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死得冤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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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826
颗粒名称: 短评:死得冤枉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1
页码: 3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甬绍路汽车肇祸,提出“是谁草菅人命?”的问题的相关内容,记录于《时事公报》 1946年3月22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死得冤枉

内容

甬绍路汽车肇祸,本报提出“是谁草菅人命?”的问题,希求地方人士予以重视。事关人命,事关人命之被草菅,自然,地方人士是不肯等闲视之的!
  这里,我们提出另外一些意见:许多事物,西洋人创造,日本人仿造,中国人糟蹋。西洋人创造汽车,同时也创造公路,配合成安全的交通。日本人仿造汽车,同时也仿造公路,照样配合成安全的交通。中国人有时有车无路,有时有路无车,有时车不像车,路不像路,安排好一种交通上的危险。这危险,是时至今日,不应有的,着实可以使之完全避免的,但前天有人触险,昨天还是有人触险,今天还是有四个人遭覆车送命,你还能相信明天就太平了吗?死得冤枉!
  也许有人要说:“谁叫你硬要挤上去的?”殊不知即使硬要挤上去,也需有人放着可以挤上去的路。你要挤,我婉劝;你不听,我禁止;你用蛮劲,我叫警察;你挤在一起不走,我不开车;此之谓负责,此之谓认真。而现在,闯了祸了,就算是死者无知,也还是死得冤枉。冤枉是要申诉的,但这申诉其实只是一种哀求,哀求当局勿再马虎!
  ——《时事公报》 194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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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江北——旧闻录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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