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编 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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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724
颗粒名称: 第十九编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5
页数: 38
页码: 1002-1038
摘要: 本编上下年限为1950年至2007年,由述、记、志、表、录组成,全面记述新中成立以来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历史与现状。
关键词: 宁波市 人民代表大会 概况

内容

1950年,现境慈溪县、江北区先后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前身,共举行两次会议。1953年12月,江北区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此确立了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6年2月后,因江北区建置撤销和“文化大革命”运动等原因,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1980年10月恢复,召开江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83年共举行4次会议。1984年8月,新的江北区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自此至2008年,区人大先后于1987年、1990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7年依法换届。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第一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宁波解放初,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1951年5月12日宁波市在一届政治协商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建议政府召开镇明、海曙、江东、江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控诉反革命罪行的活动,放手发动群众,进一步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决议》,1951年5月,原江北区举行一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7月举行第二次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职权,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军事管制初期是军管会和人民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在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原江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届二次,时间仅有一年,但在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党和政府联系和动员人民群众,进行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等重大政治任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发展统一战线、巩固人民政权,为保持社会稳定、推进各项社会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奠定了基础。
  一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5月19日举行原江北区一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00人,列席会议7人。会议中心议题,动员全区人民协助政府把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推向新高潮。会议由中共江北临时区委书记孟昭明致开幕词。指出:自大张旗鼓“镇反”以来,广大人民欢呼称快,拥护政府的政策。但反革命分子并未完全肃清,全区人民不能松劲麻痹,要求各界代表不辜负全区人民的希望,站稳立场,划清界限,打破顾虑,检举反革命,以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把“镇反”运动推向高潮。
  会议听取和审议代区长朱洪泉所作的《区政府一个月来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参加控诉斗争反革命分子罪行会议的有2250余人,口头和书面检举密告314件,参加公审大会近万人。在与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出现了大义灭亲的模范事迹。充分说明“镇反”是广大人民的迫切要求,将群众初步发动起来,给予反革命分子以沉重打击。同时指出,政府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是正确的,但由于宣传不够,部分人对政策认识不清,不敢大胆检举。会议针对“镇反”中执行政策偏差,请求代表提出批评意见,以求改进。报告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使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为各阶层人民家喻户晓;二是希望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认真讨论和审查已逮捕反革命分子的罪行,提出处理建议,提供政府参考;三要打破顾虑,大胆检举潜伏的反革命分子,使反革命分子无藏身之地。
  会议通过《江北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同意朱洪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决议指出,要继续深入发动群众,大力宣传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动员全区人民检举揭发,协助政府肃清反革命分子,为保卫人民革命胜利果实,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粉碎帝国主义侵略阴谋,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而奋斗。孟昭明作会议总结,着重阐明政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是为团结人民、孤立敌人的。今后要继续完整地执行这个政策,要求全区人民积极行动起来,为肃清反革命分子、保护国家人民的利益,为新民主主义建设扫清障碍。
  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5日举行原江北区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把“镇反”运动推向更深入细致的阶段,要以为人民谋利除害的精神,大张旗鼓地宣传,坚决执行国家《惩治反革命条例》,宣传政府镇压反革命的政策,发动人民检举反革命分子。动员全区人民向反革命进攻;积极响应抗美援朝总会的“六一”号召,掀起爱国增产捐献运动,加强抗美援朝工作和增加工业生产,发起捐献飞机大炮运动。把开展爱国增产捐献、修订爱国公约、做好优抚工作3项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巩固镇压反革命成果。
  第二章 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选举
  1953年11月,原江北区依据《选举法》规定进行第一次普选,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一届人大代表。自二届人大起,各届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选举法》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及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进行。区人大二至九届代表,分配到选区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分配到驻甬部队的代表由部队选举产生。至2008年12月,共选举产生区一至九届人大代表1733人次。
  代表名额确定原则上按省人大常委会规定和人口数确定。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按平均每540人产生代表1人,原江北区2.73万人,代表名额51人。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原江北区6.73万人,代表名额为170人。1984年,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在行政区划调整后进行,全区人口19.78万人,代表名额247人。四届人大代表选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精简、效能、便于开会和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和适当减少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要求,按行政区域确定区人大代表名额基数为200人,再按每7000人增加1人代表,全区人口21.45万人,确定四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35人。五至六届代表名额略有增加。至七届时,全区人口达到22万人,根据精简、效能、便于开会的原则,代表名额减至172人。八届时,代表名额为180人,略有增加。九届人大代表名额与八届持平。
  代表选举方法历届选举活动一般分选举准备、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4个阶段,区设选举委员会,各镇(乡)、街道设选举办事处。先经过试点,并根据中央、省、市提出的民主党派人士和非中共党员代表至少不低于35%,妇女代表不低于22%的要求,按照代表结构比例和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进行部署。选举各个阶段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把好选民登记关,防止错、漏、重登;把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协商和确定关,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依法联名推荐。党政团体需要提名的,都通过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每一届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为正式代表数的8倍以上。在广泛推荐、反复酝酿、民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把好投票选举关,动员绝大多数选民参加投票,三届至九届参选率平均达到96.02%。其中,最高的是二届,参选率为99.04%。最低的是六届,为94.2%,全部依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如:区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于1980年6月9日至8月7日进行,区选举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市选举委员会部署精神,按全区6.73万人口数,确定二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70人。根据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经过几上几下,广泛推荐,反复讨论,民主协商,共推荐代表候选人277人,经过50130名选民无记名投票,共选举产生区二届人大代表170人。参选率为99.04%,在当选的代表中,工人占44.3%,军人占1.76%,知识分子占13.52%,干部占13.52%,居民占20%,其他占6.90%。代表中,中共党员占64.12%,妇女占31.76%。
  第二节 历届历次会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原江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3年1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54年,共举行2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3年12月27—29日在新马路宁波四中附近石屋教堂举行,应到代表51人,出席代表50人。会议第一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李精轩为江北区区长,李任轩为副区长,选举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11人。
  第二次会议 1954年7月6—8日举行,出席代表5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半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年任务的报告》,听取《学习宪法草案情况报告》及《提案审查报告》。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决议》、《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决议》和《提案审查报告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包月仙等28人为江北区出席宁波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原江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83年共举行4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0年10月7—11日在外马路83351部队会场举行,应到代表170人,出席代表160人。这次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26年、区定为县级政权建制后召开的,是在粉碎“四人帮”后,通过拨乱反正,国民经济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中心议题为:继续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搞好政权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共原江北区区委书记郭廷村作政治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确定今后两年奋斗目标:工业产值递增15%,工业利润递增8%,商业利润递增20%。抓好危房改造和市政建设,安置劳动就业,改善社会治安,进一步改变“脏、乱、差”状况。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9人;区长1人,副区长2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收到提案713件。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月4—9日在大庆南路宁波拖拉机厂会场举行,出席代表150人。中共原江北区区委书记郭廷村作政治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回顾了1981年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确定了当年的发展目标。1981年工业总产值完成400万元,同比增长6.4%,工业利润实现31.7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完成340万元,同比增长48%,商业利润实现25万元,完成计划的146%。会议作出相应决议:1982年工业产值递增4%,努力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加强社会治安,发展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事业等工作。会议差额选举丁国华等81人为原江北区出席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收到提案112件。
  第三次会议 1983年1月25—30日在大庆南路宁波拖拉机厂会场举行,出席代表151人。此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二大和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指引下召开的。中共原江北区区委书记郭廷村作政治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回顾一年来所实现的目标,工业总产值完成323万元,为年度计划的107.76%,工业利润实现40万元,为年计划的121.2%,社会商品零售额完成448万元,同比增长24.8%,实现利润29.5万元,为年计划的133%。会议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传达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情况的汇报提纲,听取区政府所作的《开创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和《江北区公安工作》的发言。确定1983年工业总产值增长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2%,继续加强劳动就业、房屋管理和城市建设工作,争取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会议作出相应决议。收到提案102件。
