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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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252002022000064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管理
分类号: F210
页数: 7
页码: 861-8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波市江北区计划编制与实施、项目审批与管理等计划管理概况。
关键词: 宁波市江北区 计划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建区前,江北区现境内没有系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业生产计划由郊区办事处根据市下达的计划,向各乡镇(公社)下达,主要指标有粮食(春粮、早稻、晚稻)和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总产量、征购任务,主要牲畜头数等;工业生产计划由原江北区工业办公室或街道办事处直接下达到企业,主要指标有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劳动生产率、利润等。在工业计划编制与实施中,认真贯彻 “五先”原则,即先国家计划产品,后自营产品;先农业生产资料,后生活资料;先农村,后城市;先本市,后外地;先国营商业经销包销产品,后自销产品。
  1964年,市下达原江北区工业总产值计划为430万元,劳动生产率计划为3951元/人年,生产总成本率为84%,利润计划为25.17万元。是年实际完成工业总产值548万元,劳动生产率4332元,生产总成本率80.6%,利润25.45万元。所有指标皆超额完成。1972年,市下达工业总产值计划700万元,实际完成776.37万元;劳动生产率计划3426元,实际完成3768元;利润计划为155万元,实际完成180万元。1983年,原江北区经济发展计划以政府工作报告形式在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工业总产值计划346万元,实际完成360.77万元:工业利润计划42万元,实际完成44.33万元;商业营业额577万元,实际完成767.64万元;商业利润30万元,实际完成 40.4万元。
  1984年成立江北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计经委),作为区政府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职能部门。1987年,区计经委完成江北区首个五年计划即“七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开始把江北区的计划工作从单纯的年度计划转变为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形式。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经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区政府指定由区计经委组织实施。计划实施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将计划指标以文件形式分解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二是按季(必要时按月)召开经济分析会,检查督促各方完成计划;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提出解决或改进的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四是每年中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上半年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半年经济计划安排,接受人大的监督;五是每年底到次年初依据计划指标对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各级领导、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七五 ”计划(1986—1990)“七五”时期是江北区打基础时期。“七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改革和开放促进改造和开发,进一步发挥地域优势,大力开展横向经济联系,积极发展为大工业协作配套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的工农业和第三产业;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道路,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农业基础;加强科技教育,重视人才培养,提高企业素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服务于城市,服务于农村,不断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努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振兴奠定扎实的基础。
  “八五 ”计划(1991—1995)八五”时期是江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一个关键的时期,“八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城乡结合的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有企业的素质,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全区国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八五”计划要求加快工业生产的发展,年均计划递增15%,并首次提出提高工业生产总值的比重,要求工业与农业的比重由1990年的77∶23转变到1995年的86∶14。同时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情况下,要求保证粮食总产量10万吨。
  “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2010年奋斗目标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江北区建设成工业发达、农业高效、三产兴旺、人民富裕、设施完备、城乡一体、社会安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新城区。主要经济指标是: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年基础上再翻两番,年均递增15%,达到133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超过50%。“九五”发展目标为: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全区的综合实力和经济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提前实现小康,初步确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新城区地位,为进入21世纪更快更好地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按此目标确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
  “十五”计划发展目标是:按照“最美最好”的要求,努力建设功能定位明确、区域布局合理、设施趋于完善、发展空间更加开阔、城乡面貌明显变化的新江北;多种经济成分共生共荣、经济素质显著提高、产业特色明显变化、综合经济实力快速增强的新江北;科教文化繁荣、社会政治稳定、政府服务廉洁高效、创业和生活环境更佳的现代化新江北。同时,按此目标确定切实可行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
  “十一五”计划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72亿元,年均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6.3万元,年均增长9%;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3.8亿元,年均递增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亿元,年均递增1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1.8亿元,年均增长14%;三次产业比重2∶43∶55;自营进出口总额13.5亿元,其中出口10.5亿元,年均递增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万元,年均递增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万元,年均递增8%,为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十一五 ”计划实施至2008年,进展如下:
  (1)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时间进度要求。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56.6亿元,2005—2008年,年均递增10.33%,已完成计划的87.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3.99亿元,年均递增13.18%,已完成计划的83.9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83亿元,年均递增20.81%,已完成计划的91.69%;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0.02亿元,年均递增29.9600,已完成计划的118.40%;外贸自营进出口额18.25亿美元,年均递增36.6%,已完成计划的173.81%。
  (2)城市化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城市化率达到70%,年均转移农业劳动力9233人,建成区面积28平方公里,城乡道路密集度1.4公里 /平方公里,呈大幅增长态势。①
  (3)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2008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4.23亿元;人才资源不断集聚,各类人才资源总量4.2万人。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区共有公办中小学29所,民办中小学5所,社区学院、成入学校5所,公办及国有民办幼儿园10所,标准化学校达标23所,在校中小学生29710人,年末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2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保持100%,高中段教育普及率980。②
  (4)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08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宁波市区)25304元,年均递增13.4%;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1592元,年均递增11.62%,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8457元,占全部收入的72.96%。
