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编 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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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44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编 军事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32
页码: 1227-1258
摘要: 本编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地处交通要道,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建立慈东抗日革命根据地,英勇杀敌,进行长溪岭战斗、反“清乡”战斗、奔袭庄桥据点、欢喜庵策反、潘岙伏击战、小洋桥伏击战、奔袭叶家斗、奔袭应家村、攻占洪塘据点等。
关键词: 江北区 军事 概况

内容

江北现境地处交通要道,为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发生过多次战争,当地军民曾抗倭、抗英抵御外敌。朱贵父子大宝山一战可歌可泣。太平军曾4次进入江北,在慈城击毙“常胜军”洋枪队头目——美国人华尔。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建立慈东抗日革命根据地,英勇杀敌,进行长溪岭战斗、反“清乡”战斗、奔袭庄桥据点、欢喜庵策反、潘岙伏击战、小洋桥伏击战、奔袭叶家斗、奔袭应家村、攻占洪塘据点等。解放战争期间,又有大袁陈村战斗、窖湖夺枪、史祥寺突围、留车桥战斗、彭王庙缴枪、奇袭东埠头、攻克范市据点和解放慈城等战事。解放后,境内驻军有舟山警备区后勤部、舟山警备区船运大队,海军92919部队、92602部队、92074部队、91055部队、91576部队以及庄桥机场等。江北军民团结和谐,拥军优属是江北区政府和人民的优良传统,当地驻军的拥政爱民也成效卓著。江北区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双拥”工作先进区。
  第一章 驻军
  第一节 解放前驻军
  东汉阳嘉元年(132),诏书沿海各县(包括句章,遗址在今慈城镇王家坝村,城山渡)屯兵戍守,防会稽郡人曾旌等人起义。
  晋隆安四年(400),晋将刘裕戍句章。
  唐至宋,江北现境驻防无从查考。
  元代,慈溪县治(今慈城镇,下同)设弓兵65人、尉司25人。又设铺司8处、铺兵48人。
  明代,慈溪县治设民兵230人,后增至500人,分布城门楼、敌台防守。天启二年(1622)建演武坊一座,用于操练。铺兵袭旧制,仍为8铺48人。
  清代,雍正年间(1723—1735),慈溪县治设千把总1人、马步战守兵80人,防守七门各口址;乾隆年间(1736—1795)设千把总1人、兵74人。道光年间(1821—1850)设轮防千把总1人、外委千把总1人、兵73人,拨守七门暨西渡山汛口。咸丰年间(1851—1861)设驻防千把总1人、外委把总1人、马战守兵丁67人;同治七年(1868)马战守兵丁减至40人。
  民兵50人,分拨县丞4人、典史4人,其余均留县署;道光八年(1828)减至45人。游巡鄞、慈二县沿江口次兵,雍正年间23名;乾隆年间30名;同治七年设宁波城防守兵184人,兼巡鄞、慈二县沿江口次。道光二十二年(1842),金华协副将朱贵率所部500人一度驻守于慈溪县城(今慈城镇)西大宝山。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军何文庆部一度进驻慈溪县城(今慈城镇)。
  民国政府军
  民国16年(1927)2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军)浙江省防军一部进驻宁波江北岸。3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军)进驻慈溪县城(今慈城镇)。
  民国18年(1929)11月,陆军第4师第11旅进驻,民国20年(1931)调离,浙军第3团进驻。
  民国24年(1935)10月,国民革命军第10集团军独立第37旅调驻宁波城区。民国26年(1937)8月底开赴上海参加淞沪战役,次年春返驻宁波,改编为第10集团军194师,其下辖部队驻江北现境,至民国30年(1941)4月沦陷时撤离。
  民国37年(1948)10月,国民党第87军进驻宁波地区,所属第221师师部及所部第662团驻慈城。翌年5月,江北现境解放。国民党第87军军部退到象山石浦。
  附:入侵江北地区的日军和汪伪军
  民国30年(1941)4月21日,日本侵略军独立混成第91旅团侵占慈溪县城(今慈城镇),旅团长宇野节少将,全团约7000人,司令部设于慈城“周仰山洋房”(今尚志路132号),是日军侵占浙东地区最高司令部。“徐乐卿洋房”驻相当于1个团的驰骋部队。竺巷东路29号民宅为日本宪兵司令部。日军兵营则分别占据在袁家弄秦氏大屋、雷家弄郑家祠堂,以及紫国庙五马桥的冯氏前新屋等多处。民国34年(1945)日本无条件投降后,9月22日侵占慈城日军全部退出。
  民国31年(1942)春,汪伪“和平军”暂编第10师第39团所部,驻洪塘、费市等地。
  民国33年(1944)4月,宋清云率残部200余人公开投敌,编为汪伪军浙江省保安处教导第二大队,宋清云为大队长,是年8月改编为慈溪县保安队。
  民国33年(1944)8月10日侵华日军第7339部队工程组、敌第2346部队教工组,分别由横泽中尉和黑泽队长率日军60多人,占据庄桥,强行圈地,督造机场。翌年春,人员扩至1600余人,仍占据庄桥、洪塘、长石、慈城、三七市等地。民国34年(1945)9月,日本投降后,被国民党改编为慈溪县自卫总队。
  第二节 解放后驻军
  陆军部队
  南下解放大军 1949年5月25日宁波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第22军进驻宁波,军长孙继先,政委丁秋生,军部及所辖64师驻城区。11月,解放军第九兵团第23军进驻江北现境,其67、68、69师分驻市郊、慈溪和镇海。1952年11月,华东军区第20军军部率第58师进驻,军部驻江北新马路,58师师部驻慈城。1958年,20军调离。
  舟山警备区后勤部 1950年11月,第22军供给部、卫生部合编为军后勤部(正师级)。1953年4月改编为军后勤检查处(正师级)。1958年4月,22军改编为舟嵊要塞区,以22军后勤检查处为基础改编为要塞区后勤部(正师级)。1985年9月改称为舟嵊守备区后勤部(正师级),驻白沙路。1992年12月,舟嵊守备区后勤部改称为舟嵊要塞区后勤部(正团级)。1999年11月移至舟山定海。
  舟山警备区船运大队 1949年7月,第22军海防大队水手队成立。11月组成第22军宁波机帆队。12月,接收浙、苏支前民船、民工,组成第22军宁波机帆队。1950年8月改为第22军宁波船队;1953年3月改称为华东军区宁波供应站。1958年3月,由直属船队和宁波船队组成舟嵊要塞区宁波办事处。1964年1月收编大船队组成舟嵊要塞区船舶运输大队。1983年1月改编为舟嵊要塞区船运大队。1985年12月改称为舟嵊守备区船运大队,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下辖定海中队、直属船和机关分队。1992年12月,守备区改称为要塞区,降为师级,隶属于浙江省军区,大队改编为舟嵊要塞区船运大队,下辖一、二、三中队,船舶修理所、卫生所、公勤队。1997年7月,舟嵊要塞区改称为舟山警备区,大队也随之更名,机关增设装备处。1949—2007年间,历任部队长:傅青、博永节、王应喜、崔世平、于泮滋、沈保清、林宝达、蒋绍海、王建、何世平、黄兴琪、徐永林、李军华、姚荣华;历任政治委员:何竟义、王永喜、储道平、徐作听、王法桂、成瑞忠、诸耀明、单可俊、柴培元、丁加宏、薛正朝、李先荣、胡国忠、林依法、汤晓棉、刘桂勇。
  海军部队
  92919部队 1955年2月组建华东军区海军航空兵部,后改称为海军东海舰队航空兵部,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驻人民路。1956年3月执行军级权限。曾称1028部队、4300部队、37510部队。2000年10月1日37510部队改称为92919部队,翌年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辖飞行师、团及场站、雷达,、技术勤务等地面保障部队。1956—2001年期间,历任部队长:纪亭榭、兴中、王学清、李文模、王天保、梅和家、刘文清、黄茂江、崔同贺、贾茂荣;历任政治委员:罗斌、张敬一、柴启琨、张崇业、刘作良、李树柏、卫殿斌、李金良、张昭福。
  92602部队 1962年1月组建,时称1845部队,执行团级权限,隶属1028部队建制,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技术处(驻西草马路)机关;1962年6月改称为4340部队;1969年12月改称为9229部队;1975年8月改称为37832部队;1998年12月与37831部队合并,沿用37832部队
  代号执行旅级权限,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2000年10月1日改称为92602部队。1962,—2001年期间,历任部队长:杨德胜、柴春卿、李玉堂、卫家珍、刘德志、杭功昌、程国庆、顾永祥、占建国(团级)、陈庆科(旅级)、占建国、王高腾;历任政治委员:张泽民、刘岳伍、于绍喜、刘福恩、毛宁方、陈康明、陈将民、王增亮、焦新祥、沈琳、钟权明(旅级)、柳君。
  92074部队 1959年2月组建,时称1383部队,执行团级权限,隶属1028部队建制,驻上海大场机场。1963年10月,该部移驻宁波机场;1966年10月撤销;1968年9月重新组建,称4315部队。1975年8月改称为37782部队。2000年10月1日改称为92074部队。
  91055部队 1954年组建,执行团级权限,驻宁波机场。1975年8月1日改称为37764部队。2000年10月1日改称为91055部队。
  91576部队 1969年12月组建,时称9224部队,执行团级权限,驻宁波机场。1975年8月1日改称为37793部队。2000年10月1日改称为91576部队。
  宁波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
  1973年1月,在宁波港务局建立驻宁波港务军事代表办事处(团级),主要负责浙江省沿海干线军事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1982年7月,该处降格为营级,负责宁波、舟山两地的军事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1995年6月升格为团级单位,并更名为驻宁波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负责宁波地区交通港航、民航单位军事运输和交通战备工作。宁波港务局局长、书记分别兼任该处第一主任和第一书记。
  第二章 地方武装兵役
  第一节 军事机构
  解放前军事机构
  汉代郡设都尉职掌军队。汉阳朔元年(前24)会稽东部都尉自章安(今临海)移驻鄞县,旋迁句章(今慈城镇城山渡),是为宁波驻有较高军事机构,之始。后复迁章安。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始建慈溪县,慈城为县治,设县尉,管理地方治安。宋、元沿袭唐制。明废尉,设典史,专管缉捕,或,由主簿兼管;县城另设驻防署。清基本上沿袭明制。
  民国时期,军事机构多次变更。民国27年(1938)7月,慈溪县政府始设兵役科,主办征募事宜。民国32年(1943)3月改为军事科,主办兵役组织、防空、保安、军事征用等事宜;民国37年(1948)1月更名为军用组,设军事指导员;次年复改军事科,至5月解放前解体。
