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届历次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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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历届历次会议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4
页码: 1021-102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1980年至2007年二届至九届人大常委会的情况。
关键词: 宁波市 会议 江北区

内容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对本区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行使行政决定权,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行使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等职权。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1980年区二届人大常委会至2008年底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0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00个,作出决议、决定136项,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视察工作26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94人次,撤销政府组成人员职务4人。
  二届人大常委会 1980年10月至1984年8月,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24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7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经济改革、整顿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1982年5月7日,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决议》,要求逐步把江北区建设成为清洁、整齐、安定、文明礼貌的社会主义城区。对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决定》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存在违章建筑、环境污染、市场管理不严等10多个问题,建议区政府抓紧办理。
  三届人大常委会 1984年8月至1987年5月,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3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33个,作出决议、决定10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重点审议每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七五”计划草案、农村工作、物价工作、个体经济管理工作、清理整顿公司和商业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普法工作情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土地征用和劳动力安置情况、民政工作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1985年5月31日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要求向全区公民,普及法律常识。1986年2月1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议》,大力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1986年5月8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认真贯彻〈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迅速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现象。1986年7月9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决定》。1987年2月7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要在全区人民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使每个公民逐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作出《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干问题的决定》。
  四届人大常委会 1987年5月至1990年4月,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3次,召集常委会会议21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3个,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整“七五”计划有关经济指标、贯彻经济合同法和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情况,农业、商业、教育、文化市场管理、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情况,在区级国家机关开展执法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1987年8月17日,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决议》,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日作出《关于在区级国家机关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的决定》,要求以自查为主,有重点地开展检查。为贯,彻《统计法》,使计划口径与统计口径相一致,1988年4月16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调整〈政府工作报告〉、〈“七五”计划〉中有关经济指标计划的决定》。,1989年9月26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反贪污、受贿斗争的决定》,同时作出关于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3项决议,制定《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和办法》等4项制度和决定。
  五届人大常委会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1个,作出决议、决定14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次。重点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议“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技兴农、清理整顿公司、对外经济贸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查处假冒劣质商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教育、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在会前组织调查研究活动10次。1990年8月28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要求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1991年6月19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1991年10月15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官山河治理和洪塘排涝圩区两项水利工程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1992年2月18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评议司法机关工作的决定》和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制定《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
  六届人大常委会 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4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88个,作出决议决定23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4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实施“一优两高”农业发展战略和稳定粮食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扶持经济薄弱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情况;审议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情况说明、加强技改投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情况,培植实力工程、城区商业发展,依法治区、“严打”斗争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关于教育、卫生、科技、计划生育、文化市场管理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993年6月1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决定对“两院”的执法工作及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评议。是年8月18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司法机关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良倾向,严格依法办事。1994年4月22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人民代表评议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年分批组织代表进行一次评议。1996年8月28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江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决定》、《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江北区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决议》。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共5项。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述职报告的规定》等6项制度。
  七届人大常委会 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99个,作出决议决定29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6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人次。重点审议全区国民经济运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国有集体企业深化体制改革、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备春耕生产、江北大河疏浚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城郊型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规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依法治区和普法教育、区公路建设规划、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政府实事工程实施、义务教育、科技兴区和实施“一号”工程、“九五”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管理改革的实施等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998年4月1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区的决议》。2001年4月25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2001年5月10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同意合并慈城镇、乍浦乡方案的决定》。8月17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从2001年到2005年,,在全区公民中继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另作出关于批准财政收支预算、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8项。审议修改并通过《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和规定。
  八届人大常委会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八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5个,作出决议、决定18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9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7人次。重点审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江北投资创业园区建设、都市农业园区建设、普法依法治区、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区生态建设工作、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教育卫生文保工作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03年制定和修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2004年,审议通过《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试行规则》。4月27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同意调整江北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的决定》。7月20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中马等七个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2006年10月27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对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另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方面的决议共8项。
  九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届中,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3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4个,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活动21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重点审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决算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评估报告、重点区块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社区教育建设、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市限制养犬规定、区法院拆迁案件执行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08年6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推选张忠根代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等决议5项。审议修改并通过《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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