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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洋商违禁燃放爆竹之拘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312
颗粒名称:
洋商违禁燃放爆竹之拘究
分类号:
K295. 53
页数:
2
页码:
039-0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记忆江北——旧闻录中政治篇的情况,介绍了本埠自宣布戒严后,对于禁止燃放爆竹,洋商违禁燃放爆竹之拘究的相关内容,记录于《时事公报》 1925年11月8日。
关键词:
宁波市
记忆江北
旧闻录
洋商燃放爆竹
内容
本埠自宣布戒严后,对于禁止燃放爆竹,业已三令五申,不料昨日下午美商亚细亚火油公司新大班家属,因欢送旧大班家属回国,在新北京码头,大放爆竹。该处岗警上前禁止,放者(华人)非特不听,反怒目握拳,将警察所佩符号夺去。其时适一分署派警多名调查是事,因即会同岗警将燃放爆竹之华人二名,拘获带署。油池办理华人梁某及外籍职员二人,亦随同至一分署面请郭署员释放。郭答以系奉司令部命令禁止,碍难擅专,即将燃放爆竹者华人二名,转送司令部核办矣。
——《时事公报》 1925年11月8日
知识出处
《记忆江北——旧闻录》
本书《记忆江北——旧闻录》收录了综合篇,政治篇,经济篇,文化教育篇,社会篇和人物篇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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