  解放后军事机构
  区级人民武装部 1949年6月1日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江北实行军事管制。1951年建立江北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隶属军事,系统;至1956年撤销。1961年建立江北公社人民武装部。1962年2月,始建江北公社人民武装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春建立以人武部牵头的生产办公室,负责全区经济工作和维护社会秩序。1969年12月,江北公社人武部改为江北区人民武装部。1971年3月至1983年9月隶属宁波军分区领导。1971年,江北区军、干、群“三结合”革委会成立。
  1983年10月,江北区组建人民武装部,隶属军队建制,编制为正团级单位,开始配备现役军人,归宁波军分区领导。区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政委。同年12月,组建宁波市郊区人民武装部。1984年4月,郊区人武部与江北区人武部合编为新的江北区人武部,辖12个乡镇、4个街道。主要工作任务是民兵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国防战备、兵员征集、军警民联防、巩固海防边防以及全民国防教育等事项。1986年4月,江北区人武部改归为地方建制,免冠“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但依然接受地方政府和军分区的双重领导,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区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书记,工作任务不变。1996年4月,江北区人武部重新收归军队建制。编制为团级单位,撤销原办公室,新设军事、政工、后勤3个科室,依然接受军地双重领导,区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工作任务不变。
  基层人民武装部 1962年,江北区现境同时建立了慈城镇人民武装委员会与乍山、费市、慈东、云湖、半浦、裘市、妙山、洪塘8个公社的人民武装委员会。此后,人武部建制随着镇乡、街道行政区划的演变而不断调整;至2008年,全区调整为慈城镇武装部与庄桥、洪塘、甬江、白沙、中马、孔浦、文教7个街道武装部。
  1992年起,江北区开始进行企业武装部建设,把民兵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机制。2004年起,进行民兵的新建和整组,适当减少中低层次的专业技术分队和与担负任务不相一致的分队数量,增加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执行任务相适应的分队数量。至2008年,建立武装部的企业有:宁波中策拖拉机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双圆集团公司铝材厂、宁波化工机械集团公司、宁波制药厂、宁波木材厂、省水产加工储运公司、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宁波埃美柯铜阀门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线材制品总厂、交通部上海航道局第二航道工程处、宁波汽车运输总公司、宁波港务局港埠公司、宁波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化工厂。
  第二节 地方武装
  民国时期政府地方武装民团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19年(1930),江北现境先后成立沿海护洋保卫团、商民保卫团及部分乡镇保卫团、村里联合保卫团等地方武装组织,经费由地方自筹,一般由地方、富商等招募团丁并操纵领导权。
  慈溪县保卫团 民国20年(1931)在慈溪县城(今慈城镇)建立,县长兼总团长。各区设区团,由区长兼任团长。同时,县区均建有基干队、常备队,配有少量枪支。
  慈溪县国民兵团 民国28年(1939)12月在慈溪县城(今慈城镇)建立。县长兼团长,下设政训、编练两股,并建有常备队、自卫队及预备役干部会。民国34年(1945)12月裁撤。
  慈溪县国民抗敌自卫大队 民国30年(1941)6月由慈溪县城(今慈城镇)沦陷后撤出的各军、警、团、队缩编而成,下设4个中队。
  慈溪县保安队 民国30年(1941)4月,慈溪县城(今慈城镇)沦陷,原慈溪县兵役科事务员宋清云纠集散兵游勇40余人、长短枪20余支,在当年底组建慈溪县庄桥区特务队,后来改称为慈溪县自卫第二总队,自任上校总队长。民国33年(1944)4月,宋在庄桥为浙东游击纵队三五支队袭击,向驻甬日军求援,并正式投敌,编为汪伪军浙江省保安处教导第二大队;8月又改编为慈溪县保安队。民国34年(1945)春扩至1600余人,占据庄桥、洪塘、长石、慈城、三七市等地。日本投降后,被国民党改编为慈溪县自卫总队。
  吴家骥部队 民国30年(1941)10月,庄桥区区长吴家骥组建庄桥区特务大队,是年底被杨峰部队借口有共产党活动而缴械,后又遭慈溪国民兵团和宋清云部威迫,不久瓦解。
  慈溪县自卫总队 民国34年(1945)八九月间,先后收编汪伪军吴载生部、周干卿部、宋清云部而合编为慈溪县自卫第二总队,队部设于慈城。县长兼任总队长,下设2个大队和1个迫击炮中队,有官兵827人。年底改编为县自卫大队,宋清云任大队长。下设4个中队。次年2月裁为2个中队,4月21日解散。
  慈溪县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5年(1946)10月在慈溪县城(今慈城镇)成立。县长兼任总队长,有官兵182人。次年整编为县特务大队,下设2个中队;年底改为3个中队、1个独立分队,有官兵298人,配有轻重机枪。1949年5月,慈溪解放前溃散。
  民国时期人民地方武装
  洪塘乡农民协会自卫军 民国16年(1927)3月在洋墅祠堂成立,初有100多人,潘小梅为队长,经多次战斗,至4月发展到300多人、180多支枪,是宁波地区第一支农民武装。
  慈溪县庄桥区战时工作大队 民国30年(1941)4月沦陷后建立,实为中共宁属特派员领导下组建的“慈东游击队”是庄桥地区第一支抗日武装部队。有队员50余人,步枪、鸟枪10余支和
  大刀等武器,后发展到近百,人,有机枪1挺、长短枪50余支,辖2个中队。游击队以慈东区为依托,锄奸、剿匪、宣传抗日;并且连续粉碎国民党顽固势力的吞并阴谋。是年底,改编为新四军五支队四大队新四中队的一部分。
  慈溪县新国民兵团 民国31年(1942)6月成立,“五支四大”将慈溪县国民兵团第五大队钱曾绍部歼灭后,将被俘人员及其残部收编为慈溪县新国民兵团,周迪道为大队长,下设4个中队。
  慈镇警卫队 民国32年(1943)初,中共慈东办事处副主任洪明义动员十几名进步青年,并把在洪塘的日本华工养路队23人和10余支枪拉出来,成立慈镇警卫队,洪明义任队长,活动于慈东地区沿山一带。是年底与自卫队合并。
  庄桥区民兵自卫大队 民国32年(1943)9月,由中共慈东办事处组织建立,罗澄宇为大队长,张良鼎任副大队长。11月,国民党顽军进驻庄桥,张良鼎在作战中牺牲后被迫停止活动。
  庄桥区常备队 民国33年(1944)3月,在浙东游击纵队帮助下建立,黄玉平兼任队长,钟嫁林、蒋子瑛、方明先后任指导员。翌年10月,随浙东游击纵队北撤。
  慈镇县大队 原名慈镇县武工队。民国36年(1947)3月建立。队长沈宏康,副队长孙永山。8月,扩编成县大队,番号“小顽强”。大队长郑侠虎,副大队长谈仲华。10月,沈宏康兼任指导员。1949年4月,杨展大兼任政治委员。解放前夕发展至100余人,并组建东区、中区、西一区、西二区4个武工队,共有武装人员80余人。解放后,部分调入浙江省军区第二分区,部分转入慈溪县大队。
  慈溪县大队 1949年7月组建,副大队长刘福恒,杨展大兼任政治委员,黄余光任副政委。翌年12月,改编为浙江省军区第二分区第四独立营。营长刘福恒,杨展大、项耿先后任政委,刘茂怀任副政委。1952年8月7日撤销。
  第三节 民兵
  领导体制
  1949年10月,江北区委成立支前机构,动员民众开展船舶、民工和粮食调运、慰问伤病员等支前任务;至次年5月定海解放,先后动员支前民工约1200人、大小船舶25只,以及铁丝网、大米、麻袋等物资。1951年起,全区各级行政机构开始建立统一的人民武装组织机构和民兵工作体系,并且实行军事系统与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区委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区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第一政委;基层党委、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教导员、连指导员。区人武部既隶属于军事系统,又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有关民兵建设的方针、原则,都由地方党委讨论决定,经人民武装委员会组织各部门的力量贯彻执行。作战指挥与日常工作由各级人民武装部门具体实施。1981年,人民武装部的职能明确为:研究贯彻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地方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区情况,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兵员动员和转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工作中的方针政策。
  组织建设
  1949年10月底,各地在建立村人民政府和村农民协会的同时,纷纷组建民兵组织。1951年5月后,各村民兵队伍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基干民兵一般为年龄在17~25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8~35周岁的复员军人,普通民兵为年龄在17~35周岁的男性公民。1953年起,实行普遍民兵制,由自愿参加改变为适龄公民尽义务的原则。凡年龄在18~40周岁的男性公民身无残疾和精神病者、政治可靠的贫雇农、贫民、手工业者、进步中农和贫苦知识分子,经民兵中队审查,均须编入民兵组织。同时建立基干民兵团,即把民兵中年满18~25周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动力充实者,经区人武部审查后,单独编组为基干民兵。1956年起,基干民兵队伍在大的乡镇须达到40~50人,小的乡镇要求为20~30人。
  1958年,全国大办民兵师。江北街道办事处把年满16~50岁的男女公民,除“地富反坏右分子”外,身体没有伤残和严重疾病者,都编入民兵组织。民兵中16~35岁的男性公民,身体强壮无传染病者,编入基干民兵。下辖的跃进公社、红旗公社均编基干民兵营,区建民兵团,下属连、排、班,组建尖兵班、基干班、交通班等。农村大队普遍建立了青年民兵活动室或民兵俱乐部。同时,在民兵中开展了争当积极生产好、执行任务好、理论学习好、执行政策结合好、团结互助持家好的“五好”活动。1962—1966年,在民兵中进行“三大任务、十项守则”教育,并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学雷锋、学南京路上好八连等活动。“文化大革命”发生后,基层民兵组织遭到严重破坏。1969年恢复与整顿民兵组织,清除了打砸抢分子,组建民兵独立营,以公社编连,大队编排。参加条件为必须年满18~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退伍军人可到30周岁),按照新兵政审和体检标准进行征集。1972年,全区建制为1个营、11个连、30个排,其中基干民兵10个排、35个班。民兵总数为1242人,其中基干民兵460人(女民兵138人)、普通民兵784人(女民兵260人),共配备民兵干部84人。1977年,全区普遍建立了民兵工作汇报制度,要求一季一报,确保民兵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通情况。1979年,对民兵组织进行整组,全区新发展民兵2346人,其中武装民兵943人,新民兵连11个、排62个。
