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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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8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教育管理
分类号: G40-058
页数: 6
页码: 1308-131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教育管理体制、教师队伍、设施设备、教育督导的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教育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
  清末的劝学所,是地方教育行政机关。民国12年(1923)3月,各县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县视学、董事会。解放初,小学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设置。1952年秋,老市区小学领导管理权下放给市内4个区和郊区,区政府下设文教股,领导和管理区属小学;次年,仍收回市管。1980年5月,宁波市教育局将局所属小学、幼儿园再度下放至区。1981年,市郊各公社(镇)中小学(不含慈湖、庄桥中学)也划给郊区管理,市局负责业务领导。
  1984年,新的江北区成立。翌年被确定为城市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慈湖中学、庄桥中学、宁波市第二十中学、宁波市第二十一中学成为市属区管学校。1988年,第十四中学改为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分校,仍由市教委直接管理,次年起停招职高班,逐步成为幼儿教育专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1989年,宁波四中、十三中,划归江北区管辖。1994年,区内宁波四中、慈湖中学、庄桥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中学、第二十一中学复归市教委直属管理。2002年,江北区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市实行以区管理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由“分级办学,分级管理”调整为“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同时成立江北区教育发展公司,全区中小学实行会计代理记账制。2006年9月,江北实验中学、三江中学、孔浦中学、庄桥中学、惠贞书院、慈湖书院6所初中由市教育局划归区管。2008年4月,惠贞书院小学部由民办转为公办。
  第二节 教师队伍
  公办教师
  教师录用与任聘用 古代府、县学教官经遴选由朝廷任用。民国初,教育部规定中学教员以经检定委员会认为合格者充任之;小学教员必须在师范学校或教育总长指定的学校毕业,或经小学教员检定委员会检定合格,并持有许可状者始得充任;幼稚园因未正式列入学制,教师资格无规定。民国时期,中等学校校长和教员由省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任用,除学历要求外,还注意政治素质。1998年,市教育局拟订《宁波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实施意见(试行)》,确定慈湖中学等为推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工作的试点学校。1999年,全区实施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2003年始,江北区教育局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制度。当年有29名教师被高聘,13名教师被低聘,4名教师不再续聘。同时有11个校级岗位实行公开竞聘。2005年,妙山中学和修人学校实行教师直选校长办法。
  1991年以来,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教师调配、聘用由所在学校的主管部门管理,职务、岗位由学校自主聘任。师范类毕业生是教师的主要来源,向社会招聘和引进人才也是满足对师资需求的重要途径。1992年试行奖励制度,为到校从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师范招生并轨后,师范类毕业生的服务期6年,服务期内到外系统就业需付违约金。1993年,师资交流尝试走向市场化,新进教师一般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录用后须再在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方可流动。2001年,全区启动教育人才引进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手续。2003年,实行以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新的人事管理机制,教师与学校的用人关系实行劳动聘用与岗位(职务)聘任相分离,劳动关系由聘用合同确定,岗位(职务)安排由校方聘任确定,聘任书一般按学年度签订。2004年起,大学生就业政策调整,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政策,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并允许出教育系统就业。
  教师培训与考核 1999年,江北区启动青年教师“233”工程(用2年时间,培养具有省市级教坛新秀水平的教师和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各30人)。2004年5月,江北区教育局选送3位英语教师赴英国培训。2007年,江北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共5人赴澳大利亚培训。2006年8月底,江北区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率100%;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其中取得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比例77.9%,校长(完小以上)岗位培训率10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2%,其中取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比例77.7%,校长岗位培训率100%。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职工一般按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的依据之一。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设比例限制。2003年,市教育局颁发《宁波市中小学(单位)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意见(修订稿)》,把师德作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一票否决制。提出分类分层次考核要求,对于教师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和学校其他岗位,分别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把考核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管理结合。建立告诫制度,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的教职工,实行3~6个月的告诫期。对教职工的调动和毕业生的录用,用人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相应业务考核,作为聘用依据。
