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编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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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1006
颗粒名称: 第三十一编 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44
页码: 1581-1624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卫生方面的概况,包含了机构设施、医疗、疾病与预防等。
关键词: 宁波市 江北区 卫生

内容

江北是宁波卫生事业肇始之地。19世纪四五十年代间,西方传教士创办的惠爱医局、体生医院相继在江北岸开张。清光绪元年(1875),江北岸开始有专人清除垃圾,疏浚阴沟。江北也是宁波市爱国卫生运动发端之地。早在1952年,白沙居民区就获“全国乙等单位卫生模范”称号;1958年又获“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称号。1984年新的江北区建成后,区卫生局、区医学会、区卫生防疫站、区妇幼保健站(后更名为妇幼保健院)次第建立。2002年撤销区卫生防疫站,组建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6年,医政、药政分家,成立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北分局。2007年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成立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保险制度。1993年,全区公费医疗单位普遍实行医疗费用和职工个人挂钩的办法,大多数企业劳保医疗也参照实行。2001年,全区全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4年5月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1年,江北区医疗机构开始实行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分类管理。
  2008年,江北区率先在宁波市实现卫生街道(镇)创建“满堂红”。农村实现了农户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覆盖甬江、庄桥、洪塘三街道和慈城镇60%的行政村。同时开展了“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
  第一章 机构设施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春秋末期,越国出台了有史可考的第一份医政令。越王勾践从吴国返国后的10多年中(前494—前484),鼓励人们生育,规定女子17岁不嫁,男子20岁不娶,父母罹罪受罚。反之,则给以奖励。
  唐贞观三年(629)各府州县置医药博士,官秩从九品下。开元元年(713)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官秩上升为从九,品上,主要负责用百药医治民疾,并执刀除病。同时设医,学助教,执掌本草验方的搜集撰写。医学生从事偏远贫困地区的巡回医疗。越州设医学博士1人、医学助教1人、医学生12人。
  南宋迁都临安,医政机构设置日益完善,在各府州县设立惠民药局等机构。宝庆三年(1227)鄞县知县胡榘创办制置使和剂药局,房屋7间,药剂精阖。沿海制置使吴潜改建于海晏楼,有房屋,10余楹,器具齐备,规模颇大。嘉熙三年(1239),定海知县余桂在城内设惠民药局,督医施药。
  元至元二1五年(1288),鄞县设立官医提领所,设官3人。大德三年(1299),庆元路依旧例置惠民药局。
  明代,慈溪县设置惠民药局,局设官医提领,在医户内选拔,内外各1员。慈溪县药局在县城平政桥。正统三年(1438)置医学署于惠民药局内,慈溪县设医学训科1人。清代,惠民药局凋敝锐减,然医学训科设置较为普遍。
  中华民国成立后,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初露端倪。民国29年(1940),慈溪县卫生院建成,兼管药政,多次饬命药商登记经营。民国34年(1945),鄞县卫生院建立。各县医疗卫生事业改由院方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至改革开放前,江北城区的卫生行政工作由宁波市卫生局为主管理;郊区的卫生行政工作相继或同时由慈溪县、余姚县、镇海县、宁波市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理。1951年,原江北区人民政府成立,设有卫生干事。1953年改设卫生督导员。1954年设卫生股。1959年建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卫生行政工作由人民公社领导。1978年,原江北区升格为县级行政建制,设文卫办公室。
  1957年,郊区办事处设有文卫岗位。郊区办事处撤销后,卫生行政工作直隶市卫生局。1978年,郊区办事处恢复,设文卫办公室。1984年6月,江北区设立卫生局,主管全区卫生行政工作。核定行政编制6人,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内部不设科室。1996年9月,行政编制核定为9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正副科长4人,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科(爱卫办)3个科室。2002年4月,行政编制核减为7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正副科长4人。到2007年底,区卫生局设办公室、计财与发展科、医政科、卫监疾控科等科室,并受托管理爱卫办、献血办。
  2006年12月,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北分局成立,设药品监督员2人,联合区卫生局组建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构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2007年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
  第二节 疾控 监督 保健机构
  疾病防治控制机构
  卫生防疫站 1981年6月,原江北区设立卫生防疫站,地址在钱园巷5号(原中马卫生院内),编制10人,在职职工4人。1982年在职职工增至8人。1984年7月,江北区卫生防疫站在职职工增至13人。1985年4月设食品卫生监督科。1986年5月站址迁至人民路375号(原白沙卫生院内),增设防疫科、卫生科、检验科、办公室。1989年7月,食品卫生监督科和卫生科合并为卫生监督科,人员编制核定为30人。1993年设健康教育科。1998年10月,卫生防疫站新大楼落成,地址双东路19号,占地面积3674平方米,建筑面积4054平方米,站址即迁至新大楼。2002年4月,在编人员增至38人。同月,卫生防疫站撤销,分别组建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2年4月15日组建,为辖区内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专业机构,为区卫生局属国有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2004年4月,区编委核定“中心”编制为20人,实有人员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1人,设有办公室、疾病控制科、卫生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检验科。2008年12月,编制增至22人。实验室配有进口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建有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等经过省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的专业实验室,是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检测项目94个,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方面的技术咨询、检验检测和卫生评价等服务。
  卫生监督所
  2002年4月成立,核定编制26人。该所是受江北区卫生局委托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局属国有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为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等。是年12月26日,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卫生监督所承担的卫生许可证受理、登记、发证工作移交区行政服务中心。2004年8月,编制增至36人。是年12月28日,下设5个基层分所,江北城乡一体两级垂直管理卫生监督体系正式运作。2007年6月,增编至40人,同月迁址至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46号。至是年底,共有在编人员40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0人。
  2005年4月,江北区召开城乡一体两级垂直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研讨会,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地市级卫生监督所和大专院校领导专家共30余人出席会议并实地考察。2006年10月,全省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现场会在江北区召开。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浙江省各地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和各市分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宁波市各县(市、区)分管局长等110余名代表现场观摩了江北区卫生监督所一分所、五分所的标准化分所建设和餐饮卫生“五常法”管理示范单位。江北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经验得到首肯,并在全省推广。2006年10月27日,《浙江日报》第10版,全版刊登了题为“到农村去:构筑公共卫生新防线”的专题报道。
  2003年4月,江北区卫生监督所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9月获“宁波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是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江北区卫生监督所位列县(区)级第一名。
  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院为辖区内承担妇女卫生保健、儿童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技术管理与公益性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局属国有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其前身为原江北区妇幼保健站,组建于1981年6月,地址在钱园巷5号(中马卫生院内),人员编制核定为4人。1986年8月,改为妇幼保健所,迁至人民路375号白沙医院内,在职职工增至8人。1988年5月,所址又迁至生宝路2号,与卫生防疫站合用一楼办公、门诊。1989年7月,人员编制增至15人,内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婚检科3个科室。1998年10月,卫生防疫站迁至双东路19号新大楼后,生宝路2号工作用房全部归妇保所使用,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2000年12月更今名。2004年4月,人员编制增至20人,内设办公室、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后勤辅助科等科室。至2007年底,共有在职职工33人。
  2008年,区妇保院按照《浙江省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保健规范门诊评估标准》和《浙江省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规范门诊评估标准》要求,对门诊科室进行了合理化、区域化布局,开展了妇女营养保健、心理保健门诊,儿童营养保健、心理保健、儿童口腔保健和五官保健门诊等特色服务。10月底,省检查组对妇保院妇儿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顺利通过省级规范保健门诊评估验收。
  1990年12月,区妇幼保健所获省级“文明妇幼保健所”称号;1993年5月被授予浙江省“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12月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1月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第三节 医疗机构
  区属医疗机构
  区人民医院 是差额拨款的区属国有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宁波市第六联合诊所。1952年9月由个体医生联合组成,工作人员13人,所址在扬善路18号。1954年5月更名为泗州联合诊所,工作人员18人,迁至人民路175号。1958年8月改名为中马联合卫生所,工作人员20多人。1959年改名为江北联合门诊部,迁至钱园巷5号。1961年再次改名为中马联合诊所。1962年改名江北卫生院,院址迁玛瑙路19号。1965年更名中马卫生院,再次迁回钱园巷5号。1986年改名为江北区中心卫生院。1994年11月改名为江北区人民医院。
  1993年10月,在原址(人民路195号、钱园巷5号)扩建住院门诊综合楼,1995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连同原有用房共计占地面积1796平方米,建筑面积5576平方米,设床位150张。至2007年底,已形成以骨科、肛肠外科为特色的特色诊疗,门诊设骨科、外科、内科、中医科、儿科、五官科、妇产科、理疗科等12个科室以及放射、B超、检验、心电图等辅助科室,住院部设骨科、肛肠外科、内科等,共有在编人员143人,其中卫技人员125人,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58人。2007年9月,原址拆迁,暂迁至双东路19号(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作为临时过渡用房。是年12月,位于洪塘街道孙家地块的区人民医院新大楼开工建设。
  白沙医院 是一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综合医院,属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其前身为泗州联合诊所,创办于1952年9月。到1958年3月,工作人员增至14人。1964年4月改名为白沙联合诊所,院址在生宝路1号,工作用房约200平方米,设有西医内科、中医内科、中医伤科、中医针灸科。1972年5月改名为白沙卫生防治所。1982年改名为白沙卫生院。1986年4月,院址迁至人民路317号,在职职工增至50人。1989年自筹资金购置体外碎石机,建立碎石专科,成为宁波市首家碎石专科。1993年1月,在原址(人民路317号)扩建门诊辅助楼384平方米。是年7月,更名为白沙医院。1996年引进激光治疗仪、前列腺治疗仪等仪器设备,新增整形美容科、皮肤科,形成新的诊疗特色专科。1998年建立前列腺专科。2004年10月,区人民医院面临搬迁,其小儿科整体并入白沙医院,成为白沙医院重点特色专科。至2007年底,医院设儿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碎石科、中医科、理疗科、口腔科、药剂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科室,设床位37张,共有职工108人,其中在编60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3人。