  1981年取消了各公社(街道)民兵团编制,规定在人民公社、厂矿企业等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其他单位一般不建;确定在18~35岁青壮年中发展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两种。同时开始实行两个结合: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民兵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相结合;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1982年再次全面整顿民兵组织,缩小组织范围,压缩年龄,简化层次,单独编队,实行一兵一职;开展民兵与服兵役、服预备役、民兵与战时动员的编组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了民兵组织面。1984年起,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区人武部以基干民兵和专业技术民兵为重点,开展基层民兵组织的调整改革。1986年,江北区有3698名基干民兵,其中党团员2030人,占63%;退伍军人和训练合格人员2911人,达到90.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4.2%;专业技术兵的比例达到64%。至1995年,全区调整为基干民兵营5个、连18个,市、区属及基层三级民兵应急分队共27支875人。
  2000年起,民兵组织向建有党组织、生产稳定、适龄人员较多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集体企业拓展,向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军队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较多的单位拓展;减少与战时任务不相一致的分队数量,组建战时需要的民兵战勤保障分队;按照“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原则实行合理编组。江北区先后顺利通过了军分区和省军区、南京军区的检查验收。2002年,又从党管武装制度落实、民兵组织布局、政治建设、训练质量、管理体制、经费保障、作用发挥7个方面进行调整改革。主要是将部分企业的武装机构合并,划归镇、街道管理,新建交通、城建、卫生、教育科研4个系统;人武部将原步兵分队精简改编为城市警备和交通维护分队,扩编防空高炮分队,增编水电保障、防化防疫、道桥抢修和机动加油4个分队;增编海上运输、装载、侦察和船舶抢修的分队;在宁波大学和宁波电大新建网络攻防和网络宣传2支高技术专业分队。次年8月,江北区通过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组织的检查验收。2005年开展首批动员兵员的集结点验。8月份,先在慈城镇进行点验试点,然后在全区进行集结点验;做到了人员一个不漏、专业一个不少,确保兵员在72小时内能及时补充部队。
  军事训练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兵训练,一般限于村分队长和中队长以上干部及少数民兵。每年冬季以乡为单位组织训练,由当地驻军派人指导实施,内容为武器使用、保管、射击、投弹及站岗放哨和抓匪反特等基础训练。要求民兵将参训视为义务,不给报酬。1958年,提倡全民皆兵,于是打破常规,采取劳武结合、高度分散的早晚训练法,“便利群众,照顾生产”训练原则,“少花钱,多办事”“勤俭建军”。1964年全军大比武,江北民兵也掀起了练兵比武热潮。“文化大革命”时期,民兵军训,工作受到严重破坏,至1984年才得以逐步恢复和开展。
  1985年,参训人数390人,按照城区、城镇专业技术兵多训、合理分配、适当调整的原则组织进行,下设步兵战术、专业技术和技术3个教学组,并建立了教学协作网。1986年,分两期由区集中代训。第一期主要进行政治教育、射击、战术、投弹、爆破、军事理论等科目的学习和训练。第二期重在专业技术训练,增加了科技学习内容。1987年,训练民兵双37高炮分队和14.5高机分队,初步实行民兵训练基地化、规范化。1988年,集训民兵快速小分队与高机分队、高炮分队、步兵分队;训练成绩合格率达98.7%,优秀率达64%。1991年,江北区市属民兵应急步兵连和区属民兵应急小分队分别参加军分区组织的集合点验和实弹射击考核,区属分队获得精度射击比武第一名。1995年,高机分队与步兵分队参加训练,训练合格率100%,优秀率达85%。2002年,组织江北区民兵应急连集训,完成了骨干队列教学法、政策法规常识、战备常识、警棍盾牌等7个课目的训练;又与宁波大学联合组织了一期网络攻防分队训练。2005年,组织全区民兵应急分队的训练,不仅完成了分区规定的盾牌警棍、轻武器射击、队列等必训课目,还增加了紧急拉动、快速疏散等内容的训练。
  第四节 武警
  武警宁波边防检查站
  宁波边防检查站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边防检查站”(团级站),成立于1951年2月,隶属于浙江省公安厅镇海海防分局;9月,改隶新成立的浙江省公安厅边防保卫局。1952年6月,边检站隶属浙江省军区步兵108师和省公安厅边防保卫局整编合并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7师。同年,镇海口岸封闭,边检站整编撤销。1978年12月8日重新组建边检站,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边防检查站(团级站),编制200人,实行义务兵役制。隶属浙江省公安厅边检处。办公大楼位于江北区新马路165号。
  1980年3月,宁波边检站归属新成立的浙江省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总队,内设办公室(下辖监护队)、政工组、后勤组、验证组。1983年3月,边检站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边防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后勤处、证验组。1984年9月,镇海监护队成立,边检站验证组改为业务科。1985年9月,边检站改为省公安厅直属单位,归省公安厅边防局直接领导。下设办公室、政治处、后勤处、业务科。办公室下辖宁波、北仑、镇海三个监护队。站业务科下辖验证组、监调组、技术组。
  1988年5月成立宁波边防检查站北仑分站,正营级建制,下设业务组,担负北仑港中外籍船舶和旅客的边防检查任务。1989年12月,宁波边检站北仑分站升格为副团级建制,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均为副营级建制)。同时成立镇海分站,正营级建制,下设业务组,担负镇海港中外籍船舶和旅客的边防检查任务。1991年12月,宁波边检站镇海分站升格为副团级建制,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均为副营级建制)。1992年1月成立宁波边防检查站轮训队,为正营级编制;12月成立宁波机场边检站,宁波边检站不再担负机场边防检查任务;同时成立边检站勤务中队,为正连级编制。1993年3月成立北仑分站监护二中队,担负北仑二期集装箱码头来往中外轮的检查监护任务;原北仑监护中队改称为监护一中队。1994年6月,原镇海监护队改为监护中队,宁波监护队改为监护四中队。6月建立宁波边检站轮训队,正营级建制,为站直属单位。1997年5月,北仑边防检查站成立(正团级建制),宁波边防检查站原所属的北仑分站及监护一、二中队归其管辖。
  武警江北消防大队
  1978年3月,宁波市公安局建立消防大队,下辖海曙、江东、江北三个中队,有干警184人。1983年1月纳入武警序列;4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北区消防中队正式成立。1983年8月,宁波地市合并为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江北为市消防直属二中队。1984年5月,市公安局设立消防处,江北区公安分局设立消防科(股)。1992年9月,江北区成立消防联防大队,设在区公安分局消防科;下设中马、白沙、槐树、孔浦、甬江、庄桥、洪塘、慈城、乍浦等消防联防队。1994年1月,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改称为消防大队,为正营级。1997年3月,区消防联防大队整编联防片组为7个中队:孔浦、白沙为第一中队,中马、文教为第二中队,甬江为第三中队,庄桥为第四中队,洪塘为第五中队,慈城为第六中队,乍浦乡为第七中队。2000年3月,对辖区内7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划分为8个片组,第一片组建行宁波分行二支行;第二片组江花宾馆;第三片组(宁波)中策拖拉机有限公司;第四片组宁波保税区化工轻工有限公司化轻铁路专运线;第五片组宁波梦神床垫有限公司;第六片组宁波市立鑫化工运输有限公司;第七片组宁波甬陵泡沫塑料有限公司;第八片组宁波市三毛煤气有限公司。2001年1月,江北茗雅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2004年8月,江北区消防中心站大楼落成投入使用。至2005年底,江北消防大队下辖消防一中队与茗雅苑消防中队。消防一中队营区面积1700平方米,配消防车7辆,现役官兵33人;茗雅苑消防中队有军官6人,文职7人,营区面积450平方米,配备消防车1辆。境内还设有慈城、洪塘和庄桥镇3个专职消防队。2008年,慈城镇消防站开始兴建。
  第五节 兵役
  募兵制
  江北现境在唐开元慈溪建县以前,主要实行全民轮流服兵役的府兵制;此后,开始推行募兵制:就地雇佣招募兵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安排家庭生活。宋袭唐制,仍然实行就地募兵,民众自行报名参加,享受一定的经济补贴;也有按乡里村庄的户数,按一定比例摊派,充当地方上乡兵。服役乡兵属地方自卫武装组织,轮流值勤服役。元代,江北现境在募兵制的基础上推行世兵制,规定服兵役人员,世代相传,家庭称为汉军户。明代初期沿袭元制,军士之家世代相袭;但到中叶逐渐废弛,世袭军士多逃亡,乃恢复募兵制,仍由地方自行招募。此后历经清代至民国前期,基本上都是实行募兵制。
  征兵制
  民国22年(1933)《中华民国兵役法》颁布,至民国25年(1936)开始推行,改募兵制为征兵制。规定凡年满18~45岁的男子皆服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并按各县内人口配赋应征兵额,多时发动一甲一兵运动。兵役分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前者又有现役、还役和缓役之分。征集通常分役龄男子身家调查、免缓征召申请审查,壮丁身体检查,抽签,征集等程序进行。身家调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体格检查由县兵役机构组织体检委员会具体实施。县兵役机构在每期征兵前进行抽签,以保为单位将适龄壮丁统一编号,各保中签的同一编号者即为应抽壮丁。18~35岁为甲级壮丁,36~45岁编为乙级壮丁。由于时值内战不断,连年征集,民力大疲,兵员多拒征逃亡,遂出现“抓壮丁”、“抽壮丁”、“买壮丁”之风。此时,有权势钱财之家,勾结贿赂行政人员可逃避服兵役。民国28年(1939)的相关资料显示,境内壮丁逃离者多达三分之一。为征足配额,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或封产变卖,或施以罚款,或强行捆绑、武装押送,使征兵制变成了抓兵制,激起乡民强烈反对。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为发动内战,于民国35年(1946)10月在鄞县(包括今江北区中马街道等地)征兵3016人;次年又征拨总配额4041人,因欠征842人,遂强行抓兵,民众为逃“抓壮丁”,以致妻离子散,流落他乡。最后一次征兵,是宁波解放前夕的1949年1月,征集兵员5672人。
