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纪委会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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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9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纪委会议
分类号: D225.5
页数: 2
页码: 945-9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会议的情况,包含了全委会会议及常委会会议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江北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

内容

全委会会议 中共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全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会议由区纪委常委会主持。区纪委全委(扩大)会议主要议题一般是: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纪委全会、区委全委会议精神;听取区纪委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和有关重大问题的通报;通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下一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审议区纪委向区党代大会的工作报告。
  从中共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开始,区历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向区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1987年4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作题为《端正党风,支持改革,保证我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1990年3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作题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确保我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顺利进行》的工作报告。1993年3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作题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工作报告。1998年1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作题为《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新成效》的工作报告。2003年1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作题为《坚持与时俱进,加大治本力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2007年1月,区纪委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作题为《标本兼治、服务大局,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以上报告都由区党代表大会审议后形成相应决议。
  常委会会议 区纪委常委会在区纪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常委会会议须有过半数成员到会,讨论重大问题须有2/3成员到会才能召开。会议由区纪委书记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区纪委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指示精神,研究执行上级有关精神的工作措施;讨论对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立案检查,组织对违纪党员干部重大案件的查处;审批或审核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分;讨论决定对重要纪检信访件的处理意见;复查或复议有关申诉案件;总结上年度纪检工作,研究本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向区党代大会作的工作报告(草案);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措施;制定有关自身建设的规章制度等。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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