  第四次会议 1983年9月12—14日在外马路83351部队会场举行,出席代表118人。这次会议是在宁波市与宁波地区合并,市一级机构改革已接近完成,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需提前换届,尽快召开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召开的。按照法律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市辖区和所管辖的县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出席市八届人大代表。市选举委员会分配原江北区应选的市八届人大代表名额为52人。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确定代表候选人62人。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乌介凡等52人为原江北区出席市八届人大代表。会议听取中共原江北区区委书记郭廷村所作的《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86年共举行3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4年8月20—25日在玛瑙路江北区文化馆会场举行,应到代表247人,出席代表243人。这次会议是在宁波市五区行政区划调整,市郊区14个乡镇划入江北区后召开的。会议中心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办好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努力实现经济工作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听取中共江北区委书记黄连生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新当选区长孙炎彪作题为《砺志图强,锐意改革,为开创江北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的报告。会议通过决议,确定今后3年奋斗目标,到1986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要求达到22500万元,比1983年增长25.52%,商业营业额增长近3倍,做到产值、销售、利润同步增长,经济、科技、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同步推进。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区长1人,副区长3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收到提案435件。
  第二次会议 1985年3月11—15日在人民路底满园春饭店举行,出席代表203人。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1984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0238万元,年增长率为16%,粮食总产量达到10890.5万千克,同比增长39.9%。乡镇企业利润达到211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9.87%。上缴国家税金1440万元,同比增长15.7%。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当年争取工农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5%,努力实现经济工作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把“两个文明”建设推向前进。收到提案191件。
  第三次会议 1986年3月11—16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出席代表210人。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33066万元,同比增长49%。粮食总产量达到9214万公斤,完成年计划的110.7%。工业企业全年利润3863万元,同比增长77.23%。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把改革放在首位,在讲求效益的基础上,争取当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1%,财政收入增长14%,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会议选举产生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收到提案259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5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89年共举行3次会议。自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起,开始审查、批准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一次会议 1987年5月25—31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应到代表235人,出席代表219人。这次会议中心议题: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深入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认真贯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为全面实现区“七五”计划奠定扎实的基础。会议听取中共江北区委书记李天伶作政治报告。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指出,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三年奋斗目标圆满完成,1986年,全区社会总产值达38640万元,平均每年递增30.3%,工农业总产值33072万元,比1983年增长1.21倍,各指标都比1983年翻一番以上。每年向国家交纳商品粮5000万千克左右。1986年财政收入3269万元,其中区属收入2750万元,比市下达基数增长50.8%。会议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区“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说明》。审查、批准《江北区“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确定今后3年工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2.45%,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55.2%。同时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更大努力。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5人;区长1人,副区长4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会议通过《关于代表议案、意见的征集和处理办法》。本次会议起,由提案改为议案。收到议案14件、建议376件。
  第二次会议 1988年3月20—25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出席代表209人。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圆满完成了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全区社会总产值达到42485万元,同比增长17.3%,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6780万元,同比增长19.39%,实现利润3740万元,同比增长19.4%。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把发展农业摆到战略位置上,扩大出口创汇,推进承包责任制,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会议选举王汇序等58人为江北区出席市九届人大代表。收到议案6件、建议134件。
  第三次会议 1989年3月27—30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应到代表229人,出席代表191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指出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已圆满完成,1988年全区社会总产值达到54284万元,同比增长25.86%,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达46320万元,同比增25.68%。实现企业利润4797万元,同比增28.3%。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1989年社会总产值计划达到6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工农业总产值为51400万元,同比增11%。努力争取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收到议案2件、建议138件。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4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92年共举行4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0年4月22—28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应到代表249人,出席代表242人。会议中心议题: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集中精力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把改革开放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全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指出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三年奋斗目标已圆满完成,1989年全区社会总产值达60287万元,比1986年增66.47%,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达51983万元,比1986年增68.74%,实现利润5044万元,比1986年增74.23%。全区财政收入4676万元,比1986年增70.09%,年均递增19.36%。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今后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6.47亿元,年均递增7.6%,全区财政收入5.89亿元,年均递增8%,把教育、科技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区长1人,副区长4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收到议案6件、建议281件。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18—22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应到代表242人,出席代表217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过去一年工作,认为1990年圆满完成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全区社会总产值达到6.54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56亿元,同比增长6.9%,实现工业利税6691万元。全区实现财政收入4944万元,同比增长5.7%。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强化农业基础,力争农业全面丰收。千方百计增强企业活力。要求1991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5.9%,财政收入增长5%0。会议选举产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收到议案4件、建议165件。
  第三次会议 1991年7月10—12日在满园春饭店举行,应到代表240人,出席代表221人。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编制江北区“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说明》。审查了《江北区“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江北区“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到“八五”末(1995年)江北区实现社会总产值13.8亿元,年均递增12.4%,农业总产值1.7亿元,年均递增2.3%,工业总产值10.5亿元,比1990年翻一番,年均递增15%的定量指标。会议选举李令红为江北区区长,增选李令红、金良才为江北区出席市第九届人大代表。
  第四次会议 1992年3月17—20日在玛瑙路市教委招待所举行,应到代表234人,出席代表221人。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回顾过去一年,圆满完成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1991年全区社会总产值达10.35亿元,同比增33.7%,其中工业产值7.55亿元,同比增43.73%。全区企业利润达5547万元,同比增15.8%。实现财政收入5426万元,同比增9.7%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要求1992年社会总产值比1991年增长10.2%,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收到议案1件、建议93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3年3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97年共举行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6—12日在环城北路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250人,出席代表245人。会议中心议题:根据“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总要求,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促进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会议听取中共江北区委书记潘志东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1992年,全区实现社会总产值14.94亿元,比1989年增105.5%,年均递增27.14%,国民收入4.98亿元,比1989年增64.36%,全区工业总产值达11.28亿元,比1989年增129.27%,农业总产值达1.72亿元,比1989年增20.28%财政收入6093万元,比1989年增30.3%。1991年7月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八五”经济指,标提前3年实现。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之后3年奋斗目标,要求到“八五”末,社会总产值比1992年增长102.16%,年均递增25%,力争在1990年的基数上翻两番半,达到40亿元,年均递增40%;财政收入年均递增8%。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5人;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王庆谊等54人为江北区出席市十届人大代表。收到议案2件、建议146件。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1—25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248人,出席代表241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1993年全区实现社会总产值25.77亿元,同比增长72.42%,创利税2.26亿元,同比增54.6%,国内生产总值8.44亿元①,同比增62.93%,财政收入9850万元,同比增61.66%。会议认为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已圆满完成。会议通过相应决议。会议确定要突出改革和发展两大主题,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求1994年社会总产值比1993年增长24.19%,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9.43%,财政收入增长5.3%。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活动的开展。会议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报告》。认真进行审议,作出《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区的决议》。要求继续全面实施“二五”普法规划,在全面发动、整体实施的前提下,1994年有1/3的机关和基层单位开展试点并达到第一批试点单位的要求。收到议案2件、建议62件。
  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6—10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254人,出席代表240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1994年提前一年实现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八五”末各项主要指标。全区实现社会总产值36.52亿元,同比增41.72%,国内生产总值11亿元,同比增34.63%,实现工业利税1.69亿元,财政收入6234万元,同比增30.09%。会议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认为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要求1995年社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30.1%,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9.27%,财政增长10%。会议通过《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收到议案3件、建议53件。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10—14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248人,出席代表239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1995年,是年全区实现社会总产值50.34亿元,同比增37.84%;国内生产总值14.4亿元,同比增28.8%;工业利税2.12亿元,同比增25.71%;财政收入达1.35亿元,同比增10.99%“八五”计划全面实现,区人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圆满完成。会议通过相应决议。报告提出跨世纪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江北区今后15年的发展目标。要求1996年社会总产值比1995年增长20%,财政增长10%;“九五”期间,到200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比1995年翻一番,年均递增18%社会总产值年均递增25%;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