  志愿兵役制
  抗日战争后期,慈东抗日根据地已有不少民兵志愿参加抗日部队,并有民兵部队成建制地编入主力部队,如慈东游击队、庄桥区常备队等。新中国成立初期,江北地区仍实行志愿兵役制,政府依靠政治动员,使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保卫新生政权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要意义,动员青年积极应征入伍,自愿报名,经政治、身体检查合格后批准入伍。具体做法是:先由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弄清政策,明确任务,制订宣传发动计划;然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大张旗鼓地宣传参军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掀起自愿报名参军的热潮,形成了“一人参军、全家光荣”、“革命军属、人人尊敬”的社会风尚。各级政府对军、烈属的生产、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和优待,以安慰军属,鼓舞士气。在1950—1951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慈溪县(包括今慈城镇、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有3048名青年报名,要求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
  义务兵役制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以义务兵役制取代志愿兵役制,开创了兵役工作的新时期。冬季征兵执行“依法征兵”、“指名应征”的征兵政策,采取分线征集、相互支援的办法进行征集。1978年,兵役制度进行相应改革,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行修改,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987年,江北区将预征对象兵役登记确定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注销对象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23周岁的应征公民。条件是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只要符合兵役登记年龄,均需进行兵役登记。对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予以缓征。当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满17周岁,亦可确定为预征对象。适龄青年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到指定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一般以本人自登为主,也可家庭代登和上门登记。各单位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条件》,评议审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和预征对象四种人员,而后报区批准。时间一般从当年9月1日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最后将《兵役登记有关数据统计表》、《适龄青年花名册》、《兵役登记表》等报区征兵办公室。
  1984年,是新《兵役法》颁布后的第一年,也是征兵工作改革的第一年,同时也是江北区人武部组建后的第一年征兵。是年,江北区圆满完成了107名新兵的征集任务。1985年征集新兵74名,其中女兵4人。1986年征集新兵105人,并选招了2名飞行学员。1987年征集新兵93人,其中女兵1人。1989年,江北区被指定为宁波市法制化征兵试点单位,同时也是新《兵役法》颁布后首次在春季征兵,最终完成103名新兵征集任务;江北区民政局、保险公司首次为新兵办理了“义务兵养老保险”。1990年,江北区首次实行春季、冬季两次征兵。春季征集新兵130人,冬季征集新兵90人。1991年征集新兵105人。1996年征集新兵71人。1997年征集新兵90人。1998年征集新兵119人。2003年,有27名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2004年,在适龄青年基数下降、部分预征对象国防观念淡化、高校扩招以及适龄青年流动比例加大等情况下,江北区仍圆满完成108名新兵征集任务。2005年征集新兵104人。
  第三章 国防教育人民防空
  第一节 国防教育
  组织机构江北区国防教育较为系统地组织活动始于1991年,成立了江北区国防教育、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军警民共建联合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王月凤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魏新苗,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岑初申,区政府副区长张坤华以及海军37510、83351部队政治处处长(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涉及驻军部队、武警宁波边检站以及区各部、委、办、局的领导。联合领导小组下设的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国防教育和军警民共建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以前所有相应的单项性委员会、领导小组同时撤销。1993年4月,鉴于军地领导成员变动,对联合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重新调整。是年,国防教育办公室单独设立,主任由区人武部政工科副科长兼任。
  主要工作 1984年9月,江北区组织开展“爱党爱国爱民国防知识竞赛”、“歌颂祖国”专题摄影展以及国庆文艺会演三项大的庆祝活动。先在庄桥、慈城、市区三片分别举行了有关乡镇街道的国庆文艺会演,评选出优秀节目;然后组织全区国庆联欢文艺会演。1988年7月,江北区在驻新马路83351部队后勤部礼堂举行了民兵文艺会演暨军警民共建联谊晚会。1993年,区人武部联合区委宣传部创办《双拥简报》。1994年8月,全区民兵参加由《解放军报》主办的“纪念建国45周年国防知识竞赛”。1995年7月,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和区教委联合组织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国防教育周”活动,先后举办军警民联欢晚会、播放《长城在我心中》国防教育录像片以及纪念抗日战争为主题的国防教育系列影片。同时,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我与国防”征文活动。1996年,江北区三套班子成员和大中型企业领导到市国防教育中心过“军事一日”活动;举办了《预备役军官法》展评;组织当年入伍新兵参观镇海招宝山海防遗址;组织参与宁波市“军警民共筑长城”国防电视文艺晚会。
  200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区党政领导通过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区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政领导参加国防知识竞赛以及过“军事一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全年共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业领导进行集中国防教育10余次,受教育达800余人次;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等优良传统教育以及民兵职能、任务教育,并以区有线电视、黑板报、厂报、校报等媒介进行宣传。其中,宁波技工学校国防教育成为全市学校国防教育的窗口单位,白沙、文教两个街道活动组织实现经常化、制度化。
  2004年,区主要领导轮流观看了军事内部资料片。区四套班子领导到东海舰队某部“洛阳营”进行“军事一日”活动,并参观了军史馆和海军新型舰艇。充分利用全市中小学国防教育基地——绿色学校,共组织3000余名中小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或住训;突出抓好宁波大学生军训试点工作,为宁波大学城市学院4000名新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并组织了大阅兵,接受军分区和地方党政领导的检阅。同年,区国教办协调区委宣传部与金田铜业集团联合组织了首届“金田杯”国防知识竞赛。全区12支代表队进入预赛,6支参赛队进入复赛,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一等奖获得者代表江北区参加了宁波市委宣传部和宁波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的“汇丰杯”国防知识电视竞赛,并获得了优胜奖。9月20日参加市组织的“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图片展览,分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洪塘宁波市绿色,学校成为宁波市国防教育基地。
  2005年,江北区把国防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计划,依托党校的主渠道,突出了国防形势、国防理论、国防法制等内容。在区党政机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军事日”活动、读一本军事国防书籍、学习一部国防法规、听一次国防形势报告会、为驻江北部队做一件实事。结合第五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开展了百场国防军事题材影片进社区活动。建设区国防教育网,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经常性宣传教育阵地。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国防在我心中”书画比赛。商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部分街道(镇)国防教育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依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国防教育、人防知识进校园、进家庭、进小区、进楼道活动,并在年内重点抓好两个社区国防教育示范点。
