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录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干部录用
分类号: D630
页数: 2
页码: 1074-10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2年1998年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社会吸收录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公务员录用的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人民政府 干部录用

内容

1952年,原江北区有国家干部29人。主要来源是老解放区南下干部、人民解放军转做地方工作干部、坚持浙东游击区的干部、国民党统治区的地下工作干部、从青年学生中新吸收的干部及原国民党政府机关旧职员等。此后,以从社会上吸收录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公务员录用、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方式,补充干部队伍。
  1983年底,宁波市郊区与原江北区将合并时,全区国家干部总数504人,其中,郊区358人,原江北区146人。1991年全区机构编制清理时,国家干部总数为2742人。2006年增至4731人,其中国家公务员1085人。2008年全区国家干部总数为5312人,其中国家公务员1180人。
  2008年与1983年相比全区干部总人数增加近10倍,干部队伍的素质也有较大的改观。中共党员在总人数中的比例由,1983年的占73.8%上升至83.1%。年龄结构,35岁以下的由占31.5%上升至37.8%;36~45岁的由27.8%上升至35.1%;46~55岁的由34.5%降至18.6%;56岁以上的仅占8.5%左右。学历结构,大专学院毕业以上的由占9.7%上升到89.2%;专业结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从无到有,占14.9%;中级的占68.2%。女干部比例由占14.1%上升至22.5%。
  社会吸收录用 解放初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干部吸收主要采取直接提拔的形式。20世纪50年代初期,从工人中录用干部,主要由各级工会推荐,经市总工会组织脱产培训,然后推荐给各用人单位;在农村主要吸收土地改革运动中优秀青年农民;吸收社会青年,主要由宁波干部学校、浙江革命大学、华东军政大学培养输送,也有一些由在职工作人员介绍推荐。1953年后,吸收录用干部由人事部门依据编制的缺额统一调配,经审查符合条件予以吸收录用。
  “文化大革命”中,吸收录用工作停顿。机关单位用招干的名义直接从社会上招收干部,或者干部退休、退职、死亡后吸收一名子女到本单位当干部使用,或者直接抽调生产岗位上的工人到机关当干部。这些都未办理过干部录用手续,因此形成了一批在干部岗位上的非干部身份的“以工代干”人员。经过连续几年的整顿处理,境域“以工代干”人员问题已解决。
  1982年开始实行公开考试,从社会上和在职工人中吸收干部。1985年开始,除文化考试外,还面试应考者的能力和知识面。
  1978年至1984年初,郊区录用干部共8批,78人。其中,由半脱产转正的2批,计16人;直接录用为公社干部的4批,计55人;以工转干的1批,计1人;吸收为公社财会辅导员的1批,计6人。
  1984—2004年,江北区录用(含聘用、转干,下同)干部26批,计145人。干部中,直接录用为机关(含乡镇机关)干部的44人;录用为农技、水利、土管岗位的37人;录用为文化、广播岗位的24人;乡镇总会计、统计岗位的21人;城管执法岗位的15人;计生专干4人。
  2005—2008年,从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33人,其中,2005年23人,2006年76人,2007年93人,2008年141人。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 1984年,市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市人事局集中统一分配。1988年分配部分大中专毕业生至乡镇企业工作,其户粮关系落在城镇,人事关系挂人才交流中心,工资上浮一级。独生子女的户口报入本人所在地,工作满15年,其农村户口配偶可以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89年开始,各县(市、区)毕业生回本地分配。至1993年底,江北区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431人,其中,本科生52人,大专生77人,中专生302人,分配基本做到专业对口、充实基层和学以致用。1994年起,结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统包统配”办法,实行双向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 解放初,部分军队干部留在市、县做地方工作。1954年开始,实行计划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至“文化大革命”初,其政治、生活待遇基本不变,团、营职干部一般安排相应职务。1969—1975年实行部队的连、排级干部复员制度。复员后取消干部身份,入伍前是城镇户口的由入伍地安排当工人,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则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80年6月起,对1969年1月1日至1975年7月31日期间的军队复员干部改办为转业干部。江北区机关改办2人)。
  1975年开始,军队整顿、整编,恢复转业制度。随着转业干部增多,转业后未能安排相应的职务。正、副团职降级使用,有的只保留待遇不安排职务,工资仍按照原级别套改;正营及其以下的转业干部,原则上不安排职务。1978—2008年,江北区(含原江北区)接收军队转业干部516人,其中,正、副团职73人,营及以下443人。分配到机关436人,其中大多数充实到政法、财税、工商行政管理岗位;安置在事业单位76人,安置在其他单位4人。
  公务员录用 1998年,《国家公务员条例》实施。江北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国家公务员,并开始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管理,使之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1997—2008年,江北区共录用国家公务员224人,其中,乡镇等基层国家机关24人,公检法43人。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