  翻两番以上,把江北区建设成为工,业发达,农业高效,三产兴旺,人民富裕,设施完善,城乡一体,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新城区。由于区长李令红调市工作,会议补选邹建伟为江北区区长,增选冯君其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收到议案4件、建议77件。第五次会议 1997年3月2—6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244人,出席代表23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1996年全区实现社会总产值57.61亿元,同比增35.65%,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18.8亿元,同比增32.58%,工业企业创利税2.39亿元。财政收入9133万元,为预算的108.13%。圆满完成区人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会议通过相应决议。会议确定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求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96年增长18.09%,社会总产值增长25.65%,财政收入增长10%。收到议案2件、建议72件。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8年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2002年共举行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22—28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2人,出席代表172人。会议中心议题:以现代化统揽全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特色,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把充满发展潜力和活力的江北推向新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会议听取中共江北区委书记潘志东作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审议区六届人大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完成情况。1997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亿元,比1992年增1.03倍,完成社会总产值69.78亿元,比1992年增3.75倍,完成财政收入1.87亿元,比1992年增3.07倍。农业成为宁波市“菜篮子”“米袋子”的重要基地。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今后5年的发展目标,到2002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比1997年翻一番,财政收入突破3亿元。要求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97年增长13%财政收入增长5%。会议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毛一薇等40人为江北区出席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收到议案2件、建议126件。
  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8—12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0人,出席代表168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1998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69亿元,同比增10%,实现农业总产值4.42亿元,同比增4.83%,工业总产值45.56亿元,同比增6.86%,财政收入1.18亿元,同比增7.02%。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圆满完成。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加快城市化、现代化建设步伐。要求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98年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5%。收到议案2件、建议118件。
  第三次会议 2000年2月22—26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63人,出席代表160人。听取中共江北区委书记潘志东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1999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45亿元,同比增长10.05%实现农业总产值4.2亿元,增长3%,完成工业总产值45亿元,增长10.99%,财政收入1.35亿同比增长14.07%。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圆满完成。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围绕城市化、现代化目标,要求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99年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5%。会议补选梁黎明为江北区区长,增选梁黎明为江北区出席市十一届人大代表。收到议案1件、建议122件。
  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12—17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64人,出席代表159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2000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3亿元,同比增10.7%,实现农业总产值4.51亿元,同比增3.14%,实现工业总产值51.24亿元,同比增15.01%。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3亿元,同比增41.39%。圆满完成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会议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说明》,审查、批准《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之后5年是江北区“上台阶、创特色、树形象”的重要时期。要按照“最美最好”的要求,努力建设功能定位明确,区域布局合理,设施趋于完善,多种经济成分共生共荣,综合实力快速增强,科教文化繁荣,社会政治稳定,创业和生活环境更佳的新江北。要求2001年为实施“十五”计划开好局,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增长12%,外贸产品出口交货值、自营出口额各增长2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会议补选费明法、严一名为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傅建勇为区人民法院院长。收到议案2件、建议86件。
  第五次会议 2002年1月17—22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61人,出席代表155人。会议听取中共江北区委书记梁黎明所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2001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8亿元,同比增12%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亿元,增长40%,完成农业总产值4.65亿元,同比增3%,完成工业总,产值57.36亿元,同比增15.1%。圆满完成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全面实施“生态兴区”战略,以机制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发展生态都市农业、生态都市工业和特色三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求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1年增长1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会议补选陈秀忠为江北区区长;补选桂叔弘、林钦根为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收到议案2件、建议64件。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3年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2006年共举行4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3年2月24—28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80人,出席代表177人。会议中心议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打造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的经济强区,构建都市化的生态文化大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坚持“扩大提升第二产业,突破扩张第三产业,调整优化第一产业”的方针,加快对外开放,做大做强区域经济。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过去5年,认为是跨世纪发展的重要时期。2002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8.28亿元,是1997年的1.57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82亿元,是1997年的3.18倍,全区工业增加值达到13.64亿元,是1997年的1.65倍。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发展目标圆满完成。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之后5年的发展目标,到2007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2002年争取翻一番以上,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5%,达到57亿元以上,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5%,到2007年达到12亿元以上。要求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会议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5人;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丁泉云等41人为江北区出席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江北区委书记裘伟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收到议案1件、建议127件。
  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17—20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7人,出席代表172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较好地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5.21亿元,同比增16.6%,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7亿元,增长38.6%。完成工业增加值17.11亿元,增长19.2%。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突出经济建设,协调城乡发展,深化实施产业高度化、城乡一体化,使江北更快的实现后来居上,最美最好。要求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3年增长1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为更好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在小组审议基础上,实行大会审议的形式,各代表团就城乡统筹、镇村城市化改造、湾头半岛开发、旧城改造等六大问题进行大会发言,引起政府高度重视,提高了审议监督的效果。中共江北区委书记裘伟在会议闭幕式上讲了话。收到议案1件、建议151件。
  第三次会议 2005年2月21—24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2人,出席代表167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2004年,认为已较好地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1亿元,增长16.8%,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2亿元,增长14.1%,完成工业增加值23.3亿元,增长19.6%。会议通过相应决议。确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4年增长1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本次会议继续进行大会审议,各代表团就“三农”工作,创建平安江北、城中村改造等问题进行大会发言。中共江北区委书记裘伟在会议闭幕时讲了话。收到议案3件、建议148件。
  第四次会议 2006年2月8—11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5人,出席代表166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2005年,认为已圆满完成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所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8亿元,同比增14.1%,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2亿元,同比增17%。会议通过相应决议。听取审查区人民政府关于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说明的报告。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提出之后5年的总体目标:以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为方向,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建成更加宽裕、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72亿元,年均增长12%,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进一步加强。2006年要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会议补选马海国为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江北区委书记裘伟在会议闭幕式上讲了话。收到议案8件、建议126件。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2009年届中,共举行3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7年3月12—16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9人,出席代表178人。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江北“十一五”规划顺利开局的时候召开的。会议中心议题: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的目标,加快实现“三大转型”,全面推进“四大突破”,全面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现代化新江北。力争到2011年,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双翻番。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4年来巨大变化,认为已较好地完成了八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地区生产总值由28.3亿元增加到119.6亿元,年均增43.3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5.82亿元增加到26.07亿元,年均增45.4%2006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343.,1亿元,年均增49.7%。会议通过相应决议。要求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会议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7人;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马福友等42人为江北区出席市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共江北区委书记周学锋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收到议案3件、建议204件。
  第二次会议 2008年1月23—26日在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8人,出席代表168人。这次会议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委七届三次会议精神下召开的。会议中心议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目标,积极实施“创新创业”和六大提升”战略,深化“三大转型、四大突破”,以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区块开发为带动,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