  2007年5月,江北区四套班子成员38人,赴安徽省合肥、桐城参观、走访、慰问东航所属驻安徽肥东某部、东航驻桐城某部,并观摩了先进战机等武器装备。又与安庆市大观区人武部、桐城市委就“双拥”共建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行了广泛交流,共话地方经济与国防建设大计。这次活动首开区人武部组团赴外地过“军事日”的先河。
  第二节 人民防空
  防空机构 民国22年(1933),3县第五区的白沙、桃渡、同心、招商、花墙、砖桥、泗洲、引仙、玛瑙、麦阳、浮石、槐树12个乡镇和第三区的北林、登云两镇(今属江北区)参与制定组织防空大纲和办事细则,此为江北最早的防空机构。民国26年(1937),3县江北镇和北郊镇参与建立防空协会。民国28年(1939),归新成立的宁波防空指挥部指挥。民国33年(1944),慈溪县政府组织防空队,设宣传、巡查、防护3组。
  1950年12月,宁波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决定下设人防指挥部,江北区公所成立相应人防组织。1954年起,建立人防与军防共管的空情通报制度,江北地区指挥部下辖泗洲、中马和槐树三个指挥部。1962年,宁波市重新调整防空指挥机构,江北地区作为全市3个分指挥部之一组建相应防空组织。1982年,宁波市首设人民防空委员会,江北区现境始设江北区和宁波市郊区人民防空委员会。1984年行政区域调整后,江北区重新建立人民防空委员会,为人民防空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实行军政共组,军政共管。
  江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江北区人防的专门办事机构,隶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双重领导,负责处理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实行军政共组,军政共管。区建设局局长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副主任和兼职国防及人防宣传教育人员、财务会计和出纳人员。2004年,为加强人防工作,成立江北区人防管理中心,编制6人。2005年,在慈城镇成立人防办公室。
  防空队伍建设 民国时期,防空业务培训重点是对救护人员的培训;解放后开始面向社会,以组织野营军事活动的形式进行防空业务培训。20世纪60年代以防空知识教育、防空专业训练为主;20世纪70年代以野营拉练的方式进行,尤以1971年组织的野营训练规模为最。1978年,宁波建立城区四大人防工程维修队,实行属区一元化领导,总计65人。其中江北区暂编10人。1986年,区人防工程维修队撤销,另确定江北区维护管理人员3人(含慈城1人),属区人防办领导。1998年,江北区人防办按照“一个重要目标,一个防护方案”的要求,完成对重点目标防护方案的编制,完善防空袭预案;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开展年度各分队骨干专业训练。翌年,进行重点经济目标排查和各单位防护方案审定。2000年,督促各专业队伍以各企业为单位,以工代训,有效提高参训率和训练合格率;组织人员参加市首批抢修专业队伍排以上干部培训。2003年,江北区人防综合专业队伍调整为1个连、6个排,6个排的任务分别是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防化、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各排组织所属各班骨干人防专业技术训练。2005年整顿江北区人防专业队伍,坚持高效精干、平战结合、专业对口、便于指挥的原则,按系统、单位隶属关系,成建制组建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信、治安、消防、运输、防化、伪装8支专业队伍;各街道、镇组建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治安和消防4支专业队伍;洪塘街道、慈城镇另组建通信和后勤安置2支专业队伍。人防专业队员的条件遵循基干民兵条件,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技术骨干和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排以上领导由各系统(单位)党政领导、人武干部和保卫干部兼任。专业队伍的管理,实行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列入民兵组织序列管理,在任务上与有临战担任部队支前等任务的民兵相区分,队员实行一兵一职、互不相兼。无民兵组织的单位则指定具体部门负责管理。
  防空工程建设 抗日战争初期,江北地区始有防空工程建设,有防空掩体4个,可容155人;地下室4个,可容38人;分布于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和医院。如外马路银行属半地下室狭廊,主要是为防御敌机空袭骚扰。1954—1968年新建扩建一批防空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砖石结构,要求防空掩蔽能达到四防(防弹片、防倒塌、防子弹、防火)。1969年“珍宝岛事件”爆发后,人防工程建设大搞群众运动,各街道、居委会、工厂、企事业单位遍地开花,构筑大量小型、分散的简易工事。继后,全区军民又在“深挖洞”的号召下构筑马路地下主干道,开挖、掘进深井横道及坑道。其中,车站路和人民路南段1000米为重点防空工程,由港务局、航管站、江北区为主,宁波四中、红旗中学参加,组成第八分指挥部负责施工任务。1975年,又在慈城镇的慈湖山开掘人防坑道,定名为“7571”工程,至1979年底基本结束,毛洞面积7227平方米。1978年全国第三次人防会议后,全区人防质量有较大提高,除清除报废一批质量低劣的防空工事外,陆续建设一批附建式人防工事,并多数具有“三防”、“五能”功能,工程抗力基本符合人防工程技术要求。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施行后,结合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建设的“主源”得到重视,发展较快。2000年始,“结建”工作的重点从原来的高层建筑转向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至2005年,全区已竣工的结建项目23个,建筑面积62379平方米。
  防空演练 宁波于1969年、1971年、1973年举行过3次较大规模的防空演练。驻江北37510部队派员指导了第三次演练。至20世纪末,又搞过几次规模不等的以人口疏散隐蔽和通信、防化为主题的单项演练;其中,以1999年9月24日江北区组织的防空袭通信保障模拟演练为最。上午9时,鄞郊电信分局局长电令江北区人防通信专业分队:“慈湖过湖电缆、光缆被炸,通信阻断,立即抢修。”9时零3分,2辆指挥车、1辆吊车、2辆装电缆卡车组成的车队鸣笛疾驶25公里,9时26分到达慈城镇慈湖畔的事故现场,经紧张有序的抢修,通信于9时41分恢复畅通。此次模拟演练采用海事卫星电话、无线通信对讲机及GSM手机等现代通信联络手段,应急抢修水准为史上最高。
  2004年6月,宁波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防空袭演练。江北区成立防空领导小组,重新修订《江北区人民防空预案》,并制订与预案相配套的周密空情保障、通信警报、工程保障、人防专业队伍扩编、交通运输保障、医疗救护保障等11个保障计划。8月,演练全部课目圆满结束。是为改革开放以来规模最大、投入资金最多、演练效果最为直接的一次大型演练。
  2005年9月20日上午9时至10时,由区人武部、区人防办联合指挥,区直属机关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防空袭紧急疏散演练,区委办、人大办等27个部、委、办、局抽调100名机关干部参加疏散隐蔽演习:上午8时45分,在机关食堂门口集合待命,听到预先警报号令后,迅速跑步至区政府大门口乘车至日湖公园疏散隐蔽,警报解除后返回。
  第四章 拥军爱民
  第一节 拥军优属
  拥军工作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慈东当时活跃着一支抗日救国宣传队。宣传队自编自演进步歌曲和剧曲,在洋墅、庄桥、费市、洪塘一带巡回演出,提高群众对抗日救亡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同年12月成立“慈东战时服务大队”,宣传八路军、新四军的抗日主张,同时还组织募捐棉衣、鞋子等慰劳抗日部队,开展“一封信、一角钱”慰劳新四军活动。民国30年(1941)7月,日军从镇海登陆。庄桥党支部从“战时服务大队”抽调23名队员,奔赴镇海前线救护和慰问抗日将士。
  1949年5月,慈镇县工委建立“支前办事处”在宁波解放当天将人民群众的大批慰劳品和物资送给解放军。6月,庄桥区人民筹集粮食30余万,斤支援解放军。7月底,解放舟山群岛的战斗打响,至1950年5月定海解放,全区先后紧急动员支前民工计1200余人,大小船只25只,以及铁丝网、米、麻袋等物资。11月建立江北船舶修造厂,组织600多人利用敌人溃逃时破坏的旧汽车引擎,进行抢修改装机帆船,共制造机帆船320多只,修理船只250多只;工人姚宝根为此壮烈牺牲。慈溪县动员民工1056人去定海支前、800人去岱山支前,其中庄桥100人,慈城16人,城关区180人。1950年5月,舟山全境解放,江北组织数千名工人、学生和群众参加全市大游行,庆祝舟山解放和宁波解放一周年。1951年,为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全区(包括慈城、庄桥)捐献人民币23.4亿元(旧币)。同年,开始筹建庄桥机场。这是拥军支前加强国防的一项大事,需征用田2563.8亩、地70.1亩、杂地390.8亩、宅基地99.5亩、荡地17.3亩、农会机动田338.2亩、未分配的原有机场面积1528.1亩。当地群众自觉配合搬迁,国家赔偿共计2647.9万元。
  江北区的驻军特别多,政府和群众的拥军热情也特别高。1953年,江北区在春节前对烈军属普遍进行慰问,累计送年糕1619根、肥皂133块、毛巾30条,还有带鱼、火柴等年货。驻地部队借用民房538间、写字台29张、桌子308张、棕绷铺板275块、训练用操场2个。仅江北泗洲的新凉亭、白沙、三宝、引仙、四横等处居民,就借给部队棕籐绷95张、长方圆凳289条、方桌188张、沙发椅17条、铁木床20张、门板26块、大橱衣柜39个等,合计1126件。1956年春节期间,宁波市副市长带领郊区等各界代表20人及红星京剧团、宁波甬剧团、胜利歌剧团文艺工作者40人,到驻市郊区解放军第17预备医院进行慰问演出,并向该院350名休养员每人发放慰问金3元。1965年11月,江北人民公社历时3天,召开江北地区烈军属代表会议,共有280名代表参加。
