1981年269人,1982年233人,1983年567人,1984年708人,1985年858人。
  第三节 分布
  1982年人口普查,农村人口为414068人,占全县总人口92.43%,县属鹤城镇与温溪镇人口为33925人,占全县总人口7.57%。分布于大、小溪及瓯江沿岸95个行政村共86142人,占全县总人口19.2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镇人口不断增加。1987年,东源、船寮、北山、山口4个建制镇共54549人,占全县总人口11.37%。
  人口密度;民国21年(1932)每平方公里88.9人,32年95.9人,37年92人,1964年118人,1982年180人。县城、集镇和平原地区人口密度较大,山区较小。鹤城镇每平方公里2405人;河谷平原东岸乡每平方公里440人;山区祯旺乡每平方公里仅63人。
  第二章 人口结构
  第一节 民族姓氏
  民族
  全县有汉、畲、壮、回、苗、藏、满、维吾尔、侗、彝、傣、水、京、布依、佤等15个民族。1985年,汉族占总人口99.7%。族占总人口0.29%。
  畲族有钟、雷、蓝3姓,1368人,主要分布于:浮弋乡西姑坦(120人):田坑(103人)、马岙(47人)、雷公岙(23人),章村乡黄山头(174人)、塘后(139人)、颜宅寮(100人),黄寮乡西坑口(62人),张口乡箬坑(295人),北山镇大岩下(50人),岭根乡洪公坑(31人),鹤城镇(31人)。
  姓氏
  1985年,全县有345个姓氏,其中复姓2个。人口万人以上有11姓;每姓仅1人的有90姓。单姓按人口数排列如下:
  陈、叶、王、徐、张、吴、周、林、季、朱、刘、李、杨、金、夏、黄、潘、郑、章、邱、孙、洪、蒋、留、詹、邹、胡、郭、项、蔡、程、赵、杜、蓝、毛、厉、傅、罗、赖、汤、单、余、舒、尹、饶、裘、殷、何、柳、范、廖、阮、麻、倪、董、梅、曾、卢、严、冯、管、高、钟、应、伍、虞、石、姚、贺、华、邓、彭、雷、卓、方、丁、马、齐、祁、梁、江、汪、包、魏、吕、俞、许、沈、唐、楼、谢、颜、邵、尤、巫、娄、解、曹、瞿、戴、凌、韩、温、艾、施、宋、干、缪、任、贾、熊、崔、白、练、池、萧、游、苏、韦、陶、袁、阙、邬、宁、连、甘、焦、庄、钱、武、姜、陆、鄢、纪、邢、鲍、宣、翁、候、屠、祝、谷、奚、万、涂、双、柯、童、仓、南、瓯、京、沙、茅、隋、将、鲁、田、孔、卞、富、宗、裴、欧、丰、段、诸、席、顾、谭、聂、潭、葛、牛、仇、佘、易、秦、言、彦、钮、姬、薛、于、文、古、尧、红、岳、莫、龚、超、牟、郦、岩、穆、廷、全、柴、晓、端、卫、龙、冷、忻、诗、孟、封、戚、常、葵、薜、肃、樊、五、丘、印、关、阳、农、励、闵、尚、竺、院、贵、蒯、元、冉、史、束、伟、毕、汝、芦、呈、序、郅、店、郝、相、祥、晴、党、强、景、覃、储、塘、蓬、荡、潜、子、艺、凤、户、车、戈、为、巧、代、汉、乐、边、主、成、百、观、艮、安、米、光、臣、伉、西、仲、曲、传、芳、时、良、贡、寿、希、吝、足、丽、秀、进、坑、来、抗、狄、志、延、庙、贤、侍、官、绍、舍、苗、果、屈、音、品、荒、费、鸦、荣、秋、故、桑、栗、般、益、谈、望、釉、宫、萍、银、逶、康、启、斜、隆、馆、榔、琴、遇、善、厥、道、锦、褚、訾、靳、瑶、翟、樟、滕、可。
  复姓:端木、诸葛。
  第二节 性别年龄
  性别
  民国20年(1931),男137880人,女103404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33.3∶100;26年、37年男女性别比例略有下降,分别为127.7∶100、123.8∶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性别比例趋向正常。1955年,男性占52.65%,女性占47.35%,性别比例为111.2∶100;1970年,男性占52.39%,女性占47.61%,性别比例为110∶100;1982年,男性占52.45%,女性占47.55%,性别比例为110∶100;1987年,男性占52.59%,女性占47.41%,性别比例为110.9∶100。
  年龄
  1964年人口普查时,90岁以上16人,人口年龄中位数(从不满周岁起累计人口达到总人口一半的年龄点)为18.68岁。
  1982年人口普查时,90岁以上高龄人口51人,人口年龄中位数为18.50岁,学龄前儿童占总人口的比例比1964年人口普查时明显减少,劳动年龄(男16~59岁,女16~54岁)人口和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有所增长。
  百岁老人
  祯埠、章 旦、水南等地,清时建有百岁坊。清光绪《青田县志》载有百岁老人15人。
  吴成举,男,北山人;徐承训,男,白岩人;叶圣飞,男,水南人,建有百岁坊;管奉达,男,舒桥古竹人;陈用中,男103岁,清道光十八年1838)奉旨建坊;李永昌,男,十四都人,100岁,卒于清道光十八年;洪世赞,男,100岁,卒于清道光二十五年;王金财,男,104岁,卒于清同治二年;叶秀昌,男,三都人;陈仁月,男,104岁;叶连宗妻,十五都塘后人,103岁,清道光三十年,建坊于祯埠;季金清妻,季宅人,103岁;陈其业妻,城镇周培鉴妻和十七都陶志锡妻都活到100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已知百岁老人3名。
  叶柳云,女,油竹下村人。清光绪十二年(1886)十一月十六日出生于石郭村。10岁当童养媳,50岁丧夫。性情温和,勤劳俭朴,常为人纺纱〓麻。早起早睡,三餐定量,喜食青菜。一生少疾病,从不服药。100岁尚能穿针引线。1986年10月2日去世,终年101岁。
