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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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8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119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检察机构的发展状况。
关键词: 江北区 检察 机构

内容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今江北区境的检察工作由鄞县、慈溪县、镇海县的审判机关管辖,实行审检合署。1950年8月,慈溪县人民检察署成立,今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等地归其管辖。1954年10月行政区划调整后,改由余姚县人民检察院管辖。1960年10月后,由宁波市检察院管辖。1978年11月,原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金耀庭、傅师宰先后担任检察长。1980年10月,郊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今甬江、庄桥、洪塘、慈城等地属其管辖,汤居成任检察长。1984年3月,郊区检察院与原江北检察院合并成立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师宰。内设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经济(法纪)检察科、办公室。1987年11月增设控告申诉科,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来信来访事宜。翌年9月增设经济罪案举报中心(1993年更名为举报中心)。1989年7月增设驻财税局检察室,办理偷税、抗税案件;在偷、抗税案件中涉及的财税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由财税检察室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1990年5月建立综合档案室。翌年9月,增设政工科,撤销经济检察科,改设贪污贿赂侦查局(1996年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1994年10月设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998年,区检察院撤销税务检察室,增设行政装备科、检察技术科;政工科改称政治处,刑事检察一科改称审查批捕科,刑事检察二科改称审查起诉科。2002年8月,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法纪检察科分别更名为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2006年6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至2008年,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行政装备(技术)科9个科室,共有干警53人,车辆10辆。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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