  1980年新春期间,宁波市和驻甬部队隆重举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大会,市区和各街道、公社领导历时15天与驻地部队和烈军属进行座谈。市郊区为驻军和烈军属放映电影9场。1982年,江北区城乡出现为部队做好事、办实事新风,随后逐步发展到驻军与当地工厂、学校、商店、车站、码头结成对子,开展互帮互学、以学雷锋做好事为主题的“军民共建”活动。1987年,全区30多个单位联合组织拥军服务队,上门为驻军指战员和家属看病、送药、送书刊、修理电器,并帮助洗衣被、购置车船票等,服务对象达1650余人次。1988年送黄酒1.2万缸、酱油720缸、米醋240缸。在端午节,女职工到部队为战士包粽子。江北粮管所在20世纪80年代3次被浙江省和宁波市评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1991年,江北区拟订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简称“双拥”)的工作计划、目标。同年,庄桥镇和中马街道分别被命名为宁波市“双拥模范镇”和“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是年,江北区相应成立了双拥、军警民共建、国防教育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双拥、军警民共建和国防教育3个办公室,双拥办公室机构设在区民政局,并由部队派1名军代表参加办公。是年春节,江北区召开新春拥军慰问大会,有2800余名官兵和群众参加,各街道、乡镇举行拥军优属座谈会38次,走访驻军5个团级以上单位。1993年,与驻军主动协商,本着互谅、互让、双方兼顾的原则,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房产、部队机场与甬江镇压赛护场河争议、大通桥部队仓库土地征用3件疑难大事。庄桥镇、白沙街道被评为“宁波市双拥模范镇、模范街道”。1994年,全区开展“拥军优属十佳个人、拥政爱民十佳个人”的双十佳创建活动。1995年,庄桥镇政府拨款3万元为庄桥机场导航台修筑水泥路。区政府成立双拥基金会。1996年,白沙街道举办为期40天的“创港城文明、奏双拥之歌”第四届“双拥杯”系列活动,200多个单位5000余人次参加。1998年,区领导慰问参加长江抗洪救险东航部队直升机大队,赠送慰问金5万元。白沙街道、庄桥镇第三次被命名为“宁波市双拥模范街道、模范镇”;孔浦街道、慈城镇首次被命名为“宁波市双拥模范街道、模范镇”。全区军民开展了“双拥进社区,双拥进连队”活动,重点帮助部队搞好“菜篮子、米袋子、书橱子”建设。
  2000年2月1日,宁波市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江北区军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工作新路子,争创江北区双拥工作先进区“五连冠”。年内军地领导举行3次联席会议,开展“保护母亲河(姚江)、共建双拥林”活动;庄桥镇与部队共同投资120万元,修建庄浦路,后命名为“双拥路”。全区开展各种双拥活动40多次。2003年3月,江北区双拥领导小组在槐树路公园举行以“弘扬雷锋精神、实践三个代表”为主题的大型军民联谊活动。5月举办“双拥成果图片展览”进行“双拥工作十佳”评选。白沙街道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街道。2004年,全区各基层单位累计出资50余万元,为部队购置电脑等学习活动器材。白沙、新马等11个社区与驻军开展“军居、军校、军企、爱心”4项结对活动,共同创建“和谐、科学、发展”的社区环境。2005年,白沙街道、庄桥街道、孔浦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被命名为“宁波市双拥模范街道、模范镇”。2006—2008年,围绕实现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目标,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弘扬长征精神,共巩钢铁长城;各社区与驻军结对,军地互办实事,双向奉献;地方投资150万元帮助驻军修建了荪湖公路,协调解决土地置换、军嫂安置、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优待军烈属,也是江北区政府和人民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后,立即开始对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进行优待,提高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生活生产必须给予关怀照顾。1949年冬起,按国家农业税减免条例,减免烈士家属农业税。翌年元旦,以村为单位向抗属、烈军属送光荣匾、光荣证,年关召开烈军属会议,过年为烈军属送年货,正月十五送光荣灯,提出在土改时期解决烈军属土地问题。对贫苦的烈军属给予普遍救济。春耕开始,对农村缺乏劳动力家境贫困的烈军属,实行土地代耕代种代收。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公布《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优待暂行条例》。
  1951年,江北区成立荣烈委员会分会,年底改为优抚工作委员会。在城市基本贯彻组织生产、介绍职业为主,以人定物补助救济为辅的方针。是年,市郊区共有烈军属61户,代耕土地232亩,亩产553.6斤。慈城和庄桥地区为烈军属代耕代收,采取群众在会上自报固定代耕、分工代耕和专人负责代耕等办法,通过土改解决烈军属无地、缺地、缺劳力、肥料和种子等问题,慈城、庄桥地区开展捐献“一碗米”运动,以救济贫困烈军属。保证烈军属生活不低于一般群众水准。1952年,各乡镇、村和各工厂、单位纷纷订立爱国拥军公约,教育界给贫苦烈军属子女免费入学,发给助学金;医疗界免费给予应诊,开展评比优抚模范活动。湾头乡第二村陈水西被评为宁波市拥军优属模范。1954年,农村组织起农业生产互助组,代耕状况有所变化。郊区8个乡烈军属60户175人。其中生活较好的16户,一般25户,较困难5户,困难14户。土地全部代耕18户,全部自耕18户,部分代耕11户,土地出租3户,无土地的10户。慈城城关区共有烈军属255户,复员转业军人13户,实物补助生产资料1249万元(旧币),补助生活资料286.1万元(旧币)。1955年,发动与扶助烈军属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有重点有计划地结合实物现金补助,安排代耕工作。对贫苦烈军属进行定期定量补助。1956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进入高潮,取消代耕制度,对烈军属实行优待劳动日办法,使他们生活有保障。郊区5乡1镇有烈军属203户、复员军人80人、缺乏劳动力和生活困难20户,优待劳动日400个。有生活困难复员军人12人,发放补助款218元。
  1960年,全区开展评比“五好”烈军属活动,城乡组织烈军属学习小组。1962年,随着人民公社化的深入发展,区及各乡、镇的各行业都成立优抚工作委员会,各级政府明确规定无劳动力或缺乏劳动力的烈士、军队士兵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失踪军人家属、生活困难的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长期不能参加劳动的复员退伍军人,通过优待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一般社员水平。凡优待户中,平均每人工分数低于大队平均数的部分给予优待,对烈属的优待从原先发展生产,到有供货、借款优先权。1964年,市郊区有优待的生产大队104个,都实行优待劳动日制度,全年落实优待工分160940个,优待烈军属258户965人,其中烈属27户35人,失踪军人2户5人,现役军人家属212户841人,伤残军人5户2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年老体弱复员军人12户58人。平均每户优待623个工分。每年春节期间评定优待款,按季兑现谷物和现金,年底能全数兑现的占90%。费市公社严家、跃进、灵山大队有优待户9户30人,享受优待工分9520个,年终除平均每人从集体分得口粮460斤、现金93元外,还分得优待粮333斤,优待金826元,以及其他副产品、工业奖励品,生活水平达到和超过一般社员。同时,在群众优待的基础上给予定期定量补助。是年,市郊区享受国家补助的优待对象有103户366人,每月补助款803元(平均每人2.19元)。1965年,享受国家补助的优待对象调整为66户242人,每月补助款608元,平均每人每月2.51元。是年,江北人民公社共有烈军属322户,残疾军人31人,全年发动群众、各行各业职工为烈军属困难户挑水270人次,搞卫生265人次,送柴火263次1.3万余斤,送粮上门1630人次,计4.8万余斤,送货上门931人次。生活困难补助87户,计1035元,子女入学减免33户,修理房屋160户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优待军烈属工作受到干扰,优待补助工作有所松懈自流。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家对军烈属的优待补助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各种政策日臻完善,制度更加健全,优待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1979年,对农村优抚对象进行普查登记,市郊区有优待对象1297户,优待49万个劳动工分、现金26687元,平均每户3800个工分、现金20.73元,占优待对象总数的87.3%。1981年,市郊区共有烈军属1023户3184人,享受优待劳动日的有697户,占总数的67.8%其中工分优待的257户899人,优待工分227480个,平均每户885分。优待现金388户1164人计,35538元,平均每户91.6元。优待劳动底分47户191人计114级(一个正劳动力为10级),平均每户2.4级。江北区有烈属37户、优待20户43人,优待折现金2239元,平均每户111.95元。
  1982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对烈士家属和义务兵军人家属实行了普遍优待。郊区有烈属27户,军属844户,转为国家供应户和志愿兵295户。应享受优待的烈军属576户,实际享受优待576户。分别以劳动工分、现金和底分3种形式优待,工分优待45户70260分,平均每户1561分,折合现金278.8元。底分优待162户734.7折,平均每户4.53折,折现金298.6元。现金优待369户72560.7元,户均196.6元。全年折合现金13.35万元。湾头大队有24户军属,年优待金10992元,平均每户社员负担8.60元,人均负担2.54元。通过优待,97.3%的烈军属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社员的一般水平。同年,安排338户592名烈军属进社队企业工作,占总优待户的60.9%,平均每户安排1.07人。
  1985年,全区对义务兵家属(不论是农业户还是城镇供应户)全部实行普遍优待现金的办法。农业户口优待金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当地同等劳动力收入的50%;城镇国家供应户口优待金则不低于当地农业户口义务兵优待金额的70%。在职入伍的义务兵,由原单位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优待金由乡镇统筹。街道非在职入伍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城镇供应户口义务兵退伍后保证安排其工作。庄桥镇还推行“定兵、定优待、定安置(退伍后工作单位)”三位一体的办法。经济比较落后的云湖乡义务兵家属,1987年的优待金为350元。