  孔浦医院 是一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综合医院,属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其前身为宁波市郊区第四卫生站,组建于1954年1月,站址在白沙路277号,共计职工8人,其中卫技人员6人,行政人员1人,助杂人员1人。1961年1月改名为下白沙卫生防治所,职工增至10人,其中卫技人员8人,财会、助杂人员2人。1978年改名为江北公社卫生院。1984年8月更名为孔浦卫生院。1993年12月,北郊乡卫生院并入。1995年9月改为孔浦医院。1990年12月在孔浦街道大庆北路55号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1788平方米,1994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连同分院共计占地面积2689.6平方米,工作用房3010平方米。1993年起,与慈溪、鄞县两个皮肤病防治站合作成立了医疗联合体——健美皮肤病医院,皮肤病专科成为该院的主要特色。至2007年底,内设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皮肤科、口腔科、五官科、中医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科室,设床位30张,共有职工96人,其中在编52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3人。
  祥星医院 是一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综合医院,属国有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其前身为庄桥镇卫生所。始建于1952年4月,时属慈溪县管理,所址在庄桥镇金葛巷10号,有4名工作人员。1954年增至6人。1955年划归宁波市卫生局管辖,医务人员增至16人。1961年改名为庄桥镇卫生院。1967年新分配5名医科大学毕业生,市政府拨款新建医疗用房2000平方米,设有门诊部、住院部、手术室、检验室、X线室,开展了下腹部手术及妇产科绝育手术。1984年、1993年,庄桥乡卫生所、费市卫生院相继并入。1995年12月,庄桥籍港胞姚祥兴、邹星缘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自筹资金200万元,在庄桥外环东路10号建造占地面积3868.6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门诊住院综合楼,1997年7月落成开业,并更名为祥星医院。至2007年底,医院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科室,设床位30张,配有进口彩超、心电图机、500毫安X线机、生化仪、血球计数仪、电解质分析仪、牵引仪、呼吸机等医疗仪器,在编职工51人。
  洪塘卫生院 是一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的医疗机构,属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其前身为洪塘联合诊所,始建于1956年11月,所址在洪塘买柴弄25号,时属余姚县管辖。1962年划归宁波市卫生局管理,改名为洪塘卫生所,迁至洪塘方漕路后新屋9号,医疗用房200平方米。1973年改名为洪塘卫生防治院。1979年9月改名为洪塘卫生院。1979年7月在洪塘西路25号动工新建两层门诊楼,1980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1990年10月、1993年12月,洋市、裘市卫生院相继并入。至2007年底,医院设有全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口腔科、儿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等科室,设床位22张,在编人员35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7人。
  慈城镇医院 是一所以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的医疗机构,属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由6个乡镇(公社)的卫生所(院)合并而成。其中慈城联合诊所、半浦卫生所、乍山保健所于1956年组建,妙山保健所、云湖保健所、慈东保健所分别在1957年、1960年、1961年组建,组建初期工作人员2~10名不等,工作用房20~120平方米不等。1963年,各单位均更名为卫生所。1965年统一更名为卫生防治所。1977年统一更名为公社卫生院。1984年,慈东卫生院并入慈城镇卫生院。1993年,云湖、妙山两卫生院并入慈城镇卫生院。1993年6月,慈城镇卫生院更名为慈城镇医院。1993年12月,乍山、半浦两卫生院合并为乍浦卫生院,并于2002年5月并入慈城镇医院。1962年,半浦卫生所的宋氏中医妇科在当地较有名气;1972—1984年,慈东卫生院的妇产科也在当地有较高的声誉;1974—1977年,妙山卫生院设立内、外科住院部,开展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大隐静脉结扎等手术。1991年11月,在慈城镇竺巷东路34号新建慈城镇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2349平方米,1993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至2007年底,医院设床位29张,在编职工58人,其中中级职称21人。
  光明眼病医院 是一所以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为特色的专科医院,创办于1952年9月,由个体医生联合组建。创办初期为市第五联合诊所,位于扬善路18号,工作用房200平方米,中医内科由名医钟一棠坐诊。1956年更名为槐树联合诊所。1957年迁至和栈街5号(今金港饭店后门),工作用房300平方米。1958年,与动力机厂医务保健所合并为槐树卫生所,位于槐树路(今槐树公园),工作用房300平方米。1962年迁至槐树路52号,市级中医眼科名医徐曾祥参加门诊。1970年更名为槐树卫生防治所。1981年更名为槐树卫生院,医疗用房400平方米,眼科专科在浙东一带有一定声誉。1984年开设中医眼科专家门诊。1987年在全市率先购置眼科手术显微镜和显微手术器械,并与上海眼病中心建立联合体,开展眼科各项显微手术和高难度手术,走在全市同行的前列,医院声誉鹊起。1989年4月更名为光明眼病医院。1991年,在原址拆建八层住院门诊综合楼2636平方米,1992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2002年9月,原牙病防治所并入光明眼病医院。2002年9月1日起,光明眼病医院整体委托外方管理。2004年10月,医院在大庆南路江北公园租赁房开设分院,内设眼视光中心及口腔防治中心。2006年底,因原址属拆迁范围,在人民路(人民路658弄2号)规划用地建造临时过渡房,于2007年3月15日迁入并投入使用。现设床位70张,在编人员49人,其中中级职称30人。
  姚江医院 是一所以高压氧舱治疗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1960年6月为湾头卫生站,1971年12月更名为湾头卫生防治所,1974年9月更名为姚江卫生防治所,1979年12月复更名为湾头卫生防治所,时有工作人员3人,均为卫生技术专业人员。1984年更名为湾头卫生院。1986年恢复“姚江”院名。1996年5月更名为姚江医院,并引进高压氧舱,开展特色治疗,填补了市、区级医院高压氧舱治疗的空白。2003年7月,分院的资产、人员及总院的防保人员和设施并入区人民医院。2007年8月整体并入区人民医院。现有过渡医疗用房2500平方米,位于大闸北路30—1号,设床位30张。
  市属医疗机构
  市保黎医院 是宁波市卫生局直属的以肺科为特色专科的综合性医院,宁波市肺结核归口定点医疗单位。其前身为慈溪县私立保黎医院,清宣统二年(1910)三月由当地士绅陈谦夫等筹建,名保黎医院,寓“保我黎民”之意,吴莲艇任院长,有医生2人,病床10张。民国元年(1912),秦润卿等捐银圆8000元,建造楼房8幢;4年花费1万银圆建手术室;8年以4269银圆购置美国X线机1台,为国内最早使用X线机诊断的医院之一,也是省内国人自办最早、设备和技术较好的一所医院。清宣统二年至民国9年(1910—1920)治愈病人共17万余人次。1951年1月,实行民办公助。1953年4月,慈溪县人民政府接办,有病床60张,改名为慈溪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诊疗部。1954年划归余姚县,改名为余姚县第二人民医院。1960年划归宁波市,改名为宁波市慈城医院,有病床160张。1974年8月改名为宁波市第四医院,有病床200张。1982年4月恢复宁波市保黎医院名称。1990年,医院占地面积19094平方米,建筑面积16757平方米,病床200张,设有内、外、肺、妇产、中医、口腔、五官等临床科室及放射、检验、理疗、特检等医技科室,拥有全身CT、CR成像系统、全自动肺功能测定仪、纤维支气管镜、纤维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多功能呼吸机、多功能麻醉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等先进医疗仪器,年门诊155660人次,日均门诊410人次,年住院3786人,年住院手术807人。1997年7月17日,甬籍台湾实业家应昌期捐资1200万元人民币,市政府配套资金800万元,扩建医院。2000年5月5日,医院扩建工程全面竣工。
  1999年与李惠利医院联合办院。2001年与上海市肺科医院达成合作协议,挂牌“上海市肺科医院宁波联合医院”。截至2008年底,保黎医院共有职工245人,其中卫技人员217人,中高级职称人员98人。开设床位200张,设3个肺科病区及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骨伤科、五官科、口腔科、针灸理疗科等临床科室和检验、放射、药剂、病理、肺功能鉴定、内窥镜、超声、心电、脑电图等医技科室,是年门诊160843人次;住院55213床日。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是省中西医结合重点单位,其前身为市工人诊疗所,1951年5月成立,地址在药行街,设内、外、妇产等科,病床70张。1952年改名为市工人医院。1953年改名为市工人保健院,病床110张。1959年迁至江北区人民路封仁桥巷9号(即今址,人民路247号),更名市江北医院。1974年8月改名为市第三医院。2000年11月更名为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1990年,医院占地面积达5328平方米,病床330张,内设中西医结合专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ICU等,开设22项专家门诊,设专科病床39张及活血化瘀、放射免疫实验室等,拥有全身CT机、扇超、B超、多功能扫描仪、胃胆和结肠纤维内窥镜、多功能心脏监护仪、人工肾、血气分析仪、自动生化仪、全自动人工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是年,门诊36万人次,日均门诊1177人次;次年,住院5541人次,年住院手术1897人次。是年,全院职工454人,其中卫技人员370人,内有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15人、主治医师75人。1990年,港商陈廷骅捐助300万元人民币,其余自筹,新建住院楼,1994年10月30日竣工,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43平方米。2002年,又由港商汤于翰捐助1000万元人民币,市财政配套1000万元,其余自筹,新建汤于翰医疗中心,2004年11月28日竣工,占地而积4808.9平方米,建筑面积48297.2平方米。至2006年12月底,医院总占地面积21048平方米,建筑面积61927平方米。1993—2007年,共购置大型仪器设备118台(套件)。1991—2006年,开展领先的新技术新项目183项,其中国内领先、华东地区领先、省内领先的共计77项,市内领先的106项,全市首例1项。至2007年底,医院职工总数874人,其中卫技人员769人,内有正高级职称41人、副高级职称94人、中级职称233人。设床位800张,年门诊613127人次,日均门诊1680人次,年住院19426人次。
  市传染病医院 其前身为宁波时疫医院,民国36年(1947)2月5日建成开诊,以孝闻街214号育婴堂为院舍,设普通病床、隔离病床共30张,霍乱流行时加床收治,职工18人。1949年5月由人民政府接管,更名为宁波市传染病医院。1981年迁北郊路125号(今永丰北路175号),新建7500平方米院舍,建污水处理站,次年有病床150张。1986年新建住院大楼。是年,原设在奉化溪口的宁波肝病医院并入。1990年,医院有床位310张,拥有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γ—计数仪、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全院职工302人,其中卫技人员226人,内有副主任医师7人、主治医师53人。近几年来,医院添置X射线遥控摄影/透视床1台、螺旋CT1台。至2007年底,医院内设传染科、预防保健科、肝炎科、其他感染疾病科、性传播疾病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等科室,设床位350张,年住院3763人次,年门诊167248人次,日均门诊490人次。全院职工总数351人,其中卫技人员247人,正高级职称9人,副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111人。2001年,唐锡尔的《乙型肝炎病毒变异株的检测与临床意义》一文获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二等奖。2006年,徐长风参与的《外周血中微量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细胞的分析》一文获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一等奖。
  市康宁医院 其前身为镇海同义医院,创建于民国8年(1919)1972年3月改制建成宁波地区精神病专科医院(公立)。1985年5月更名为宁波市康宁医院。2005年1月同时挂牌宁波市精神卫生中心。宁波市医学心理研究所、市心理卫生协会、市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市精神卫生办公室均设在康宁医院。医院由坐落于市高教园区北区的庄市街道医院本部、孔浦门诊部和高塘路心理咨询门诊部3个部分组成,占地面积6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1300平方米。其开设的心理咨询门诊部、心身障碍科、医学康复科、儿童感觉统合矫治、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颇具影响。拥有进口免疫发光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CT、CR、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血细胞分析仪、脑诱发电位仪、脑地形图机、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先进设备,具有省内规模较大的心理测试室、儿童感觉统合训练室、行为治疗中心等。2007年开放病床440张,设8个病区,年门诊量近10万人次,住院病人近2000人次。全院职工352人,其中卫技人员223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75人。
  第二章 医疗
  第一节 中医
  发展概况
  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中医,向来是江北境内治病救人的主体。但自从惠爱医局、体生医院、保黎医院等西医医院崛起之后,求诊于中医者十去八九。慈城的中医有鉴于斯,于民国9年(1920)9月组织成立中医研究学会,旨在互相切磋,提高水平。1952年9月,个体中西医成立联合诊所,其中江北有2家联合诊所,即第五联合诊所(今光明眼病医院)和第六联合诊所(今区人民医院),全体员工共30人,其中中医药人员16人,全市著名的中医师钟一棠、冯忠琦加盟。20世纪70年代中期,城区中马、槐树、白沙3个卫生所和农村14家卫生院(所)统计,共有职工347人,其中中医药34人(中医师10人、中医士20人、中药员4人),占职工总数的9.8%,比例明显下降。