  王金香,女,圩仁村人。清光绪九年(1883)生。先后生10胎,养育7人。待人和气,喜步行。75岁丧夫,生活自理,起居饮食有规律,100岁尚能洗衣。1984年3月28日去世,终年102岁。
  徐彭山,女,汤洋乡干坑村人。1890年5月17日出生于彭山村。9岁当童养媳,生5男1女,35岁丧夫。农忙务农,农闲编 织龙须席或卖柴,抚孤育幼,生活贫困。主食番薯丝,近年多吃米饭,95岁仍能自理生活,尚健在。
  第三节 文化程度
  民国28年(1939),全县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6270人,占总人口6.38%。民国31年,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7182人,占总人口6.4%,其中大学程度279人,中学程度2717人,小学程度14186人;文盲155748人,占总人口57.46%。
  1982年6月,全县小学以上文化程度226586人,占总人口50.58%,其中大学程度582人,高中程度12829人,初中程度56782人,小学程度156393人;12岁以上(含12岁)文盲半文盲157761人,占总人口35.22%。每万人中:大学程度13人,中学程度1553.84人,小学程度3490.97人。鹤城镇:小学以上文化程度16835人,占鹤城镇总人口73.91%,其中大学程度332人,占1.46%;高中程度2611人,占11.46%;初中程度6088人,占26.73%;小学程度7804人,占34.26%;12岁以上(含12岁)文盲半文盲3680人,占16.16%。农村:小学以上文化程度209751人,占农村总人口49.32%,其中大学程度250人,占0.59%;高中程度10218人,占2.4%;初中程度50694人,占11.9%;小学程度148589人,占34.9%;12岁以上(含12岁)文盲半文盲154081人,占36.23%。
  第四节 职业
  民国30年(1941),在业74353人,其中农业64248人,占86.41%;渔业75人,占0.1%;工业1750人,占2.35%;交通运输业2015人,占2.71%;商业4268人,占5.74%;教师、医生等自由职业622人,占0.84%;公务人员(党、政、警)1302人,占1.75%。技术人员73人,占0.1%。
  1982年人口普查时,在业19.50万人,其中农、林、牧、渔等业12.02万人,占61.64%;工业2.85万人,占14.62%;建筑业0.91万人,占4.67%;交通运输、由电通讯业0.83万人,占4.26%;商业1.03万人,占5.28%;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0.82万人,占4.21%;卫生、体育和福利事业0.31万人,占1.59%;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0.45万人,占2.31%;金融保险业0.06万人,占0.3%;国家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0.22万人,占1.12%。
  第三章 生育
  第一节 自然生育
  民国时期,女性结婚年龄最小仅12岁;生育年龄最大为54岁;最多生育17胎。高湖乡东山村一少女14岁结婚,15岁生孩子;黄垟乡底项村一妇女30岁当外婆。生育任其自然。每逢疫病,缺医少药,造成高出生、高死亡,人口增长缓慢。民国元年(1912)全县217989人,37年255753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安定,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政府一度鼓励生育,人口剧增。鹤城镇一妇女生育10个孩子,被誉为“光荣妈妈”。1962年进入生育高峰期,出生1.04万人,出生率为38‰0;1965年出生1.34万人,出生率为4500;1968年出生1.35万人,出生率为41‰0。1962~1968年净增6.84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32.34‰0。1969~1976年,出生9.92万人,死亡1.76万人,净增8.16万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7.24‰。由于人口剧增,农业人均耕地由1961年的0.81亩下降到1968年的0.57亩;人均口粮由1961年的315市斤下降到1969年的244市斤。
  第二节 计划生育
  1963年10月成立青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县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1972年9月,恢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4年4月增设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978年起配备区、乡(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987年,全县计划生育专职干部88人。