  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江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2007年较好完成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亿元,同比增7%,实现工业总产值395.1亿元,同比增18.9%,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4.1亿元,同比增30.7%。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会议通过相应决议。要求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5%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中共江北区委书记周学锋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收到议案1件、建议199件。
  第三次会议 2009年2月4—7日在宁波大剧院和花园宾馆举行,应到代表179人,出席代表177人。这次会议是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市委“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要求下召开的。会议中心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总体目标,大力开展“建设基础年、保稳促调年、合力攻坚年”活动,推进港城商埠、宜居之地、文化大区、慈孝之乡建设,为建设经济实力更强的现代化新江北而努力奋斗。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会议回顾2008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亿元,同比增8%,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亿元,同比增17.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较好地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会议通过相应决议。要求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6%,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会
  图19-2-2江北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
  议补选俞雷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中为区人民法院院长,孙金奎、徐兰福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江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俞雷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收到议案1件、建议161件。
  第三章 区人大常委会
  第一节 机构设置
  根据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有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江北区第二届人大决定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区人大常委会),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1980年10月11日,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由13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9人;驻会专职3人,其中,副主任1人,委员2人。三届至九届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5人,委员9~17人,驻会专职4~10人。自八届后增设常务副主任。至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历8届。
  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分为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综合性办事机构,工作委员会为工作机构。办公室编制人员从二届的2人增至九届的8人;自2004年始,设立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
  办公室 1981年3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闾成富任主任,编制2名。1988年11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起,办公室配备1名副主任。1993年3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文秘科、综合科。1998年2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增设行政科。至2008年12月,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有秘书科、综合科、行政科。
  法制工作委员会 1990年5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配备1名专职委员担任法工委主任,先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可荫兼任,届内由林志海接任。1993年8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起,配备1名法工委副主任。至2008年,区九届人大已历5届。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990年5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配备1名专职委员担任财经工委主任,第一任主任蔡方能。1993年4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起,配备1名财经工委副主任。至2008年,区九届人大已历5届。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990年5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配备1名专职委员担任教科文卫委主任;第一任主任崔绍昌。至2008年,区九届人大已历5届。
  代表工作委员会 1993年4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并增设1名专职委员担任代表工委主任,崔绍昌改任代表工委主任,届内由黄小梅接任。2001年10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起,配备1名副主任。至2008年,区九届人大已历5届。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2002年12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并增设1名专职委员担任主任;第一任主任余万龙。至2008年,区九届人大已历3届。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2004年7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中马、白沙、孔浦、文教、甬江、庄桥、洪塘7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查、评议工作,换届时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选举以及反映社情民意等。各街道增设1名人大工委专职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至区九届人大,已历两届。
  第二节 历届历次会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对本区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行使行政决定权,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行使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等职权。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1980年区二届人大常委会至2008年底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20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00个,作出决议、决定136项,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视察工作26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94人次,撤销政府组成人员职务4人。
  二届人大常委会 1980年10月至1984年8月,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24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7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经济改革、整顿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1982年5月7日,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决议》,要求逐步把江北区建设成为清洁、整齐、安定、文明礼貌的社会主义城区。对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决定》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存在违章建筑、环境污染、市场管理不严等10多个问题,建议区政府抓紧办理。
  三届人大常委会 1984年8月至1987年5月,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3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33个,作出决议、决定10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重点审议每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七五”计划草案、农村工作、物价工作、个体经济管理工作、清理整顿公司和商业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普法工作情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土地征用和劳动力安置情况、民政工作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1985年5月31日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要求向全区公民,普及法律常识。1986年2月1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贯彻〈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议》,大力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1986年5月8日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认真贯彻〈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迅速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现象。1986年7月9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决定》。1987年2月7日,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要在全区人民中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使每个公民逐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作出《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干问题的决定》。
  四届人大常委会 1987年5月至1990年4月,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3次,召集常委会会议21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3个,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整“七五”计划有关经济指标、贯彻经济合同法和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情况,农业、商业、教育、文化市场管理、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情况,在区级国家机关开展执法等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1987年8月17日,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决议》,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日作出《关于在区级国家机关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的决定》,要求以自查为主,有重点地开展检查。为贯,彻《统计法》,使计划口径与统计口径相一致,1988年4月16日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调整〈政府工作报告〉、〈“七五”计划〉中有关经济指标计划的决定》。,1989年9月26日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反贪污、受贿斗争的决定》,同时作出关于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3项决议,制定《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和办法》等4项制度和决定。
  五届人大常委会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1个,作出决议、决定14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次。重点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议“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技兴农、清理整顿公司、对外经济贸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查处假冒劣质商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教育、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在会前组织调查研究活动10次。1990年8月28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要求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1991年6月19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1991年10月15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官山河治理和洪塘排涝圩区两项水利工程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1992年2月18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评议司法机关工作的决定》和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制定《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
  六届人大常委会 1993年3月至1998年2月,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4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88个,作出决议决定23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4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人次。重点审议关于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实施“一优两高”农业发展战略和稳定粮食生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扶持经济薄弱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情况;审议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情况说明、加强技改投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情况,培植实力工程、城区商业发展,依法治区、“严打”斗争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关于教育、卫生、科技、计划生育、文化市场管理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993年6月1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人民代表评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决定对“两院”的执法工作及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评议。是年8月18日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司法机关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良倾向,严格依法办事。1994年4月22日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关于组织人民代表评议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决定在本届任期内,对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年分批组织代表进行一次评议。1996年8月28日,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江北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决定》、《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江北区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决议》。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共5项。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所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述职报告的规定》等6项制度。
