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法
分类号: D920.5
页数: 3
页码: 1220-122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司法行政普法情况,包含了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依法治理。
关键词: 江北区 司法行政 普法

内容

法制宣传 1952年9月起,境内宣传司法改革,批判旧法观点和旧执法作风,逐步树立依靠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办案的人民司法工作新观点、新作风。1953年2月宣传《婚姻法》,童养媳回家,尼姑还俗,寡妇改嫁,解除旧婚约不再受阻拦。男女自由恋爱、自由婚姻制度取代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1954年6月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1983年重点宣传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翌年,采用印发宣传资料、图片巡展、广播、黑板报、橱窗、幻灯、标语、上法制课、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图23-4-1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刑法》、《婚姻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海报形式在宣传窗展出12期,绘制各类宣传图片326幅,深入农村、学校巡回展出,受教育群众和师生5万余人。1985年始,以五年普及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进行,区委成立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司法局。至2008年,先后组织实施“一五”至“四五”4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
  普法教育 1985年8月,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教育正式启动,按照“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要求,组织实施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的行业依法治理;以落实基层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普及《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与公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1988年,全区农村居民接受普法教育普及率为81.6%;城镇居民接受普法教育普及率为71.4%。至1990年,共举办各类普法师资培训班9期。
  1991—1995年实施“二五”普法教育。“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促进依法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宪法》,普及《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队《国徽法》、《婚姻法》、《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各乡镇、街道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普法领导小组21个。开展“万人学宪法”活动,组织“宪法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宪法在我心中”专题辅导,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编印发放辅导资料3万册。对1057名机关干部进行考试,合格率为99.9%。举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培训班64期,受训9693人。徐可荫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全国“二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996—2000年实施“三五”普法教育。其间举办骨干培训班,全区有宣讲人员152名。分3批对215名区管干部进行轮训,对1153名乡镇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全区中小学普遍成立青少年法制学校和红领巾广播站。建立干部学法档案,先后进行3次考试。组队参加宁波市“导师杯”《刑法》知识竞赛,获全市第一名。开展“禁毒品、禁赌博”工作专项宣传活动,编印“双禁”特刊500份。组织开展“让法律走进家庭,让家庭了解法律”知识竞赛,印发竞赛答题7000份。新建“普法楼”、法制宣传栏及其“连锁点”10个;征订发放各类普法书籍33203册。江北区普法办公室被评为浙江省“三五”普法先进集体,于永广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个人。
  2001—2005年实施“四五”普法教育。其间为区管以上领导干部举行2场《WTO法律制度及对浙江经济影响》辅导报告,250人参加听课。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国家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开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例》等方面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江北普法》防非典专刊、防非典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3000余份。举办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编印“百名政法干警送法下乡保稳定”法制宣传资料。开展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200余份,并组织知识竞赛。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江北”为主题的《普法依法治理生动实践在江北》法制征文活动,同时进行《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印发答题卷2万份。徐玉红被授予”浙江省百名优秀普法工作者”称号,李庆达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2006—2008年是“五五”普法教育时期。区司法局、孔浦街道办事处、宁波大学法学院三方签订“法制共建协议书”。“法律人”深入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工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模拟法庭、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开办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夜校,编发《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常识手册》,开展法律知识竞猜等不同形式的普法活动。至2008年,有15位宁波大学教授、150多名宁大学子、近300名社会各界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活动,12000多人受教育。在宁波教育学院成立首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全体区管干部参加《劳动合同法》、《城乡规划法》讲座,并举行《城乡规划法》、《禁毒法》知识竞赛。
  依法治理 1993年1月,江北区被宁波市委列为依法治理的试点区。12月,在中马街道、宁波第四中学、宁波环球工业缝纫机厂、洪塘镇荪湖村、区文教局、宁波后马食品商场进行工作试点。至1997年,全区有229个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重在规范市场秩序,整顿税收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和秩序,反对封建迷信,迁移“三沿一区”坟墓和拆除非法庙宇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农村普遍制定村规民约;城区居委会和居民小区普遍制定和完善《居民小区公约》;各中小学把法制课列入教学内容;企业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行为。1998年,全区共建立服务大厅、服务中心、服务窗口40个,设置公开栏767块、投诉电话99门、举报箱58只,以加强依法决策,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2000年,在庄桥镇东邵村、甬江镇孔浦村进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工作。2002年,在洪塘镇横山村、上宅村与文教街道双东坊社区、孔浦街道绿梅社区进行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试点。至2008年,全区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95个、“民主法治社区”26个。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