  1988年1月起改革优待办法,城镇义务兵家属实行统筹优待,优待金由市统一筹集、发放,优待标准是:在职入伍的义务兵家属每户优待624元,非在职入伍(待业入伍)义务兵家属每户优待360元,并视义务兵在部队表现优劣给予奖惩。1989年开办了“农村义务兵养老保险”,为245名退伍义务兵办理了养老保险业务。1991年,全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总额27万元,户均618元,庄桥镇户均优待金全区最高达780元。1992年调整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在职入伍的按不低于1000~1300元标准发给,待业入伍的按700~1000元标准发给,服役期增加一年,优待金增加100元。对超期服役或受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奖励100~1000元。
  1997年,江北区对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全区统筹办法,由原来的乡、镇负担改为全社会负担,优待金标准也作了调整提高。同时,对享受抚恤金的烈士家属、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和在乡伤残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给予一定比例的群众优待,同享优待金补助。各年度的优待金发放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按不低于区统计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村劳动力人均收入的70%标准发给;“三属”也按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5%标准发给;在乡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分别按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30%、20%标准发给;1954年以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按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20%标准发给。从此建立了每年优待金的标准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同步增长的自然发展机制。调整后的1998年,全区共发放优待金208.6万元。2001年,城镇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户均达8800元/年,市拨给江北区城镇义务兵优待金额为126.5万元。
  2003年11月起,对重点优待军烈属优待金的管理使用,建立了新的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城镇居民户口入伍的义务兵家属当年度优待金标准,以上年度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为基数,加上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比例;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市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平均额为基础,加上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农村人均收入的增长比例。“三属”和在乡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分别享受义务兵优待全额的25%~50%的补助金。2002年7月至2005年,全区对重点优待军烈属实行医疗补助新办法。如规定可给“三属”实际医疗费50%~60%的补助。全年开支医疗补助费26.42万元。
  2005年5月起,江北区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随着江北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而相应提高的动态增长机制。全年优抚金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以进一步改善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与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第二节 拥政爱民
  1949年5月宁波解放后,江北区驻军官兵积极参与整顿城市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恢复生产,并组成工作组,与地方干部一起赴城镇、乡村,接收国民党政权,建立各级人民政权机构,组织民兵。1950年8月、1951年1月,两次抽调人员协助地方开展土地改革。
  1955年4月17日凌晨,上海海运局“民主三号轮”于金塘岛太平山附近触礁坐沉,1300余名乘客危在旦夕,宁波船队(今舟山警备区船运大队)“英雄37号船”火速赶到现场,在水流湍急、海域狭窄的环境中英勇抢救,船上所有乘客全部平安脱险。该船官兵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赞扬,被军区通报表彰,并立集体三等功;《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有关地方电台、报纸都先后详细刊登和播出了这一事迹。
  1979—1987年,东航部队技术勤务八所,安装县(市、区)地面电视接收站23个,电视差转台11个。1984年,海军东海舰队航空兵部队腾出庄桥军用机场部分场地,帮助建造庄桥宁波民航机场停机坪、候机楼,协助宁波民航开航。1987年10月16日,北仑区梅山港一艘渡轮沉没,东航多次空运救护工伤、遇灾的危重病人,被誉为“蓝天救护队”。
  1989年,江北区人武部15名干部、职工组成“双夏”帮工队,到庄桥镇姚家村参加义务劳动。裘市乡武装部组织50多人的民兵帮工队,帮助军烈属夏收夏种10多亩。洋市乡武装部会同乡团委,组织20名民兵帮助烈军属、困难户收割早稻27亩,种田18亩,同时用3辆拖拉机帮助烈军属、困难户卖粮11万斤。妙山乡武装部组织12人的民兵护路队,加强对铁路的护路和夜间巡逻,确保了“八一”期间的铁路运输安全。
  1993年,37751部队出动汽艇25艘次,兵员150人次,协助地方抢救落水渔民400多人;气象台发挥装备技术优势,为地方政府提供100多张卫星气象资料。37782部队运输机为地方航摄11架次,抢救地方伤员5架次,抢险救灾2架次。37795部队参加地方救火5次,出动兵员525人次,扑灭山火1325亩。1994年2月18日,北仑附近海面发生重大海损事故,驻江北部队官兵在东海舰队、东航部队首长的亲自指挥下,派出了直升机4架次,各类舰艇13艘次,开展海空联合搜救行动。1995年,驻江北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共7项,帮助解决地方危、难、急事,出动官兵6780人次,车辆1260辆次,并为地方培训司机500多人次。
  1996年,驻江北的东航政治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三抓二列入”,即军政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业务干部具体抓,把拥政爱民、群众纪律教育列入政治教育计划,列入评比先进的考核内容。所属部队响应号召,先后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助民活动。83351部队后勤部积极帮助驻地中小学搞好军训,派出辅导员20多名,上国防教育课20多次,培训学生5000余人次。37793部队与孔浦街道西管居委会共同投资60万元改造小区基本设施,紧紧围绕营造文明环境这一突破口,实行庭院式管理,并广泛开展了军民上街服务、军民结对帮困助残等活动。37880部队7分队坚持每周一次为白沙居民修理家用电器,在当地传为佳话。83351部队汽车连与宁波四中开展军地共搞思想教育、共同培育人才活动,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赞誉。驻庄桥某部每月派出官兵帮助该镇为“长救户”发放救济款,37510部队帮助甬江中心小学进行军训和国防教育,强化了广大学生的国防观念。东航部队创办东海少年军校24所,规定初中每年新生入学,必经历一周军训,小学每学年有一周军事游戏活动。
  1998年8月,驻江北东航部队的2架直升机、4个机组27名官兵,飞赴长江流域抗洪前线参加抢险救灾,起飞41架次,解救运送人员189人次,运送物资器材2502千克,圆满完成接送首长、侦察水情等各项艰巨任务。8月18日,11号强台风袭击宁波,孔浦街道到中马街道沿江一带进水最深达1.5米。区人武部组织宁波动力机厂、宁波拖拉机厂、宁波化工厂、宁波化机厂、埃美柯公司及中马街道的应急分队民兵进入深水区转移受困群众,切断电源,事后组织全人武部人员捐款。
  2005年,江北驻军共支援和参加地方工程建设项目10多个,参加抢险救灾50多次,支援地方劳动日5万多个,出动兵力2万多人次,出动舰船27艘次,出动机械车1000多辆次,抢救遇险群众1000多人,抢运各种物资5785吨,减少和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部队志愿者经常上街为民服务,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美化城市、绿化环境、义务植树等。至2006年,江北驻军团以上单位普遍建立扶贫帮困挂钩点,帮助驻地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东航部队助学、助困、助寡结对10余对,为贫困学生、孤寡老人、下岗职工等捐款8万元,并为结对扶贫点四明山镇平坑村出资5万元,帮助解决农副产业的持续发展问题,为当地建起1座320千瓦的小水电站。东航部队针对驻地部分地区干旱缺水、用水紧张等情况,主动支持和配合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利用测雨雷达,提供人工增雨技术力量,取得很好的效果。
  第五章 战事
  第一节 抗倭斗争
  倭患始于元明之交。宁波的抗倭斗争,主要是在明嘉靖二年(1523)日商“争贡事件”导致全面海禁之后。而发生在江北区现境的抗倭斗争,较大的战事有3次。
  嘉靖三十三年(1554)三月,倭首萧显在浙江海盐被官兵打败,率众逃往浙东。官兵乘胜追击,逐于三江,挫于龙山,围于今之镇海。都指挥使刘恩至、参将卢镗、把总张四维分三路夹攻,最后在江北现境斩杀萧显,并消灭了他所率领的倭寇。
  嘉靖三十四年(1555)五月,倭寇在今之镇海、鄞县一带流窜抢劫,与省祭官杜槐相遇于定海白沙(今白沙街道)。杜槐奋力抗倭,一天之内连战13次,杀寇30余人,斩一敌酋,但因身被数枪,坠马死难。事后朝廷“赠槐光禄丞,建祠并祀,荫槐子国子生”。
  嘉靖三十五年(1556)四月,倭寇3000余人两次袭击慈溪县治(今慈城镇),洗劫杀掠难以数计。幸而卢镗、俞大猷、张四维等率军救援,并追击至渔山洋外,歼敌数百。当时县治无城墙,自此始围城筑墙。
  第二节 抗英斗争