  七届人大常委会 1998年2月至2003年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5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99个,作出决议决定29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6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人次。重点审议全区国民经济运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国有集体企业深化体制改革、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备春耕生产、江北大河疏浚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城郊型特色农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市场规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依法治区和普法教育、区公路建设规划、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政府实事工程实施、义务教育、科技兴区和实施“一号”工程、“九五”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管理改革的实施等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998年4月15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区的决议》。2001年4月25日,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2001年5月10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同意合并慈城镇、乍浦乡方案的决定》。8月17日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从2001年到2005年,,在全区公民中继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另作出关于批准财政收支预算、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8项。审议修改并通过《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等12项制度和规定。
  八届人大常委会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八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3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5个,作出决议、决定18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和调查活动96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7人次。重点审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江北投资创业园区建设、都市农业园区建设、普法依法治区、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区生态建设工作、政府实事工程实施、教育卫生文保工作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03年制定和修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2004年,审议通过《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试行规则》。4月27日,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同意调整江北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的决定》。7月20日,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中马等七个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2006年10月27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对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安排。另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方面的决议共8项。
  九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届中,九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3次,召开常委会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4个,作出决议、决定17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活动21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重点审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决算和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的中期评估报告、重点区块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社区教育建设、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区政府实事工程实施、全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市限制养犬规定、区法院拆迁案件执行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08年6月27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推选张忠根代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作出关于批准财政决算、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等决议5项。审议修改并通过《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节 主要工作与活动
  区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是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汇报;组织其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开展调查和视察;组织承办学习交流和人大联系等重要会议;联系人大代表,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服务;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人大理论研究活动;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等。
  执法检查 1980年10月1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至2008年12月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贯彻落实各种法律法规等情况工作报告55个。听取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专题汇报10次,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汇报各26次。
  1981年3月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出要继续及时打击现行犯罪活动,重点抓好对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的审理。1981年10月至1982年9月,常委会在审议社会治安情况报告时,要求坚持不懈地整顿社会治安,协同各方力量,实行综合治理。1982年4月22—23日组织43
  位市、区人大代表,对辖区内24个单位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活动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1983年6月,组织24位市、区人大代表,分4组对辖区内11个单位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存在卫生“死角”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0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贯彻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情况,提出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更加坚定地把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到底。1984年11月至1986年7月,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六、十、十一、十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情况和《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情况》、《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情况》的工作报告后,提出要集中力量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减少,坚决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现象;要从查处大案要案着手,把打击严重刑事、经济犯罪斗争深入下去。1986年6月3—5日常委会组成2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到辖区内14家饭店、4家食品厂实地检查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情况,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1987年5月始,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关于制止动乱维护社会安定情况等政法方面的工作报告,提出要贯彻落实全国、省政法会议精神,有效控制大案要案的增长幅度,提高破案率,对违法案件要依法纠正和处理。1987年8月,组织14名代表对区政府8个部门和“两院”进行执法检查。9月24—26日组织22名代表分2组到首批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4个乡镇进行执法检查,实地察看12所中小,学,提出教育事业费附加要按实征收、专款专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建议。3年内,先后对贯彻《食品卫生法(试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等情况进行视察。
  1990年5月始,五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行政诉讼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禁赌反盗窃斗争情况等政法方面的工作报告。提出要抓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把反盗窃斗争作为突破口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完善传染病防治网络,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改厕粪管步伐。1990年9月27—28日,组织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21人对区管4所中学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视察,提出要把重点转移到为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上来。1993年6月始,六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和关于依法治区规划、试点工作情况,关于“二五”、“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决议实施情况,要求有领导、按步骤、逐年、分阶段组织实施依法治区。要突出重点,尤其要打击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及时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要在经济审判中贯彻好经济合同法,提高企业自身保护能力。要抓好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和露天餐饮摊档等整治工作,创造条件建立卫生示范镇村;是年6月,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司法评议大会,对区法院、检察院进行面对面评议,共提出执法方面等41条意见。1996年4月,组织代表对《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提出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依法管理。
  1998年3月始,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至三十四次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情况;关于实施依法治区和“三五”普法教育、“四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区规划实施情况;关于实施法律监督情况、执行工作、经济侦查工作和“严打”整治情况等政法方面的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突出实效性的普法教育;增强村和居委会干部的法制意识,按自治章程办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推进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发展集体经济,管好集体资金;要推行执行工作新体制,努力遏止犯罪率上升趋势。1998年5月下旬,组织24位代表对全区210个单位的《食品卫生法》贯彻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理。1998年5月至2000年10月常委会组织125名代表,分别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13个法律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走访10所中小学,对《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6组对依法治区和普法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对《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执行情况进行联动检查。
  2003年3月起,八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2003年至2004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报告,司法和执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普法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并注重实效,积极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执行力度等。同时,面对“非典”疫情的严峻形势,组织代表多次对卫生、教育系统、服务行业等单位,就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检查。2004年,余姚江发生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事件,组织40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要从人本观念出发,治本与治标相结合的意见和建议。2003年就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和区法院“执行难”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至2006年,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2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2007年5月始,九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大力宣传依法文明养犬,建立长效机制和强有力的管理队伍。在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报告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重点抓好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审议关于区法院拆迁案件执行情况的汇报。同时先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公务员法》、《档案法》及《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2008年4月与9月,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对《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做到“建管并重,双管齐下”,使江北河道建设真正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工作监督 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关于经济工作、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报告15个。提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完成计划。文明礼貌月活动要讲究实效。江北公园总体规划要从多功能、有特色考虑。要在推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方面做艰苦细致工作,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到最低水平。1982年4月组织43位代表对中马、白沙等24个单位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决定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存在违章建筑、环境污染、市场管理等10多个问题,建议区政府抓紧办理。
