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设立三公会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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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747
颗粒名称: 一乡设立三公会之分歧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1
页码: 3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社会篇的情况,介绍了慈溪县属南乡共分四区,一乡设立三公会之分歧的相关内容,记录于《时事公报》 1925年5月21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三公会

内容

禀请立案未准
  慈溪县属南乡共分四区,明孝乡即其一也。该乡公民孙文楣、钱文治、罗翔、翁士升、任坤浩、孙文林、童梦槐等三十七人,因欲扩张其私人之势力,特援照该邑西乡金川公会之先例,设立明孝公会,同时有公民翁汝謇等十五人,陈祥耀等二十八人,得悉之下,亦设立明孝西区公会,及明孝东区公会,以为抵制,均于日前,拟具章程,禀县立案。幸陈知事洞悉各该会之宗旨,为慎重地方公意起见,当即批以呈及章程履历均悉,查明孝一乡,其区域范围,只属南乡四分之一,核与金川乡总括西乡全区者不同,况一乡之中,除该公民等外,同时复有陈祥耀、翁汝謇等,禀请组织明孝东区西区两公会等情前来,是区之一乡,已成鼎足之势,更何有地方公意之可言。须知既据公会,则顾名思义,必由全体人民公意,出而组织,方可补救官治之不及,协助自治之进行。若公论未能一致,徒立名目,以相标榜,将来办理地方事宜,不但无所裨益,且恐益滋纷扰。本知事对于地方应办各项,苟得群策群力,相助为理,固乐于观成。第虑尔等在同一区域之内,各人意见既已纷歧,来日办事必多窒碍,斯又诚如古人论治,多事不如省事之为愈也。所请立案之处,应毋庸议,其翁汝謇及陈祥耀等禀批,则云已在孙文林禀明批示,仰即查照。
  ——《时事公报》 19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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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江北——旧闻录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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