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若上诉昨开审 辩论终结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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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821
颗粒名称: 王雨若上诉昨开审 辩论终结定期宣判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1
页码: 3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本埠江北岸贝家巷一号居民王雨若,王雨若上诉昨开审,辩论终结定期宣判的相关内容,记录于《时事公报》 1937年1月8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王雨若上诉

内容

本埠江北岸贝家巷一号居民王雨若,于民念四年间在东渡路八闽小学充任教员时,吸食该校学童潘梦龙阳精,并于去年九月间同至鄞东天童寺住宿五宵,连续被吸阳精三次,事后经潘梦龙之父秉祥察觉,向鄞地法院控王雨若摧残儿童康健之罪,经刑庭詹推事审结,判处王雨若连续对未满十四岁之童子为猥亵行为,处有期徒刑二月在案。王不服,延请律师缮状向高三分院上诉。昨日上午由刑庭沈推事审问后,下午复开合议庭续讯,先向原被告详诘后,嗣田章检察官宣读起诉文后,继由被告代表律师陈鼎煊、周庚镐,先后起立辩论一过,当宣告辩论终结,定期宣判云。
  ——《时事公报》 193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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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江北——旧闻录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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