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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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兵
分类号: E158.9
页数: 3
页码: 1235-123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地方武装民兵的情况,包含了领导体制、组织建设及军事训练。
关键词: 江北区 地方武装 民兵

内容

领导体制
  1949年10月,江北区委成立支前机构,动员民众开展船舶、民工和粮食调运、慰问伤病员等支前任务;至次年5月定海解放,先后动员支前民工约1200人、大小船舶25只,以及铁丝网、大米、麻袋等物资。1951年起,全区各级行政机构开始建立统一的人民武装组织机构和民兵工作体系,并且实行军事系统与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区委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第一政委;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教导员、连指导员。区人武部既隶属于军事系统,又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有关民兵建设的方针、原则,都由地方党委讨论决定,经人民武装委员会组织各部门的力量贯彻执行。作战指挥与日常工作由各级人民武装部门具体实施。1981年,人民武装部的职能明确为:研究贯彻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区情况,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兵员动员和转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工作中的方针政策。
  组织建设
  1949年10月底,各地在建立村人民政府和村农民协会的同时,纷纷组建民兵组织。1951年5月后,各村民兵队伍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基干民兵一般为年龄在17~25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8~35周岁的复员军人,普通民兵为年龄在17~35周岁的男性公民。1953年起,实行普遍民兵制,由自愿参加改变为适龄公民尽义务的原则。凡年龄在18~40周岁的男性公民身无残疾和精神病者、政治可靠的贫雇农、贫民、手工业者、进步中农和贫苦知识分子,经民兵中队审查,均须编入民兵组织。同时建立基干民兵团,即把民兵中年满18~25周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动力充实者,经区人武部审查后,单独编组为基干民兵。1956年起,基干民兵队伍在大的乡镇须达到40~50人,小的乡镇要求为20~30人。
  1958年,全国大办民兵师。江北街道办事处把年满16~50岁的男女公民,除“地富反坏右分子”外,身体没有伤残和严重疾病者,都编入民兵组织。民兵中16~35岁的男性公民,身体强壮无传染病者,编入基干民兵。下辖的跃进公社、红旗公社均编基干民兵营,区建民兵团,下属连、排、班,组建尖兵班、基干班、交通班等。农村大队普遍建立了青年民兵活动室或民兵俱乐部。同时,在民兵中开展了争当积极生产好、执行任务好、理论学习好、执行政策结合好、团结互助持家好的“五好”活动。1962—1966年,在民兵中进行“三大任务、十项守则”教育,并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学雷锋、学南京路上好八连等活动。“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基层民兵组织遭到严重破坏。1969年恢复与整顿民兵组织,清除了打砸抢分子,组建民兵独立营,以公社编连,大队编排。参加条件为必须年满18~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退伍军人可到30周岁),按照新兵政审和体检标准进行征集。1972年,全区建制为1个营、11个连、30个排,其中基干民兵10个排、35个班。民兵总数为1242人,其中基干民兵460人(女民兵138人)、普通民兵784人(女民兵260人),共配备民兵干部84人。1977年,全区普遍建立了民兵工作汇报制度,要求一季一报,确保民兵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通情况。1979年,对民兵组织进行整组,全区新发展民兵2346人,其中武装民兵943人,新民兵连11个、排62个。
  1981年取消了各公社(街道)民兵团编制,规定在人民公社、厂矿企业等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其他单位一般不建;确定在18~35岁青壮年中发展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同时开始实行两个结合: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相结合;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1982年再次全面整顿民兵组织,缩小组织范围,压缩年龄,简化层次,单独编队,实行一兵一职;开展民兵与服兵役、服预备役、民兵与战时动员的编组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了民兵组织面。1984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区人武部以基干民兵和专业技术民兵为重点,开展基层民兵组织的调整改革。1986年,江北区有3698名基干民兵,其中党团员2030人,占63%;退伍军人和训练合格人员2911人,达到90.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4.2%;专业技术兵的比例达到64%。至1995年,全区调整为基干民兵营5个、连18个,市、区属及基层三级民兵应急分队共27支875人。
  2000年起,民兵组织向建有党组织、生产稳定、适龄人员较多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集体企业拓展,向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军队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拓展;减少与战时任务不相一致的分队数量,组建战时需要的民兵战勤保障分队;按照“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原则实行合理编组。江北区先后顺利通过了军分区和省军区、南京军区的检查验收。2002年,又从党管武装制度落实、民兵组织布局、政治建设、训练质量、管理体制、经费保障、作用发挥7个方面进行调整改革。主要是将部分企业的武装机构合并,划归镇、街道管理,新建交通、城建、卫生、教育科研4个系统;人武部将原步兵分队精简改编为城市警备和交通维护分队,扩编防空高炮分队,增编水电保障、防化防疫、道桥抢修和机动加油4个分队;增编海上运输、装载、侦察和船舶抢修的分队;在宁波大学和宁波电大新建网络攻防和网络宣传2支高技术专业分队。次年8月,江北区通过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组织的检查验收。2005年开展首批动员兵员的集结点验。8月份,先在慈城镇进行点验试点,然后在全区进行集结点验;做到了人员一个不漏、专业一个不少,确保兵员在72小时内能及时补充部队。
  军事训练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兵训练,一般限于村分队长和中队长以上干部及少数民兵。每年冬季以乡为单位组织训练,由当地驻军派人指导实施,内容为武器使用、保管、射击、投弹及站岗放哨和抓匪反特等基础训练。要求民兵将参训视为义务,不给报酬。1958年,提倡全民皆兵,于是打破常规,采取劳武结合、高度分散的早晚训练法,“便利群众,照顾生产”训练原则,“少花钱,多办事”“勤俭建军”。1964年全军大比武,江北民兵也掀起了练兵比武热潮。“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军训,工作受到严重破坏,至1984年才得以逐步恢复和开展。
  1985年,参训人数390人,按照城区、城镇专业技术兵多训、合理分配、适当调整的原则组织进行,下设步兵战术、专业技术和技术3个教学组,并建立了教学协作网。1986年,分两期由区集中代训。第一期主要进行政治教育、射击、战术、投弹、爆破、军事理论等科目的学习和训练。第二期重在专业技术训练,增加了科技学习内容。1987年,训练民兵双37高炮分队和14.5高机分队,初步实行民兵训练基地化、规范化。1988年,集训民兵快速小分队与高机分队、高炮分队、步兵分队;训练成绩合格率达98.7%,优秀率达64%。1991年,江北区市属民兵应急步兵连和区属民兵应急小分队分别参加军分区组织的集合点验和实弹射击考核,区属分队获得精度射击比武第一名。1995年,高机分队与步兵分队参加训练,训练合格率100%,优秀率达85%。2002年,组织江北区民兵应急连集训,完成了骨干队列教学法、政策法规常识、战备常识、警棍盾牌等7个课目的训练;又与宁波大学联合组织了一期网络攻防分队训练。2005年,组织全区民兵应急分队的训练,不仅完成了分区规定的盾牌警棍、轻武器射击、队列等必训课目,还增加了紧急拉动、快速疏散等内容的训练。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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