  建区后,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在逐步提高,但从业人员数量却呈递减的趋势。1990年有30人,其中主治中医师4人、中医师16人、中医士1人、中药师1人、中药士8人。1995年有43人,其中主治中医师9人、中医师10人、中医士12人、中药师2人、中药士10人。2000年减少至27人,其中副主任中医师2人、主治中医师7人、中医师5人、中医士4人、主管中药师1人、中药师4人、中药士4人。2005年有21人,其中副主任中医师2人、主治中医师4人、中医师6人、主管中药师4人、中药师2人、中药士3人。
  中医专科建设
  中医眼科 1962年,宁波市及周边地区有较高声誉的眼科中医师徐曾祥调入槐树卫生院工作,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眼病,专长针拔白内障(中医疗法)、白内障囊外摘除、青光眼、人造瞳孔等手术,疗效显著,众多病人得以复明。由徐曾祥著述的学术论文《中西医结合浅谈农村常见角膜病》、《浅谈中心性视网膜炎》、《防治近视》、《论翳》等,为中医眼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经验上的支持。1984年,槐树卫生院确立走专科特色的发展道路,开设中医眼科专家门诊,聘请已退休的名医、主治中医师徐曾祥主持门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他中医专科 20世纪50年代以来,江北各医疗机构均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专职人员。庄桥、白沙、槐树等卫生院在中医事业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较为突出的是采用中医疗法治疗慢性疾病。1988年初,宁波市甲型肝炎大流行,市传染病医院病房爆满,市政府紧急发文,要求各医疗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就地解决甲肝病人的住院问题。江北区各卫生院因陋就简,建立隔离病房,收治病人,以中草药为主对甲肝病人进行治疗。采用的有板蓝根、茵陈、垂盆草和其他清热解毒的中草药等,竟出现理想的治疗效果,收治病人全部康复出院。中医在治疗热病方面,对肝胆系统感染、尿路感染、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上呼吸道病毒感染、化脓性扁桃体炎等引起的发热,其退热效果明显,3剂中药发热尽退。在治疗疑难疾病问题上,特别是肿瘤病人,结合西医的外科手术、化疗、放疗,用中医的辨证论治,也取得较好的效果,延长了病人的生存时间,并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20世纪50年代以来,白沙医院一直坚持中医专科建设。一是中医治疗面瘫,运用民间秘方外敷,至今已有四代传人,其治疗方法简便,疗效可靠,价格低廉,患者遍及宁波,年门诊在3000余人次。二是辨证论治肿瘤,把握“扶正”与“去邪”的辩证关系,结合西医治疗手段,提高了病人的存活率和生活质量。三是运用中药碎石,1986年以来,碎石专科尝试在体外冲击波碎石后,对未碎石(小结石)用中药排出,疗效显著。
  中药
  据《溪上遗闻集录》记载,慈城有“五马桥冯氏初以药肆为业,后遂致饶富..冯氏之药肆,且始于北宋矣”。康熙元年(1662),慈城五马桥冯映斋在宁波新街开设冯存仁药店。以后,慈城、庄桥等地的中药业向外地拓展,相继开办了北京同仁堂、上海童涵春堂、上海姜衍泽药店、杭州张同泰国药号等中医药店(堂)。
  民国时期,江北同兴街有中药行、店3家,另在车站路、槐花树下各有1家。庄桥镇有中药铺3家。至1987年,江北区出现零售中药店——江北药店。2004年,境内有医药及医疗器材零售店26家。至2008年,有医药及医疗器械零售企业50家,全部为限额以下,总销售额1248万元。医药批零企业大多为中西药兼营。
  第二节 西医
  西医传入江北始于“五口通商”、宁波开埠后,陆续有医院在江北岸创立。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美国北美长老会传教士麦嘉缔在槐树路创设惠爱医局,民国3年(1914)并入余姚惠爱医院。19世,纪末,英国循道公会传教士燕乐拔在江北岸石板巷创立体生医院,添置X线诊察机,民国11年(1922)停办;民国22年(1933),吴莲艇在体生医院旧址创办天生医院,其理疗设备在当时为全省之冠。
  宣统二年(1910)三月,当地士绅陈谦夫在慈溪县城(今江北区慈城镇)创建私立保黎医院,吴莲艇任院长,有医生2人,病床10张,是浙江省内国人自办最早、设备和技术较好的一所医院。宣统二年至民国11年(1910—1922)就诊病人共28万余人次。民国21年(1932)6月,旅沪宁波巨商金廷荪等集资兴建仁济医院,院址,设在江北岸新马路。1952年以后,境内各医院、卫生院陆续组建,多由个体医生联合组建而成,城区为联合诊所,农村为保健所,每个联合诊所(保健所)多则13人,少的只有2~3人。组建初期,城区诊所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而农村保健所的医生为全科医生,只能对一般疾病进行诊治。1962年以后,人员编制逐渐增多,医技水平逐步提高,设备条件日益改善,城区改称为卫生院,农村改称为卫生所,都设置了辅助科室(检验、X线、西药房、中药房),较大的卫生院设置了心电图、B超。1994年以后,除洪塘卫生院外,都相继改称医院,分专业科室,对外门诊。
  1986年以来,槐树卫生院逐渐形成了以眼科为特色的特色诊疗;中马卫生院形成了以骨科和肛肠外科为特色的特色诊疗。1987年,槐树卫生院已向显微眼科手术发展;中马卫生院向显微外科发展,可以开展断肢再植术、胎儿骨移植术、上腹部手术。1989年,专科建设更有起色,区中心卫生院开展新的手术项目达20余种,已能开展断指再植术、拇指再造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胎儿骨移植术、骨盆延长术、腹外斜肌代股骨头肌术、肝内胆管取石术、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手术等,引进电子痔疮治疗仪,治疗病人700余例,有效率达95%以上。槐树卫生院改名为光明眼病医院,与上海眼耳鼻喉科医院联合建立专家会诊中心,开设了显微眼科手术、平面弧形视野仪检查和人工晶体植入术;参加了6次省内外学术交流会,有3篇学术论文进行交流。白沙卫生院集资引进BD8828干式超声波定位体外震波碎石机,使泌尿等结石好转率达92.4%,肝胆结石好转率达81%。
  1990—1995年,区中心卫生院开展难度手术又有新进展,骨科已能开展手指延长术、膝关节融合术、髋关节挛缩松解术、胫骨延长术、闭孔神经切断术、腕部离断再植术、游离植皮加深术、椎管减压术等;肛肠外科和普外科已能开展直肠癌根治术、甲状腺手术、甲状腺癌及颈淋巴结清扫术、全胃切除术;妇科与市妇儿医院建立的联合体,开展了卵巢囊肿及子宫全切术。光明眼病医院成功地开展了黄斑裂孔修补术、结膜囊成形术、青光眼白内障联合术、额肌瓣下移术,特别是全市首次开展的手术治疗近视,即角膜放射状切口、后巩膜支撑术及超声乳化治疗白内障,填补了省、市眼科此项手术的空白。两年中,光明眼病医院开展15项新的手术项目,其中放射状角膜切开术、后巩膜加固术、眼球震颤矫正术、自体小静脉移植合并泪囊管鼻腔吻合术、角膜移植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在省市处于领先地位。1992年,放射状角膜切开术通过省级鉴定。1993年,光明眼病医院与福建卢镜明中西医眼科医院合作,开设卢氏专科门诊。是年,耳鼻喉科与上海五官科医院及宁波市二院耳鼻喉科合作,开展鼻突根治术、乳突根除术、声带息肉显微摘除等手术。白沙卫生院继续立足碎石特色,采取碎石、中药溶石、针刺、理疗等排石疗法,提高了碎石综合疗效,并开展了高科技射频治疗前列腺疾病,填补了市内这一治疗项目的空白。姚江医院引进高压氧舱,开展特色治疗,从而改变了市、区级医院无高压氧舱治疗的现状。孔浦医院发挥皮肤病专科特色,年均门诊人次达2万。庄桥卫生院继续开展上腹部手术、甲状腺次切术、肛肠疾病手术、膀胱输尿管切开取石术。
  1996—2008年,专科特色更上一层楼。区人民医院与上海华山医院骨科、肛肠科、妇产科等科室开展医疗合作。骨科的脊髓空洞症减压术、进口全髋关节置换术,取得了手术时间短、愈合快、下地行走早的效果,进口全膝置换术等均填补了市内空白;外科运用进口缝合器,为低位直肠癌手术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肛肠外科为一位罕见的颈大块病人施行了手术;妇科成功地切除了原大多发性子宫肌瘤。光明眼病医院继续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相继引进德国“蔡司”手术显微镜、美国固态激光治疗仪、氩激光治疗仪、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等设备,进行近视、远视、散光的治疗,还投入100万元新购超声乳化仪、眼电生理、手术全麻机,使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和准分子激光(PRK)两项继续保持全市眼科领先地位。同时又开设眼整形专科,视网膜脱落、玻璃体专科,眼底病专科,眼病诊疗初具规模,并在省内率先应用准分子激光切割术成功治疗角膜斑翳。1997—2008年,光明眼病医院共成功实施近视激光手术10060例。白沙医院在原有特色专科基础上,发展整形外科,与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开展业务协作,运用先进的超脉冲无焦化激光医疗,进行皮肤、五官科等激光整形手术。从2004年10月起,区人民医院小儿科整体并入白沙医院,成为该院重点特色专科,每日门诊量达到150~200人次,住院床位几乎天天爆满。姚江医院、区人民医院运用高压氧舱治疗脑外伤、脑外伤后遗症、一氧化碳中毒病人,收治市区各大医院、慈溪市医院转来的病人。
  第三章 疾病预防与控制
  第一节 传染病
  唐开成五年(840)今宁波市境域有最早的疫病记录,以后历代都有零星记载。据清《明州系年录》记载,清顺治十三年,至光绪二十一年(1656—1895)发生痘疫7次,大疫12次。嘉庆二十五年(1820)霍乱经航道水路传入宁波,此后一直流行不止。民国时期,疫病频发,俗话说:“一到农历七月半,,疟疾痢疾又霍乱。”民国9年(1920)8月,经宁波江北岸红十字会提议,筹办成立江北区临时防疫医院,院址借张家弄陈宅。以后设于江北财神殿。民国14年(1925)8月,经江北公会协调开办临时治疫医院,院址在江北岸显德庙,至9月26日结束。据统计,来院求诊者786人,治愈出院者305人,门诊者439人,不及救治者42人,由院成殓者49人,自行成殓者23人;募集资金2800余元,又岁捐900余元,共计3700余元。宁波沦陷期间,尤在民国31年(1942)疥疮一度流行甚广。民国34年(1945)登革热肆虐,系国民党军队从福建调动带来。民国35年(1,946),城区霍乱病死率高达50%,时疫医,院病床不敷应用。天花也常有发生。慈城向有保赤善会,专办施种牛痘;民国11年(1922)起由保黎医院实施,并且免除挂号费,减轻贫苦家属之负担,以期推广。肺结核俗称痨病,宁波流行相当严重,据说30万人口中有1万患痨病者。当时尚无特效药,被视为难治之症,重在预防。民国36年(1947)夏,宁波成立防痨委员会;次年3月,在江北岸青年会大礼堂举行扩大防痨宣传运动大会,参加者达500余人。同时,危害人民健康的还有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等,在农村尤为严重。麻疹流行每年夺去大批儿童的生命。
  1984—1989年,江北区传染病平均年发病率达2090.25/10万人。其中1988年,宁波甲型肝炎爆发流行,当年传染病发病率为2588.87/10万人。20世纪80年代,随着计划免疫开展,免疫相关传染病发病明显下降,有的传染病在江北区已经消灭,如白喉、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疟疾。1990—2003年,江北区传染病平均年发病率为353.41/10万人,有明显下降,其中最高为1991年,发病率也仅为611.64/10万人。传染病种类仍以肠道传染病为主,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等。2004年1月1日传染病开始实施网络直报制度,监测信息更加及时准确,监测敏感度大幅提高。2004—2008年,传,染病平均年发病率为860.35/10万人,显著高于历年,主要原因是漏报减少。
  肠道传染病
  霍乱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霍乱经航道水路传入宁波,是年秋大疫,其病脚筋缩即死亡,又名吊脚痧。清同治十三年(1874)宁波港实施海港检疫。1962年8月,埃尔托霍乱传入宁波。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末为01,群埃尔托霍乱小川型流行期;1979年为01群埃尔托霍乱稻叶型,一直到1989年;80年代均为稻叶型1d流行阶段;90年代霍乱流行菌型又转回小川型菌株,其中1994年小川型1b株强流行年,江北区年报告发病率达63.06/10万人,1995年下降到14.34/10万人。1999年起,发病率下降到0.90/10万人以下。2002年,发生非流行株霍乱病例1例。此后一直未有霍乱病例报告。
  伤寒副伤寒 1950年始,宁波市有伤寒副伤寒疫情记录。1950—1987年,年发病率较低,为4.24/10万人。20世纪80年代后期伤寒发病率明显上升,1990年出现高强度暴发流行,宁波市年平均发病率达65.15/10万人,江北区为119.26/10万人,其中慈城、妙山、云湖3个乡镇位于前三位,以后发病率呈持续下降趋势。1996年年平均发病率仅为4.20/10万人。但2004年江北区报告发病率有所上升,高达27.37/10万人。
  伤寒副伤寒发病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集中趋势,1950—1979年,多发生于7—10月。1980年以后出现两个较为明显的季节高峰,第一个高峰在2—4月,第二个高峰在7—10月。前者多与春节至清明期间市民多生食毛蚶、牡蛎有关;后者则与其他肠道传染病发病高峰相一致。1992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宁建一公司混凝土预制品厂暴发伤寒29例,罹患率10.39%,江北区卫生防疫站及时对疫区采取了综合性措施,控制了疫情的扩散蔓延。2004年起,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的2—4月开展对毛蚶、牡蛎等小海水产品病原学监测;5—10月开展对小海水产品、粪便、水等外环境监测。2004—2006年,监测中未发现伤寒副伤寒、霍乱致病菌。2007年开始,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其他致病性弧菌监测,在对毛等539份小水产品检测中,分别检出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弧菌共80株,总合格率仅为14.84%。
  病毒性肝炎 20世纪50年代,宁波市年平均报告发病率为10.84/10万人;60年代逐渐增多,发病率为65.93/10万人;70年代年平均报告发病率为161.22/10万人。1984—1989年,江北区病毒性肝炎年平均发病率为636.28/10万人,远远高于宁波市同期发病率452.34/10万的水平。90年代江北区年平均报告发病率146.96/10万人,1996年降至65.32/10万人,以后呈缓慢下降趋势,至2003年达到历史最低点29.66/10万人。2004年起实行网络报告后,报告发病率有所增加,达到78.65/10万人,2008年回降到38.14/10万人。
  甲型肝炎 甲型肝炎发病趋势与病毒性肝炎总体发展趋势相同。宁波市有记载的甲肝暴发疫情有2起,第一起发生于1977—1978年间,共发生甲肝2121例,发病率为524.79/10万人;第二起发生于1988年,报告病例47313例,发病率为949.78/10万人。1988年1月1日至4月25日江北区共报告病例3285例,占同期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65%,与上年同比上升459.6%。是年,江北区病毒性肝炎报告发病率高达1727.39/10万人。这2起暴发疫情均发生在1—4月,流行病学调查证实与生食被污染的毛蚶有关。
  乙型肝炎 1990年开始,江北区有乙肝发病情况的记录,报告发病率为39.26/10万人。1992年开展了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的调查,共调查102户312人,进行乙肝三系检测,其中HBsAg携带(表面抗原阳性)率为14.10%。1996年报告发病率降到最低,仅为5.13/10万人。随后发病率呈现平稳态势,年报告发病率为25/10万人左右。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乙肝疫苗也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程序。2003年报告发病率有所降低,为13.96/10万人。2004年回升为28.24/10万人。2005—2008年,发病率较为平稳,维持在19.59/10万人左右。
