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计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统计调查
分类号: C811
页数: 6
页码: 881-8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1994年7月2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明确普查在统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正式确立国家周期性普查制度等后续统计调查概况。
关键词: 宁波市江北区 统计调查 管理

内容

1994年7月2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明确普查在统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正式确立国家周期性普查制度。确定尾数逢“0”年份进行全国人口普查;逢“2”进行全国第三产业普查;逢“5”进行全国工业普查;逢“6”进行全国农业普查;逢“1、6”进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即每10年进行6次普查。2003年8月,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研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调整后的普查项目包括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其中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1次,人口普查为尾数逢 “0”年份、农业普查逢 “6”的年份实施;经济普查每10年进行2次,分别逢 “3、8”的年份实施。
  工业普查1950年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境域内没有统计数据。1985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区政府对辖区内全民所有制以及乡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含街道企业)进行普查,主要内容有企业规模以及产、供、销、人、财、物等基本情况,并侧重于工业设备技术状况、经济效益、工业内部结构及职工状况等调查。1995年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江北区的普查范围是全部工业企业和非工业单位附营的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包括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和非工业单位附营的工业生产单位;村(街道、居委会)办工业、私营工业、城乡合作经营工业和个体工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工业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工业企业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主要工业产品产、供、销、存实物量;附营工业单位生产、销售情况;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新旧程度;生产设备技术状况;工业企业部分的合资基本情况。普查结果显示:1995年底,江北区有工业企业1238家,从业人员40962人,工业总产值33.5亿元,实收资本4.9亿元。按工业企业性质分,前三位的分别是集体企业704家、私营企业255家、个体工业230家。工业总产值前三位的分别是集体企业24.26亿元、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6.5亿元、私营工业1.63亿元。
  人口普查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与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江北区现境均无统计数据保存。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旨在查清人口数量、人口的地理分布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普查登记项目19项,其中,按人填报的13项: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常住人口的行业、职业及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的子女数和存活子女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6项:本户住址、户的类别、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和死亡人数、常住户口已外出一年以上人数。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当年的7月1日零时。由于1982年今江北区尚未建立,第三次人口普查江北区人口各项数据是根据相关资料计算汇总编制的。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项目21项,其中,按人填报15项,按户填报6项,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新增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的原因2项;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当年的7月1日零时。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分为《普查表短表》,登记项目为按人填报的9项,按户填报的10项;《普查表长表》,登记项目按人填报的26项,按户填报的23项;《死亡人口调查表》,登记项目为8项;《暂住人口调查表》,登记项目5项;浙江省另增《外出人口调查表》,登记项目10项;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当年的7月1日零时。这两次调查登记的方法为普查员入户调查、当场填报为主,必要时也在普查区内设登记站登记。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从第三次至第五次人口普查看:一是江北区总人口在增加,从1982年的19.36万人增加到2000年的27.12万人,其中有外来人口26336人;二是人口自然增长率在降低,从1982年的8.98%下降到2000年的1.32‰;三是少数民族人口有所增加,从1982年的84人增加到2000年的1123人;四是人口性别比①依然较高,1982年为107.09,1990年为108.46,2000年为106.82;五是家庭户规模在缩小,1982年为3.02人,1990年为2.96人,2000年为2.58人;六是人口文化程度提高较快。
  第三产业普查(简称“三产普查”)1993年6月,区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全区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并组成以副区长为组长的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以及办公室。首次三产普查的范围,包括全区各种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户。普查内容:一是反映第三产业机构和人员方面的指标;二是反映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指标;三是反映第三产业实物资产情况的指标。普查的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江北区增加了1993年1—6月。普查的基层调查分为甲、乙、丙3种表式,甲表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三产业单位填报;乙表由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第三产业单位填报;丙表由调查员深入到被选中的从事第三产业活动的城乡个体户中,根据个体户提供的数据填写。
  江北区的普查结果显示:199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11745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7%,首次比第一产业的比重高出3.13%,实现了产业结构格局由“二一三”顺序向“二三一”顺序转变。199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15706万元,比1991年增33.7%,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28.9%,比第一产业的比重高出10.3%。第三产业行业单位数量前三位,分别是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数前三位,分别是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
  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简称“基普”)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在江北区进行2次。第一次的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普查年度为1996年。普查的目的是搞清江北区内各行业的单位底数;掌握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完整的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普查的对象为除去农户和个体经济以外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社会经济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反映单位的基本信息;二是反映单位的主要属性;三是反映单位的基本经济活动;四是反映单位的其他信息。第二次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1年。普查的目的是摸清江北区各类单位的底数,包括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和各类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及构成情况,为掌握基本国情提供资料;全面掌握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且能动态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奠定基础,为开展其他普查和各类抽样调查提供基础资料。普查的对象和内容与第一次基本相同。
  1996—2001年,江北区基本单位数从2834个增加到3755个。从业人数增加47104人,增1.5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1999人,第二产业增加22225人,第三产业增加22880人。按经济类型划分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呈现“五增三减”现象:国有经济增1.5倍;私营经济增67%;股份制单位从无到有,从业人员达9001人;外商投资经济增48%;港澳台投资经济从业人员增3.7倍;集体经济、联营经济和其他经济的从业人数分别减少32308人、1243人和614人。
  全国农业普查(简称“农普”)1997年1月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点标准是1997年1月1日。时期资料是1996年度。普查对象是江北区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调查项目38个,使用“农村住户调查表”、“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乡镇调查表”、“非农乡镇企业基本情况卡片”5张表(卡)。普查结果,基本查清江北区内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和结构;农村从业人员数量和素质;主要农业机械数量和结构;耕地数量和结构;农作物种植的规模和结构;建置镇的规模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乡村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农普的数据处理首次采用了光电录入。
  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点标准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区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农普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普查显示:江北区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1.3万户,农业从业人员10744人,其中,男性占58.5%,女性占41.5%。有农业技术人员401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40人。全区有大中型拖拉机86台、小型拖拉机217台、联合收割机136台。
  全国经济普查(简称“经普”)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目的是全面掌握江北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地区分布、行业结构、组织形式、经济效益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系统。普查对象是江北区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第一次经普结果显示,2004年末,江北区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总数4197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数3725个,占88.8%;机关事业法人单位数215个,占5.1%;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数52个,占1.2%;其他法人单位数205个,占4.9%。产业活动单位数4677个,其中,第二产业单位数2135个,第三产业单位数2542个;个体经营户数13264户,其中,第二产业1013户,第三产业12251户。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与就业人员和个体经营户户数与行业分布。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普查的对象、范围与第一次相同。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
  第二次经普结果显示:法人单位,“二经普”比“一经普”增加2086个,增幅为49.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增加1806个,机关事业单位增加127个,社会团体法人增加47个,其他法人单位增加106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一经普”的4677个增加到“二经普”的7524个,增60.87%;其中,第二产业2930个,第三产业4594个。个体经营户由“一经普”的13264个增加到“二经普”的15926个,增幅20.1%0;其中,第二产业1214户,第三产业14712户。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除采矿业单位数略有减少外,其他行业均有增加;增加单位数前三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幅前三位的分别是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林业资源普查新中国成立以来,境域内进行过5次森林资源清查(含普查、调查,由林业部门实施,详见第十编第五章 “林业 ”)。
  城镇房地产普查1985年开展全国城镇房地产普查,本区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实施(详见第六编第五章 “房地产业 ”)。

附注

①以女性人口为1,男比女的比值。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波市江北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