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孔爱菊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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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唯一号: 112530020220000649
人物姓名: 刘孔爱菊
文件路径: 1125/01/object/PDF/1125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1054.pdf
时代: 民国
出生年: 1919年
卒年: 2009年
籍贯: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孔家村
亲属: 刘浩清;孔庆隆

传略

刘孔爱菊(1919—2009),祖籍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孔家村,历任侨民有限公司董事、香港甬港联谊会名誉会长、香港妇女联合会负责人、宁波旅港同乡会副会长、香港越剧票友协会会长。1990年,她历尽艰辛,倾洒无数心血,促成了宁波越剧团和绍兴小百花越剧团在香港新光戏院的联袂演出。1989年,她和先生刘浩清向上海黄浦区捐赠100万港币,在原淮海东路幼儿园旧址上修建黄浦音乐幼儿园;建成后又捐资近100万人民币,帮助添置教学设施和奖励教师。1990年,宁波宝韵幼儿园落成,她与弟弟孔庆隆合捐135万元人民币;1994年被浙江省教委批准为首批省示范性幼儿园。她又单独捐资150万元,创办了宁波爱菊艺术学校。2008年1月,她和丈夫刘浩清一道捐资500万元,设立宁波大学“刘孔爱菊”教育基金。她不仅自己参与到故乡的教育事业,还与闺中好友结成“七姐妹”,共同捐资为宁波十九中建造了“金兰科技楼”;又曾动员10位乡长每人出10万元,筹集100多万元的建校资金,在江东凤凰小区建成新文艺学校。1993年,被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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