  戊型肝炎 江北区戊型肝炎病例较少,发病率较为平稳。戊型肝炎与甲型肝炎有相同的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
  1984—2008年,无聚集疫情或暴发疫情出现,年平均报告发病率为2.15/10万人。
  细菌性痢疾 1990年,江北区开始有细菌性痢疾报告,发病率为160.49/10万人,其后开始下降,2000—2008年发病率基本维持在50/10万人左右。2004年实施传染病网络报告以来,细菌性痢疾报告发病率出现上升,其中2006年发病率最高,为106.86/10万人,2007年随即回落,2008年发病率仅为28.27/10万人。
  呼吸道传染病
  麻疹 1984年开始,江北区有麻疹疫情记录,年报告发病率为9.10/10万人。1986年出现疫情高发,发病率高达39.92/10万人。随后20年内,江北区麻疹疫情基本符合5年为一个周期的流行规律。2007年7月,江北区按浙江省卫生厅部署,将麻腮风(即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纳入计划免疫。2008年与浙江省整体疫情相同,出现覆盖整个区域的麻疹大流行,发病率为50.75/10万人。自2008年起,浙江省多次开展了大规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随着免疫屏障的逐步建立,发生率随之下降。是年2月,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以麻疹防控工作为重点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及全区发热门诊专项监督检查。
  猩红热 1984年,江北区首次出现猩红热,年报告登记发病率为1.82/10万人。1985—2000年,江北区猩红热发病率均在1~2/10万人左右,偶有全年无报告。2001年起,江北区猩红热开始出现上升趋势,发病率均在5~7/10万人左右。2006年出现了1起学校突发疫情,当年发病率为12.26/10万人。经调查,该起疫情为食堂厨师手部外伤污染食物,引起的食源性暴发疫情。是年开始,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猩红热作为学校症状报告系统重点疾病进行监控。
  流行性脑膜炎 1985年,江北区首次出现流行性脑膜炎,报告登记13例,发病率为6.75/10万人。1990年开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在江北区处于散发状态。1997—2005年,无病例报告。2006年报告1例,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流行性腮腺炎 2004年,流行性腮腺炎纳入报告系统。2005年,洪塘街道文体幼儿园和洪塘中学暴发流行性腮腺炎疫情,无死亡病例。2007年,麻腮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
  结核病 1997年开始,江北区有肺结核疫情记录,报告发病数27例,发病率12.40/10万人。1997—2003年,江北区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一直处于20/10万人左右的平稳状态。2004年实施传染病网络报告后,结核病的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告发病率骤升至36.50/10万人;2005年高达83.7/10万人。自2006年开始,江北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面铺开,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登记的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到85%,提前一年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结核病控制阶段目标和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中期目标。
  非典型性肺炎(SARS) 2003年4月,江北区卫生局成立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种应急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并设置咨询热线电话。2005年,江北区开展了非典型性肺炎应急演练,尽量确保各级医生和防保人员都熟悉非典型性肺炎的诊断和处置,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立即组织专家组会诊,确定或排除SARS预警病例,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响应。
  抗击“非典”期间,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840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学校幼托机构1403家,其中限期整改396家,立案查处116家,有效督促了各行业防治“非典”措施的落实。2003—2008年,江北区无非典型性肺炎病例报告。
  手足口病 2008年前,江北区无发病资料。是年,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当年发病率为485.02/10万人。结合网络报告系统,手足口病的管理控制工作逐步完善,建立了一条以学校—医院—防保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教育局一学校为主线的管理系统,并对患儿较为集中的城乡接合部建立患儿粪便样本送检制度,将结果及时报告,以此了解江北区手足口病患儿病原学特点。
  动物源性传染病
  鼠疫 民国29年(1940)10月27日上午约7时30分,日本军用飞机一架窜犯宁波,在东后街靠开明街一带闹市区上空,撒下带鼠疫杆菌的面粉、小麦、传单,造成鼠疫灾难。民国30年(1941)以后,境域未再发生鼠疫。20世纪50年代政府加强灭鼠工作。1985—1987年,防疫部门在槐树、白沙街道所属地段进行鼠疫监测,经血清间接凝集试验均属阴性。此后每年仍坚持进行常规监测,结果均为阴性。
  狂犬病 1980—2005年,江北区(江北地区)无病例报告。2006年报告病例1例,死亡1例,系洪塘街道横山村人,被外来流浪犬咬伤后发病死亡。2007年1月,洪塘街道再次发生狂犬疫情,洪塘工业园区死亡1人。
  2003年7月1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设了常年犬伤简易门诊。2004年、2007年,慈城镇医院、孔浦医院分别增设,犬伤简易门诊。至2007年底,有慈城镇医院、孔浦医院、育才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犬伤门诊。
  流行性出血热 1984年,江北区最早出现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报告记录。2001年发病率最高,达到3.55/10万人。2003年出现死亡病例1例。2004—2008年未见死亡病例报告。
  禽流感 2006年根据国家要求,人禽流感纳入报告系统。截至2008年底,江北区无病例报告。
  布鲁氏菌病 1995年,宁波市达到控制布鲁氏菌病标准。1996—2008年,江北区未发现布鲁氏菌病例。
  虫媒传染病防治
  疟疾 1989年4月,江北区设立了湾头、洪塘、妙山3个疟疾监测点,“血检”覆盖率均达到100%。1989年4—6月,3个监测点血检计划任务数完成率为98.86%,血片合格率为87.12%,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由省卫生厅批准,被列为基本消灭疟疾区。2000年开始,按照浙江省疟疾监测方案,江北区每年开展对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简称“三热病人”)进行监测。
  乙型脑炎 1984年,江北区最早出现乙脑病例登记1例,报告病例1例,年报告发病率为1.82/10万人。1985—1992年累计报告病例21例,年平均发病率为4.78/10万人,其中1986年报告病例最多,为5例;1992—2002年无病例报告;2003年开始再次出现病例报告,2003—2007年累计报告病例9例,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区域,主要原因是区域经济发展,城镇改建,大批无免疫史流动儿童迁入导致易感人群增加。2008年开始,开展人群乙脑免疫水平监测。
  第二节 寄生虫病
  1991年3月,江北区卫生防疫站根据《全国人体寄生虫分布调查实施细则》,对裘市镇郎家村进行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江北区人体肠道寄生虫的种类及分布。2007年5月,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了辖区内2所小学和2所幼儿园14岁以下儿童的粪便样本进行蛔虫病监测,结果605份样本中检出蛔虫卵(蛲虫卵)阳性1份,符合14岁以下城镇儿童蛔虫卵感染率小于等于3%的国家标准。
  血吸虫病 1949年前,宁波市为血吸虫病流行区。1955年开始防治血吸虫病。20世纪70年代初采取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法,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通过切断传播途径、反复查治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进行血吸虫病防治。1981年,原江北区通过各项指标的考核,达到了消灭血吸虫病的标准。1992年,江北区卫生防疫站开展了对输入牛群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100份牛血清监测中阳性率为12%。2006年,传染病网络报告输入性血吸虫病例2例。为巩固血吸虫病防治的成果,江北区在达标后继续开展巩固监测工作。从1985年开始,积极开展外环境中钉螺监测,对历史有螺区的洋市乡、慈湖村、三官塘等地开展5年1次的查螺,未发现钉螺存在。2005年在查螺过程中发现,由于环境治理及城镇扩建,3个监测点已不存在钉螺生存的环境。2006年,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员,对来自安徽、河南、湖北、江苏、江西、四川、云南等7个省血吸虫病疫区的670余名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血吸虫病监测,对806名流动人员开展外来传染源监测,结果均为阴性。2008年,又结合艾滋病监测,在建筑工地、大型企业中开展主动监测,全年共检测615人,发现阳性3例。
  丝虫病 1984年江北区基本消灭丝虫病。1989年,在开展丝虫病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被宁波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授予“市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达到了卫生部消灭丝虫病的标准。1997年开始,江北区进入消灭后的监测工作,监测的重点是继续肃清残存传染源,病原监测人数每年不少于200人,病原监测的对象为5岁以上人群。
  第三节 地方病
  碘缺乏病 江北区属于轻度碘缺乏病地区。1995年起实行以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进行碘盐和病情监测,至1999年,各项指标考核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消除碘缺乏病的标准。2000年开始,江北区继续按照国家统一的监测方案进行碘盐和病情监测(甲状腺肿大调查、尿碘测定),每年开展居民碘盐常规监测。
  第四节 慢性非传染病疾病
  2005年,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承担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是年始,江北区推出组织俱乐部的形式对慢性病进行干预。2006年,内部科室调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划归健康教育与促进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有兼职慢性病防治人员。2008年起开展区级、市级示范点创建、示范点慢性病社区诊断调查及全区慢性病监测工作现状调查工作。
  高血压 2005年底,白沙街道桃源社区建立高血压俱乐部,共有成员150人。社区卫生服务站对35周岁以上首诊病人免费测量血压,及时发现新发高血压病人,建立相关健康档案,进行随访,实现高血压病人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力争做到“发现一个,防治一个”。
  糖尿病 2006年6月,孔浦街道怡江社区成立糖尿病俱乐部,截至2008年底共有成员43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免费测试,及时发现病人并建立档案和病人随访制度。2007年6月起,试行由16名糖尿病患者参加的能量测试管理项目通过专用软件系统,规范、全面地管理糖尿病病人,运用综合手段平衡能量收支,以达到控制血糖的目的。
  肿瘤 恶性肿瘤是江北区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江北区自1990年实施居民死因报告制度以来,恶性肿瘤一直居死因顺位的第一位。20世纪90年代,恶性肿瘤的粗死亡率为160.38/10万人,死亡数占全死因的27.28%,且男性高于女性,其中肝癌、胃癌、肺癌位居前三位。进入21世纪,恶性肿瘤的死亡率依然居死因顺位的第一位,并且呈现上升趋势,2008年达205.57/10万人,其中肝癌、肺癌、胃癌位居前三位。
  重症精神病 2002年7月,江北区成立精神卫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逐步形成了由江北区政府牵头,卫生、民政、公安、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部门协作的区、街道(镇)精神障碍防治组织管理网络和专业技术网络两个三级网络。宁波市康宁医院承担江北区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对列入社区管治的精神病人实施“社会化、综合化、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措施,使精神病人得到有效管理和关怀。2006年起,江北区实行三级精神卫生防治康复管理。以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核心,负责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工作的部署、组织、计划、协调等;二级精神卫生防治康复设在辖区医院,负责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对下级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医生进行业务指导,资料搜集、汇总和整理等;一级精神卫生防治康复设在各医院防保科,由防病人员负责病人随访、咨询等。同时启用社区精神病计算机专案管理系统,建立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工作数据库。2007年,江北区精神卫生工作顺利通过全国中残联的检查验收,同时获得“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截至2008年,检出现有精神病1393人,检出率达6.02‰。监护精神病人数1386人,监护率99.50%。显好精神病人数1267人,显好率达90.95%。参与社会精神病人数1137人,社会参与率达81.62%。无一例病人肇事。
  第五节 传染性皮肤病及性病
