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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重申禁止捕食田鸡之布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760
颗粒名称:
重申禁止捕食田鸡之布告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1
页码:
3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慈溪城乡人民,对于捕食田鸡一事,重申禁止捕食田鸡之布告的相关内容,记录于《时事公报》 1925年8月1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禁止捕食田鸡
内容
慈溪城乡人民,对于捕食田鸡一事,虽经官厅三申五令,严行禁止在案,然禁者自禁,捕食者仍捕食也,近且在市街上公然买卖,毫无顾忌,故该邑陈知事,特于日昨布告阖邑人民云,照得田鸡一物,专食一切害谷之虫,裨益禾苗,实非浅鲜,迭经本署禁止捕捉有案。近闻各处乡民,日久玩生,仍有捕食或捉卖情事,殊属故违禁令,合行布告申禁。须知田鸡既能保护田禾,除灭害谷之虫,为天然利农之生物,当养育之不暇,岂可任意捕食,贪利捉卖,逞口腹之欲,逐什一之利,致伤其生命,以流于残忍。除饬警严密查禁外,嗣后如再有犯违情事,定当拘案惩办,决不宽贷,其各凛遵。
——《时事公报》 1925年8月1日
知识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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