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区政权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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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区政权组织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2
页码: 1041-10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1949年至1982年政权组织情况。
关键词: 江北区 人民政府 政权组织

内容

1949年6月1日宁波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宁波实行军事管制,派刘玉山负责接管江北镇旧政权。11月,建立江北区,公所,刘玉山任区长。1950年6月,区公所撤销。1951年5月建原江北区人民政府,设正副区长共2人,秘书1人,民政干事5人,文教干事3人,卫生干事1人,其他各股干事15人。区长相继由朱洪泉、刘玉山、刘孝忠、李精轩担任。
  1953年12月,江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江北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和正、副区长。区长相继由李精轩、李孔林担任。区政府内设工商股、劳动股、民政股等机构,配备有股长和(或)副股长。同时设卫生督导员、妇联副主任、秘书等岗位。至1954年12月,原江北区政府配备有正副区长2人,秘书1人,民政股长1人,卫生股长1人,工业股长、副股长各1人,劳动股长1人,商业股长、副股长各1人,一般干部8人。
  1956年2月,宁波市委撤销区一级建置,建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江北城区设立泗洲、中马、槐树3个街道办事处。1957年4月,撤销中马街道办事处,分别并入泗洲、槐树街道办事处。
  1958年9月,泗洲、槐树街道合并,成立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相继由夏行定、李政、夏行定担任。同时成立红旗、跃进两个公社。1959年2月,红旗、跃进公社又合并成为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并召开江北(城市)人民公社第一届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公社主任和副主任。江北街道办事处与江北(城市)人民公社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机构。1960年6月撤销江北街道办事处,建立江北(城市)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由姚积品任主任。1961年6月,市委正式批准成立政社合一的江北(城市)人民公社,同时设立槐树、白沙(1962年改称泗洲,1978年7月又改称白沙)、中马3个分社。
  1966年秋,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江北公社管委会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由公社人民武装部牵头成立生产办公室,以维持日常工作。1969年6月,江北(城市)人民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办事、保卫、生产指挥四大组。夏行定任公社革委会主任。是年12月,江北(城市)人民公社改为江北区,1970年1月,公社革委会改为区革委会,由张启芬、刘昌华、张慕仁、金耀定相继担任区革委会主任。下属分社改为街道,并分别建立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市委决定各街道革命委员会一律改为街道办事处。
  1978年9月,原江北区被定为市直辖区一级(县级)政权建置,下设机构增加,设有办公室、民劳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城建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文卫办公室、公安分局等。是年,江北区革委会副主任欧祖文、贺思真、郭廷村、郑志祥、王珠凤在职。
  1980年10月,江北区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人民政府,金耀定任区长,王珠凤、郑志祥任副区长,下设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民政科、城建科、劳动科、文教科、卫生科、财务科、公安分局。
  1982年7月,原江北区增设司法科。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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