  麻风病 民国24年(1935)10月,境域在慈溪县最早发现病例,以后续有发现,在市区街头乞讨常有所见,但无确切统计。20世纪50年代开始,宁波麻风病防治由绍兴第三医院管理,以后凡发现患者在50例以上的县,建立皮肤病防治站。1990年底,经浙江省专家组考核,江北区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1991年,江北区麻风病社会防治归鄞州皮肤病防治站负责。1997年初,确定慈溪皮肤病防治站负责宁波市新发和60名麻风晚残病人收治工作。2004年,江北区麻风病防治工作由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风病临床诊治和晚残病人康复管理由慈溪市皮肤病医院负责。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定期对医务人员(包括村医)进行麻风病相关防治知识培训;开展麻风病日常性监测;对新发病例或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诊至专科医院进行诊治;利用大众传媒向公众宣传麻风病预防知识等。截至2008年底,江北区有晚残住村患者2人,非晚残住村已治愈患者1人。
  性病 20世纪90年代以来,性病在江北区的城区和农村再次流行。1990年起,江北区开始性病监测工作,并首次发现淋病病例。1995年首次发现梅毒病例。2005年以来,梅毒病例的报告呈现每年20%以上的增长态势。截至2008年12月31日累计报告各类性病4192例。
  艾滋病 1990年,江北区发现宁波市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此后陆续有报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江北区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7例,其中感染者12例、病人5例。
  哨点监测 2005年起,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常洪停车场的长途卡车司机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2006年起被列为省级监测点,2008年起升级为国家级监测点。2005—2008年共检测1513人次,发现梅毒阳性4例,艾滋病病毒检测无阳性发现。
  自愿咨询检测 2006年起,江北区实施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为愿意接受有关艾滋病病毒检测人群提供免费检测、咨询、相关健康教育、发放安全套和转诊服务。
  高危干预与健康教育 2007年,江北区加大对艾滋病监测力度,在高危人群监测中首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例,艾滋病病人1例,全年累计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例、病人2例。
  “红丝带”志愿者 2005年11月,江北区成立了宁波大学红丝带志愿者青年团,由20名宁波大学同学担任红丝带志愿者,为在校学生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
  2007年3月起,江北区启动了各街道(镇)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巡回演讲”,截至2008年底,已完成江北区7个街道1个镇所有党政干部的艾滋病防治政策巡回演讲。
  第六节 计划免疫
  疫苗接种 1984年,江北区开始实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制度,为辖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卡介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和脊灰疫苗“四苗”的免疫接种工作。1985年,除卡介苗接种率为84.3%外,其余”三苗”的接种率均在90%以上。1987年,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四苗”单苗接种率为100%,“四苗”覆盖率为100%,均名列宁波市前茅。1993年首次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于2月8—13日和4月1—10日对0~4岁组儿童进行2轮脊灰糖丸强化服苗工作,人数分别为8594人和8185人,服苗率分别为,98.2%和98.5%。1995年5月,江北区卫生防疫站被授予“宁波市计划免疫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乙肝疫苗也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把“四苗”扩充为“五苗”。2002年10月1日起,江北区实现卡介苗、麻疹疫苗、百白破疫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7种疫苗的免费接种。2006年列入国家计划
  免疫的“五苗”接种率均在98%以上,常住儿童乙肝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也在90%以上。2003年11月,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江北区计划免疫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在90%以上,在册儿童“五苗”接种率为100%。2004年又开展对0~7岁儿童的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接种率为100%。2007年7月,对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满18~24月龄未接种过麻腮风疫苗的儿童开展免费接种。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在现行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6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接种管理 1988年,江北区开始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每位新出生儿童每年须缴纳保偿金3元,保偿期限为7年,经费主要用于弥补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经费不足以及儿童患病补偿。1997年调整儿童计划免疫保偿金收费标准,开始每年向新出生儿童一次性收取50元保偿金。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取消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偿金收费制度,宁波市卫生局与宁波市财政局,决定成立儿童计划免疫专项经费,江北区政府按1∶1的比例配套,合计每年财政支出计划免疫专项经费10万元。
  1984年,江北区开始实行预防接种门诊制度,建设以乡镇级接种门诊作为主要接种服务机构的接种网络。1985年2月建立“四苗”基础免疫按月接种制度,市区中马、白沙等4个街道卫生院每周四实施接种,农村14个乡镇卫生院每月10日、25日为接种日。1997年出台《江北区计划免疫实施办法》,将原先的14个接种单位合并为9个接种单位。2000年9月,江北区中马、庄桥接种门诊通过示范化接种门诊资格认定,孔浦、白沙、姚江通过规范化接种门诊资格认定。到2006年底,全区有儿童预防接种点7个,其中乡镇级接种门诊6个,分院接种点1个;示范化接种门诊2个,规范化接种门诊4个,合格接种门诊1个。2007年再次强化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从8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常日预防接种门诊制度。
  第七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 2004年1月1日,江北区正式启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对法定传染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重点加强对急性传染病综合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对重点传染病实施监测,并针对各种重大传染病的特点,制定了“非典”、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今已建立起覆盖城乡、功能较完善、适合于江北区急性传染病综合防治的三级监测网络系统,有效地提高了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网络直报制度 网络直报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改变了长期以来疫情搜集处理手段落后(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邮寄、逐级统计上报)、数据搜集不及时、分析和利用能力薄弱的状况,大大提高了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法定传染病从诊断到报告的时间从原来的4~5天缩短到现在的不到1天;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也明显上升。江北区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均建立了网络直报体系。
  第四章 公共卫生
  宁波的公共卫生事业始于江北岸。当地辟为通商口岸后,行号众多,人流频繁,垃圾随意抛弃,以致街道日形积恶,尤其是夏秋之交,秽气逼人。清光绪元年(1875)浙海关出资雇人每日清除,并疏浚阴沟,补修道路。但公共卫生仍很糟糕,特别是火车站、轮船码,头一带,所集苍蝇数不下千万。20世纪20年代,宁波青年会曾多次举行卫生展览会,演讲展览,分送印刷品,宣传卫生要旨。然而旧社会民不聊生,收效甚微,公共卫生事业的兴起及其成就,均在新中国成立以后。
  第一节 爱国卫生
  机构 1980年2月,原江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成立。历届爱卫会主任均由分管教文卫副区长兼任,组成单位及委员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今区爱卫会由31个部门组成,其中副主任委员部门为区府办、区城管局和区卫生局3个,委员部门28个。区爱卫会下设办公室,常设在区卫生局内,为区卫生局代管的独立行政办事机构。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也均设有爱卫会和爱卫办。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全区城乡开展以治害灭病、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卫生街道(镇)村(单位)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江北区作为宁波市的老城区之一,以宁波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2004年,宁波市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且创建成果被全国爱卫会树为全国学习的样板。2007年,宁波市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
  除害灭病 除害灭病是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旋律,也是辖区内各单位和居民家庭除害工作的重头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江北区开展大规模的除害达标工作。1987—1989年,全区开展创建无鼠害区活动,共投放毒饵20余吨,鼠密度由灭前的25.53%下降到1.39%,获得全国“灭鼠先进城区”称号。1993年以来,江北区又每年定期开展大规模灭蟑和灭蚊蝇活动,1994年8月通过了全国达标考核,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灭蟑螂先进城区”。1996年,除四害工作由原来街道卫生院改为街道办事处管理。1998年3月,全国爱卫办对宁波市灭鼠达标后近6年的巩固工作进行复查,江北区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灭鼠先进城区”的复查。1998—2000年,在创建全国灭蝇先进城区活动中,江北区合理运用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从治理蝇类孳生地入手,蝇类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分别被全国、省和市爱卫会授予“灭蝇先进城区”称号。2003—2004年,结合宁波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江北区除四害工作在重点区域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尝试由有害生物防治机构(PCO)承担沿街“五小”工商户和农贸市场等特殊行业的除四害工作,成效显著,为江北区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迎检任务奠定了基础。2005年以来,江北区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卫生街道(镇)创建,采取区、街道二级财政投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除四害工作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面。至2007年底,全区除白沙街道外,除四害工作全部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有效地控制了四害的密度。
  城乡环境整治 城乡环境整治也是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2003年,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城区背街小巷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和《江北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开展了“一控制六整治”行动(控制新违章建筑产生;全面整治环卫设施、卫生死角、路灯、道路、立面、绿化),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街道投入、区考核补助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各村改善设施的积极性。全区镇级以上河道全部实行动态保洁;99个村(占总数的96%)全部完成改厕粪管,所有公共厕所实行动态保洁;各镇主要道路路面硬化率达到90%以上,其中甬江镇达到100%;各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了一批垃圾收集亭、垃圾桶、果壳箱,建立了适合于本地实际的环卫保洁机制,全区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集中处理,建制镇建成区、农村、企业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化(桶装化)率达到100%;对“破烂王”(指收购废物且不讲整洁者)、“牛皮癣”(指乱张贴)和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也取得显著效果;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开展集中清理。
  2007年,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理念,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田园城市”的要求,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区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区开展为期3年,以环境整治为载体,以“美化家园”为主题、以“洁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江北区以“四治”(乱堆放、乱搭建、乱倾倒、乱停放整治)、“三有”(每村有一批布局合理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有一支工作负责的保洁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二控”(控制河道污染和无序畜禽养殖)、“一绿”(建设公共绿化)为工作重点,开展具有江北特色的星级卫生示范村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村,其中庄桥街道李家村等64个村被评为江北区首批星级卫生示范村,受到区委、区政府的通报表彰。
