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嫁寿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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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1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嫁寿庆
分类号: K892.2
页数: 3
页码: 1782-17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地区婚嫁寿庆习俗。包括婚嫁、托媒说亲、定亲订婚、迎亲拜堂等。
关键词: 风俗习惯 礼仪习俗 江北区

内容

婚嫁 旧时结婚仪式,从三代“六礼”(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迎亲)演变而来。其过程繁复,耗时费财。夫妻结婚,本人不能做主,直至拜堂成亲,才能相见碰面。
  托媒说亲 男女婚姻大事,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谓“拣亲不如择媒”,民间男婚女嫁全是由热心肠的“媒人”撮合而成。这媒人存在各类人群中,亲戚邻居、师父、先生、族人中都有人热衷于这成人之美的差使,尤其是老年女性把说成一宗媒看作是一次行善积德,胜过念三年佛。
  定亲订婚 定亲订婚是谈婚论嫁的谈“嫁资”阶段。定亲后,男方将礼品用杠箱抬到女方。女方回礼多为金团、油包及闺女自做的绣品。订完婚后的四时八节,男方要向女方送节日礼品,有立夏蛋、端午粽、中秋月饼及鸡、鱼、烟、酒,蹄髈、大白鹅等,直至迎娶成婚。
  择日成亲
  备妆搬嫁 男方选定迎娶吉日后,于前一年腊月请媒人告知女方,女方许诺后,男方即送去财礼。女方根据所送财礼多寡和自己财力置办嫁资,俗语“好囡不讨嫁资衣”寓意女儿要体谅父母。之后,双方分别准备婚嫁,民间约定俗成的是男方管房子、打家具之类硬件,,而女方管衣料、日用物品细软小东西。男方去女方搬嫁资(嫁妆),女方置嫁资于厅堂,让人观看,称“看嫁资”。器物披挂红色彩线,衣服等都熏以檀香,箱底放数枚银元,俗称“压箱钿”。搬嫁妆时,箱杠、夹箩、元宝篮,排成长队,颇为壮观,便是民间谓之的“十里红妆”。运毕,挑夫能收到一份红包,俗称“折扛钿”。男方家还要设宴款待。嫁妆到男方家后展示在厅堂供人观看,亦叫“看嫁资”。由阿婆取女主钥匙包,取钥开箱,俗称“淘箱”。
  迎亲拜堂 浙东女子出嫁坐花轿。花轿俗称“大红花轿”有四人抬、八人抬之分。迎亲日,花轿出门,以净茶、四色糕点供“轿神”。放铳、放炮仗,大红灯笼,开路,沿途吹吹打打。新郎不到岳父家迎亲,以喜娘(也有称送娘)为使用,持名帖前往。女方喜娘用五色棉纱线为新娘绞去脸上汗毛,俗称“开面”,客人兴吃“开面汤果”。花轿临门,女家放炮仗迎轿,旋即虚掩大门,即“拦轿门”,待塞入红包后始开。起轿时,女家放炮仗,并用茶叶、米粒撒轿顶。新娘兄弟随轿行,谓之“送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废除烦琐礼仪,崇尚文明结婚。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为合法夫妻,婚礼从简,迎娶不用轿,有的以船代之,也有步行的。20世纪70年代以后,偶有旅行结婚,迎娶婚礼,也较简单,但是聘金彩礼,发嫁妆奁,日见增多、丰厚。80年代,嫁妆有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有的嫁妆还有录像机、空调器,迎娶用面包车、小轿车,有的人家婚宴在饭店包桌。90年代起,嫁妆铺张,男女两方共同在饭店包桌,不再忌讳毛蟹、甲鱼等。进入21世纪,嫁妆更是出现房和车,旅行结婚到国外亦不鲜见。
  旧时婚姻
  在封建社会,婚姻变成买卖,女子沦为商品。辛亥革命后,风气渐变,但是积重难返。青年男女虽然情投意合,如未履行宗法手续而成婚,则被视为大逆不道,必遭鄙视,甚至重罚。旧时,婚姻有如下几种特殊现象。
