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宁波市江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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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唯一号: 112532020220000515
事件名称: 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宁波市江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
文件路径: 1125/01/object/PDF/1125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12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3月
结束时间: 1998年2月
发生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

事件描述

六届人大常委会 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4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88个,作出决议决定23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4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实施“一优两高”农业发展战略和稳定粮食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扶持经济薄弱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情况;审议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情况说明、加强技改投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情况,培植实力工程、城区商业发展,依法治区、“严打”斗争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关于教育、卫生、科技、计划生育、文化市场管理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993年6月1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决定对“两院”的执法工作及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评议。是年8月18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司法机关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良倾向,严格依法办事。1994年4月22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人民代表评议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年分批组织代表进行一次评议。1996年8月28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江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决定》、《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江北区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决议》。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共5项。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述职报告的规定》等6项制度。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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