  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和教科文卫等方面工作报告22个。提出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深入改革,搞活企业,狠抓财政收入,控制财政支出等要求。1985—1986年组织代表视察慈城、庄桥、洪塘3镇工农业生产、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建设情况。提出要改革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工厂要求其采取防尘、排污措施。
  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城市管理、教科文卫等方面工作报告23个。提出要继续以改革统揽全局,把提高经济效益、调整产品结构作为主攻方向,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深化商业体制改革;要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尽快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严格控制流动人员早婚多育现象;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制。1987年8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10人,到7个乡镇、街道和12个工厂实地视察“双增双节”活动和财政经济情况。提出要深化改革,彻底打破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等7个方面建议。
  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科文卫等方面工作报告25个。提出要依靠深化改革增长企业活力,抓好新产品开发和传统产品质量、抓好骨干企业和外向型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强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农业基础和吨粮田工程建设;继续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扶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进行综合治理;要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净化文化市场等工作。1991年11月组织22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视察槐树路、蔡家边、正大路、大庆新村等地,针对江北地区危旧房比例较高,居民居住简陋,低洼进水地段点多面广等问题,向市、区政府提出加快江北区旧城改造步伐的7条建议。
  六届常委会先后组织代表70人次对庄桥镇粮管所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和入库情况、城区工业改革等情况进行视察,向政府提出17条建议;审议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报告14个,提出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地产市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走高产、优质、高效的道路,实施农业十大基地建设;要抓好效益型企业,培植实力工程,发展第三产业和私营个体企业。1993年10月至1997年4月,先后3次组织各20余位代表视察慈城镇工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实地察看农林业示范园区、金田铜业公司等企业、水库、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等。1995年12月至1997年8月,两次组织各50余位代表视察人民路拓宽改造工程、洪塘及庄桥地区自来水增容工程、姚江堤塘工程、青林渡特大桥建设等18件区政府实事工程进展情况。届中,还组织代表358人次视察“一优两高”农业、林业示范园区、三资企业生产发展、英雄水库引水工程、交通道路建设、中马街道城市管理和发展第三产业情况等,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报告73个。提出要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开发高科技产品,并注重引进高新技术的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备,以工业、农业园区建设为龙头,支持重点项目增加农业效益;培植城市产业,以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为契机,做好旅游开发文章;深化完善企业,改革,循序渐进做好转制工作,不搞“一刀切”。要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发展经济,涵养财源,坚持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要在医疗和医保服务上下功夫;慈城镇新的建设规划要高标准,尽快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发展详规。1999年10月至2002年12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共80余人次,先后4次视察区政府年度实事工程进展情况。七届常委会组织代表327人次视察慈城、庄桥、洪塘、甬江等地的农业、林业示范园区,农田水利建设,工业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区、金田铜业和私营工业城拓展区、磁业、塑机行业等的发展情况,通途桥(今命名为永丰桥)、华辰大桥等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各街道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报告38个。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园区投资环境;要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抓好安全生产,逐步形成“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化服务体系;要紧紧抓住余姚江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两件大事不放,将生态区建设的重点放在生活、农业污染治理和内河河道整治上;要千方百计缓解土地、资金、电力、供水等要素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要强化财政职能,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要以人才强化基础,以改革理顺体制。2003年10月,为审议好慈城保护开发建设情况,专门组织15位委员和代表进行视察,提出要在提高创新意识、改进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实行多元化投资,加快建设步伐,加大宣传慈城旅游品牌等建议。届中常委会与会全体人员先后视察都市农业园区、投资创业园区的建设和日湖公园规划建设情况等。在审议专项经济报告前,先后走访区政府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和部分企业,了解全区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情况等,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议意见。
  九届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报告19个。提出要整合全区招商资源,引进和发展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注重“十一五”规划的全面性、协调性、前瞻性和实效性,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按照“田园城市建设”的要求,高质量、高起点制定好城乡一体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2007年12月,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前,结合审议议题,先组织与会20余人视察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实事工程实施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以提高审议的效果。2008年6月组织20余位代表赴白沙菜场、育才家园、包家村等15处视察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情况。10月,20余名代表实地察看慈城新、创建工作老城泵站等4个提升泵站的饮水工程及排污管网建设情况。至2008年12月,先后共组织21次300余人次代表对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湾头大桥、城庄道路拆迁、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议案建议督办 1982年9月至2008年底,二至九届人大常委会把议案(提案)落实督办作为闭会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二届人大一至三次会议收到提案927件,办结733件,办结率79.08%;二届任期内共受理信访53件(次),办结率100%。常委会每年听取政府汇报,进行审议,对少数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及时督促检查,提出办理意见,以提高办理质量。第五届开始,确定一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分管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对重要议案,主任亲自过问。常委会对议案,重点是抓进度、抓质量、抓反馈意见,通过完善和规范,形成交办、催办、联办、反馈、检查、审议等一系列制度。届内共办理代表议案建议550件,受理和办结信访59件。六届常委会每年召开督办议案建议会议,列出督办重点和具体要求,对重点议案,常委会直接过问,检查落实。5年共督办区六届人大一至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423件,共受理和办结信访209件(次);七届常委会把督办代表议案建议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载体,与区政府一起召开交办会议,明确责任。2001年始,以督办意见书的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并在提高面商率、采纳率、反馈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对重要议案的办理由主任会议把关,如对整治压赛河的议案,常委会通过组织视察,向政府发出书面督办意见等形式,确保该议案办理工作顺利完成。届内共督办代表议案建议525件,受理和办结信访252件(次)。常委会对重要的信访问题,由主任、副主任批示,或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理意见,督促有关机关办理并报告结果,做到件件有回复。区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565件。议案建议和办理质量逐年提高,程序也不断规范,办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承办单位与代表的面商率达到98%。常委会不断探索疏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方式,4年共受理和办结信访582件(次)。九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建议办理机制,推广“阳光建议”的做法,公开收集案由,公开建议的内容、办理过程和结果。区九届人大一至二次会议确定的407件议案建议,除1件因市政府相关政策原因申请延期外,其他均办理完毕,面商率、答复率均为100%,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99.5%以上。
  1987年5月25日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代表议案意见的征集和处理办法》,开始将提案改为议案建议。凡,代表10人以上提出的议案建议,若要列为本次会议议案的需经主席团审议决定,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处理。四至九届列为大会议案的共72件,已全部办结。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由徐大龙等10位代表提出的大会第3号议案:《关于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的服务站的投入》,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对此作为民生大事来抓,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交由教科文卫工委处理,在区人大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及时与区府办、区卫生局等部门联系,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区长、分管副区长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反复论证,落实资金,制定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
  代表工作 1981年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把区人大代表编为代表中心组,每个代表中心组由若干个代表小组组成,并聘任联络员。最多的为第六届,设20个小组;最少的为第二届,设8个小组。每个小组代表10~15人不等。各小组推选出小组长,在开会与闭会期间负责召集和组织代表活动。自第二届起,常委会每年召开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人大代表座谈会。1981年常委会首次召开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后每届召开两次。自1993年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起,每届评比代表活动积极分子20余名。1994年3月,常委会召开区人大代表活动总结表彰会,26位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受到表彰。11月,常委会举办学习《代表法》知识竞赛,共100余位代表参加,有6个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共24位代表获一至三等奖。至2008年常委会共召开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9次,召开人大代表活动总结表彰大会7次,共有115位人大代表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139位受到表彰。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接待人大代表制度,规定每月15日为主任、副主任接待日。第三届常委会任期中,先后18次接待区人大代表138人次,分别就发展工农业生产、加强土地管理、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搞好社会治安等问题听取意见。至2008年,共接待人大代表2602人次。自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起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至2008年12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止的140次会议,共邀请区人大代表1098人次。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有40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视察、执法评议、调查等活动。
  推出代表联系选民信箱的新举措。文教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了人大工委主任与代表信箱,设立代表联系选民小组。2008年上半年,居民直接在网上反映道路高低不平、自来水管道漏水等问题。人大代表得知后,马上深入现场调研、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4年来,全区共收集各类建议近千条。
  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完善代表管理激励机制,实行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制度,通报代表活动情况。九届常委会任期两年来,对124名新当选的初任代表进行人大制度理论和代表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共接待代表近200人次,促使60多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32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视察、检查、调研等重大活动。常委会创新代表活动机制,实行人大代表“活动日”、“议事月”制度。2008年区代表共联系选民3500人次。