  换亲 双方父母为节省财礼,各以自己的女儿互配对方儿子,俗称“换亲”,亦明媒正娶,唯婚礼从简。多是贫穷人家为之。
  摇篮亲 男女双方还在婴儿摇篮时,父母即为之缔结婚约,甚至子女尚未出世,即指腹为婚;婚约订定,终身不得改变。
  逃婚 多系青年男女对封建婚姻的反抗。其原因一为男女青年情投意合,私订终身,遭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反对而逃;亦有不满父母所订之亲事,愤而逃婚。
  童养媳 俗称“养生媳妇”。女方家贫,将未成年女儿卖或送至男家,成年后结婚。童养媳在婆家,多受虐待。
  再嫁 有的地方称改嫁,也称“再醮”至民国时期仍受鄙视,被侮为“二婚头”。寡妇再嫁,必须秘密进行,入夜后要庵庙或凉亭里动身,,不得坐花轿,不准携带前夫家里任何物品,以示一刀两断。贬称被遗弃妇女为“活切头”,再婚时与“二婚头”同样被鄙视,所带前夫子女,被称为“拖油瓶”,倍受冷遇。
  入赘、拜进 有女无子者招进女婿,称“入赘”,俗称“上门女婿”。其所生子女从母姓,为女方延香火、续后代。在宗族修谱时,不能如亲子丁用红线而只能用蓝线相连。“拜进”是指妇女丧夫之后,招一男子进家为夫,操持家业,抚养前夫子女,其地位比入赘女婿更低。入赘、拜进者,旧时以贫穷男子为多。
  纳妾,续弦 男子有妻室后又娶女子,是为“纳妾”。妾俗称“小老婆”,也称“侧室”、“偏房”,以别于正室。为人妾者,地位低下,所生子女,入宗祠、上族谱有时也吊蓝线。子女称父之妾为“庶母,”妾所生之子为“庶子”。妻死再娶,称为“续弦,”再娶之妻称“继室,”前妻子女称其为“继母”,俗称“晚娘”。旧时续弦,有别于“发妻”连同续生子女常受歧视。
  租妻、典妻 因妻不育,或有女无子,为求,嗣,出钱租或典贫苦人家之妻,期限有3年、5年,甚至10年的。租典期内,被租典之妇女必须住在租典主家中,不得回夫家,甚至不准与原夫见面。租典期内所生子女,归租典主所有。租费付清不还,典金在期满时归还。
  抢亲 男女从小定亲,长大后,男方贫穷,无力送彩礼聘金,或女方暴富,图谋毁约,男方趁女方不备,设法将女子抢来成亲,谓之“抢亲”。有的寡妇,不愿再嫁,被公婆叔伯卖掉,或由父母作主另配,男方将寡妇强行抢去成亲,也称“抢亲”。
  并亲 鳏夫和寡妇结婚,其子女年龄相当,亦同日结婚,谓之“并亲”。
  冲喜、阴婚、阴配 订婚后男子病危,女方践约,拜堂成亲,称作“冲喜”,意在用喜气冲走病魔;如男子亡故,女子即成寡妇。也有男子已经亡故,仍要女子按婚约与男子的神主牌拜堂,称为“阴婚,”此女子即成为男家成员,守寡终生。双方为亡故子女婚配,两块神主牌拜堂后合穴同墓,此谓“阴配”。
  兄死弟承嫂,弟死兄承弟媳妇 凡双方订婚后,男方突然死亡,若男方有未婚之兄弟,经双方同意,可继续姻缘,即女方改嫁亡夫之弟或其兄。亦有已婚之兄或弟,年轻亡故,经家长作主或双方愿意,弟与嫂或兄与弟媳妇可正式同居。
  寿庆
  做生 旧时,富家至30岁即做生,含“三十而立”意,有“三十不做,四十不富”之说。30岁以后逢十举行。50岁前称“做生”,50岁后称“做寿”。做生排场较小,受请者送些生日礼品。
  做寿 俗谚“富做寿,穷做亲”。富家五十始逢十做寿,称几十大寿。做寿讲排场、比阔绰。做寿这年春节过后,寿者就能收到亲朋送来的寿礼,多为贵重物品,礼品上置一金色“寿”字。送礼的寿烛须“足斤”上书“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金字。寿诞食品有玉(猪肉)堂(白糖)富(麸)贵
  (桂圆)和寿桃(即馒头,,又称双寿馒头),向有名气的南货店定购,置于5只大镴盘。有叠成五层宝塔状,称“五代富”。寿庆活动由子孙筹办。
  “六十六”生日 俗谚:“年纪六十六,阎罗大王请吃肉。”故江北旧俗老人在66岁时,女儿或儿子等小辈要烧66块猪肉(若父母吃素则用烤麸代),一碗糯米饭,饭上放一根带根葱或带根菜,另加两根龙头烤,送给父母吃。送肉时不进屋,从窗口递进。盛饭盛肉的碗盏拣“缺牙”碗,说吃过“缺牙”碗,日后无缺陷,吃了66块肉会平安度过66岁得以长寿。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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