  教师待遇 1991—1993年,公办学校教师实行1985年工资改革以来的工资制度。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教职工按岗位不同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职员等级、工人等级工资制度,并建立起正常增资机制。1997年1月、1999年10月、2001年1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2006年7月进行工资标准调整。2006年7月起,教师工资从原职务等级工资,改为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人均基本工资每月增加约300元。2000年,江北区相继推出名教师年薪制、绩效工资制等改革举措。次年下半年实行全区中小学教师工资统发,农村中小学工资管理权限上收到区。
  教师除基本工资外,另有各项津贴。1996年12月,以人均80元的标准在工资中增加省定津贴;2001年1月以人均230元增资额提高标准;1999年10月,以人均100元的标准在工资中增加市定津贴;2003年7月,以人均180元增资额提高标准。2004年7月,在工资中增加地区工作岗位津贴,据直属学校统计,人均增资404元。
  1979年11月始,浙江省发放班主任津贴,标准每月4~6元。1988年10月,标准提高到每月8~15元。2004年9月,中学班主任的岗位津贴每月60~100元;幼儿园、小学班主任每月40~80元;寄宿学生人数达到30%及以上的班级,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0%。
  1985年始,全国中小学教师享受教龄津贴。1995年,全市提高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标准,教龄满5年、10年、15年、20年的,分别从每月3元、5元、7元、10元提高至6元、10元、14元和20元。
  1993年始,省特级教师享受每月80元的荣誉津贴,且退休时保留。2004年,区教育局发放农村初中骨干教师和偏远农村教师津贴每人每月各200~300元。
  住房保障 200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实施货币分房,以副高职务教师90平方米、中级职务教师80平方米、初级职务教师70平方米的标准,按2001年宁波住房价格,为199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发放一次性货币住房补贴。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以月保险缴费基数的20%额度,享受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2004年,货币分房基本到位,城乡教师共发放9000余万元。2005年1月起,月住房公积金补贴列入财政统发。
  退休待遇 1989年始,市政府决定,中小学工作年限满30年的教师退休后享受全额退休费。1994年始,中小学工作年限满25年的女教师退休后可享受全额退休费。1995年,省政府决定,教龄满30年的中小学教师可享受全额退休费。1997年3月起,教龄满30年、享受教龄津贴的高等师范院校教师退休时也享受全额退休费。1999年,市教委制发《关于从教三十年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补充通知》,明确中小学工作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或在中小学工作年限不满30年,但在中小学退休,教龄满30年的教师,可享受全额退休费。
  评优与表彰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成绩卓著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给予荣誉和奖励。1982—2004年,江北区区辖学校有12人获得“全国优秀(先进)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1994—2007年,江北区有6人被评定为浙江省特级教师。
  此外,1982年、1986年各有1人被评为部级、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84—2004年,全区有22人次先后获得“浙江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有9人次先后获得“宁波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获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春蚕奖(1989—2004)共26人次;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等市级单项奖(1982—2005),共59人次;市红烛奖(1992—199,7),共15人次;市王宽诚育才奖(1989—2004)共170人次。1990—2004年,共1030人次获区教育局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其中包括1989—1993学年度市农技校、四中、十三中、二十中、二十一中、慈湖中学、庄桥中学。
  2000年,区委、区政府在第七次教育工作会议上表彰和奖励,首批区级名校长1人、名教师8人。至2005年,全区共有8名市级名教师(名校长)、18名区级名教师、50名区级骨干教师。
  私立和民办学校教师
  私立中小学在清末民初发展起来,江北区境内为数不少,解放后基本关闭或转制为公立。20世纪50年代后期,教育实行“两条腿走路”方针,民办学校再度出现,其教师工资主要由办学单位自行筹措、发放。1980年起,民办学校经费由乡(镇)政府统筹,地方财政切块补助。1982年,各县、区对民办中小学教师按照政策,逐个审议,确定任用和辞退对象。据统计,截至1990年,江北区小学教职工851人,其中民办教师5人;普通中学教职工764人,其中民办教师29人;农职业中学教职工66人,其中民办教师1人。
  第三节 设施设备
  校舍 清末至民国时期,城区中学初创时,借用寺庙、旧书院、学堂、民房。解放后,政府逐步投资新建校舍。1986年,江北区预算外经费用于校舍修建35.7万元。1991年8月,由爱乡台胞应昌期捐资140万余美元重建的中城小学新校舍落成。1994年,应氏家族捐资450万元新建的倡棋幼儿园启用。1995年,金田铜业集团资助5万元、镇海发电厂资助20万元,作为希望工程建造慈城二中(今妙山中学)教学楼;永红集团资助50万元,建造乍浦中学(今修人学校)教学楼。
