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2007年国土江北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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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1020220001127
图表名称: 1988—2007年国土江北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
起始页: 0247.pdf
结束页: 0248.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301.2
关键词: 国土 江北分局 行政事业 收费

内容

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对象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一、征地管理费 浙价房〔1995〕384号、浙价房〔1996〕431号 (一)统一征地 征地费总额 3%~4% (二)非统一征地 征地费总额 1%~2% 二、土地权属调查、弛籍测绘费 详见文件 计价费〔1997〕2257号 三、土地登记证书 计价费〔2001〕1734号 (一)普通证 1.个人 证 5元 计价费〔2001〕1734号 2.单位 证 10元 计价费〔2001〕1734号 (二)特制证书 证 20元 计价费〔2001〕1734号 四、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亩 400元 甬财政农〔1999〕413号 五、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止金) 折价或招标见文件 国务院〔1990〕55号、 省政府〔1992〕19号令 六、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详见文件 国发号、 浙土(建)字〔1992〕4号、 财外〔1995〕105号 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亩 2万元 浙价服〔2003〕78号 八、地产转让手续费 详见文件 浙价服〔2003〕78号 九、地产租赁手续费 详见文件 十、耕地开垦费 平方米 18元 浙政发〔2000〕292号 十一、征地补偿及安置费 详见文件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一)土地补偿费 详见文件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安置补助费 详见文件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青苗补偿费 详见文件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详见文件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十二、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预备费 不超过征地费总额的3% 浙政发〔1988〕83号 十三、矿产资源补偿费 按销售收入 0.5%~4% 国务院令第150号 十四、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一)采矿权使用费 1000元/公里 每年 财综字〔1999〕74号 (一)采矿登记费 100~500元 价费字〔1992〕251号 (三)采矿权出让所得 拍卖价 浙土资发〔2001〕223号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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