  这期间,江北区先后创建宁波市卫生街道(镇)7个,其中二星级卫生街道2个,一星级卫生街道4个,卫生镇1个。至此,江北区8个街道(镇)除甬江街道外,全部实现了卫生街道(镇)创建目标。全区还累计创建各级卫生村78个,其中省级5个、市级23个、区级50个;累计创建各级卫生先进单位123家,其中省级33家、市级54家、区级36家。
  农村改水 1982年开始,郊区、江北区农村改水工作启动。1992年江北区完成了“七五”改水工作,辖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被全国爱卫会评为“七五”改水先进市辖郊区。1996年,江北区顺利完成由市政府确定的“八五”农村自来水普及任务,除慈城公有村外,自来水在全区农村得到普及,农民全部用上了自来水。从2001年开始,组织实施农村二次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区爱卫办(改水办)深入农村逐一实地调查,掌握了农村自来水供水现状及管网分布情况,于是年6—9月对山区6个村级水站(慈城镇五联、金沙、公有、毛力、南联、毛岙)进行改建并通过验收。新建水站增添了过滤、消毒设施,水源干净充足,为山区2182户农民提供了用水保障。同时,还对104个村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本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原则,是年7—8月先在庄桥镇上邵、冯家两个村进行工程试点,9月起在全区农村全面铺开。2002年完成了湾头片4个村自来水管道的简易改造,2003年完成了全区81个行政村自来水一户一表的改造工程,2006年完成了公有村、五联村小水站的再次改造,2007年完成了慈城镇山东、山西、白米湾村和庄桥街道李家村、袁陈村自来水管道一户一表的改造工程。全区农村二次改水总计投入7800多万元,对88个村庄自来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改造,全区农村人口自来水受益率达到100%,10多万农民喝上了安全、卫生的放心水。
  农村改厕 江北区农村改厕粪管则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迈开了大步。1992年4月,区成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小组,是年农村新建甲类户厕268座,甲类公厕7座,清除搬迁国、省道线两旁和风景旅游点露天粪缸154只,简易茅厕39座。1996年,在农村累计安装新型三格式粪池47只,小型联户三格式倒粪池72只,甲类户厕783座,甲类公厕74座,清除、搬迁村庄中及国、省道沿线和风景旅游点粪缸3862只,拆除简易茅厕169座,全区主要道路沿线和原湾头乡5个村的露天粪缸基本清除。进入21世纪以来,江北区围绕“开展环境整治,提高生活质量”和“田园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及巩固工作,以建造农村三格式无害化公厕(贮粪池)和家庭卫生厕所为方向,结合建设小康示范村、卫生镇、村活动,大力清除露天粪缸和简易茅厕,从根本上消灭了蚊蝇孳生地和相关传染病传播源头。至2007年底,全区基本消灭了露天粪缸,累计建造卫生公厕1003座、贮粪池637座,卫生户厕入户率达到93.88%,实现了农户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切实改善了群众居住、出行和生活环境,圆了广大农民对现代化物质生活的追求之梦。
  公民健康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健康教育列为地段医师的首要任务。1952年、1958年爱国卫生运动中,普遍举办卫生知识学习,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活动。1981年,原江北区卫生防疫站组建,配置1名专业人员分管中马、白沙、槐树街道的卫生宣教(后称健康教育)工作。1984年,卫生宣教由城市发展到农村,形成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区、工厂、学校)三级网络。至1987年,全区有专职卫生宣教人员2人,兼职人员8人,业余卫生宣传员170人。1993年,区卫生防疫站设健康教育科,有专业人员2人,2007年增至3人,承担全区健康教育与促进组织指导、健康教育资料制作、业务培训、活动策划等工作。
  20世纪70年代中期,原江北区总结多年卫生宣传工作的经验,开展了“五个一”宣传活动,即一块黑板、一个宣传窗、一个讲座、一个广播、一支文艺宣传队伍,以后又增加了卫生阅报栏、挂牌、咨询等形式,在全区医疗卫生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普遍推行,受到卫生部的重视。1988年,江北区卫生局投入资金为辖区内各医院“健康区”配备了电视机、录像机,区卫生防疫站提供有关免疫接种、妇幼保健、传染病及慢性病防治等的电视片,推广电化教育。1990年开始向各单位推广使用《宁波市基层单位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册》。2007年,全区各类健康教育阵地共刊出宣传橱窗241期,黑板报2043期,阅报栏1998期,卫生挂牌60块,进行电化教育285次。
  大众传媒是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载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广电站协办《健康之声》广播节目。2003年底,创刊《健康江北》(双月刊),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每期印13000份,其中11000份随当月15日的《宁波日报》下发,其余1600份下发至465家健康教育网络单位,供卫生阅报栏张贴,400份发到辖区医院(卫生院)住院病人手中。版面分疾病控制、养生保健、重点疾病防治专版等,其中重点疾病防治专版配合重点疾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先后刊出肠道传染病、控烟、结核病防治、禽流感防治、预防性病艾滋病、慢性病防治等专版,还以该报为平台分别组织了控烟、性病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的健康知识竞赛。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宁波市开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时期区健康教育的工作重点就是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创建标准提出辖区内各类单位的工作模式、程序,以健康教育业务指导意见书的形式为相关部门出谋划策,提供各类宣传资料等。2007年,宁波市迎“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又由区爱卫会和区疾控中心联合举办了4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市社区健康教育培训班”,培训人员150余人次。区疾控中心还编印了《市民健康教育读本》、《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读本》、《职工职业卫生保健知识读本》各5000份,《健康江北报》18000份,设计编印了7种《江北卫生墙报》。
  1994年起,全国爱卫会等多部委联合发起“全国九亿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最初主要是通过电视影像向农民进行健康知识传播。江北区随即也开展“农民健康促进行动”。,1993年开始为庄桥、洪塘、慈城镇医院提供“全国九亿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专题片,还每周一期(2次)向农村地区播送《健康之声》广播节目。1997年初,江北区制订《“三·五”农民健康教育计划》,通过电视、广播专题节目、卫生报、健康教育读本、培训班、宣传等形式向农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村民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从试点开展时的29.3%上升到75.5%提高了46.3个百分点;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吸烟、不酗酒等健康行为由56.4%上升到66.38%,,提高了9.98个百分点。2006年4月,甬江街道外漕村、庄桥街道李家村、洪塘街道邵家渡村、慈城镇五星村被确定为首批“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村。2007年4月,各示范村工作均通过了中期评估。同年10月,区爱卫办出台《江北区“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村建设扩面工作方案》,将示范村推广到涉农4个街道(镇)30%的行政村。
  与“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对应的是“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2004年6月9日,区医学会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中聘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家,组成健康教育讲师团,开始“相约健康社区行”卫生防病知识讲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联络工作,各社区可以根据需求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邀请相关专科(专业)专家去社区讲课。2003—2007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制70余种健康处方,以“健康直通车”的形式进入到辖区街道、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政服务中心、门诊大厅等处,供广大居民阅取,至今已有70个“健康直通车”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也是健康教育题中应有之义。2003年春季,非典型性肺炎暴发流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制8万多份宣传折页、传单,发放到城乡民众手中,并快速转发省、市下发的宣传画、传单、报纸、专辑、挂图、VCD等10多个品种,共20余万份资料。2004年以来,针对宁波市部分地区甲肝、伤寒(副伤寒)、登革热、麻疹的突发疫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制预防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狂犬病、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危害等10余种应急宣传折页,建立电子资料库,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省市区疫情动态,体现了较强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能力。2005年,洪塘中学突发猩红热疫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疫情报告的2小时之内,将猩红热防治的健康教育资料分发到病人及密切接触者手中,并将病人出疹状况拍成高清晰数码照片,通过网络传到省级有关部门进行确诊。
  从2005年开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区内人、车流量大的地方设置了7处大型宣传路牌,宣传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国家政策及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等,每季度更换一次。还向辖区内各大中型宾馆、饭店发放性病、艾滋病防治宣传折页、宣传牌。2007年开始,对各类人群开展针对性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如以街道为单位举办预防控制艾滋病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等,发放《预防控制艾滋病党政领导干部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30问》等资料。
  第二节 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 1984年10月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起步。1985年4月,区卫生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监督科,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管。1989年为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区卫生防疫站又将食品卫生监督科和环境卫生科合并为卫生监督科,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大队,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实行综合执法。1992年8月,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中,区卫生面貌大为改观,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1993年5月,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经市政府考核,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
  1996年初起,江北区对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初审、验收,实行三级同时到位审批制。对外资、中外合资、引进创利税大户和再就业工程等,实行卫生许可证审批“绿色通道制”。2002年9月起,实行卫生许可告知和承诺审批制,打造“诚信卫生监管,并”与卫生许可绿色通道制结合在一起,向申请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2003年起,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在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04年起,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活动中,发挥基层分所监管的优势,对“五小”单位、背街小巷的经营单位反复监督指导,使监督覆盖面达100%。2005年起,在公共场所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2006年4月率先引进推广餐饮“五常法”,在不同类型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并根据各单位特点,制订“五常法”管理手册,撰写宁波市大中型餐饮业“五常法”管理技术手册中卫生制度、标签规范及考核标准,强化“常自律”。是年10月,全省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现场会在江北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2家餐饮卫生“五常法”管理示范单位,获得肯定。2007年6月,市卫生局组织全市小餐饮业推广“五常法”管理工作现场会,江北区日湖餐饮一条街和范江岸路小餐饮“五常法”示范街作为现场会的两个参观点,接受与会人员的现场参观交流指导。2007年9—11月开展了“十万餐饮,百日整治”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餐饮业卫生监督计分制,共累计出动监督人员7159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4566户次。2008年4月起,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在辖区10余家幼儿园、餐饮聚集区、餐饮高档片区建立片区自主管理组织,促进企业自律。2008年8月起,历时3年,开展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重点整治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经营型农家乐、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自行关停、取缔641家,725家小餐饮单位全部达到《宁波市小餐饮基本卫生要求(试行)》,且全部达到整治要求的5个100%的目标。即小餐饮建档率、小餐饮单位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无证照经营及使用违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查处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率、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建立率均为100%。至2008年底,为保障省、市、区各类重大会议(活动)餐饮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员现场监厨40余次,确保了近10万人次的就餐安全。
