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岸近代建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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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江北遗珍【老城区卷】》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2112
颗粒名称: 江北岸近代建筑
分类号: K928.725.5
页数: 12
页码: 6-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北岸近代建筑群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宁波邮政局旧址、侵华日军宁波水上司令部旧址、英国领事馆旧址、浙海关旧址、巡捕房旧址、侵华日军慰安所旧址等。
关键词: 江北区 文物古迹 近代建筑

内容

宁波邮政局旧址
  中马街道外滩社区中马路408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清光绪四年(1878),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商定,依照西欧邮政之法,由外国人把持的海关试办邮政。同年十月,浙海关(设在宁波之海关)书信馆开始收寄华洋公众邮件,承转邮件业务,并附发大龙邮票,开创了浙江近代邮政之先河。海关书信馆改称拨驷达局,设于江北岸海关弄。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廷惟恐邮权旁落,创办了大清国家邮政,全国首批御准成立的邮政局共24处,宁波名列其中。民国十六年(1927),局址迁往江北岸屠家巷(现中马路408号)。
  宁波邮政局旧址建于清末至民国初期,为两层外廊式砖混结构建筑,平面呈“凸”字形。该建筑采用了大量的砖砌柱式和拱券结构装饰立面,东入口处装饰爱奥尼柱头,带有古典建筑特征,是宁波代表性的近代优秀建筑。
  侵华日军宁波水上司令部旧址
  白沙街道白沙社区白沙路96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侵华日军宁波水上司令部旧址原为甬籍煤炭巨商谢蘅窗的私宅,建于1903—1908年。
  该建筑是用水泥、砖和石材砌成的三层楼房,是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与外来建筑文化碰撞融合的产物。特点为造型优美、风格独特、品味典雅、结构技术先进,是宁波市的建筑珍品。1941年宁波沦陷后,侵华日寇曾占据谢宅作为水上司令部附设检查站。它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历史罪证,也是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好教材。该建筑具有外来建筑文化特色,雕刻精美,为宁波市不可多得的近代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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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蘅窗(1875—1960)名天锡,以字行。浙江镇海(今北仑区大碶镇)人。16岁到上海煤炭行为学徒,满师后主管店务。后自设裕昌、老永昌煤号,并在宁波、无锡、南京、汉口等地设分号,被推为煤业公会会长。后筹资创立煤业银行,投资各煤矿。期间任汉冶萍、贾旺、大通、博山、六河沟、长兴等煤矿公司董事、监事。又在江西乐平县创办鄱乐煤矿公司,号称“煤炭大王”。1910年后,与朱葆三等捐资成立宁波旅沪同乡会,发起创办宁波宁绍轮船公司。并在鄞县、镇海创办求精国民学校七所,延聘名师,免费招生,数十年如一日。在上海参与兴办儿童福利会、红十字会、四明公所、延绪山庄、闸北救火会、妇孺救济会。给宁波四明孤儿院、育婴堂等,也捐以巨资并任会董。抗战爆发后,为上海市抗日后援会主持人之一。后偕翁文灏同赴重庆,继续经营煤矿业务。抗战胜利后,任上海煤炭业公会理事长。上海解放后,继任煤炭公会主任委员。
  英国领事馆旧址
  白沙街道白沙社区白沙路56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在宁波设立领事馆,先在槐树路杨家巷租赁民房。清光绪六年(1880)在中马路石板巷觅地自建,今英国领事馆旧址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见证,也是“五口通商”的重要史迹。在建筑造型上,它体现了“大班式”的建筑风格,是西方人为适应东南亚等地日光强烈、闷热的气候条件而设计的。
  1933年12月,英国驻宁波领事馆撤销。次年,该建筑持有人将馆舍委托给当时鄞县政府,让其拍卖给私人。
  浙海关旧址
  中马街道外滩社区中马路198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据《县通志》等文献记载,自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设浙海关于宁波,至今已300多年,显示了宁波口岸在历史上所处地位的重要性。鸦片战争失败后,宁波被迫辟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设立了以税务司制的浙海关,浙海关渐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海关,直至1949年宁波解放。
  浙海关旧址是砖砌三层加阁楼建筑,即是原浙海关税务司(又称浙海新关)办公、管理用房之一。该建筑建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属英国人自西向东扩张过程中带来的殖民地式建筑,是宁波开埠初期的典型建筑和外滩近代建筑群中的最早实例,是鸦片战争后中国丧权辱国的历史见证,具有较高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目前,整体建筑框架基本完好,建筑风貌依旧。
  另外,在中马路346号、508号各有浙海关住宅楼、浙海关帮办楼旧址各一处。
  浙海关住宅楼旧址占地面积593平方米,面阔四间,高二层且上置阁楼,硬山顶。屋顶阁楼东向开有两天窗;东立面上下二层各有直立檐柱九根,内置廊。建筑外墙采用清水砖砌,红、灰、砖相拼,颇具西洋风格。
  浙海关帮办楼旧址占地面积122平方米,高二层,四坡顶,面阔三开间,前置廊,是一幢西洋风格建筑,是浙海关高级职员的住宅楼。
  巡捕房旧址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马街道外滩社区中马路59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宁波港辟为五口通商口岸后,英法美等国商船、洋人出入频繁,各国流氓也随之混入,社会治安受到影响,同治三年(1864)宁绍道台禀经浙江巡抚批准,在江北岸外滩设立了巡捕房(附于工程局),行使江北岸商埠区的一切治安、刑事等权力。为有利“巡捕查逐各国流氓”,还出资雇请洋人充当捕头。江北民刑事项其权操之西人,巡捕房成了洋人欺压中国人的工具,然清政府又不敢过问,因而激起当地民众的强烈愤怒。时有陈夏常等人联名禀诉清政府,要求收回主权。清政府在民众的强大压力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七月收回警权,并在改组工程局的同时撤消了巡捕房。
  现存中式三开间砖木结构三层楼房一幢。
  侵华日军慰安所旧址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马街道外滩社区玛瑙路41号
  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侵华日军慰安所旧址由东、西并列两进清末传统民居组成。主楼坐北朝南,面阔五间,高二层。屋面采用小青瓦硬山顶,北侧为重檐。南面置廊为单檐。梁架为中柱落地前后双步梁,二楼为木地板,底层为青石板,两进主楼结构,装饰类同,平面呈东西向布局。

知识出处

江北遗珍【老城区卷】

《江北遗珍【老城区卷】》

《江北遗珍》丛书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介绍了宁波市江北区现存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按地域分为五卷,全面反映了江北区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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