  1998年,全区撤并学校8所,改、扩建校舍1.02万平方米。1999年撤并学校12所,总投资1755万元,完成新、扩建校舍1.1万平方米。是年,江北中心小学新大楼落成。次年,完成洪塘中学迁建及江北中心小学二期工程。江花小学、甬江中心小学综合实验楼相继竣工。2000年8月20日,江北中心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竣工,总投资660万元,其中市财政150万元、市教委175万元、区财政335万元。2001年9月,由爱乡港胞赵安中捐资40万元(市教委、区政府各拨款60万元和20万元,宁波大学出资10万元)建造的宁镇路小学“杏琴园”综合教学楼落成。
  2002年5月,全区农村中小学全部划归区政府管理,实行“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全年在农村学校基建和设备购置的资金投入1570万元。又落实资金480万元,重点建设中小学运动场,在甬江中心、中城小学、庄桥中心、区实验小学和育才小学扩建或改建塑胶运动场。投入资金95万元,扩建庄桥中心小学教学楼。投入150万元用于全区校舍维修,排除学校危房4751平方米。总投入1亿多元的江北实验小学等一大批高标准高质量的教育建设项目相继上马。2004年,新江北实验小学交付使用。新建成广厦小学、新慈城中心小学。3所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完成洪塘中心小学和庄桥中心小学食堂的新建与改造工程。建成庄桥中心室内运动馆,洪塘中学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洪塘中心小学250米塑胶运动场。2005年,新增校舍4560平方米。江北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有13所学校成为市现代化达纲学校,2所学校通过首批省标准化学校验收。全区46%的学校成为优质学校。该年,投资1500万元,顺利完成了洪塘中学扩建工程(征地30亩,新建4000平方米教学楼,一个室外游泳池和一个网球场)。投资120万元的唐弢学校食堂于2月初交付使用。公立学校、幼儿园和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投资200万元,完成修人学校塑胶运动场改建工程。2001—2005年共新建4所、改扩建5所学校,新增用地面积13.67公顷,新建教学用房51246平方米,投入资金约13320万元(不含在建的姚江小学,筹建的城庄、新苑小学)。至2006年,拥有环形塑胶跑道的学校有14所。落实专项资金150万元,开展新一年的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工作。
  设备 1999年,江北区属学校全年共新增多媒体教室8个,计算机教室6个,双向式闭路电视系统2套,校园音响系统1套。2000年,全年完成计算机教室7套,综合电化教室3套,校园音响系统1套,全区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包括3所村校)已建立计算机教室。2001年,完成江北教育网中心网站建设;1/3的学校建起校园网;全区所有学校都能通过校园网或其他形式连接上网,基本实现“校校通”。2002年,全区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都用上了钢制升降式课桌椅。完成宽带教育城域网的网络建设,所有教师办公室均安装电脑;辖区的农村学校校园网开通,农村教师都可以用电脑备课,并可以上网浏览最新的科教信息。实行新体制至今,累计投入资金3795万元,对包括农村完小的所有学校,都按省一类标准同步配备各种教育设施和教育现代化装备。2004年,区教育城域网的节点覆盖率达到90%,综合电教室配备率达到160%,计算机配备率达到130%,闭路电视系统配备率达到50%,校园音响系统配备率达到80%,教育视频中容量已超100G,近40%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在小班化试点学校的起始年级配置大屏幕背投电视。全区接受优质教育的中、小学生分别达到63.9%和56.9%。2006年,全区公立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按不同类型学校标准要求的电化教育设备及教材配备配齐率、音乐教学器材配齐率、体育器材设施配齐率、美术教学器材配齐率、劳(技)动课教学器材配齐率、卫生器材配齐率,小学、初中均为100%。
  第四节 教育督导
  1993年1月15日,江北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教育督导室。区教育督导室代表区政府行使督学、督政职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督促、指导全区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对镇(乡)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学目的的实现。
  从1993年至2003年底,区教育督导室先后对全区创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两高”(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教育强镇、教育强区等工作进行督导,并提前5年实现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1998年5月,市教委书记岑申、省督学夏明华带领市政府教育督查组对江北争创教育“两高”工作进行预查,对甬江镇争创市教育强镇进行认定性验收,其中“两高”达标率为90.48%,甬江镇争创教育强镇达标率为88.3%,通过了验收。1999年召开教育强区创建大会,把创建教育强区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抓手;4月,慈城镇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该镇创建“宁波市教育强镇”的评估验收,成为江北区继甬江镇、庄桥镇之后又一个市教育强镇;同年12月30日,乍浦乡被评为教育强镇(乡)。2001年12月,江北区甬江镇、慈城镇、洪塘镇、庄桥镇被省教育厅授予“浙江省教育强镇”称号。同时,教育督导室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开展“减负”专项督查,督促全区学校严格按国家和省颁发的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各门课程,严格控制周学习活动总量。2002年颁发《宁波市学校现代化建设纲要》督导评估方案后,负责牵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创建省示范中小学(幼儿园)、市现代化达纲学校、“平安校园”等工作,并对区内学校进行执行课程计划专项督查。
  自2002年颁发《宁波市学校现代化建设纲要》以来,江北区以创建市现代化建设达纲学校为契机,积极创评,有序推进,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质量,使优质教育资源比例不断扩大。2005年,江北区通过浙江省教育强区验收。是年出台《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督导细则》。2007年通过浙江省教育强区复查。2008年10月,重新调整江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人员,同时特聘督学3人、兼职督学17人,共同组成教育督导网络。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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