  (5)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8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3583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5890人,参加失业保险92388人,参加工伤保险88199人,参加生育保险82365人,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30911人,已享受20141人,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37045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704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0280人。每千人配置医生数为2.6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为1.35张。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8.5%。2005—2008年,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降低0.8个百分点。
  (6)资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2008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66吨标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全区建成各类绿地面积20.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分别为11.84平方米 /人、37.18%和23.1%。
  (7)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区面积由20.9平方公里扩张到28平方公里,城庄地块、谢家地块、洪塘南区地块发展成为新兴人口集聚区,总计改造房屋面积17万平方米。建成竣工的安置房建筑面积83.2万平方米。杭州湾大桥南连接线、绕城高速西段、外环北路西段顺利通车。
  (8)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发展。2008年末,全区有合作社54个,经营土地面积1.3万亩。12个村庄完成《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创建区级以上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24个,省、市级绿化示范村5个。累计建成农业产业化基地5.5万亩,其中万亩优质水果基地列入市产业化基地项目;拥有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以上品牌农产品22个。
  第二节 项目审批与管理
  项目审批
  建区前,城区的新办企业和基建、技术改造项目先后由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办公室审批。郊区办事处兴办直属企业及基建、技术改造项目,由郊区工业财贸办公室审批;郊区镇、公社、大队兴办的社队企业,由市社队企业管理局审批。1983年3月宁波地、市合并后,郊区办事处设立社队工业科,郊区的企业和基建项目都由社队工业科审批。建区后,1984年8月设立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区计经委设有计划科和科技科,由计划科负责全区企业兴办和基建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由科技科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乡镇企业(前身为社队企业)的兴办和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由区乡镇局初审后送区计经委审批。
  1992年6月,区政府规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各项建设条件能自行平衡,企业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和生产性基建项目,由各经济主管局和各乡镇政府直接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必须要求建设单位签订《项目责任书》,并实施对项目竣工验收;审批部门把正式书面批准文件抄送区计经委和区统计局备案。乡镇企业批准项目需报乡镇局备案,并及时向计经委、统计局和乡镇局上报项目进度及验收情况。1993年4月,区政府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规定各乡镇、主管局所属企业,凡资金、用地、环保等各项目建设条件及能源、原料、运输等生产条件自行配套平衡,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和生产性基建项目,由各乡镇政府和主管局直接审批;在工业区投资建设的,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和生产性基建项目由工业区管委会直接审批;其他凡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技术改造和生产性基建项目,分别由乡镇政府、各主管局、街道办事处审批。国家专项贷款的技术引进项目,用汇在200万美元以上的由区计经委报市经委审批;用汇在200万美元以下项目由区计经委审批。
  2005年,《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和《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相继颁发,全面实行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此后,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按照《宁波市县(市)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核准权限,对列入国家、市、区政府核准目录的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凡未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其他项目,无论其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项目管理
  投资项目经审批立项后,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由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未能如期建设的项目,一般采取收回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的措施,促使其按期实施。
  1988年底始,对重大的长期的建设性投资实行分层次管理。区域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和一般性的建设工程由区政府承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必要的福利设施,主要由企业投资建设。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生产的项目限额以上的建议书,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
  计委审批;限额以下的建议书,按照,国家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按隶属关系由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审批。其中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由企业自行决定,但限额以上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须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备案。
  1998年起,区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在全面做好基建项目摸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每季度对全区的基建项目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对基建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库进行日常维护,对固定资产投资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当年共审批项目89个,上报项目6个。
  2002年7月,区政府颁发实施《江北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区计划与经济局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来源审查和使用监督管理;区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建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还本付息、经营管理等实行全过程负责;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实施,可实行代建制。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区计经局组织竣工验收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005年,区计经局建立“江北区重大项目储备库”。2006年开展“工业项目推进年活动”。2007年,区政府颁发《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出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区发改局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批、预概算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协调等综合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来源审查和资金使用、财务决算等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竣工决算等的审计监督;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国有资产、监察等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008年开展“项目开工年”系列活动。区政府下发《宁波市江北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江北区重点项目考核办法》,成立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是年,全区共安排重点项目40项,其中新开工项目22项、续建项目18项;重大前期项目30项,其中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工程等14个项目被列为省、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在22个计划新开工项目中,有16个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其中 “压观 ”线公路亮灯工程、公共安全监控系统、老小区整治工程、庄桥河一期截污改造工程4个项目当年竣工。在18个续建项目中,城庄地块配套小学、实验中学改扩建、慈城中学、大庆南路拓宽、市110千伏输变电、慈城新区官山河以西路网、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公路工程一期等11个项目竣工。全年40个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33.4亿元,占全年计划的 99.1%,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0.4%。

附注

①城市化率按核心指标城区人口比例计算;城区人口为非农户籍人口和农村转移劳动人口之和。 ②平均受教育年限指标数据一般在人口普查后由人普办提供,现2007年数据由教育部门提供。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 上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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