  人事任免 二届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人次,其中,区政府组成人员7人,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人,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人,审判员、检察工作人员19名。三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人次。其中,副区长4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25人次,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人次,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5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75人次。四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其中,副区长3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28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副主任1人次,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5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25人次;撤销区政府组成人员1人。五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次。其中,副区长11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40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8人次,副院长、副检察长7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49人次;撤销法院审判员1人。六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6人次。其中,副区长12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66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24人次,副院长、副检察长7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47人次;撤销法院副院长1人。为加强对受任人员的监督,自六届始,分期分批听取受任人员述职,并进行评议,届内共听取和评议受任人员述职8人、书面述职2人。七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人次。其中,副区长15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61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30人次,副院长、副检察长13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117人次;撤销区政府组成人员1人;共听取和评议受任人员述职9人。八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7人次。其中,副区长17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68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18人次,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34人次,副院长、副检察长5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65人次;共听取和评议受任人员述职5人。九届(至2008年底)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次,其中副区长3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27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5人次,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13人次,副院长、副检察长7人次,审判、检察工作人员21人;推选张忠根为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坚持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重大活动等制度。同时,通过工作例会、业务交流、座谈调研等方式,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解决基层人大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全区人大工作的合力。
  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搞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开好人代会,健全经常性代表活动制度。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单独进行共3次:1995年10月1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1996年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1996年全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同时成立区选举工作委员会。选举工作先在庄桥镇试点,11月17日召开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各乡镇150多名选举骨干进行培训,常委会主任部署各个阶段选举任务,会后全面铺开。1996年1月10日依法选出乡镇人大代表286人。1998年8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作出《关于1999年全区镇(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选举工作先在洪塘镇试点,然后全面铺开。1998年9—12月先后召开选举工作会议4次,进行法律培训,严格把好法律关,明确各个阶段选举任务。至1999年1月10日圆满完成选举任务。2001年10月23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全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确定慈城镇为先行单位。2001年11月上旬全面部署,常委会派驻3名委员蹲点具体指导,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至2002年1月8日,4个镇依法顺利选出镇人大代表259人。
  人大常委会对各乡镇召开人代会进行具体指导,帮助各地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开展经常性活动。1989年3月起,各乡镇人大设立主席团常务主席。6月23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各乡镇人大常务主席第一次工作会议,学习有关法律、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今后任务、提出筹备开好人代会有关事宜。区五至八届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会议,探讨交流开好乡镇人代会、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等问题,提出关于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1992年5月扩镇并乡,五届人大常委会集中主要精力,由两位副主任负责,抽调力量,以庄桥镇为试点依法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印发会议程序和内容,并到面上乡镇指导联系,使各乡镇人大会议的内容和程序都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每逢乡镇人大换届,区六至八届人大常委会都抽调力量帮助试点乡镇开好人代会,然后指导面上展开。2008年以来,九届人大常委会帮助慈城镇人大主席团,就如何挖掘慈城古县城历史文化底蕴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条例》立法调研,为发挥慈城历史文化名城效应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常委会探索新途径,不断开创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2004年7月2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为适应城市化推进和“撤镇改街”的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取得区委同意,会议作出《关于设立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中马等七个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为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完善人大工作制度,10月召开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试行规则》。《规则》规定了街道人大工委的机构性质、地位、作用及开展工作的原则、方式、程序等。常委会每年召开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会议,听取汇报、交流经验、部署工作。至2008年12月,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深入街道调查研究、接待代表、参与视察等指导街道开展活动共69次。4年来,各街道人大工委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街道人大工委会议134次,听取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179次。还开展各具特色的代表建议公开办理制、代表信访代理制、代表向选民述职制、“相约星期二”、代表履职日记、民主议政日、“三民”恳谈会、代表民情直通服务日、代表法律学习月等活动,保证了常委会监督职能的延伸。
  第四章 乡镇(公社)人民(社员)
  代表大会
  1953年11月,现境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建于慈溪县所属的慈城镇、庄桥镇和赭山乡、洋墅乡。1954年开展普选,各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都陆续建立起来。1958年10月,乡镇改为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一度改为社员代表大会。至1966年1月,郊区14个公社(镇)普遍召开第一至六届人民(社员,下同)代表大会。1966年5月后,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迫停止。1978年后,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恢复。1980年10月至1981年4月,各公社(镇)按照《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结束,恢复乡镇政府建置,各乡镇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经济联合社负责人。1984年后,今江北区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经过扩镇并乡、撤镇建街等6次变动。至2004年,江北区除慈城镇外,其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均已完成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各街道的工作委员会。现境乡镇自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至2008年12月,全境乡镇(含已撤销的乡镇)共召开人民(社员)代表大会会议339次,较好地履行了人民赋予的职权。
  第一节 代表选举
  1953年底,现境内有关乡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1954年开始境内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是在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至1979年,乡镇(公社)人民(社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2年;1980—2006年每届任期改为3年。其间,1993年起,区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改为5年,乡镇仍为3年,区、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各自进行。2004年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改为5年,2007年起区、乡镇两级换届选举又同步进行。1984—2008年,江北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共进行8次代表换届选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分准备阶段、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4个阶段。每次换届选举工作都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原则上根据《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关于“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人,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过9万的乡、民族乡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人”的规定,并按照各乡镇的人口数提出代表名额,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由区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1984年6月20日,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在全区展开,共划分173个选区56个小选区,14个乡镇共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1238人。此后,每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都要先进行试点再全区铺开至2008年12月,全区各乡镇的8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共选举产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60人,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代表4165人。选出的代表普遍具备《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条件,代表结构合理,代表中非中共党员和妇女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了人民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第二节 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含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下同)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决定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并提出议案及建议意见。自1953年5月至2008年12月,各乡镇共计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339次,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416个,通过决议决定400项,选举产生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569人。
  1953年至1966年1月,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初期至“文化大革命”前,境域内各乡镇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87次。1980年至1984年2月,14个乡镇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4次。江北区行政区划调整后,1984年6月至1996年1月,全区乡镇共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28次。1996年1月至2007年1月,全区乡镇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77次。2007年1月至2008年底,慈城镇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次。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代表中选举产生。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会议,在会议期间行使职权。1989年起乡镇人大主席团设常务主席。根据《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按照1988年8月中共宁波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乡镇人大主席团设常务主席的报告》的通知,1988年中共江北区委批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乡镇人大设主席团常务主席报告》(区委〔1988〕35号)的通知,1989年3月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推定,全区12个乡镇都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99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增加第十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设副主席一至二人”的规定,1996年春全区5个乡镇召开的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镇乡人大专职主席(或兼职)、副主席。至2008年12月底,各乡镇共选举产生人大主席72人次,其中,专职38人次,专职副主席9人次;补选人大主席2人次。各乡镇人大自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以后,在大会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开展活动情况,负责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法规,联系代表和在本乡镇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评议、调查等各项活动,督促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反映代表和选民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意见,做好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的准备工作。1992—2004年甬江、庄桥、洪塘3个镇,1992—2001年乍浦乡,1992—2007年慈城镇,共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372次,先后开展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和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情况等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农业生产、园区建设、“一优两高”农业、农村水改、金田铜业等重点企业发展、工业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城镇建设、义务教育、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政府实事工程等方面的视察活动,以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乡镇两个文明建设。
