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青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282002023000001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民国时期 |
分类号: | K295.5 |
页数: | 4 |
页码: | 73-76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民国初期沿袭清制,但在17年实行村里制,全县编为3里、168村。后又废村里,建乡镇,编阊邻,增设区一级。到19年,全县设立4区、3镇、112乡、1832闾、8062邻。民国24年,取消乡镇,改为保甲,全县设4区、1镇、45乡、547保、5787甲。民国27年,全县改设5区,乡镇不变。城区辖9乡1镇,北山区辖7乡,南田区辖10乡,石门区辖9乡,海口区辖10乡。29年,全县调整为3区:城区和南田区各辖15乡镇,海口区辖16乡。30年,青田县境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调整了各区所辖乡镇。33年,南阜乡改为海口镇。到37年,县境进一步调整,编为33乡镇。 |
关键词: | 行政区划 地方史 青田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