  清道光二十年(1840)六月,英军攻陷定海县。道光二十一年(1841)二月二十三,慈溪城(今慈城镇)东门外试炮。八月二十九,英军攻陷郡城(宁波城),清廷派皇侄奕经赴浙,意图规复,奕经一路迟误,后又作出极其荒谬的“五虎擒羊”(即定寅年、寅月、寅日、寅刻开战,命属虎的将领安义总兵段永福,会福建提督余步云主攻宁波的部署,以致酿成次年正月二十九一经接战,各路大军纷纷溃败的结果)。十一月十九,英军入慈溪城,焚毁县衙、仪门及大堂、东西仓屋后离开。十一月二十四,英军至西渡(今小西坝)。道光二十二年(1842)正月二十六,清军陆续抵慈溪;二十七,金华协副将朱贵率兵入慈溪城;次日参赞大臣文蔚军至慈溪鸣鹤场,又从鸣鹤场、东埠头绕道至长溪岭驻扎。二月初四,英军2000余,人分乘数艘火轮船,兵分两路犯慈城。一路军驶至西坝登岸,又陆行7.5公里,由夹田桥绕城西进至大宝山;另一路从丈亭口入慈江,火轮船驶至彭山浦登岸,陆行至大宝山之背。两路英军突至慈溪城,知县王武曾逃至乡村躲避。此时,朱贵率陕甘兵500人(一说1200人)屯扎城西大宝山,英军从山下四面环攻,朱贵军以火铳还击,毙其一头目,英军攻击更加激烈。朱贵临危不惧,亲挥大旗督军抗击,自辰时(上午7—9时)战至申时(下午3—5时),“饥不得食,渴不得饮,誓死格斗”,坚守阵地,寸土不让。时参赞大臣文蔚率策应部队2000人驻扎在离慈城不到10公里的长溪岭上,朱贵向其求援,三次派员前往,文蔚都拒不发兵增援,到第四次前往时,长溪岭驻军已撤离,连夜往东埠头方向逃窜。朱贵军弹尽援绝,被逼作最后拼搏。朱贵身先士卒,拍马冲锋陷阵,身中数枪而死;其子昭南以身蔽父,体无完肤,受创尤甚。父子同时殉难。其所部将士也无一后退,阵亡者达436人(一说215人)。慈溪百姓死者亦百余人。英军还焚毁官署、大有仓、郑山庙、护龙寺,次日又焚毁长溪寺,二月初六才退回宁波。是役共歼英军500余人(一说400余人),并毙其头目巴麦尊,使英军遭到进犯浙东后最大打击,自此不敢轻易深入。
  第三节 太平军战事
  清咸丰十一年(1861)春,太平军侍王李世贤统兵入浙后,范市、庄桥、洪塘一带农民则聚众数百,于十月二十六日黎明翻越长溪岭,突入慈溪县城(今江北慈城镇,下同)。十一月二十八日,太平军黄呈忠、何文庆部与新加入太平军的范维邦部攻克慈溪县城(今慈城镇),当地百姓,接引太平军何文庆部入城。太平军入慈溪县城后,设乡官,清户籍,开征捐税,安抚地方。一时慈溪、余姚间南、北两官路军行纷忙,乡民劳军贡物运送不绝,景况热烈。
  英国驻华海军司令何伯因太平军占领乍浦,派舰长乐德克至乍浦投递照会,要太平军勿攻宁波。同时,向宁波的官员表示愿意协助清兵防御。乐德克率舰至甬,与宁绍台道台张景渠会商清兵防务。
  十一月二十九日英、美、法驻守宁波领事派代表有雅芝至余姚会晤太平军黄呈忠,要求保护在宁波的外侨。黄呈忠,以不助清军为约,并致书驻宁波的各国领事,重申约定。十二月二日,有雅芝至奉化谒见范汝增,要求七日内勿攻宁波,范允诺。十二月七日,太平军黄呈忠、范维邦部攻克镇海县城。十二月九日因七日限期满,南路太平军范汝增部、北路太平军黄呈忠部合力攻打宁波,攻破西门、南门石磊,,越城壕,缘梯入,攻克宁波府城。清浙江提督陈世章、宁绍台道台张景渠逃入江北岸英国领事馆,乘法国军舰逃往定海。城中官绅豪商躲入外国人居留地。太平军布告安民,令蓄长发,易服饰。改府为郡,委慈溪人陆心兰为宁波郡总制,辖鄞、奉、慈、镇、象5县。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平军举行庆天王诞辰仪式,释放关押人员。
  清同治元年(1,862)三月,逃至定海的宁绍台道台张景渠致函英国领事馆夏福礼,约定反攻宁波。四月十六日,太平军始撤出慈溪城,自进驻至撤出,近半年之久。五月七日,清军进入江北岸。八月二十五日,太平军黄呈忠、何文庆部自余姚绕道三北,再度攻入慈溪县城。八月二十七日洋枪队头目美国人华尔率“常胜军”在英、法军舰及清军兵勇配合下,自宁波直扑慈溪,以新式枪,械向县城发起猛烈攻击。头目华尔亲,自督队,气焰极为嚣张,太平军从城上“开炮抵御,中华尔膺膈,弹自背出”华尔被当场击成重伤,次日即毙命于宁波。
  太平军在转战浙,东期间,曾四度进军三北。清同治元年(1862)二月,驻守余姚之太平军分兵进入姚北周巷一带,深入潮塘、拆落市、长河一带,给张姓地主为首的封建势力以沉重打击。五月初后,太平军由历山、浒山再次进入北乡,在击退慈、姚两县地方武装多次阻袭后,胜利进驻彭桥;十三日已经上林乡、白石堰,进抵沈师桥等地;十七日始由双河、王家埭撤回。此行除打击农村封建势力外,还消灭部分地主武装。八月二十五日太平军黄呈忠、何文庆部三进三北,由浒山直走东埠头。然后何部去杨范;黄部则攻入慈溪县城,,在击毙华尔后,于二十八日撤回慈北。以后,黄、何两部太平军在观海卫至掌起桥一带休整多日,始分批西撤。
  第四节 抗日战事
  章驹战死殉职 民国30年(1941)4月21日下午,慈溪县长章驹组织警察在县城东门外姜官岭与日军尖兵及便衣队30人,猛烈激战40分钟,因团警力量薄弱而后退。9月,县政府撤离到奉化北溪时,章驹被日军发现击中腿部但仍然继续挣扎前进,敌人连击数枪,壮烈牺牲,时年38岁。
  长溪岭战斗 民国30年(1941)12月8日“五支四大”大队副林有障率第三中队和新四中队,由慈北挺进慈南,宿营于相岙。日伪军400余,人从二六市、三七市分两路围袭,林即率部在长溪岭占领三个山头埋伏,击退日伪军多次冲锋。后敌从侧翼包抄,林操机枪扫射,掩护部队撤退,弹尽,拖机枪滚下山坡,率部跳出包围圈。是役,击毙日伪军18人,林有障受伤。
  反“清乡”战斗 民国33年(1944)3月20日,三支队队长余龙贵、政委林达,率领一中队、二中队和龙山自卫大队二中队攻打慈东长石桥、骆驼桥、费市、团桥的日伪军据点,打响了武装反“清乡”斗争第一仗。
  奔袭庄桥据点 民国33年(1944)7月29日三支队一中队配合慈镇警卫队,轻装奔袭庄桥据点,激战半小时,歼灭伪军宋清云所属王荣斌部,击毙伪军8人,俘伪军官兵33人,缴获土炮7门、长短枪14支。
  欢喜庵策反 根据浙东区党委“分化瓦解和武装斗争相结合的策略,打击敌伪”的指示,民国33年(1944)6月受慈东区委委派,洪明义、董学陶与驻洪塘的伪十师三十九团中队长路鹏飞联系,庄桥区长黄玉平与路鹏飞在欢喜庵进行了谈判,成功策反路鹏飞及部下40余名官兵起义,除10多人不愿当兵每人发给2银圆回老家外,其余起义官兵均被编入三支队。
  潘岙伏击战 民国32年(1943)10月7日夜,三北自卫总队2个中队配合主力特务大队袭击了到龙山区方家河头抢粮的日伪军,使日军退到了龙头场。8日下午,特务大队在潘岙伏击日军,激战3个小时,把日军击溃,夺回了被抢的10万余斤粮食。
  长石桥战斗 民国33年(1944)1月4日,三北自卫总队警卫中队龙山自卫大队和“五支四中”兵分三路,于是日下午奔袭长石桥伪军宋清云部据点。经战斗,攻克该据点,救出“慈东事变”中被捕而幸存的伍一、黄玉丰等4位同志,并俘虏一批敌人,缴获小炮数门、长短枪数十支、子弹数千发。宋清云漏网,向汶溪方向逃窜。
  小洋桥伏击战 民国33年(1944)4月,庄桥区常备队副队长田雅生率40多名常备队队员和20多名民兵在小洋桥附近乱坟滩边埋伏。下午1时左右,抢粮伪军押着被抓来的民夫,挑着抢来的稻谷、大米进入伏击区时,常备队战士立即向伪军袭击,伪军听到密集的枪声,认为遇上了三五支队的主力,拼命向慈城方向逃窜。这次战斗不到半小时就结束,缴获步枪5支,俘伪军数人,截获被抢粮食1万余斤。
  奔袭叶家斗 民国33年(1944)6月,庄桥区常备队出动20名常备队员和10余名当地民兵,奔袭正在抢粮的伪军,仅十几分钟激战,缴获步枪2支,俘伪军2人,夺回被抢稻谷数十担。
  东埠头战斗 民国33年(1944)10月,驻厉家据点的伪警中队携3挺轻机枪、1门小钢炮准备配合慈西日军“扫荡”慈北区常备队在东埠头组织了拦截战,经激战,迫其退回厉家据点。
  西埠头战斗 民国,33年(1944)12月4日,日伪军300余人从三七市经解家到观城区抢粮,三北自卫总队警卫中队和慈镇县大队第二中队在西埠头与日伪军展开了3个小时激战,给日伪军以有力打击后,安全转移。
  奔袭应家村 民国34年(1945)4月4日,庄桥区委委员方明带领5名武工队员疾奔应家村,袭击了从庄桥机场出来,正在应家村抓鸡、找“花姑娘”的10余名日军,毙伤日军数人,缴获步枪3支。
  伏龙山战斗 民国34年(1945)4月,慈镇县委在伏龙山召开县委会议,日军一个排从凤浦出发直扑会场。负责保卫会场的三北特务营一连一排一面与日军展开战斗,一面掩护与会人员撤退,驻龙山西门外的庄市区常备队闻讯后赶来增援,日军受到两面夹击后,仓皇撤退。
  掌起桥战斗 民国34年(1945)8月13日三北特务营及慈溪、镇海两县民兵1000余人包围了掌起桥伪军宋清云部的周光华大队,经过三天,三夜的军事围攻和政治攻势,周光华部下200余人投降,缴获步枪121支、土炮3门、短枪10余支。
  攻占洪塘据点 民国34年(1945)8月16日夜,庄桥区常备队在民兵配合下,经激战攻占洪塘伪军据点,缴获步枪17支、短枪2支,俘分队长以下官兵20余人。
  第五节 解放战争战事
  大袁陈村战斗 民国34年(1945)10月20日北撤后坚持原地斗争的中共慈镇县特派员蒋子瑛率领武工队员从四明山秘密渡过姚江,返回慈镇,庄桥区开展活动。10月22日晚,夜宿洋墅镇大袁陈村。10月23日上午被国民党慈溪县自卫总队何九峰率部包围,蒋子瑛等奋勇抗击,誓死不降,最后敌人焚火烧屋,蒋子瑛等4人牺牲。
  窖湖夺枪 民国36年(1947)3月11日晚,中共四明工委委员陈爱中、沈宏康、胡玉林、施阿林等人,突袭镇北窖湖乡公所,缴获长短枪12支、子弹300余发,追回北撤时党组织藏在窖湖被侵吞的500万元的物资。于3月12日建立慈镇县武工队,开展武装斗争,重新创建革命根据地。
  史样寺突围 民国36年(1947)5月28日,四明工委副书记陈布衣率领的“三支二大四中队”和慈镇县武工队在五磊乡洪魏村附近的史祥寺,被国民党慈溪县警察局长冯载光率领的县保警中队、保警独立分队及观城警察所警察100余人分3路包围,经激战,“三支二大四中队”和慈镇县武工队集中火力冲出了重围。
  留车桥战斗 民国36年(1947)6月,四明主力武装“三支二大四中”出击三北,在慈北、镇北、慈东连创敌军。袭击了五磊乡公所、庄市警察所、河头乡公所后引起了敌人的恐慌,国民党第三区专员郑小隐,亲率宁波、镇海、慈溪等地保警中队及“浙保”一部对“三支二大四中”进行“清剿”。6月19日“三支二大四中”和慈镇县武工队转移至中官路附近,遭“浙保”一大队三中队和镇海保警中队150余,人的包围,突出重围后转移到骆驼桥杜家村宿营。6月20日上午8时,“三支二大四中”又发现敌情,部队在顾德欢、王起、陈布衣等率领下即向长石桥、费市方向转移,途中遭“浙保”和镇海、慈溪保警中队等200余人的追击,边战边撤,抢过留车桥,占领马鞍山制高点。晚上,部队在夜色掩护下转移至汶溪。6月21日拂晓,四明武装渡过姚江,返回四明山。
  彭王庙缴枪 民国36年(1947)6月3日晚,顾德欢率领从史祥寺中突围的部分主力,兵分两路缴了正在庄市警察所附近彭王庙戏场敲诈勒索的庄市警察所警察的枪,缴获长短枪10支。
  中村据点战斗 民国37年(1948)3月26日晚,根据四明工委指示,以三支队为主力,抽调慈镇县大队两个班配合向中村据点发起进攻。但在突击班冲入敌营房时,敌以机枪火力封锁了开阔地,使三支队后续部队无法跟上,战斗相持2个小时,几次猛攻,仍未攻下,为减少部队伤亡,进攻部队主力撤出战斗。
  奇袭东埠头 民国37年(1948)6月13日晨,慈镇县大除中区武工队20余人袭击了驻东埠头据点的慈溪保警独立分队方杏林部的一部,俘据点内全部敌人,缴获步枪16支及所有弹药。
  攻克范市据点 民国37年(1948)11月12日慈镇县大队和各区武工队在内应王挺的配合下,攻克范市据点,毙敌1人,俘中队长李伯仁以下官,兵40余人,缴获机枪1挺、步枪48支、手枪5支、枪榴弹1个、子弹1箱及其他军用物品,并将据点焚毁。
  智袭蜀山据点 民国37年(1948)12月下旬,西区民兵数十人,自动组成突击队,利用黑夜混入蜀山据点,在敌尚未清醒的情况下,一举拿下据点,俘敌班长以下10余人,缴获步枪7支、手榴弹8个,并将据点焚毁。
  慈溪解放 1949年5月24日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军六十五师、六十六师从余姚出发,向宁波进军。六十六师沿铁路旧基以北三七市、二六市、汶溪向宁波东北插进,切断甬江航线。其先头部队一九七团及师侦察连在三七市附近与负隅顽抗的国民党慈溪县自卫总队第一中队接火,中队长当场被击毙,全中队被俘缴械。进至骆驼桥又歼敌一个警戒连,俘敌百余人。六十五师沿铁路旧基向慈溪急进,一九五团在慈溪东山、西山遭遇敌六六三团三营及土顽一部,迅速展开炮击,逼其1个连缴枪,其余溃逃。9时,解放军胜利进入慈溪县城,慈溪解放。杨展大率县大队和城市工作队员40余人进驻慈城接管。
  江北解放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第二十六军六十五师和六十四师于1949年5月24日15时、22时先后进抵宁波城区江北岸和西郊。25日拂晓,在市中心会师,江北全境解放。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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