  专记:慈城镇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5月现境内慈溪县慈城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至2008年12月历14届,共举行60次会议,听取、审议工作报告66个,通过决议决定66项,选举产生慈城镇国家机关领导人91人。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5月慈城镇召开第一次会议,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两年,代表45人。此届人大是在1953年国家颁布第一部《宪法》后,宁波专员公署开展城镇普选试点情况下产生的,先后举行13次会议。各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动员全镇人民恢复生产,努力完成工业、手工业、农业和商业的增产节约计划。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5年9月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2人。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3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55人,任期两年,至1961年9月共举行3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按照党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努力提前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的指标,粮食亩产保证800斤,争取850斤,为全镇实现大跃进而努力奋斗。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办地方工业的决议》、《关于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决议》、《关于保证粮食平均亩产850斤,争取1000斤,每农户养猪3头的决议》、《关于保证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大跃进安全实现的决议》、《关于绿化全镇及扫除文盲的决议》。二次和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镇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三次会议还通过《关于开展一人一头猪运动的决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1年10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两年,代表56人。仅举行1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坚持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坚持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搞群众运动,高速度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会议听取、审议镇人民委员会3年来工作及今后任务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2人。
  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5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两年,代表59人。仅举行1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团结广大群众,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努力发展农业生产。会议听取、审议镇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5人。
  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1年4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3年,代表195人。至1984年共举行4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肃清“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影响。一次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关于粉碎“四人帮”以来各项工作的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2人。二次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决议》。三次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并通过《关于慈城镇计划生育工作具体规定的决议》。四次会议选举胡长庚为江北区出席市八届人大代表。
  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9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3年,代表197人。至1987年4月共举行3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稳定协调发展,为把慈城镇逐步建立城郊型农业和农工贸的新体制打好基础,为努力完成江北区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建设指标作贡献。一次会议是在慈东乡并入后举行的,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通过《慈城镇土地使用和房屋拆迁暂行办法的决议》和《慈城镇总体规划及慈湖风景区总体规划设想》;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2人。三次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
  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4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90年3月共举行3次会议,代表90人。会议中心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开发农业和创汇农业。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并通过《关于建立镇村农业发展基金的决定》;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2人。二次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三次会议听取、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1人。
  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3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3年,代表105人。至1993年2月共举行4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认真开展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农业基础,稳定和完善农村的改革措施,积极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努力增加出口创汇。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3人。二次和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人。四次会议是在妙山、云湖两乡并入慈城镇后召开的,会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5人。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3年,代表133人。至1996年1月共举行5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指示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前进,稳定和完善农村改革,促进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3人。届内,1993年10月7日,临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镇长1人。二次和三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6个,通过相应决议6项;选举产生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人。1995年5月4日,临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长1人。镇第十届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召开全体会议11次。组织代表视察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小学、中学的教育工作情况等活动。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6年1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3年,代表65人。至1999年1月共举行5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集镇城市化三大战略,努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还听取依法治镇工作报告,共通过相应决议4项;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人,副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5人。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通过相应决议3项;补选人大主席1人,副镇长1人。1997年10月28日,临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2人。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3个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3项。1998年10月28日,临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人,副镇长3人。镇第十一届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召开全体会议12次,组织代表开展各种视察活动,做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评议,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9年1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3年,代表69人。至2001年12月共举行4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小城镇综合改革为动力,万众一心,励精图治,知难奋进,开拓创新,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为把慈城镇建设成为宁波市具有传统风貌的旅游中心镇而努力奋斗。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通过相应决议3项,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另听取《关于慈城镇总体规划的说明报告》,通过相应决议4项。2000年3月9日,临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1人。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3个工作报告,通过相应决议3项。镇第十二届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召开全体会议12次,组织代表开展各项视察和评议等活动共25次。
  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1年1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代表81人。至2007年2月共举行10次会议,一至四次会议中心议题: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社会法制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至四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9个,通过相应决议、决定共9项。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届中,四至五次会议之间,临时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长1人,副镇长1人。五至八次会议中心议题:以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古县城保护、新城区启动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群策群力,为慈城更加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奋斗。五至八次会议,每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通过相应决议、决定共3项。其中,五次会议还听取、审议镇政府关于生态镇建设规划的说明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补选产生人大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1人。九至十次会议中心议题:围绕建设“经济强镇、文化名镇、旅游重镇”的总体目标,按照“抓古城保护开发,拓经济发展思路,强引进服务意识,增慈城综合实力”的经济发展思路,抢抓机遇,奋力拼搏,为努力开创慈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九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通过相应决议、决定3项,选举产生副镇长2人。十次会议听取上半年政府工作通报,补选副镇长1人。镇第十三届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召开全体会议40次,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评议、调查、座谈等形式的活动74次。
  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7年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任期5年,代表93人。至2008年12月共举行3次会议,一至二次会议中心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镇、人居名镇、旅游重镇”发展战略,以“打基础、腾空间、促发展、重民生”为工作思路,从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入手,继续推进“富裕、秀美、文明、法治、和谐”的新慈城建设。一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工作报告3个,通过相应决议、决定3项;选举产生人大主席1人,镇长1人、副镇长4人。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法定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共3个,通过相应决议、决定3项。2008年12月举行第三次会议,补选产生人大主席1人,副镇长1人。镇第十四届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召开9次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座谈等形式的活动17次。

附注

①1993年起,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按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引用的数据,也采用国内生产总值。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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