  1972年全县有节 育技术人员7人,1973年19人,1978年40人,1985年88人。
  197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颁发《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1982年11月1日,县人民政府颁发《青田县执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试行草案)〉实施细则》。
  一、鼓励晚婚、晚育
  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国家干部和职工,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登记结婚的,婚假期除国家规定时间外,增加12天;实行晚育的,产假期除国家规定时间外,增加15天。
  全县晚婚率:1985年,男性为56%,女性为31.8%;1987年,男性为57.25%,女性为37.95%。鹤城镇男女晚婚率高于农村。
  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一对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子女未满14周岁前,经夫妇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证”。1980~1987年,鹤城镇有1213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领证率为27.93%,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千部、职工领证率为41.73%。从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最多不能超过10年),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0元;父母双方是干部、职工,另发给一次性奖金40元。
  三、节育、绝育
  1964年春,县委在三级干部大会上号召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会议期间,数十名县、区、乡领导干部带头施行男子输精管结扎。1973年在贵岙公社泉坑大队开展放节 育环试点工作。1977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6年的23.8‰0下降到19.7‰。贵岙、孙坑、石帆、祯埠、吴岸、汤垟等6个公社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5‰以下。1985年,全县69017对育龄夫妇中,有25547人采用各种避孕方法,占已婚育龄夫妇37%。避孕药具初由医疗和医药部门有价出售,1974年开始免费供应,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具发放网,定期定量发放。
  四、吻合再生
  《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接受绝育手术者,因子女夭亡或严重残疾,并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经单位证明,市、县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可免费施行吻合手术”。19851988年,批准39位已做绝育手术的妇女,施行输卵管吻合手术,其中10位妇女术后已再次生育。
  五、照顾特殊情况生育二胎
  国家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求再生育的,经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生育间隔至少满四年。
  1.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妇一方未曾生育,另一方只生过一个孩子的;
  3.婚后长期不育,已领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生育的。
  农村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限制生育两个孩子。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对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胎的夫妇,由本人申请,在不突破上级下达的人口规划指标前提下,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第二胎。
  六、经济限制与处罚根据《青田县执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试行草案)〉实施细则》,对违反计划生育者实行经济限制与处罚。1987年,2918人受到经济处罚。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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