  化妆品经营场所卫生 2006—2008年,连续3年对化妆品经营市场进行整治,先后开展了以批发市场、药店、商场、超市、美容院为主的整顿行动,并对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整顿效果。至2008年底,对重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308份样品进行抽查,产品合格率90.58%。
  饮用水卫生 1991年,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二次供水监测,抽检10份,合格8份,合格率达80%。2002—2006年,共计开展二次供水监测67份,合格63份,合格率达94.03%。2004年起,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活动中,常规开展居民住宅楼、宾馆(饭店)二次供水监督检查,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消毒处理监测。
  学校卫生 1981年以来,学校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从增长学生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着手,积极改善学校环境,开展体检,加强防病措施和疾病防治,切实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学校卫生常规工作主要有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学生肠道寄生虫病、龋齿、近视等常见病防治,对学校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调查等,江北区卫生监督所先后开展过中小学生头虱普查普治、甲型肝炎防治、眼镜卫生质量监测等工作,并且每年开展学校卫生学监督监测工作,年监督覆盖率按要求达到50%。
  第三节 劳动卫生
  职业卫生 2002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江北区卫生监督所举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明确职能、职责,并与街道(镇)取得联系,获得厂矿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对730家企业进行上门调查,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350家。2003年以来,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厂家的职业病监管。对11家蔺草加工厂开展3轮检查;对40余家涉苯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培训,对其中24家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粉尘危害企业及涉苯企业进行4次专项监督,检查企业50余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正,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给予立案。
  放射卫生 1990年,全区有正常运行医用X线机的单位13家,持证率100%。工作人员15名,参加放射人员个人剂量(TLD)监测15人。2003年,全区有正常运行医用X线机的单位12家,持证率100%,工作人员13名,参加放射人员个人剂量(TLD)监测13人。2004年,全区有正常运行医用X线机的单位15家,持证率100%,工作人员16名,参加放射人员个人剂量(TLD)监测16人。2007年,全区有正常运行医用X线机的单位15家,持证率100%,工作人员25名,参加放射人员个人剂量(TLD)监测23人。
  第五章 妇幼保健
  妇女儿童素来是社会弱势群体,罹病或死亡者不知凡几。民国10年(1921)宁波青年会联络基督教友谊社、妇女益智会等共同发起保婴大会,主要活动是为婴儿做体检,播放,讲演影片,发送传单、广告、书籍等。部分有识之士,则针对几千年来由于接生之不科学,牺牲了无数的母子生命,特创办了产科医院。如民国23年(1934)开设于江北岸新义路的惠婴产科医院。但在整体上积重难返,妇女儿童的保健事业到了新中国才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第一节 妇女保健
  妇女病防治 1981年以来,江北地区开展每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对象为江北区育龄妇女。2008年,江北区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要求两年内对全区80%以上已婚龄妇女进行常见妇女病检查,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制订了《江北区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健康体检实施细则》,明确了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孕产妇保健 1983年9月起,原江北区妇幼保健站开设了妇女保健门诊,试行孕妇在受孕3个月之内建立孕妇保健卡,接受定期检查和保健指导,实行围产期系统管理,产后访视率居宁波市第一。1985年起,全区16家卫生院相继开设妇女保健门诊。1986年3月起,建立区、乡(镇)、村三级妇幼卫生预防保健网。
  199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正式实施,妇幼保健工作由此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1997年7月,区妇幼保健所开设“高危妊娠门诊”,由从医1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坐诊,对全区高危孕妇实行统一全程管理。1998年6月成立了江北区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小组,开始开展一年2次的“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工作。1998年7月,改革原来的孕产妇管理体制,全区孕产妇统一到区妇幼保健所建立孕妇保健卡。1999年始,城区白沙、中马、孔浦、文教4个街道的孕产妇集中转入妇幼保健所统一管理。是年4月,区妇幼保健所、区人民医院、祥星医院被宁波市卫生局评为围产保健先进单位。2001年开始,实行高危孕妇分级管理,把乡镇医院、卫生院所辖区域内所有孕28周及以上的孕妇统一转入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一次产前检查,以提高高危妊娠的管理质量。2004年,慈城、洪塘、庄桥3家医院首批通过市级规范妇保门诊验收。2007年,区围产保健工作在宁波市围产保健专项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区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宁波市产前筛查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区妇保院开设孕产妇营养门诊、心理保健门诊。
  婚孕前保健及优生优育 1985年7月,区妇幼保健站开设了婚前健康检查门诊。1987年起,开办婚姻学校,是年举办婚姻学校35期,受教育人数达1188人。2000年,区妇幼保健所被评为市级文明婚前医学检查单位。至2002年底,江北区的婚前医学检查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取消了强制婚前医学检查的条款,区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2004年,婚检率仅为4.92%。2005年初,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婚孕期医学检查工作的意见》,开始免费进行婚孕期医学检查。是年,江北区婚孕期医学检查率上升至11.42%,次年达到21.65%。2007年,区妇幼保健院增设孕前保健门诊,向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孕前保健服务。是年4月1日起,通过计生部门发放“江北区育龄妇女优生检测免费服务卡”,为辖区内婚龄女青年提供免费的孕前优生四项检测(即弓形体、风疹病毒、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的检测),是年婚检率达到30.88%。2008年1月1日起,区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联合印制“江北区免费婚育一卡通”,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四项检测。是年4月1日江北区出台的《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政策的补充意见》,对江北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生育实行“定额补助”即对生育补助对象,把孕前在江北区妇幼保健院免费进行过婚检和优生四项检测,作为享受生育补助的必备条件之一。此项优惠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农村婚孕前检查率。2008年,江北区的婚检率上升至37.89%。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区妇保站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全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宣教咨询工作,为全区从事妇幼保健的人员和计划生育专管员举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985年,全区各卫生院都开展了计划生育三项手术,区妇保站主要是做好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质量和节育手术合格证的考核发放工作,有31位医护人员取得节育手术合格证。1988年8月,江北区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了江北区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小组,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2000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实施,为人口计生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奠定了良好,基础。区妇保院协助计划部门做好工作,保证基本国策的落实。2007年,江北区各卫生医疗单位把育龄夫妇的计划生育服务列入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二级技术随访,规范开展孕环情检查及查病防治指导服务。区妇幼保健院作为江北区生殖与健康服务中心,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查孕查环发证工作。同年,江北区制订了《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评估标准》,按技术服务、宣传咨询、阵地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容对辖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考核。是年9月份,根据《母婴保健法》,对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的机构和人员资格进行了重新考核审查,规范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准入管理。
  第二节 婴幼儿保健
  1982—1986年,区儿童保健工作的重点是对辖区内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区妇幼保健站、城区3个卫生院组成婴幼儿体检组,对城区4个街道的婴幼儿进行了全面的健康检查,对体弱儿给予治疗和指导,提倡母乳喂养。1985年后,区妇幼保健站及全区16个卫生院相继开设了儿童保健门诊。1986年3月起,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妇幼卫生预防保健网,组织业务培训,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帮助全区33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立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开展幼儿饮食营养、早期教育、常见病预防等宣传。
  1995年6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颁布实施,同步使用新的《儿童保健册》,将全区7岁以下的儿童系统保健纳入计算机管理。2000年以来,区妇幼保健院指导辖区内各医院、卫生院创建宁波市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至2001年7月,区人民医院、白沙医院先后通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考核,获得“宁波市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铜牌。2002年12月底前,其他各医院(卫生院)的儿童保健门诊也相继通过了宁波市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的考核验收。
