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图书馆
江北区图书馆
机构用户
江北区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短评:房警捐问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838
颗粒名称:
短评:房警捐问题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1
页码:
3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江北镇槐树路住民庄大奎等八十余户,房警捐问题的相关内容,记录于《时事公报》 1947年5月6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房警捐问题
内容
江北镇槐树路住民庄大奎等八十余户,以此次宁警总局调整房警捐,竟增加五倍至十倍之巨,认为估价过高,无力负担,联呈镇公所转请减低,以恤民艰。
为了增加警费收入,提高警士待遇,充实警卫力量,尤其在物价动荡的今日,调整房警捐确有必要。但是估价为调整之先决条件,故必须有所根据,而一区之内,尤应公允平衡,决不可任令一二调查员的片面主观,即作为征收的标准,致有畸重畸轻之弊。
还有地方上稍有地位的人,从前大都不纳房警捐,纳的也是轻微得很,名实不称。这是最不合理的事情。我们主张这次应先从他们着手整顿,毋使遗漏,为公家增收入,为平民作榜样。
——《时事公报》 1947年5月6日
知识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地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