  1998年6月,江北区成立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小组,开展“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工作,每年2次,逐年进行。“十五”(2001—2005年)期间,规定城区儿童出生3个月内,集中在区妇幼保健院统一建立儿童保健卡、接受体检,并按规定做好先天性心脏病监测和听力筛查;乡镇儿童则须在出生6个月内,至少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监测和听力筛查1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新生儿做到产后至少2次上门访视,指导产褥期保健及科学喂养育儿知识;对高危新生儿则要求妇保、儿保医师共同上门指导、服务。此外,还制订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办法,使外来人口的儿童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儿童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2007年,江北区被评为宁波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筛查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区妇保院开设儿童营养门诊、心理保健门诊。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一节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改革 2002年4月,为适应政事分开、依法行政的要求,拓展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保健功能,区委、区政府撤销区卫生防疫站,组建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者同时对外挂区预防医学诊疗门诊部的牌子。区卫生监督所成为受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则成为在辖区内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职责的公益性专业机构。
  农村卫生院体制改革 1993年,区政府决定农村卫生院改由以镇(乡)政府为主进行管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镇(乡)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的缺陷日益显现,建设主体不明,财政投入不足,管理关系不顺,内部机制不活,发展不平衡,成为制约城乡一体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2006年开始,农村卫生院(祥星医院、洪塘卫生院、慈城医院),包括已转型或今后新建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重新调整回以区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在编人员、资产、业务等统一上划,交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光明眼病医院体制改革 2001年,光明眼病医院面临拆迁。区政府决定将光明眼病医院、区牙防所的资产进行评估,注册成立“江北区卫生投资管理中心”。而后,该中心与香港亚洲保康医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作,以3∶7的比例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宁波保康医院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筹建成立宁波市第一家中外合资的专科医院——“宁波保康光明医院”。根据双方约,定,在合资医院成立之前,先将光明眼病医院的人、财、物等委托宁波保康光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即香港晨兴公司下属的在甬注册的外方独资公司)管理,2002年9月1日,该公司接管光明眼病医院。托管后,光明眼病医院的事业性质和在编职工的身份保持不变,但其与区卫生局之间的直接上下级关系转变为与江北区卫生投资管理中心的直接上下级关系,区卫生局在行政上主要对其进行行业管理,其他人事、财务、资产等的调配、控制改由江北区卫生投资管理中心负责。医院的党、团、工等组织维持原上下级关系和工作职责不变,仍直接接受区卫生局党委、团委、工会的领导。
  第二节 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医疗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卫生机构按照各单位编制人数比例分配,统收统支,不分给个人,门诊、住院所需的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住院期间经医师处方的药费,均由医疗费拨付。进入20世纪80年代,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医疗费用大包大揽、覆盖范围过窄、医患双方缺乏制约机制等弊端日益显露出来,改革势在必行。
  1986年始,江北区探索实行职工就医适当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的办法:公费医疗经费分为门诊费和住院、机动费两部分,住院、机动费由区公费医疗办公室统一调剂使用,门诊费包干到每个享受者,核算到人,节约归己,超支分担。全年包括的门诊费,年终结算,超支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负担数按工龄计算,一般负担超支数的10%~20%,同时还规定了自付限额。1989年5月,区政府又决定将公费医疗管理由“一家管”变为“大家管”把包干到每个享受者改为单位包干,节余留用,超支自负,核算到人,节余奖励,超支分担。1993年,7月,区政府又提出补充修改的办法:全区公费医疗继续实行享受单位总包干,对个人继续实行节余有奖,超支自负的办法,超过部分门诊费仍按工龄分档负担。住院的医药费则由原来的不负担改为个人承担8%。门诊和住院自负部分之和超过100元后,自负部分按原负担比例减半负担,不封顶。退休人员自负超过80元后,按2%比例负担,不封顶。到1993年末,全区公费医疗单位普遍实行了医疗费用和职工个人挂钩的办法,大多数企业劳保医疗也实行了这一办法。
  2000年11月,区政府制定《江北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总的原则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使之逐步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是年12月,江北区正式开始征收第一批纳入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翌年起,全区全面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区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最初是区公费医疗办公室,1987年3月成立,行政隶属区卫生局代管;2000年6月划归区劳动局管理。2001年7月,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正式成立,与区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07年11月21日原由区卫生局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也划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与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合署办公。
  第三节 农村医疗制度改革
  2004年5月1日江北区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立由区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小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吸收5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参与管理。区管委会内部划分并组建综合督察、基金监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大病救助审核4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下设办公室(区医管办)。出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区内定点医院设立农保结报窗口,配有专职结报人员,将市级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实行同比例报销,这在宁波市属首创。
  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市、区、镇(街道)三级财政承担65元,农民个人(包括集体扶持)承担65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比率达到90.79%。当年住院4117人,住院率6.2%,住院统筹支出1102.91万元,统筹基金超支240.88万元,人均补助2679元,占有效费用40.1%;当年有110位农民享受了大病救助,共发放大病救助金34.3万元,救助基金结余35.34万元;开展免费健康体检50517人次,建档率达76.3%,体检经费支出17万元,健康体检经费结余52.91万元。
  2005年,对原制度作了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一是筹资标准由130元提高到160元,增资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负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筹资标准不变;二是增加了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服务;三是降低街道(镇)住院起报线,简化转院手续;四是发放健康体检券。是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比率达到95.73%,全年住院5054人次,住院率6.9%,住院大病统筹支出1472.45万元,统筹基金超支289.19万元;救助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100人,医疗救助支出39.2万元,结余34.19万元。
  2006年,对《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筹资标准、实施年度又作了调整,增加门诊有效费用补助10%的普惠制度,筹资标准每人每年由160元提高到250元(其中20元为门诊结报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由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风险),全区应参加合作医疗73802人,实际参加71900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比率达97.42%,比2005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共筹资大病住院统筹基金1131.82万元,门诊统筹93.47万元,医疗救助基金43.57万元,健康体检基金72.12万元。当年住院统筹支出981.74万元,住院统筹基金结余150.08万元。
  2007年,筹集大病统筹基金1802.03万元,大病救助基金69.31万元,健康体检基金69.31万元;年出院5331人,人均出院补偿3012元,平均补偿水平41.08%(占有效费用),全年住院补偿支出1605.90万元,统筹结余16.4万元;门诊受惠77073人次,受益面111.2%,门诊结余78.38万元,统筹基金合计结余94.28万元。
  第四节 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2006年12月,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北分局成立,设药品监督员2人。2007年,建立起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配有行风监督员13人,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10人,信息员151人。还联合区卫生局成立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构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网络。
  截至2007年10月,江北区共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单位23家,其中医院制剂室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8家,药包材生产企业3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92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73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家,作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医疗机构188家。76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药品流通网基本建立,99家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药品供应清晰可控。“规范药房”建设也基本完成,对176家药店和区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进行了药房规范化管理验收,农村村级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率达90%,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化达标率在98%以上。2007年,还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各药品经营企业共撤下涉嫌“伪药品”产品183种次,检查覆盖面、合格率均达100%。
  第五节 卫生技术队伍
  1981年,原江北区卫生系统有职工193人,其中医疗单位179人,卫生单位14人;至1983年,原江北区卫生系统职工减少至180人,其中医疗单位166人,卫生单位14人。1984年7月,郊区乡镇卫生院由市卫生局移交给江北区管理。其时,卫生技术人员大多从事中药配方、护理、防保等岗位。是年,江北区卫生系统职工总数429人,其中在职370人,离退休职工59人。1985年以后,大中专毕业生陆续分配到卫生系统。
  为改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技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低的局面,江北区积极创新基层人才引进培育办法,率先探索“大学生村医”的引进、管理和使用的新机制。2006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大学生村医,区财政和街道(镇)给予每人每年2.5万元的经费补助。至2008年,共招聘大学生村医28名,基本实现了每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有1名大学生村医的目标。
  2007年,江北区开展了首届“名医工程”评比活动,对评出的5名区级名医,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经费奖励。2008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江北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连续3年每年设立600万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等政策,为卫技人员的职称晋升、学历教育以及医疗机构引进人才(包括柔性引才)、培养人才提供支持,并重新核定了公共卫生单位、区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新增事业编制408人。是年开展了首届学科带头人、医学学科骨干、首席社区责任医生、优秀大学生村医评选活动,33名医务人员分获以上各项荣誉称号。同年在全区范围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副主任(副院长)的选聘工作。
  至2008年,江北区卫生系统在职职工557人,其中医疗单位474人,卫生单位83人。有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19人、副教授1人、主任护师1人。
  1984—2008年,江北区卫生系统职工人数情况详见表31-6-1。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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